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企业产权改革及应注意的问题_产权理论论文

流通企业产权改革及应注意的问题_产权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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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由香港中文大学郎咸平教授引发了国企产权改革的又一次激烈争论。2004年9月17日,郎教授在上海演讲时讲到:“我只是一个学者,只是从学者的角度提出问题”。因此,单方面终止由其引发的国企产权改革争论。其实,不管支持还是反对郎教授的观点,争论的焦点无外乎公平与效率、合理性与合法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等问题,这种争论对观点双方都有好处。笔者就此谈一点关于流通企业产权改革的问题。像其它国有企业一样,我国流通企业也经历了改革的不同形式的改革阶段,但最终仍然要落脚到产权制度改革。但流通企业有自己的特征,产权改革不能“包治百病”,必须结合其它的管理措施才能收到良好的收效。

一、 产权改革是流通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

流通企业和其它所有国有企业一样,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逐步调整,大体经过了四个改革阶段。第一阶段:1979-1986年,在企业经营权层面上进行改革。主要是通过放权让利,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但是,经营权层面的改革,只是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利益调整,这种利益调整并不能从根本上使企业获得应有的发展活力;第二阶段:1987-1992年,企业改革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过渡。在这个阶段,承包制作为进一步推进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主要形式在实践中占据主要地位。但是随着承包制的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弊端的暴露,另一种思路,即对国有企业进行所有权层面的改革(与这种主张相对应的制度选择就是股份制)的呼声渐起。这一时期的股份制主张,由于受到宏观上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发育和成长,但它足以使更多的人们认识到,产权制度的变革和产权结构多元化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环节;第三阶段:1992-1996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取向,使国企改革彻底摆脱了旧体制的束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前提是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没有多元化的产权主体就难以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在实践中,国有经济并没有良好的退出机制,面面俱到、独揽天下的局面仍然存在,反映到微观企业改制中就是“一股独占”、“一股独大”。单一的产权主体,并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制度变革,形式上的公司组织不过是原有企业的翻牌。这使人们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公司制,绕开产权制度的变革谈国企改革是行不通的;第四阶段:党的十五大以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推进国企改革。党的十五大对所有制理论的突破,使国企改革进入了宏观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微观上改组国有企业的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的经济制度,为国有企业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奠定了制度基础。然而,在实践的推进中,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顺,一定程度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的制度要求没有在微观企业中得到充分体现,一股独大的局面仍然存在。党的十六大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使产权制度的变革再度成为国企改革的焦点。回顾改革的历史进程,可以得出这样的共识:国企改革的历史轨迹是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同步的,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要解决企业的产权问题,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改革的难点是要从国家对社会经济高度垄断的格局转化为多元分散的市场经济,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主体转化为多种所有制主体。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对传统国有企业进行根本的产权结构的调整和制度的变革。实践也证明,绕开产权谈改革是行不通的,没有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和产权制度的变革,其它一切改革都是无效的。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这一重要论述,使国企改革进入产权制度变革的新阶段。在实践层面上,中央就如何继续完善基本的经济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力度,使国有经济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集中优势资本发展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命脉的行业领域;二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行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在此背景下,流通企业也都大刀阔斧的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在已改制企业中有很少一部分企业采取发起式、募集式以及借壳上市等方式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在产权界定上比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相对规范,且其中有近半数的企业已基本步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的轨道,但仍有半数左右的企业,由于产权界定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规范,只能维持其存在或与其它企业重组;(2)翻牌性的企业改制。在已改制企业中有60%多的大中型企业,采取了国有企业法人相互持股的方式进行,尽管在形式上实现了公司制,但产权界定不彻底,企业内部机制仍延续原国有全资企业运行方式;(3)部分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股份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较小(一般在10%-30%左右),国有股在企业仍处绝对控股地位,企业经营者仍为主管上级任命,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职工股东的动力机制很难显现出来;(4)小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商品流通领域的小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使其完全进入市场经济的海洋,趋于合伙经营的模式,基本上达到了搞活小企业的目的。另外,对一般中小企业还采取了诸如联合、兼并、改组、承包、租赁、拍卖、破产等多种产权改革形式。

二、流通企业产权改革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流通行业步入市场化以后,以产权关系为中心内容的企业改制一直是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内容,然而,改制的结果并不如人们预期的那样理想。有的企业通过改制排除了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调动了经营者、员工的积极性,企业从此步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有的企业改制以后管理状况依旧,效益未见大的改观。有的企业甚至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于是,有些人开始质疑产权制度改革的作用。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流通企业进行产权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是产权改革不能“包治百病”,所以,流通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注意赢得员工对产权改革的认同,引导员工转变观念。

多年来,流通企业不断进行改革探索,其根本目标是在日益激烈的新的竞争形势下求得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目前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流通企业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这对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运行规则和环境都提出挑战。要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大家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大家认同改革,主动要求改革。没有员工普遍的认同,再好的制度也难以执行,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不仅要做好改制前的动员工作,而且要抓住改制这一契机,促使员工转变观念。观念转变包括经营者对权力、责任与利益关系的重新认识,包括对已经习以为常的原有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的反思和批判,更包括对新管理理念、新管理方法和新管理制度的学习与适应。观念指导行动,在管理学上讲:最具惰性的是群体意识,观念转变需要一个长期、渐进、反复的过程。所以,改制企业要实现观念转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形成一种强迫人们更新观念、调整行为方式的制度环境;二是营造一种鼓舞人奋发向上、拼搏进取的文化环境;三是尽力创造一种让人明显感觉到变化的新的工作环境(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充分发挥环境对人的意识改变的影响力。

(二) 注意把产权制度改革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创新紧密结合起来

企业进行产权改革不是包治企业百病的“万能良药”,必须把产权制度改革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产权制度改革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产权改革只能给企业除去绑在身上的枷锁,而绝不是给企业插上了一个腾飞的翅膀。改制并没有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资源,没有直接为企业造成什么竞争优势,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全新的机制。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逐步组织起职责明确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尤其要注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制度等这些与体制转换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基础性制度的建立,在制度上保证高效、灵活的运作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注意营销管理创新,增强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

流通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加强营销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其市场反应能力。市场快速反应能力是流通企业面对不确定市场竞争环境必备的竞争力。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外部市场环境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对竞争对手及其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对自身组织机体发展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对市场变化的快速适应能力和快速跟进能力。要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流通企业必须进行营销创新,不断强化对市场信息的敏感能力、对市场商机的领悟能力、对市场机会的果断决策能力。营销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主导性职能,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尤其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营销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我国已加入WTO,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营销国际化、国际竞争内部化已成为现实。另外,新技术的层出不穷、国际企业竞争手段的多样化都使我国企业面临新的巨大挑战。营销管理创新是企业为适应外界变化的营销新环境,对营销观念、方式、策略等各营销因素进行改进和调整以期开拓和占领市场的过程。它包括满足新需求而创制新产品、开拓新市场、营销策略创新、多种营销策略组合创新等,是企业提升营销能力的一切活动。营销创新主要通过营销观念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等途径实施。目前,全国流通业态面临重大转型,传统流通批发业态的衰落和新型流通业态的出现,对于企业转型既是机会,更是挑战。对于新流通业态、新竞争方式、新增长点,传统流通企业应该表现出高度的敏锐性、快速的适应能力和快速的跟进能力,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四)注意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

流通企业进行股权改革其最终落脚点是让企业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所以改制企业应积极寻找适合自己企业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注重调整国家股比重过大的问题。国有股比重过大这个问题不解决,国企改来改去还是老样子,要么“是穿新鞋走老路”,要么变成“翻牌公司”,政企难以分开,新机制难以运转,企业的管理难以做好,现代企业制度难以建立。其次,要进一步调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从组织结构的科学构建和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入手,理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并明确规定他们各自的权责,强化制衡机制。最后,理顺协调公司企业中“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虽然新老三会在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殖等方面是一致的。但是,新老三会就产生的基础、组织结构、运作方式等方面又存在不同,还会在目标与职能等方面发生矛盾。因此,一方面要坚持以“新三会”为主体,另一方面要注重将“老三会”融合进“新三会”,调整“老三会”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尽快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加强新老三会之间的协调,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确立、优化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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