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环境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形成&基于跨境数据的实证研究_比较优势论文

制度环境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形成:基于跨国截面数据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截面论文,比较优势论文,实证研究论文,制度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11)02-0046-015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新千年以来,全球服务贸易呈加速增长趋势,贸易出口额从2001年的15577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34447亿美元,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4.4%。同货物贸易一样,服务贸易能够通过促进闲置资源的利用、扩大资本积累、刺激技术进步与创新等途径作用于经济增长。郑辉(2009)采用包括美国、印度等22个国家(地区)在内的跨国面板数据对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服务贸易出口每增长1%就会推动GDP增长0.97%。Verikios(2001)利用CGE模型实证分析了19个国家(地区)之间的电讯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经济效应,结果表明,电讯和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可以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2%。可以预计,伴随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全球服务贸易额将会越来越大,作为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其将与货物贸易共同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但是,各国(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存在较为悬殊的差距。从贸易结构来看,在部分国家(地区),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不相上下,2007年克罗地亚服务贸易出口占其总出口的比重为49.7%,爱尔兰44.7%,英国39.2%,丹麦38.1%,约旦37.5%,印度36.8%,美国30.5%;而同期墨西哥的服务贸易出口只占其贸易出口的6.1%,中国9.1%,印度尼西亚9.6%,俄罗斯10%,越南11%,马来西亚14.3%,日本15.9%,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多。从相对水平来看,以2005年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衡量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差别更大,克罗地亚的服务贸易出口RCA为2.46,爱尔兰2.21,英国1.94,丹麦1.88,约旦1.85,印度1.82,美国1.51,而墨西哥等只有0.30,中国0.44,印度尼西亚0.47,俄罗斯0.49,越南0.55,马来西亚0.71,日本0.79(见表1)。①

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服务贸易发展上的巨大差距?制造业比较优势的形成一般比较容易理解,现有文献将一国(地区)在制造业产品出口上的比较优势主要归结为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良好的基础设施、优惠的税收政策等等(李君华和彭玉兰,2010)。全球化进程中,众多劳动力丰裕的发展中国家(地区),通过改善基础设施以及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制造业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并迅速崛起成为世界制造品的生产出口基地,如中国、墨西哥、越南、印度尼西亚等。

关于服务经济的发展规律,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是配第-克拉克定理,即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第二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上升,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快速上升并最终超过第二产业。并且,服务贸易的收入弹性大于1,因此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服务贸易增长的比重要大于收入的增长率,其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即:只要人均收入达到了一定水平,该国(地区)的经济结构就会变为以服务业为主,其在国际分工中就会在服务贸易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与配第-克拉克定理相悖的是,近20年来我国的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以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2006年人均GDP是1988年的4.3倍,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却仍然维持在40%上下,相比1988年仅提高了9.5个百分点。同样是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我国,经过PPP调整后的2006年人均GDP,印度为2494美元,中国为4669美元,印度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却要高于我国。2006年印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2.4%,中国为39.9%,并且印度一直被认为是在服务贸易上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国家(服务贸易RCA指数一直都处于1.8以上),尤其是在软件服务外包等方面。

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改变,我国以加工制造品出口为主导的产业结构面临着日益严重的问题,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性越来越突出。一是经济发展对外部的依赖性越来越高,一旦国际经济出现波动,我国经济也会被传染并出现较大起伏;二是长期的大量制造品出口所形成的巨额贸易顺差造成了严重的国际经济失衡,并转化为远远超过正常需求的外汇储备,存在较大的贬值风险;三是制造业对有限的自然资源的逐步消耗,环境恶化逼近生态临界阈值。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使我国深刻认识到改变传统发展模式的紧迫性,扩大内需和发展服务经济更是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但现实情况表明,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短期的政策措施来扩大内需,但内需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仍然起色不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依旧发展迟缓,出口导向的制造业仍然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有鉴于此,厘清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原因,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比较分析服务品与制造品的产品特性差异,从理论上阐述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影响;第三部分以服务贸易出口RCA作为比较优势的衡量指标,运用世界银行Kaufmann等人所整理的有关各国(地区)的法治指数(Rule of Law)来度量制度环境的“好坏”,并利用2005年的跨国截面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最后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与启示。

二、理论分析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点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诺斯,中译本,2008,第6页)。制度被认为是经济长期增长最为根本的原因(Acemoglu et al.,2005),制度的差异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经济发展绩效。因此,制度的重要性无需赘述。

如果把制度看做一种生产投入要素的话,那么与有形要素一样,按照要素投入的密集程度,某些产品可能会更具制度密集型的特征(institution-intensive)。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同资本和劳动力禀赋的差异一样,制度禀赋的差异也可以成为比较优势形成的源泉(Levchenko,2004; Nunn,2005)。相对于制造品,服务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更具制度密集型或契约密集型特征(Blanchard and Kremer,1997),其生产、交易和消费也将涉及更为密集和复杂的契约安排(Clague,1999),因而相对于制造品,制度环境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影响可能更大。这种影响不仅可以通过服务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过程得出,也可以通过对服务品与制造品产品特性差异的比较体现出来。② 相对于制造品,服务品最为明显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无形性。Hill(1977,1999)指出,相对制造业,服务业产出大都具有无形的特征,服务的空间形态基本上是不固定和不直接可视的,因而往往是无形的。③ 其一,服务提供者通常无法向顾客介绍空间形态明确的服务样品,也不可以通过让顾客对产品“试用”的方式进行体验;其二,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服务之前,往往不能感知服务,也不可能像制造品一样可以通过各种观测甚至采用技术手段对产品品质进行检验;其三,由于对产品品质事前难以识别(尤其是一些高级服务,如金融、保险、教育培训、战略咨询等,往往是复杂知识的集合,对知识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普通消费者对其评价和识别均十分困难),因而服务品的提供方与购买方之间往往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见图1),顾客在购买之后只能觉察到服务的结果而不是服务本身。购买方之所以选择购买该服务,更多的是基于对该服务提供者(生产者)的信任,因此,“服务品更多地属于‘信任品’的范畴”(泰勒尔,中译本,1997,第132页)。而这种“信任品”声誉的构建(reputation building)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维护,一旦建立起来并被接受和认可,则可以带来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规模效应。与此相伴的则是这种声誉本身的外部性,其建立和维护需要良好的、严格的、公正的、有效执行的制度环境来为其提供激励和保护(Holmstrom,1985)。在糟糕的制度环境下,这种长期积累和建立起来的声誉很容易被其他企业利用而不用承担建立和维护的成本,如名誉侵权,盗用名称等;其四,相对制造品有形实体形态的易控制性,服务品的无形往往也增加了对其保护的难度,需要有更为严厉和有效的制度来促进服务品的供给。如研发活动中的无形知识和商业秘密,其研发投入成本和风险非常高,但复制和盗版的成本却很低,如果没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来提供激励和保护,类似于研发的服务贸易也就很难开展。

图1 制造品与服务品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差异

资料来源:引自洛夫洛克(2001,第17页)图形,笔者调整了部分产品名称。

异质性。与制造品的标准化界面可以应用模块化组织方式进行大规模批量生产不同,即使是同一种服务的消费效果和品质往往也存在显著差别。这种差别来自于供求两方面:一方面,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常常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服务质量和效率也随之发生变化,存在一定差异。经验观察表明,这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差异往往会非常明显地受到政府制定的相关服务业管理制度的影响(B·列维、P·斯皮列尔,1998);另一方面,服务消费者对服务也可能会提出特殊要求,服务品往往可能是一对一专业定制的个性服务,如解决问题方案的设计、战略咨询、个人理财等等。某种意义上,服务领域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创新的要求更甚于制造业,而这种彰显个性的创新意识和动力则非常明显地受制于文化、政策环境、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影响(刘顺忠等,2007)。因此,同一服务的一般与特殊的差异是司空见惯的,正是因为这种异质性,服务的质量标准也十分不确定。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只能规定一般要求,难以穷尽所有特殊情形。这样,服务质量就具有很大的弹性,④ 从而既为服务行业创造优质服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⑤ 也给劣质服务留下了可乘之机。与能够执行统一标准的商品质量管理相比,服务质量的管理要困难和灵活得多。同样是因为此原因,服务领域的寻租行为、垄断低效率现象,以及服务管理制度和规则的不透明性往往司空见惯。

难以储存性。服务品不能像商品那样长久搁置或处于库存状态。“服务与工业产品或农产品的根本区别在于‘不存在库存’的特性,这种特性来自‘运送的不可能性’和‘生产时间模式是由需求时间模式所决定’的性质。”(白仲尧,199l,第53页)。如果服务不被使用,则既不会给购买者带来效用,也不会给提供者带来收益,相反却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因此,服务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如果消费者对服务结果不满意而不对生产者进行补偿,则服务品就自动灭失,生产者不可能像制造商品一样进行转让或卖给另一个顾客。⑥ 于是,服务交易很容易造成交易双方的锁定,为避免此类情况,在服务品生产之前往往多以契约的形式对服务的效果和支付情况作出详细的规定。但是,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契约不可能是完全的,在契约的存续期内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契约订立双方会寻求法庭等第三方机构解决合同期内的各种争端。而在外部法律环境难以保证契约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服务交易的锁定威胁及其相伴随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并可能导致交易的失败。

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有形的商品一旦进入市场体系或流通过程便成为独立的交易对象,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在时空上被分割开来。与之不同,服务要么同其提供来源不可分,要么同其消费不可分。这种不可分性要求服务提供者或服务购买者不能与服务品在时间或空间上分割开来。同时,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还会导致服务品购买方无法在交易前对服务品进行试用,很难在事后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估。因此,与货物贸易对交通基础设施等硬件要求较高,物流成本占较大比重不同,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对制度环境等软件的要求上。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往往在制度环境良好的国家和地区形成集聚,而这种集聚又会形成正向反馈机制,集聚国和地区不断地改进制度,进而吸引更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因此,我们看到服务业会在制度环境有利于其发展的国家和地区集聚,如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区就成为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中心。

除了产品特性导致制度环境对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重要影响外,服务品与制造品的产品特性差异还会导致制度环境对投资于服务业领域FDI的影响显著大于制造业。《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划分为四种形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来提供服务。在经济全球化导致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形下,尽管服务领域的开放存在诸多障碍,但商业存在在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一国对另一国的服务业的直接投资。

最近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东道国的制度环境会对投资于该国的FDI产生影响。一是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保证FDI发挥作用的前提,具有良好制度环境的国家往往具有较高的生产率,因而对外国投资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二是糟糕的制度,譬如腐败相当于对外商征收了一笔额外税收,会给FDI带来额外的成本(Wei,2002);三是由于FDI具有较高的沉没成本,因此FDI对东道国的任何不确定性十分敏感,譬如政府低效率引致的不确定性、政策的变更及透明度、弱的产权保护以及糟糕的法律体系等(Agnès et al.,2005)。Aizenman and Spiegel(2002)通过“委托-代理”框架分析了合同的事后监督成本对国内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的影响。对外商而言,合同的事后监督成本要远高于国内的投资者。比起具有良好产权保护的国家,弱产权保护的国家所吸引的FDI占总投资的比例要低一些。同时,他们还发现,当投资于较差制度环境的国家时,比起来自优良制度国家的外国投资者,来自较差制度环境国家的外国投资者所面临的投资成本相对要低,亦即东道国和母国之间的制度差距也会对双边的FDI带来消极的影响,即存在投资者的“心理距离”(psychic distance),并且心理距离是跨国公司进入国外市场的主要阻碍因素之一。因为“心理接近”(psychic closeness)会降低对不确定性的感知(perceived)或降低在目标国的学习成本。⑦ 而作为制度和契约密集型的服务业,其所受到的影响会更加明显。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良好制度环境的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领域可能会吸引到更多的FDI,通过技术外溢和知识转移从而能促进该国和地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进而具有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反之则相反。胡超和张捷(2010)对美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经验研究表明,制度环境及制度距离对投资于服务领域的FDI的影响要大于制造领域。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制度环境的差异是导致当今不同国家(地区)产生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差异的重要原因。

三、经验分析

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可以采用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衡量,由于是进行跨国分析,相对优势更能说明问题,这里我们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lative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来度量各国(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比较优势。其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RCA大于1,则表示该国在服务贸易出口上具有较强的显示性比较优势,小于1则表明该国在商品贸易出口上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以2005年各国(地区)服务贸易出口额为例,⑧ 我们共计算了全球162个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其中最高的达到4.52以上(萨摩亚Samoa),最低的仅为0.036(安哥拉Angola),说明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在各国(地区)间存在悬殊的差距。某些国家(地区)全部贸易的出口可能都集中在服务贸易上(如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超过4的国家和地区),另外一些国家(地区)其全部贸易出口可能都集中于商品贸易上(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小于0.30的国家和地区)。在这162个国家和地区中,其中RCA指数分布情况指数超过4.0的国家(地区)有8个,3.0~4.0之间15个,2.0~3.0之间14个,1.0~2.0之间57个,5.0~1.0之间44个,0~0.50之间24个(见图2)。

图2 2005年不同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RCA

制度的构成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二者的实施特征(诺斯,中译本,2008)。在市场边界相对较小的情形下,如社区之内,非正式制度可能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市场边界被放大的国际贸易中,正式制度,即法律、法规、章程等影响——尤其是体现在对契约的维护上——更大。因此,我们采取世界银行Kaufmann等(2007)所提供的有关各国(地区)的治理指数(governance indicators)作为制度环境的衡量指标。其中主要包括6个子指标,分别是言论自由(Voice and Accountability)、政治稳定性(Political Stability No Violence)、政府效率(Government Effectiveness)、法治水平(Rule of Law)、规则质量(Regulatory Quality)、腐败控制(Control of Corruption)。鉴于司法体系效率、法律在维护契约等方面对贸易的影响更大,我们采用法治水平(Rule of Law)作为制度优劣的衡量指标。⑨ 其分值介于-2.5和2.5之间,分值越高则意味着该国和地区的法治水平越高。从2005年各国(地区)法治水平得分来看,在统计的202个国家(地区)中,最高的为2.12(冰岛),最低的为-2.22(索马里)。这与现实情况非常一致,尽管冰岛人口规模不大,但成为全球金融机构云集和金融服务提供的集散地,而糟糕的制度环境使得索马里海盗猖獗,成为全球共同打击的对象。

为检验上述结论,本文基本计量模型如(1)式所示:

我们所选取的控制变量⑩ 包括:(1)国家(地区)人口规模(Pop),以国家(地区)总人口数量表示;(2)地理纬度(Latitude),Gallup et al.(1999)的研究表明,低纬度地区气候炎热,易受到痢疾、热带病的侵袭,从而引致较高的发病率和较低的生产率以及缓慢的经济增长率。La Porta et al.(1999)利用各国首都所处纬度,将其调整为0到1之间的数值来反映该国(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值越高,则纬度越高;(3)基础设施水平,包括每百人所拥有的电话线数量(Tel)、全国公路铺设比例(Road);(4)教育水平(Edu);(5)城市化率(Urban);(6)该国和地区所属洲的虚拟变量(Continent)。上述各变量数据,除地理位置来自La Porta et al.(1999)外,其余均来源于世界银行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数据库。回归估计结果见表2方程(1)~(8)。

OLS结果显示,在未加入任何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制度环境(Rule)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系数达到0.330,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制度环境的确是影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因素。即使在加入各控制变量后,制度环境的影响依然保持着高度的显著性,并且系数变动基本维持在0.228到0.325之间,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了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影响的稳健性。

各控制变量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显示,人口规模(Pop)对服务贸易出口RCA影响显著为负。一般情况下,人口规模越大,意味着该国和地区具有较丰裕的劳动力,往往劳动力价格也相对低廉,因此在制造业发展上更具比较优势。这里一个可能的反证是,印度人口世界第二,为什么印度会在服务贸易出口上具有比较优势(服务贸易RCA指数1.83)?从各回归方程的系数可以看到,一国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的形成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最终优势的形成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尽管人口对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的形成具有负的影响,但制度环境具有正的影响。而且我们也看到,各方程中制度环境的系数绝对值都要大于人口规模(Pop)的绝对值,因此对印度在服务贸易出口上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也就不难理解了。而这也正好说明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性。

基础设施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并不确定。从方程(8)来看,每百人拥有电话线的影响系数为-0.207,而公路铺设比例的影响系数为0.211。良好的基础设施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包括服务经济),这点容易理解。但是,相关研究(Root and Ahmed,1979;催新建,2001; Peter et al.,2007)表明,基础设施对制造业的发展,尤其是对吸引制造业的FDI的影响更为明显。基础设施越好的国家就越可能吸引到更多制造业FDI,进而制造业产品的出口就更多,在制造品的贸易上更具比较优势,在服务贸易上则可能处于比较劣势。同时,地理位置的影响不显著,说明服务贸易可能并不像制造业那样对地理位置具有较高的要求。

服务产品往往具有知识密集的特征,尤其是像金融和保险、专业科学技术服务、电信等多属于复杂知识的集合。理论上,教育水平越高则服务贸易出口RCA就越高,教育对服务贸易出口RCA具有正的影响。但如果仅仅采用一般水平的识字率来作为衡量教育水平的指标,可能并不合理,(11) 因此我们以高等教育的毛入学注册率(Tertiary School Enrollment,%)作为教育水平的衡量指标。方程(7)中,教育(Edu)对服务贸易出口RCA具有正的影响,但并不显著(37%水平上)。Clague et al.(1997)研究认为,或许发展教育是实现持续和快速增长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如果制度建设非常落后,人们可能无法施展才能,教育所产生的社会收益会大打折扣。

江小涓(2004)、Riddle(1986)等均认为城市化是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化水平越高,则服务业比重会越高。但服务业并不简单等同于服务贸易,从现实情况看,服务贸易往往以生产性服务为主,而且一国(地区)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该国中心城市和规模较大的城市,因为只有当城市规模达到一定规模之后才可能形成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陆铭,2008),才会形成服务贸易出口。因此,我们以一国(地区)最大城市人口占总城市人口比重作为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12) 方程(8)显示,最大城市人口规模越大,亦即城市化集聚效应越明显,则一国(地区)服务贸易出口RCA就越高。而且,在加入城市化控制变量后,其他控制变量的显著性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这可能与城市化本身就是人口、教育、基础设施等的集合体,其与其他控制变量有着密切联系有关。

在对各国(地区)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的分析中,我们发现排名最靠前的国家(地区)往往人口规模都比较小,有的只有几十万人口。如2005年RCA指数最高的萨摩亚,人口只有17.9万,在RCA指数超过4.0的国家(地区)中,只有黎巴嫩(Lebanon)人口超过百万。而这些小国(地区)的经济结构往往很单一,有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依靠其自然资源优势所带来的旅游收入。为避免这些国家样本对我们分析结论所带来的影响,并检验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影响的稳健性,我们进一步剔除了人口规模小于百万国家(地区)的样本,并重新进行了计量分析,结果见表2中方程(9)~(16)。从剔除了小国样本的结果看,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出口RCA依然具有非常显著的影响,影响系数都在0.232以上,而且其他控制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也未发生改变,这说明即使是剔除了小国样本可能带来的干扰,制度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依然十分稳健。

同时,为了考察不同制度环境水平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差异,本文将全部样本按照法治水平分值从低到高排序,按照25%、50%和75%的水平进行分组,(13) 并将基本的计量模型设置为:

其中,和模型(1)一样,α、β、ε分别表示变量系数向量和残差向量。X表示其他控制变量。D是按照法治水平分组的国家虚拟变量,定义如下:

OLS计量结果见表3。

表示的是制度环境和虚拟变量D的交互乘积。依据定义,当D=1时,则制度环境对低分国家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系数为;当D=0时,则制度环境对高分国家服务贸易出口RCA影响系数为,二者的差别即为的大小。(14) 表3显示,无论是25%还是50%水平上的分组,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而且大小达到0.754~3.460左右,这意味着在制度水平得分低的国家(地区),制度对该国(地区)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要显著大于得分高的国家(地区)。其政策含义不言而喻,对致力于发展服务贸易而制度环境较差的国家(地区),改善制度环境将会对其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提升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制度环境和服务贸易出口RCA之间存在双向影响的关系,即在我们的模型设置中,制度环境为内生变量,而忽视这种内生性可能导致制度环境变量系数中包含了一些不可观测变量的影响,即该变量与回归方程中的残差项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而解决内生性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应用IV工具变量法(格林,中译本,2007)寻找内生变量(Rule of Law)的外生变量。为此,我们将通过构造制度环境的工具变量法对其影响的稳健性做进一步的检验。

La Porta et al.(1999)认为一国制度环境主要由三类因素共同决定: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之所以被创造是因为制度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当建立制度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建立的成本时,制度便形成了。显然,经济的决定因素可能是内生于其自身的,因此不适合作为制度环境的工具变量。政治因素倒是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North(1990)、Olsen(1993)认为,制度是由当权者为巩固权力和向他们自身进行资源分配转移而形成的。政治理论中的功利主义即将政治行动视为自我利益算计的产物,而工具主义将决策的制定和资源的分配视为政治生活中的核心任务。现有文献认为,政治决定因素又是深深根植于其历史因素中的,譬如该国的法律起源(Legal Origin,LO)以及该国的民族细分程度(Ethno Linguistic Fractionalization,ELF),而这些历史的因素是外生于其现期经济结构的。Mauro(1995)、La Porta et al.(1999)等都曾将民族细分程度(ELF)作为制度质量的重要外生决定因素,并且ELF与法治水平成负相关关系。关于ELF对制度形成的影响原因,Shliefer and Vishny(1993)、Alesina,Baqir and Easterly(1999)都曾做过详细的分析。

本文采用La Porta et al.(1999)所公布的有关各国和地区法律起源(LD)以及民族细分程度(ELF)(15) 作为制度环境的工具变量。国家的法律起源被划分为5类,分别是:English、French、German、Scandinavian and Socialist。一般认为,英国普通法(the English Common Law)对私人产权不受外来(政府公权)侵犯具有良好的保护;而法国民法(the French Civil Law)往往被政府用来作为对国家经济建设进行控制的工具;社会主义体系(the Socialist System)则被认为是这种控制最为严厉的表现。从图3看,Socialist国家的制度环境分值只有-0.442,是所有法律起源中最低的,其次是French(-0.237)和English(0.214)。而Germany和Scandinavian比其他三类都要高很多,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是这两种体系与另外三种法律体系不具备可比性,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相当微弱(La Porta et al.,1999),因此我们剔出掉German和Scandinavia法律起源国家样本。

图3 不同法律起源类型的法治环境比较(16)

我们采用简单的两阶段工具变量估计法,模型设置如下:

民族细分度(ELF)和法律起源(LD)作为制度环境(Rule)的工具变量。原假设为ELF、LO不包含在此之中。也就是说,ELF和LO仅仅通过对制度环境带来影响,进而对服务贸易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产生影响。计量结果见表4。

工具变量必须满足的第一个条件是与原变量高度相关。从Rule of Law与ELF和English以及Socialist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看,他们之间的确存在高度显著的相关关系,ELF与Rule of Law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到-1.295,(17) 与English和Socialist的相关系数也分别达到0.540和-0.478。工具变量必须满足的第二个条件是其选取的变量必须是外生的,即与回归方程中的残差项不相关。这个条件可以通过对所选取的外生变量进行过度识别检验(over-identifying test),即Sargan-Hansen检验来满足。在我们的估计结果中,Hansen值均十分小,分别只有0.161和0.162。表4方程(1)中,由于工具变量只有ELF和French,因此自由度为1,通过查阅分布表,其P-value要大于0.500,而Sargan-Hansen外生性检验的原假设()是所选择的工具变量为有效的工具变量,这意味着ELF和French的工具变量不能够被拒绝。同样,表4方程(2)满足自由度为X[2]的分布,其P-value也同样要大于0.500,即也不能拒绝将ELF、French以及Socialist作为Rule of Law的工具变量。同时,两阶段工具变量结果显示,制度环境与服务贸易出口RCA具有显著的相关性,且系数比OLS估计的更大,说明在剔除制度内生性影响后,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更为明显。

更进一步,我们还分别通过制度环境变动(Rule of Law Change)与服务贸易出口RCA变动(RCA Change),以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变动(Service Value Added Change)的散点图,来检验制度环境改善是否会促进服务贸易出口RCA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提升。以2005年的制度环境分值减去2004年的分值作为横坐标,以2005年的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增加值分别减去2004年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作为纵坐标(见图4和图5)。我们发现,与前面通过OLS和IV工具变量法所得出的结论一致,制度环境的变动与服务贸易出口RCA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变动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187和2.854,说明制度环境的改善能显著提升服务贸易出口RCA,更进一步证明了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出口RCA具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制度环境乃是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原因。

图4 制度环境变动与RCA变动相关关系

图5 制度环境变动与服务业增加值变动相关关系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制造品和服务品产品特性的差异的视角,分析了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影响。由于服务品的无形性、异质性、不可储存性、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等特征,使得相对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制度环境的要求更高。根据2005年跨国截面数据,我们计算了各国(地区)服务贸易出口RCA指数,并在控制了相关变量后发现,与理论分析一致,制度环境的确对服务贸易出口RCA具有显著的影响。无论是整体样本还是剔除了人口小于百万国家的样本,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均十分明显。各国(地区)制度环境评分由低到高的25%和50%的分组计量显示,在制度环境得分较低的国家(地区),制度对该国(地区)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较大。这对制度环境糟糕而致力于提升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国家(地区)而言,改善制度环境的政策意义不言而喻。为检验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出口RCA影响的稳健性,即控制回归中制度环境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利用IV工具变量法,采用La Porta等人所公布的法律起源(LO)和民族细分性(ELF)数据作为制度环境的工具变量。稳健性检验发现,LO和ELF较好地满足了工具变量的要求,而且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变得更为明显。最后,通过制作2004-2005年制度环境变动与服务贸易出口RCA变动,以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变动的散点图,进一步验证了制度环境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形成的重要影响。

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严重偏向以出口导向为主的加工制造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受到极大限制。后危机时代,国际分工正面临着深度的调整,如何实现由出口导向的制造经济向内需驱动的服务经济转型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认为,我国服务业发展长期滞后,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严重滞后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与我国的制度环境有着莫大的关联。根据Kaufmann等人的制度环境得分显示,2005年我国的法制(Rule of Law)得分仅为-0.41,而同期印度的得分达0.18,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则更高。尽管印度在基础设施和人均收入水平上落后于我国,但其在制度环境上的比较优势则构成了其在服务贸易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关键因素。从世界银行对全球160多个国家(地区)调查的“营商”(ease of doing business)制度环境指标来看(见表5),我国的制度环境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商务制度环境亟待提高。首先是“营商”所需的各种审批程序要远远多于新加坡和美国,而繁琐的审批程序则为权利“寻租”带来了机会;其次是时间成本过高,表明政府办事效率低下,企业为此需要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还有就是在权利的监督和对投资者保护强度上与服务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表明信任度和透明度较差。因此,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顺利进行,提高服务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而促进服务贸易的大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各类制度创新,构建一个既符合中国特色又能与世界经济兼容的优良的制度环境。

本文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09AZD015)、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08JZD014)和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10ZGXM79005)的资助;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人的建议与评论。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① 为更具说服性,这里并未选取一些小国作为比较对象,这些小国间的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差别更大。2007年服务贸易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最高的前5位分别是百慕大(98.5%)、萨摩亚(90.9%)、按提瓜和八布达(87.2%)、法属波利西亚(86.2%)、佛得角(85.7%),而最低的后5位为利比亚(0.23%)、安哥拉(0.69%)、尼日尼亚(2.14%)、伊拉克(2.15%)、委内瑞拉(2.50%)。

②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关于服务品与制造品特性差异的比较适用于绝大部分服务业行业,但也有可能对个别具体的服务业行业存在例外。

③ 尽管随着技术的进步,有些无形的服务开始变得有形化,或者称作“物质化服务”,比如唱片、软盘等,但作为服务的载体,其本身价值相对其提供的整个价值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其价值主体是服务。

④ 这也是导致服务质量不易评价的主要原因。

⑤ 生产者可以根据不同消费需求进行市场细分,提供具有差异的服务品。

⑥ 这同样也是由于服务品的异质性所造成的。

⑦ 可参见Habib and Zurawicki(2002)关于“心理距离”对经济行为影响的分析。

⑧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数据库。

⑨ Kaufmann et al.(2005)所公布的6个子治理指标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互关联性。本文试图利用其他5个指标所得出的结果与采用法治水平(Rule of Law)的结果相差不大。

⑩ 人均收入水平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控制变量,在预回归中发现人均GDP与制度环境(Rule)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864,已经超出了多重共线性0.7的门槛值。因此,控制变量中不再考虑人均收入水平。同时Rule和人均GDP之间的高度相关性也说明具有高收入水平的国家,往往具有完善的法治体系。

(11) 在我们的预回归中,我们发现用一般水平的识字率作为教育(Edu)指标对服务贸易出口RCA的影响为负。而且我们也看到,经过各国政府的努力,基础教育已经在绝大部分国家(地区)得到了普及,以一般识字率来衡量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已经不恰当。

(12) 预回归中,如果用总人口中城市人口比重作为城市化指标,则回归系数为负,显然不合理。

(13) 按照法制水平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即按照前25%、50%、75%的国家分别被划分为一组。

(14) 限于篇幅,这里只列出了25%和50%水平分组的计量结果,而75%水平分组所得出的结论与之一样,因此不再列出。

(15) ELF是基于1960年代的调查得出的。数值是通过5个被广泛运用于测度任意随机选取的两个个体是否属于相同的民族群体指标计算而得到。ELF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数值越大代表该国的民族差异度越大。

(16) 此图是基于2009个样本国家的数据得到。

(17) 我们注意到,Alesina et al.(2003)也公布了一个主要基于1990年代计算得出的民族细分程度的数据。本文运用他们所公布的民族细分数据计算了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得到的结果与运用La Porta et al基于1960年代所得到的结果没有明显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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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环境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形成&基于跨境数据的实证研究_比较优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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