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与公平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政策论文,社会主义国家论文,公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于经济学家来说,最复杂的任务不是回答理论问题,而是实行经济改革并每天作出决策,以证明其理论的可行性。政治生活与学院研究不同,十分残酷,这里需要的不是逻辑论证和统计数据,而是实在的政治权力。经济政策的制订者仅仅考虑正确的战略是不够的,他们必须在议会中拥有多数议席,而且,更重要的是利用社会和政治的支持。
实施某项经济政策时,首先要把公平问题摆在第一位。因为经济政策不仅受经济的制约,还受社会的制约,它能引发政治冲突。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不公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个意识形态问题或哲学问题,而不是经济数学模拟对象。特别是在各种变革深入发展的转型时期,收入的公平分配是经济政策制订者最为头疼的问题。
我们的研究目的,是分析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收入分配的诸多变化。我们试图以公平和平等的观点,对转型经济给予评价。尽管在过渡进程中,不平等不可避免地在增长,但作为经济政策制订者,却应该把收入和刺激经济发展两者协调起来,从而为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计算标准
中央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较之转型期要公平一些;与市场经济相比,也较为公平。然而,在中欧、东欧不平等的程度不尽相同。反映收入不平等程度的系数,形象地说明了这些差别(见表1)。 除南斯拉夫外,东欧各国的基尼系数平均比西欧各国低6个百分点。
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分类,原计划经济国家中,没有一个出现极为不平等(基尼系数为33~35)或中等程度的不平等(基尼系数为29~31)现象。所有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存在低水平(基尼系数为24~26)或很低水平的(基尼系数为20~22)的不平等。因此,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之前,这些国家比较平等的收入分配模式占主导地位。不过,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芬兰、瑞士、西德、荷兰、挪威则更是如此。
如果将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收入分配与市场经济国家进行比较,其主要差别源自:第一是最初的名义收入分配;第二是再分配的机制。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初收入分配,国家和集体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主,资本、利润、地租、股息收入降为零。这些形式的个人收入,只在尚存某种私人经济成份的国家(匈牙利、波兰、南斯拉夫)略起一点作用。即使是这几个国家,由于银行系统小而弱,并缺乏金融信贷机构,这种收入所占比例也不大。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和退休金。
工资制度及其管理带有极大的集权性和平均性。只在少数几个国家(匈牙利、波兰、南斯拉夫),以市场为目标的改革允许工资中存在较大差别。波兰在70年代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之比为6∶1。对于90%的职工来说,其最高与最低工资之比为3∶1。在收入平均分配方面,社会政治的压力确实相当大,以致对劳动生产力和劳动资源分配带来不利影响。
表1 收入不平等系数(1986~1987年)
总收入 可支配纯收入
基尼十分位 基尼 十分位
系数 系数 系数
系数
捷 克 19.7 2.5 19.92.4
匈牙利 22.1 2.6 20.92.6
波 兰 24.2 2.8 25.33.0
苏 联 27.6 3.3 25.63.3
英 国 26.7 3.2 29.73.9
美 国 31.7
法 国 25.2
(1981年)
澳大利亚
28.7
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收入再分配,是通过形形色色的对主要商品和服务的补贴,特别是对诸如住房、交通这样的弹性很小的需求,都给以补贴来实现。征税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对于多数居民来说,纯可支配的收入几乎与总收入相等。每个国家都存在物资短缺。虽然各国在不同时期短缺的规模、程度、商品种类有所不同,但对最终纯收入的再分配产生的影响是同样的。收入总是不够支付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再分配的范围包括:票证系统、黑市、强制性积累、贪污受贿等等。对这种经济中的实际收入分配进行评价十分困难。
期望
无疑,与政治宣言和意识形态宣传相反,人们相信,收入分配不公正和不平等是中欧、东欧各国反极权,革命的主要动力。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即促进这些国家走向市场经济,不过人的因素总是主要的。作为生产者,人们对管理不善、缺乏竞争,导致他们的付出得不到应有收获是不满意的;作为需求者,人们对于日益无效的分配系统和花许多时间购物极为恼火;最后,作为公民,人们对于不能给经济、社会、政治进程施加影响感到焦急不安。
人们心目中存有更多的天真想法,认为市场将带来更高的收入,并保证收入更公平的分配。有时工业发达国家夸大其词的成就,使人产生不现实的期望。许多公民脱离现实,他们相信,只要摆脱旧的体制,收入分配就将对他们很有利。但是,要消除原社会主义国家与工业发达国家需求方面的差距,需要十几年。为了克服差距并达到发达国家收入水平,则要几代人的努力。
政治领导人也认为,实行价格自由化和减少商品短缺,就会带来比较平等的收入分配。有些国家,如捷克和俄罗斯,把过多的希望寄托在私有化上。还有人认为。就连退休金的改革都有助于克服不平等。
现实
在转型经济中,收入差别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最大的变化发生在转型期的初始阶段。这时,实际收入明显减少,但各国减少的速度不同。米拉诺维奇(Б.Миланович)把转型经济国家分为三类。对第一类(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国家中各组20%的人进行比较评估,其收入分配实际上没有变化。任何一组20%的人的损失也没有超过一个百分点。就是说,收入再分配不是在各组20%的人群之间发生的,而是在各组内部进行的。基尼系数的变化微乎其微,匈牙利上升3个百分点,斯洛伐克甚至降低了(见表2)。
第二类国家(白俄罗斯、捷克、拉脱维亚、波兰、罗马尼亚)出现了适度的衰退。收入较低的三个20%人群中,最大损失为1~2个百分点。同时,收入较高的两个20%的人,得到6个百分点(捷克、 拉脱维亚)至2个百分点(波兰)的补偿。由于大幅度压缩生产, 各类国家的实际收入的绝对水平都下降了,只是收入较高的两个20%的人收入下降幅度较小而已。
第三类国家(保加利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摩尔多瓦、俄罗斯、乌克兰)的变化较大。收入最低的20%人群,收入减少4~5个百分点;第二个20%和第三个20%的人,收入略有减少。在俄罗斯、乌克兰、立陶宛,第五个20%的人相应增长20、14、11个百分点。保加利亚的基尼系数增至11个百分点。俄罗斯、乌克兰增加了两倍(相当于从24、23增至48、47个百分点)。
经历5年的变化, 第一类和第二类国家的平均收入分配较之市场经济国家更公平一些。第三类各国,
表2 转型经济中的收入不平等
基尼指数(人均收入)
1987~1993~
1988年1995年
吉尔吉斯斯坦
2655
俄罗斯 2448
乌克兰 2347
立陶宛 2337
摩尔多瓦
2436
土库曼斯坦 2636
爱沙尼亚
2335
保加利亚
2334
哈萨克斯坦 2633
乌兹别克斯坦
2833
拉脱维亚
2331
罗马尼亚
2329
波 兰 2628
白俄罗斯
2328
捷 克 1927
斯洛文尼亚 2225
匈牙利 2123
斯洛伐克
2019
尤其是原苏联各共和国,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尚不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国。
目前,在大多数后社会主义国家中,收入的不平等在继续发展,不过其速度较以前大为减慢了。当然,家庭公司和职业群体的收入经常变化,但若将居民的分配按五等份划分时,其收入是稳定的。
在分析收入结构和水平时,计算地下经济对社会收入分配的影响相当重要。一般认为,地下经济有助于社会收入总水平的提高。但准确地评价地下经济如何影响实际纯收入再分配的最终比例,是不可能的。尽管非正式部门的活动决定着社会福利的增长,它还是要求部分收入的再分配,由一些家庭公司转向另一些家庭公司。由于不可能详尽研究大量的收入数据,只能概略地推断:这种情况(并非零数字的游戏,而是在类似经济范围内收入的再分配,正如在类似经济与现实经济之间进行的那样)将来会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生活水平。至于地下经济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则可以发现,由于在转型经济和形成中的市场经济中,都存在着正式的和实际的收入分配之间的差别,可能比成熟的市场经济更为明显。
机制
在转型期,收入分配的模式发生了质变。由于消除了计划经济的一系列基本特点,大部分原来由国家提供给某些居民群体的生活补助、补贴费,已经十分有限或完全被取消了。从改革之初,上述措施曾被各种国际组织,尤其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视为绝对必需的。基金只支持那些取消补助金的机构的政策。
因为政治和社会形势的制约,更由于选择了价格自由化的方式,取消各种补助金,影响了收入分配。越带根本性的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的震动就越剧烈。当商品短缺现象很快消失的时候,家庭公司的实际收入和货币资金减少得更快。
自由市场法规的“透明度”、市场价格构成的有效性及其对资源分配的影响,还有与商品短缺引起的严重通货膨胀综合症有关的社会主义分配的不正常现象,这些都导致竞争的加剧。如果不是现在,那么在可预见的未来,改革将带来理想的成果,并把转型经济国家建成在全球范围内有竞争力的国家。
然而,改革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价格的自由化——引发了高通货膨胀。改革初期,物价飞涨,而且主要是一类必需品——食品、住房、通讯服务及公共交通的价格上涨。继而,包括卫生保健在内的服务商品化,导致家政开支的大幅度增加。在高通货膨胀条件下,实际的收入再分配取决于指数化机制。实际的指数化总是作为政治妥协,而不是作为经济论据的逻辑结果出现的。由于存在不公平的指数化,收入不平等继续加剧了社会的紧张程度。
部分价格指数化未使居民购买力保持在原有水平上。由稳定计划预测、并根据预算参数制定的那些措施,决定了指数化的程度。全额补偿是不可能的,居民存款明显贬值。只有那些应变能力强、消息灵通、很有办法的家庭,才得以保全自己的财产。他们的存款,在最佳时期变成未来经商的本钱。
经济改革有助于自由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数额。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阻碍,工资数额受到限制。与此相反,在转型经济条件下,工资数额真正拉开了距离。收入与业务水平、经验、职责范围、工作质量紧密联系起来。以往个人在人力资源上的投入,开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工资水平。由于人力资源的质量变化很大,反复考察工资水平,以使其更接近人力资源的质量,这就加剧了收入的不平等。
国营和私营经济成份之间的劳动再分配,成为加剧收入不平等的最重要的原因。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所有制关系正在发生最深刻的变化。结果是,个人总收入中的工资部分在缩小,而资本收入部分(利润、股息、利息和租金)在增长。国有财产从国家向私人手上转移,导致财产收入沿此方向的位移。显然,这类变化加剧了分配的不公正和收入的不平等。
私有化道路有两条:第一条,把国家财产,特别是战略性财产,按市场价格卖给任何投资者;第二条,在国家全部公民中进行乌托邦式的财产平均分配。显然,第一条道路不公正,但它有利于竞争的出现,并进而带来经济的高效益,提高居民收入的水平。与此相反,财产的平均分配保证收入公平分配,但并不能带来持续的效益增长和收入的增加。一些国家选择群众性私有化的方式,有利于居民承受结构改革的负荷,但只能在某种程度上,只能在短期内作为弥补损失的收入。
实行复杂的征税制度,同样改变了收入分配的机制。累进所得税减少了纯支配收入的差距,并且降低了不公平的程度。然而在转型经济中,征税制度和政策不稳定,因此征税的平衡效果并不明显。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比,其效果差得多。
政策
在转型期,最主要的经济政策,是将停滞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经济。包括收入及财富分配在内的其他主张,往往被视为制度变化的副产品。此外,有时收入再分配被看作整个制度“大修”的手段。就是说,分配方式的根本变革,只是财富继续积累的一种手段。而这种积累,本应成为新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产生的基础,没有这些阶级,市场体制就不可能存在。
转型经济国家迟早会出现经济增长。根据世界银行专家的评估,21世纪前25年中,转型经济的年增长速度可达5.8%。 尽管达到这种速度的可能性不大(今天成长中的市场危机引人注目),但有些国家可能达到较高的发展速度(这取决于所执行政策的效果)。在特定的好形势下(形成了相应的制度,国家发挥积极作用,并且特别走运),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
经济上升时,对分配不公正、不平等的问题,就会有另外一种看法。经济衰退时期的问题,是怎样在各具体的社会人群之间分摊收入损失。生产扩大时期的问题,是怎样在各种居民人群之间分配增多的国民收入。甚至在最繁荣的市场经济中,现行政策也影响收入的分配。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力的自由游戏。在转型经济中,市场力尚处于萌芽状态,不能过多地依赖它。对于政府来说,最佳方案是干预。但干预只限于保证具体收入人群利益的协调,并提供足够的刺激因素,以便为经济的继续发展和提高所有居民的生活水平积聚资本。
在俄罗斯,居民们相信(当然不无原因),转型期带来了贪污受贿,并形成“个人关系上的资本主义”,导致经济持续衰退,不平等加剧,贫困蔓延,发不出工资和退休金,“帐户清单”私有化的巨额收入、有组织的犯罪,根本无法使社会环境好转。当80~90%的人们认为,财富积累取决于关系或不诚实的行为,而且贫困源自经济制度的时候,他们不可能把未来想得太美好。
波兰事件的发展,是一个相当有说服力的例证。转型期之初,由于劳动力从国营部门流向私营部门,工资差距迅速拉大,不公平加剧了。当采取了针对国营部门的歧视性措施:为抑制名义工资增长而实行强硬的税收政策时,形势更糟了。在这个阶段,这种措施是反通货膨胀的必要手段。1991~1993年,著名的波兰popiwek, 即为提高工资水平而采取的税收罚金,纯系为刺激私有化而针对国营公司的措施。popiwek 加剧了收入的不公平,削弱了对国营部门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动因。
1995年初,取消了这种征税,促成了国营部门生产规模的急剧增长。于是,国营和私营部门职工的收入达到了均衡。结论十分清楚:那种使一些部门受益,而使另一些部门受损的罚款办法,即使能加快结构性改革,也是不明智的。相反,它减慢了增长速度,降低了国有乃至整个经济的竞争力。类似的办法既扩大了不公平,又抑制了中期发展。
丧失劳动能力者的退休金和津贴指数化,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稳定时期之初,他们以名义工资代替与其生活费用相适应的指数化,这是另一个严重失误。这个指数化根据的是以前的情况,实际退休金应该分享实际工资的“命运”,也就是随工资的下降而减少。但是仅仅由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名义工资就开始增加,退休金指数也需要增加,为此,就处于货币资金短缺的窘境。比较明智的作法是在最初减少实际退休金,减少的幅度略小于工资下降的幅度。然后,使其实际上略有增长。这样做的结果,是指数机制很难适应新的形势,给国家财政带来严重后果,拖延了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1996年,指数化顺序的变化提高了实际退休金,没有引发通货膨胀。结论是:只有15%的退休人员被列入“很少有保障的人员”之列,大多数退休人员按其收入被列在第二个和第三个20%人员之中。
鼓励资本积累,对于改革的成功具有决定性意义。尽管鼓励储蓄可能是对某些收入的较软的征税,但不断增加的不公平,却提出相反的要求。一般的结论很清楚:如果经济开始增长了,必须在资本关系中实行某些优惠的税收政策。当然,这样做会加剧不公平,但是(通过储蓄和投资)可以刺激经济发展,并进而刺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转型期之初,特别是生产衰退时,类似刺激资本积累的政策只给富人带来好处。在转向经济增长之后,越来越广泛的居民阶层感到,他们的实际收入在增加。同时,资本市场的成长和财政信贷机构较有效的职能,成为未来储蓄的催化剂。中产阶级强大起来了,甚至连很少有保障的居民阶层,也有能力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拿去储蓄了。
1996年,波兰政府通过了《2000年一揽子计划》,——旨在谋求经济稳步发展的纲领。该纲领规定,最迟至2000年底,对资本收入不再征税。1993~1997年,全国储蓄总额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 其中主要是家庭公司的大额存款。假如不预先采取这些措施,不公平的问题可能略有减少,但经济增长就不会那样快了。因此,还有另一个结论:如果在少一些不公平和发展速度慢一些,或多一些不公平和发展速度快一些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的话,那么就要选择较快的发展速度,并允许收入上相对较多的不公平。
《2000年一揽子计划》规定,缩减团体和所有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至1996年,团体税为40%,但从1997年开始减少,到2000年减至32%。征税中的这类措施,应该加大团体投资的机会,而从长远来看,也加强了国家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此外,计划还准备分两个阶段来减少个人所得税。1997年3种税率均下降1%(至20%、32%、44%),继而,1998年,又分别降至19%、30%、40%。
从收入分配观点来看,税法的这些变化,会稍微扩大不公平。尽管所有纳税人都从缩减税赋中获利,最高收入的那1/10的人将比其他9/10的人获得更多的好处,高收入的这1/10的公民最多几个月就上缴30%、40%的税金。进而,他们的纯收入比其余9/10的人有更大程度的增长。执行这种政策的效果,至迟在1999年底前就会显现出来,届时就可以评价个人所得税的收缴规模了。
“新富人”与“新穷人”
90年代,转型经济国家的贫困范围确实扩大了(这是由生产衰退和长期危机造成的)。由于危机带有过渡性质,不断增长的贫困就和转型期连在一起了。只有少数“改革前”就缺乏保障能力的家庭得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并摆脱赤贫。
有些文章指出,个别国家出现的较严重的贫困蔓延的问题,不是由于收入下降,而是由于收入不公平造成的,而且这是转型期完全不情愿的副产品。自然,在国民总产值减少的情况下,不可能把贫困控制在原有范围之内,但是必须寻求出路,阻止贫困的蔓延。
首先,在分析转型性衰退时,不应考虑地区性危机。甚至当经济进入增长时期,个别地区的经济仍然继续恶化,贫困范围还在扩大。
第二,在转型进程中,取代劳动资源计划分配的,是劳动市场的出现和失业的公开化。由于生产的持续萎缩,失业人数在增长。如果说失业者一般还有生活保障的话,那他们也仅仅靠有限的津贴度日。很多人长期失业,实际上已没有生存的手段。转型经济国家对战胜失业,尤其是长期失业没有准备。
第三,由于极度通货膨胀和没有相应的指数化机制,大部分居民(包括退休人员)失去了自己的存款。在多数情况下,诸如俄罗斯的“3M”公司,阿尔巴尼亚的欺诈“叠罗汉”之类的金融机构,侵吞了许多家庭公司的存款。
第四,追求幻想的预算支出经济,怂恿某些政府(俄罗斯是最明显的例子)拖欠预算内职工工资和退休金。不断增长的债务(未公开的预算赤字和国债)是未发放的工资的名义等价物,这就决定着生活水平的继续下降。
第五,在转型经济国家中,农业比重还相当大。急剧的商业自由化和食品进口的增加,导致一些小农场主经济破产。
在这些因素作用下,转型经济国家形成了一个“新穷人”阶层。贫困范围的扩大,产生诸如无住房人数增加、犯罪增多、被迫侨居、“黑市”猖獗、寿命缩短、因社会精神紧张导致的死亡率上升等不良社会后果。
在转型期,也出现了一个“新富人”阶级,他们大多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积极地劳作,不仅关心自己的丰衣足食,而且创造条件,提高其他公民的生活水准。在许多转型经济国家,“新富人”的大部分是一个新的企业家阶级。这个阶级正是国家未来富足的基础。
在危机和接踵而至的衰退过去之后,为了恢复生产、恢复实际经济部门的利率水平,需要比保证金融市场正常功能更长的时间。因此,由压缩生产而导致的“新穷人”的本来不高的生活水准,仍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维持在低水平上。同时,“富人”的生活水准至少是稳定的。不过,也有这样的例子:实际经济部门不断压缩,穷人越来越穷;而金融市场活跃,一部分“新富人”越来越富。
收入和社会财富的分配手段,取决于先前走过的发展道路和正在执行的政策。这正是拉美各国收入分配相对不公平,而东南亚各国相对公平的原因。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后社会主义国家实现转变的首要办法,是确定分配方式。我们已经发现,某些国家仿效拉美国家方式;有些国家仿效东南亚方式。尽管转型经济国家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们正在创造各自的方式。在不同的方式中,“新富人”和“新穷人”的关系和状况各不相同。在今后若干年中,将确定转型经济中占优势的分配方式。各国的分配方式各不相同。纠正所犯错误并不容易,而在近年内明显减少贫困规模更难,甚至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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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留下了一些相当矛盾的后果。不平等的加剧和贫困范围的扩大,是对经济政策制订者最严峻的挑战。生产持续萎缩,使这些问题日益严重。同时,不断加大的不平等,不仅成为加剧社会紧张并造成社会冲突的政治问题,而且也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严重障碍。
然而,不应把经济政策的目标和手段混为一谈。从社会角度出发,实行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政策,只是长期政治战略的一部分目标。由此看来,不仅机制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达到更高效率,提高竞争力,保证经济发展的高速度,这些都开始成为改革的任务。从转型到市场,大家都期待着全民或者至少大多数公民提高生活水平。否则,改革就没有意义了。
尽管在转型期,不平等仍在增加,因不公正的斗争应列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首要任务。不能指望,市场力量的任意横行会带来社会的进步。可是,实现社会公正,并得到政治的不可或缺的支持,非常困难。在这里,利益冲突永远不可避免。
当宏观经济政策的制订者面临两种选择的时候——方面是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较大的不公平(但贫困扩展范围较小);另一方面,是低速的发展和较小的不公平(但贫困扩展范围日益增大)——这时,他的回答很明确。政策应以保持稳定发展为目标。这样,将来每个公民的生活水平肯定会提高。因此,在向经济增长过渡的阶段,最初的不公平浪潮过去之后,不公平可能消除,生产效率不会受损。转型进程越深入,稳定发展的基础越牢固,在公正与效率之间的选择就越少一些痛苦。
摘自俄罗斯《经济问题》杂志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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