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区域经济合作与中国产业政策调整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10+3”区域经济合作与中国产业政策调整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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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区域经济合作是指“东盟”10国与中、日、韩3国之间的经济合作。21世纪初,在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经济合作集团飞速发展的同时,地处亚洲,与西欧、北美呈“三足鼎立”之势的东亚却迟迟没有形成自己的区域合作组织。2002年以前,在世界GDP居于前30位的国家中,中国、日本、韩国是仅有的没有同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达成地区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这既远远落后于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进程,也与自身经济高速发展的地位不相称。在共同的压力感和紧迫感驱动下,为了寻求自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适应世界经济竞争的需要,东亚各国加快区域经济合作的呼声越来越高,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历史化进程不断加快。作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最主要的机制——"10+3"区域经济合作也就应运而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一、"10+3"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就提出了建立“东亚经济集团”(EAEG)的倡议和设想。1995年,东盟将其更名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EAEC)。但由于当时日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此态度迟疑、消极,再加上美国的强力反对,“东亚经济核心论坛”迟迟没有付诸实践。此后,由东盟倡导的亚欧会议的召开,预示了东亚经济合作的正式启动。与会的亚洲国家正是马哈蒂尔提议建立“东亚经济核心论坛”涉及的国家——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在东盟不能代表亚洲的情况下,"10+3"区域经济组织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使人们认识到了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亚洲还没有形成一个可以独立地监督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对各国经济发展的动向快速作出分析、并对危险信息及时发出警报的预警机制。区域内各国在危机来临之时各自为政,难以采取统一的行动来共同对付危机,甚至推出以邻为壑的政策,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扩展和恶化。危机使东亚国家深刻认识到,指望别人来救自己是不实际的,单靠自身的力量也是微不足道的,只有加强区域内的合作,相互促进,相互支援,才能增强防御金融危机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东盟10国已经同中国、日本、韩国定期举行了多次内阁及政府首脑会晤,以及一年一度的财政部长、贸易部长及外交部长会议。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举行的第二次东盟非正式峰会上,中国、日本、韩国首次参加,至此"10+3"合作机制正式形成。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了第六次"10+3"领导人会议,东盟各国政府首脑与中、日、韩三国领导人进行了磋商,就进一步加强东盟与三国合作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其中最具实质性的成果是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决定于2010年建成中国与东盟间的自由贸易区。中国同意对东盟新成员的利益给予充分关照,可以享受5年的宽限期。中方还决定向越南、老挝、柬埔寨三个非世贸组织成员提供与世贸组织成员同等的最惠国待遇。2002年11月4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部免除柬埔寨的负债,部分免除越南、老挝、缅甸的负债。第六次"10+3"领导人会议对加强东盟与中、日、韩之间的经济合作,特别是东盟与中国之间的全面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10+3"区域经济合作存在的障碍和发展前景

1.合作存在的障碍

"10+3"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利条件是该合作能够得以发展的基础,该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得到区内各国的普遍认可。但"10+3"区域经济合作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为:(1)区域内经济不稳定。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遗留问题以及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艰巨性和长期性,都会对东亚经济的复苏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东亚各国普遍存在的大量未得到彻底清理的不良债权,以及政府企图通过大规模举借外债的方式来推动经济复苏的行为都为引发新一轮的金融危机埋下了种子。过多的依赖单一或少数的出口部门以及相对滞后的产业结构升级都使得区域合作的难度增加。(2)区域内各国政治、经济制度差异较大,合作的基础复杂。区域内既有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也有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韩国和新加坡,还有诸多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和越南。这种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经济体制和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巨大差异的现状都会对区域经济合作产生不利的影响。(3)历史遗留问题。如中国与日本钓鱼岛的归属权之争,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泰老之间的湄公河航运与水资源问题等,这使得国与国之间缺乏信任,为"10+3"区域经济合作制造了障碍。(4)日本右翼势力一直在美化侵略战争,如日本“教科书”问题、日本政府要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等,严重伤害了亚洲受侵略国家人民的感情,不利于该地区的稳定与合作。

2.合作的发展前景

"10+3"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前景,将会是各种合作日益全面和深化,并最终产生一个以"10+3"为主体的东亚自由贸易区。"10+3"作为新兴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在组织形式、磋商机制和合作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有着很大的区别。相对来说采取的是一种较为松散、具有协商性质的非机构化运作方式,坚持自主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目前就"10+3"合作的途径有两种较为流行的观点:“两板块论”和“三板块论”。后者是指“中国—东盟”、“日本—东盟”和“韩国—东盟”3个"10+1"板块的融合;前者是指“东盟10国”加“中、日、韩3国”两个板块的结合。但无论是3个"10+1"还是"10"+"3"模式,都是东盟在唱主角,东盟的抉择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0+3"框架下各国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悬殊,影响经济合作的因素很多,客观上要求经济合作早期应以双边合作为主。因此东盟应先考虑与中、日、韩三国的双边关系,坚持以双边合作为主,某些特定领域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实行多边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签署可以说是整个"10+3"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最终它将会导致以"10+3"为主体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实现(注:见冯昭奎《10+3:走向东亚自由贸易区之路》,《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3期。)。

三、中国在"10+3"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产业政策调整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作为"10+3"区域内最大的经济实体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预示着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严峻性和迫切性。在"10+3"区域经济合作的背景下,中国产业政策的调整必将面临区域内周边国家产业结构互动演进的影响。"10+3"框架下各个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演化体系是一个多元阶梯连锁型变化的动态结构。而根据“雁阵效应”,区内国家和地区将像大雁一样,沿着动态比较优势梯次相继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即日本先将成熟产业先后向“四小龙”、东盟和中国转移。而头雁的调整速度将对后续雁产生直接的影响,前者快则后者快,前者慢则后者也慢。日本在经历了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代”之后,过度的乐观自信使其忽视了进入世界技术领先国家行列后对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进行及时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贻误了调整时机,在信息技术革命的竞争中沦为二流国家,直接导致了“泡沫经济”的破灭和经济的持续衰退,使90年代成为日本“失去的10年”。究其产业结构方面的原因,落后的二元经济结构发展模式是造成其经济停滞的主要原因。而日本作为东亚经济的头雁,其产业结构调整的滞后性必然波及到周边国家和地区。韩国以及东盟国家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的袭击后,认识到调整产业结构已是迫在眉睫,并开始着手调整经济结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求尽快恢复经济增长,增强国际竞争力。

从区域内各国经济结构调整的经验和教训来看,不及时实施结构战略性调整就将落后,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面对区域经济新格局,中国参与此轮产业结构调整,必须立足所在区域,按照区域内国际分工格局来选择和调整产业战略,更加广泛的参与国际分工、国际交换和国际竞争,实现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以及产业结构的国际化。这里提出我国参与"10+3"区域经济合作的产业政策调整思路如下:

1.产业政策的调整应以区域内国际分工协作为出发点

总体上看,东盟与中国发展水平很接近,产业结构和外贸结构很相似,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同一层次,特别是在纺织、服装、鞋类、皮革箱包等产品的生产与出口上。

但东盟内部又分几个层次。从人均收入水平上可分为四个层次,依次为:(1)新加坡、文莱;(2)马来西亚、泰国;(3)印尼、菲律宾;(4)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从产业发展水平上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前6国较高,后4国较低。

东盟中制造业水平较高的是马、泰两国(新加坡主要依靠第三产业;文莱主要依靠石油出口),其他国家的优势主要是矿产资源和农林产品。如越南大米出口量很大;印尼的石油、天然气;菲律宾的棕榈油等。

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合作是互补型的。但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却是竞争型的。中国应依靠自身已有的比较优势,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尽量避免区域内的产业趋同和产品趋同导致的恶性竞争。近期中国应重点发展汽车、家电、机床以及信息产业产品,参加与东盟的合作与竞争。

"10+3"框架内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发展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异,总体呈阶梯状排列的特点。在这种阶梯状结构基础上,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国家之间都存在着分工协作的关系,彼此通过发挥各自不同的比较优势,获得相应的比较利益。但是随着各个国家和地区资源与禀赋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比较优势的转移,分工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已经由原来单一的垂直分工体系转化为复杂的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相交织的复合网络型国际分工体系。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从整体上也具有多层次阶梯状的特点。既有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有资金密集型产业,甚至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已跨入世界一流行列,这就使得我国同区内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产业结构上存在趋同性,容易引发同构性产品之间的竞争。在这一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应加强政府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职能。我国政府的产业政策应重视时效性和前瞻性。政府应及时制定、完善战略产业的扶持政策、产业组织政策、结构调整政策以及区域结构调整的成套援助政策,贯彻执行已有的产业政策,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家之间产业结构演进和升级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我国政府更应对此加以积极地指导,预防和解决相互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10+3"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协调发展。

2.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依据比较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参加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这既是各国政府所实施的产业政策,也是WTO所极力倡导并推动的。然而,这种产业政策的弊端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按比较利益和WTO原则,中、日、韩三国的分工和产业设置应该是:日本生产汽车;韩国生产轮船;中国生产纺织品。如此分工和贸易,各国的要素优势能得到最大发挥、世界资源会得到最优化配置,三国的国民福利都会得到最大满足和提高。然而,现实中三国政府都不会完全接受这种产业结构。因为日本政府要考虑本国纺织工人的就业问题;中国政府则不会甘心只生产纺织品这类劳动密集型产品,重要产品则必须依赖进口,中国不甘心永远只当二流工业国。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我国不断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目前相对落后的产业结构使我国在"10+3"区域经济合作中处于较被动的地位,易导致比较利益的外流。对此我们应当采取各种有效的政策措施,集中有限的资金,着力培养主导产业,压缩调整衰退落后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调整工业生产力布局,提高现有工业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促进工业企业规模结构合理化;鼓励和引导第三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行业,积极开拓市场潜力大、投资效益好的新型服务行业。进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资金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技术含量越大的产业,投资强度也就越大。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必须将增量投融资结构的优化同存量资产的盘活相结合,促进资产存量的流动和优化重组。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要保证资金向需要扶持的重点产业倾斜;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资分工和协作关系;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外资,坚持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并重,实现产业接纳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扩大对"10+3"区域内产业转移的吸纳规模。

3.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创新,不失时机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据2002年12月的一项统计数据: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的论文大国,每年发表的各种论文总量排在世界前列,但同时中国却是一个专利和创新小国。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推广率更低,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25%,推广率只有10~15%,其中真正形成产业的不超过5%。新产品开发能力低,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20年(注:引自王永治《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第35页,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出版。),与"10+3"区域内的各国相比也有较大差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通过技术创新、技术革命,难以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我们应当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对优势项目进行重点攻关,搞好技术引进,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企业加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增加研发(R&D)资金的投入,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作用,在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产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成长将极大地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市场竞争力。

4.制定次区域经济合作规划和政策,带动"10+3"的全面经济合作

次区域经济合作能够以发展地区间合作的方式促进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在"10+3"区域合作进展迟缓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可以先推动该地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比如环黄海圈次区域经济合作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环黄海经济圈主要包括韩国(重点是韩国的西南沿海地区)、日本(重点是西日本地区)和中国的环渤海地区(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以及毗邻黄海的江苏省。黄海经济圈合作最初是由韩国提出的,目的是要借助外部力量大规模开发西南沿海地区。中国的经济理论界对黄海经济合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环黄海经济合作国际理论研讨会。但各级政府对此问题却重视不够,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很少。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表现得更为积极。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指大湄公河(包括中国的澜沧江)流域的中国、越南、泰国、老挝、柬埔寨和缅甸6个国家的部分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虽然于1992年就已成立,但10年来的合作进展十分缓慢。2002年11月3日6国政府达成了合作开发协议:今后10年投资10亿美元推动湄公河合作计划的实施。提议举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6国领导人会议,并担任会议主席的柬埔寨首相云升,在主旨演说中指出:“我们都有未来的蓝图,即把冲突与贫困交织的这一地区变成努力实现和平与繁荣的地区。”(注:日本《读卖新闻》2002年11月4日。)中国政府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态度是积极的,已同意对连接中国云南省、老挝和泰国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网和水库等建设项目提供援助,推动该地区间的经贸合作。当次区域经济合作逐渐走向全面和深化后,往往会向周边扩张,会带动国家之间的合作。因此,我国政府的这种推动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做法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将有利于深化中国与东亚各国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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