影响我国妇女就业的因素分析_全球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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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04)02-0035-06

我国女性就业率目前为73%,在世界上居于较高水平,高于处于相同GDP水平的国家、甚至一些经济发达国家。[1]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加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女性就业率有所下降。另外,虽然我国总体的女性就业率仍比较高,但其就业质量不高,全国男、女性人口经济活动参与机会的差异程度较大,为70.42%(取值在之间,取值越大,差异度越大),有76%的女性在业者就业于农业部门(男性的比例为69.1%)。[2]说明城市女性就业率要低于总体表现出的高就业率。实现充分就业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四大目标之一,就业状况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女性就业率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女性社会地位与性别平等状况。对于女性个体来说,在现代社会,就业是参与社会生活的主要途径,是决定个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个体的就业参与除了受个人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到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及社会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有中国特色的高女性就业率

“中国妇女就业的历史与模式一直伴随着两个过程,一是与中国追求现代化的历程相联系,二是与中国妇女追求自身的解放运动相联系。”[3]因此,研究女性就业参与的影响因素,首先要从中国现代社会变迁的角度考察。自建国伊始,妇女参加就业、男女同工同酬就被认为是与民族解放、社会进步相一致的,是体现人民翻身做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女性就业率急剧地、大幅度上升。这无疑极大地提高了妇女的就业参与水平,也在一夜之间改变了人们对女性参与就业的看法,使得社会对妇女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有了积极的态度。社会上形成了“做家庭妇女”为耻、“做职业妇女”为荣的普遍观念。经过这一场革命,中国女性参与就业变得名正言顺了。同时,计划经济下城市中“高就业”与“高女性就业”相辅相成,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城市女性选择就业及终身就业也多少显得有些迫不得已。但是,无论这种妇女追求解放的过程有多少“非自主性与理想化色彩”,几十年来的实践确实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妇女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意识,促进了妇女在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中的地位提高,女性参与就业已成为一种普遍接受的常态。

但是,这种受制度影响——有人则称为“保护”——的“高女性就业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到了质疑与非议,成为一些人提议让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的直接口实:如果当初妇女参与就业是服从国家号召,那么现在国家劳动资源过剩、就业市场拥挤,需要妇女退出以减轻就业压力,妇女也应该责无旁贷地服从;既然当前我国妇女就业水平超前于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远高于处于相同GDP水平的国家,那么,适当降低女性就业率,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可见,这时提“高女性就业率”已不再是出于一种自豪,而是在强调女性就业率“过高”了,需要调整。

历史形成的“高女性就业率”曾为我国妇女普遍的就业参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一些人反对妇女就业、希望妇女重返家庭提供了借口。这种讨论以及劳动就业制度环境的改变对妇女就业参与形成了一股外部阻力,影响了女性参与就业的客观条件。

工业化、市场化与全球化进程的影响

“现代化”作为社会变迁的重要阶段,主要由工业化、市场化与城市化三重进程共同推进完成,“全球化”浪潮成为一股强劲的动力推动着上述三个进程发展,这些进程对我国女性就业产生着多方面影响。

工业化、市场化在本质上并不排斥女性的参与,正如恩格斯所言,“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真正地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越来越把私人的家务劳动熔化在公共的事业中。”[4](P19)工业化进程促使女性进入社会,参与社会化生产。劳动力市场不仅需要力量型的男性劳动者,同时也需要性格细致的女性劳动者。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二次工业化中,沿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成为外来人口打工的集中地,据1995年各地开发区的调查数据显示,许多地区的外来人口以女性为主:如天津开发区的女性就业者比例为77%,大连开发区为56.3%,上海闵行开发区为82%,这主要是由各经济特区和开发区的产业结构特点所决定的。[5](P7)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中,女性的市场价格相对较低,加上妇女更易于管理、更顺从,因此在某些时候,反而比男性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这虽然是歧视的结果,但客观上有利于妇女参与就业。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教育素质不断提高,女性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得到企业与雇主的重视,从而更深地卷入社会经济生活之中。

另一方面,工业化与市场化导致了家庭功能的萎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女性外出就业。传统的“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是以家庭功能的丰富性为前提的,在工业化以前,家庭拥有许多重要功能,除了生育职能外,家庭还有生产职能、教育职能、娱乐职能以及消费职能等,这些职能大多由妇女来承担。那时女性虽被禁锢于家庭但仍有较高的作用、价值与自我认同。到了工业化、市场化时期,家庭功能被不断弱化,家庭原有的各项功能逐渐被工厂、学校、传媒等社会组织所取代,家庭功能削弱,重要性下降,意味着女性主宰领域的缩小。当家庭功能完整时,女人以家庭为中心的生活还可以体现其一部分价值;当家庭重要性下降,尤其是婚姻的稳固性下降,女性不能再以婚姻、家庭作为终身职业,从而促使其走出家庭,投入社会,寻找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

但是,工业化也对女性的就业参与造成消极影响。首先表现为农业的女性化。工业化进程往往以农业人口的转移为条件和特征,在这之中,先转移出去的是那些在知识、经验等方面具有较多资源的男性,并且由于女人留下看家,使得男人的冒险有了更多勇气与退路,而留下的女性则不得不接替男性从事农业生产。目前在中国的许多农村,主要由妇女和老人进行农业生产,被称为“3860部队”。根据全国妇联2000年进行的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从事纯农业劳动的农村妇女比例为82.1%,比男性高17.4个百分点。另外,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对13个省、市的134个调查点所进行的劳动力外出情况跟踪调查发现,2001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中,男性占64.5%,女性为35.5%。[6]“农业女性化”表面看起来,或者从统计数据看,女性的就业参与率很高,但实际上说明了女性的就业质量不高,就业环境恶化。

其次,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用工制度自主化,在政府管制与其他制度制约不完善的条件下,用工单位为了追求本单位的效益而不顾及社会效率与公平,使女性因承担家务、生育等职责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遭到用工单位的歧视性对待。

全球化进程对于我国女性就业参与的影响,正如它对整个社会与文化的影响一样具有两面性。在全球化对某些人有利的同时,可能造成对另外一些人的利益损害;或者换个角度说,对于同一个人,可能在某些方面是有利的,而在其他方面却是有害的。正如美国马里兰大学妇女学系主任克莱尔·莫塞尔教授2003年8月在天津师大讲学时特别强调的:“全球化进程对于中国,以及其他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妇女的影响值得关注,因为在提供了表面上的就业机会的同时,资本的全球流动也在造成新的失业,以及包括新的贫困在内的各种问题”。

从全球化对女性就业机会的影响看,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的进入使得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服务业不断增加,超市、快餐、医疗保健、养老服务、社会咨询服务等增多,因此可以增加女性的就业机会;但另一方面,由于这些新型服务行业的出现大多伴随着国家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因此在一些人获得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会造成另一部分人的失业,或不得已转业。在来势凶猛的全球化进程中,由于政府及社会的各项制度尚未得以建立与完善,也会加剧女性在不公正竞争秩序下的不平等就业。

从全球化对女性就业方式的影响看,全球化带来了就业形态的多元化与多样化,这为妇女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各种弹性工作制、在家工作、兼职工作等灵活的工作时间、地点与方式的安排更适合女性需要,帮助女性更好地兼顾工作与家庭。但是,过多地集中于非正规就业中,也会对女性造成损害。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阶段性就业常作为一种典范被宣传、推广,其后果却可能对妇女在高层次领域内的职业发展造成威胁。

我国就业市场现状的影响作用

当前我国就业市场最显著的问题就是劳动力的供求失衡,存在着较多的劳动力过剩;同时,在严重的就业压力下,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各种形式存在。这些对于我国女性的就业参与形成诸多不利的影响。

首先,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加剧了女性就业中的困境。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与财富,但人力资源要发挥作用还受到社会资源的局限,即人力资源必须与社会资源相结合才具有生产性。当社会没有条件提供足够多的就业岗位而形成大量失业时,人力资源就变为了人口负担。当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每年新增劳动力,包括各类高校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共同构成了三股就业潮水。尤其是近年来,受当年生育高峰影响形成的就业高峰造成了就业市场上的极度拥挤。在这种劳动力供大于求、且远大于求的情况下,无疑会加剧包括性别在内的各类排斥与歧视。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招聘成本而不断提高门槛,在录用条件中除了要求专业、学历、语言能力等与生产效率相关的职业性因素外,还提出户籍、年龄与性别等方面的非职业性因素限制,后者无疑具有歧视性质。因为这些因素并不会必然地影响生产率。户籍、性别与年龄等被作为硬性指标放在录用条件中时,用工单位或许可以减少由于求职者过多所带来的麻烦,但对于那些不符合性别或年龄等生理条件的求职者,剥夺其被录用的机会无疑是不公正的。最终所造成的结果是,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中形成不利于女性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就业环境。

其次,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也对女性就业参与造成不利影响。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应当要求全面开放、充分竞争,因为市场越开放、资源流动越充分、竞争越自由,资源配置才会更趋合理,也才更容易在高效率水平上达到均衡状态,实现物有所值,人就其位。但是由于本位利益的存在——其中“本位”既可能是国家、地区,也可能是利益集团——完全自由、开放的市场并不容易形成,市场壁垒随处可见。产品市场如此,生产资料市场亦然,劳动力市场也不例外。在西方经济学中,以“双重劳动力市场模型”理论分析此类市场,将劳动力市场分为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两部分,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特征是: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工资较高,提升机会多;而次要劳动力市场则往往工资福利低、工作条件差、流动性大、提升机会少。[7](P263)关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不少学者也进行了研究,有学者提出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多重分割,其表现为:1.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2.劳动力市场的地区分割;3.劳动力市场的部门分割;4.正式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的分割。[8]其中正式与从属劳动力市场类似于主要与次要劳动力市场。现实中,不同种类的市场分割彼此交叉、相互影响。

这种双重或多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造成并加剧了劳动者在就业竞争中的不平等状况。因为,在多重分割的市场中,要进入主要或正式劳动力市场,歧视因素、裙带关系、私人交易等往往比人力资本的作用更大。被主要劳动力市场排斥的往往是社会弱势群体:在我国包括迁移流动者、身体残障者、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以及部分女性劳动者。女性无论在西方还是我国都仍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在传统观念影响下,失去年龄优势、不具备特殊技能的女性劳动者要进入正规部门会面临重重阻碍,最后只得进入非正规部门。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分割实际上是潜藏地存在于其他各类劳动力市场分割之内的。

在非正规或从属市场中就业,表面上似乎满足了女性就业的需要,使其有了一份工作、可以得到一些收入,但此类工作极不稳定、收入低下并缺乏各方面的保障,使女性就业者处于劳动力市场的边缘。近年来,为了解决就业压力,国家与社会提倡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与阶段性就业,其实施对象往往专门指向妇女。这种就业方式虽可以为社会缓解部分就业压力,降低失业率,也满足了不同女性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具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同时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如非全日制就业、非正规就业和阶段性就业中往往工资报酬偏低、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职业层次偏低、并使得非正规就业者更容易成为经济发展低谷时的受害者;实行阶段性就业后再返劳动力市场的妇女也由于原岗位丧失、职业技能滞后无法跟上时代步伐,而不得不进入非正规就业行列。[9]这些都不利于女性的就业参与与职业发展。

收入因素的影响

影响女性就业参与的微观因素中,收入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因为在传统的家庭格局与观念中,男人肩负着养家糊口的主要责任,所以无论市场提供的工资水平高与低,男人都必须工作;而“女性是否进入或退出劳动力市场,则受到家庭收入、特别是其配偶收入水平的影响。”[10](P67)一般来说,配偶收入越高,就越可能削弱女性参与就业的意愿。当然这是就已婚妇女而言。由于在我国,进入婚姻仍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因此我们假设配偶收入会普遍地影响女性的就业参与。但是仅仅强调配偶收入的影响还不够,因为女性一般是在结婚前就参加工作,有一份自己的收入,因此还应具体分析在不同的家庭总收入条件下,女性个人的收入水平、夫妻两人在收入方面的差距等因素对女性参与就业的影响。这里的就业参与主要表现为是否退出就业领域。

表1:收入因素对女性就业参与的影响

如表1中所示,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加以分析。

第一种情况:家庭收入较高、且夫妻收入差距不大。意味着夫妻二人的收入都很高,这时,妻子是否退出就业要看其退出的机会成本。这里指的机会成本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其职业发展的潜在可能,因为一般工资高的职业往往意味着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那么退出会带来巨大的未来损失;第二个方面,机会成本还要考虑家庭工作的支出,即,如果妻子外出工作,其收入是否可以弥补或超出雇人作家务、看护、教育子女及照顾家人等所花费的人工费用。例如在日本,女性一旦结婚往往会选择辞掉工作,这除了社会压力以外,还由于日本的人工费很高,太太外出打工所赚的钱尚不能弥补或仅够弥补雇人作家务的费用,继续外出未免得不偿失。因此,如果第一种机会成本较大,即妻子职业发展前景看好,则不会退出;第二种机会成本较大时,妻子则可能考虑退出就业。

第二种情况:家庭收入较高,且夫妻收入差距较大。这说明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夫妻中一方,而另一方的收入对于整个家庭影响不大。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妻子收入远高于丈夫。这时,女性一般不会退出就业。但也会有一些例外,如在性别不平等的家庭中,丈夫不能容忍妻子收入高于自己,从而使婚姻面临解体或者女性面临家庭暴力,那么,妻子有可能出于维护家庭安宁而考虑寻求低收入工作或者干脆退出就业。这样的例子虽然听起来比较极端,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二是妻子收入远低于丈夫。这时,妻子如果退出就业丝毫不会影响家庭收入水平与生活质量,那么,妻子有可能选择退出。如目前在一些男性私营企业家等高收入人群中,妻子在家做“全职太太”的不乏其例,其正面意义是使女性免去职场上的奔波劳碌,获得更为自由的自我发展空间;其负面影响,则可能造成妻子脱离社会、与丈夫差距拉大,如果双方没有自觉的平等意识,很可能形成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不利于女性的自我发展。

第三种情况:家庭收入处于中、低水平,且夫妻收入差距不大。这就意味着丈夫与妻子的收入都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条件,任何一个人退出就业或失去工作都会大大降低家庭的生活水平,因此妻子必须工作。如在中国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低工资、高就业”模式造就了城市中普遍的“双职工”家庭模式。

第四种情况:家庭收入较低,且夫妻收入有差距。这也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妻子收入高于丈夫,即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妻子,则妻子必须工作;二是妻子收入低于丈夫,那么意味着妻子的收入微乎其微,所以有可能干脆退出,但也有可能为了维持家计,妻子忍受微薄的收入而不退出就业。

女性自身素质的影响

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疑增强了女性参与就业的能力,从下表可以看出,高校中女生人数上比20年前增加了10倍以上,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也从解放初期不足1/5,到20世纪80年代初不足1/4,发展到今天超过2/5。

表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人数及所占比例(1949~2001年)

年代

 1949 1955 1965 1980 1985 1990 1995 1998 2000

2001

(万人)

26.8 51.1  69.5 102.9

227.9  302.3

 %

  17.8 25.9 26.9 23.4 30.0

33.7 35.4 38.3  41

42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1982,《中国教育年鉴》1991,1996,2002

无论家庭还是社会,都日益重视对女性的人力资本投资。国内外研究一致指出,教育是预测妇女就业的显著变量。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其人力资本越高,潜在的资薪能力就越强,离职的机会成本也就提高,从而是女性在正式、全职性劳动市场中持续就业的可能性增大。

但是女性素质并不单单指受教育程度,而且应包括现代化的“性别角色态度”,[11]所谓“性别角色态度”是社会对两性行为的规范、取向或偏好。如对妇女就业中个人角色、家庭责任与两性分工的期望与规范。现代化的性别角色态度,便是认为两性关系是平等而非依赖的,每个个体都是独立而非可替代的,家庭责任应当由两人共同分担,事业上的进取与成就是每个个体体验生命完整与完美的重要途径,等等。因此,当一个女性具有这样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后,她参与就业的热情就会高涨,不会因其他原因而轻易放弃或中断就业。

而现实中,女性教育素质的提高可以通过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得到直观的反映,但学校教育是否可以培养现代化的性别角色观念值得探讨。在教育普及且机会平等的条件下,男女可以有同等机会接受学校教育,但是,同样在学校环境下,男生往往表现得更为活跃,能力更强、进取心与成就意识更高,而女生却不能普遍地建立自信与社会适应,这是如何造成的呢?研究显示,如果将素质分为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女性在智力能力方面与男性相比,虽各有长短,但水平不分上下,并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得到充分发展;而在非智力因素方面女性略逊于男性,存在着诸如成就动机不足、兴趣狭窄、感性化、意志力差等性格弱点。非智力因素是在社会环境与社会观念影响下逐步形成的,女性的性格缺陷也是女性从小在家庭、学校、社会环境下养成、被逐渐塑造与强化的。因此,受体制局限的学校教育或许并不能完全满足女性素质全面提高的要求。

笔者认为,女性的教育素质并不直接影响其就业参与的意愿。虽然有学者认为“妇女教育程度越高,自我实现的意识就越强,参与社会劳动的要求越迫切,因而劳动力参与率也越高”。[10](P57)但就业作为一种生存手段,从参与意愿的角度与个人的教育关联并不很大。在生存压力下,工作是为了挣钱、谋生,无论素质高低都会有就业需求。只有在生存得到保障的条件下,高教育素质者可能为追求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而参与就业,而低教育素质者则可能因缺乏此种动力而放弃就业。因此,教育素质更多会影响个体的就业目的以及以后的职业发展——高教育素质者倾向于“发展型就业”,低教育素质者倾向于“生存型就业”。在现实中,为获得收入而参加工作无论在穷国还是在富国都十分普遍。在不同国家,所谓生存压力会随社会消费水平的高低而有不同表现,无论是基本的生存需要还是高档消费都可能成为一种压力而迫使人们参与就业。例如在发达国家,环球旅行有可能就是一种普遍的需要而成为工作的动力。因此无论教育素质的高低,人们都可能有较强的参与就业的欲望与要求。

另外,即使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也并不一定会直接或必然地激发其为自我发展而就业的需求。虽然高等教育可以培养人的自尊、自信与自我价值意识,但缺乏对女性独立与平等意识的培养与熏陶,仍可能会使女性无法认清自身价值、追求自我实现,在具备了较高人力资本的时候也可能主动放弃市场机会。这时,接受高等教育仅成为其提高自身在婚姻市场中价值的砝码,使其可以在优质的(高学历、高收入)男性中获得更多选择与被选择的机会。如在笔者2002年进行的一次大学生调查中显示,大学中女生谈恋爱的比例高于男生(47.2%对37%);择业中,女生受男友影响高于男生受女友的影响,且女生更多考虑“选择较稳定的工作”,而男生更多选择“有发展前途的工作”。[12]这似乎预示着高素质者的未来家庭模式仍未摆脱“男外女内”的传统性别模式。可见,较高的教育程度虽然会在整体上影响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但在微观的个体参与意愿方面并非起绝对重要的作用。

婚姻、家庭及生育的影响

婚姻与家庭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但人们往往更多强调女性的家庭义务与责任。由于受传统社会沿袭与观念的影响,女性在婚姻中处于从属地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并担负着生育与养育职责,这些都对女性的就业参与产生了消极影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有人以女人在家“管钱”,来证明女人的家庭地位提高了,不是从属而是主导,但“管钱”是因为女人要操持家务,进行经常性的日常支出,这实际上仍然是管家的角色,怎么能说地位高呢?)

女性因结婚而退出劳动力市场在许多国家仍较普遍,即使不退出也有可能进入非正式市场,从事兼职或弹性工作。如在台湾,60~70%的已婚妇女会退出劳动力市场,其余30%的已婚就业妇女中50%从事兼职或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非受雇工作。[11]美国1980年代就业妇女中,20%是兼职,挪威这一比例高达50%。而加拿大有326万人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其中96%是妇女,美国也有1/3的已婚妇女专职做家庭主妇。[13]可见,无论是婚后退出劳动力市场还是仍停留在市场从事兼职工作,都体现了妇女为平衡家庭与职业的角色冲突,以转换职业取得角色相容,以妥协来换取家庭的美满。

现实中,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社会与个人都从家庭中获得利益:人口的延续、人力资本的投资、基本的消费活动以及养老等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但是,另一方面,家庭的作用又往往被忽视,家庭作为私领域,其社会经济价值被贬低,尤其是家务劳动的价值几乎完全被忽略。而家务劳动基本上是由妇女承担的。虽然在中国的大城市中,丈夫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务已经比较普遍,但总体而言,妻子作家务的时间仍长于丈夫,前者是后者的两倍。[14](P153)美国女性主义学者摩塞认为,女人担负着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再生产活动,包括生养孩子、照顾老人、家务劳动等;二是生产活动,女性参加职业工作,为家庭创收;三是社区责任,处理家庭与外部社会的杂务、担负社区责任。而男人通常只承担一种劳动——生产劳动。由于社会在衡量一个人所创造的价值时总是只计算生产劳动而忽视另外两种劳动,从而贬低了女人的劳动付出。由于另两种劳动分散了女人的时间和精力,使她们在生产劳动中处于远弱于男性的位置,而男人正是因为女人的这种付出才得以更集中精力参与生产劳动。女性因之而丧失就业市场中的优势。

但经济独立与就业参与始终是女性摆脱对男性依赖的重要手段,美国近50年来离婚率的起伏同美国经济的增长与衰退有着明显的关联,即当经济进入快速增长阶段,离婚率随之升高,而经济出现回落时,离婚率也随之下降。这说明,当经济增长时,妇女有机会参与就业,获得收入,从而摆脱对男人的依赖而选择离婚。因此离婚率提高并不一定是坏事,因为它可能意味着更多妇女摆脱家庭暴力,或者至少,“敢于离婚”可以帮助妇女提高在婚姻中的博弈点,增强其讨价还价的能力。[15]

另外,生育职责也是影响女性参与就业的不利条件之一。“生育歧视”在许多非国有企业中存在。2001年广东省有关机构接到多宗怀孕女工权益受侵犯的投诉和咨询,某些用人单位,女工入厂要先签不生育保证书,保证在合同期内不怀孕,违反者自动离职处理。[16]有的用人单位甚至明目张胆地在劳动合同或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生育,否则,一经发现,即予辞退。”用人单位大多对孕期女职工采取“变岗减薪”办法,怀孕或生产的女职员被调岗、降级、降薪较为常见,有的则以“违纪”为由而开除。[17]一位白领女性说:“我怀孕前月工资4000余元,怀孕后因早孕反应,在老板同意下休息几天,但回单位上班时却被告知不能在原岗位工作,转岗到月薪1000元岗位,我不同意,老板要求我回家反省,并不再发工资,甚至连生活费也分文不给。”[18]可见,除非生育的社会价值得到承认,否则,女性的就业参与就得不到根本的保障。

综上所述,女性的就业参与是同社会整体的进步与发展相联系的,女性就业问题之所以在当前得到普遍关注,与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就业竞争激烈、以及性别歧视又露端倪的背景分不开。有人提出以“妇女回家”、“阶段性就业”来解决就业市场压力,试图再一次以牺牲女性利益来换取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但是,当女性利益被损失与抛弃时,社会是不会有实质性的进步与发展的。在全球性别平等呼声日高,女性在各个领域取得非凡成就之时,这种见解与提议无疑是极不明智的,因为它有悖于历史前进的方向与目标。提高女性就业参与不仅事关女性自身,而且代表了一个国家向更加平等、和谐的社会迈进的步伐与境界。

收稿日期:200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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