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特殊政策促进特色发展--新世纪新阶段贵州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_贵州民族论文

用特殊政策促进特色发展--新世纪新阶段贵州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_贵州民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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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了解贵州省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特别是“十五”以来贵州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状况,省教育厅、省民委邀请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贵州民族学院等单位的18位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05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分赴全省9个地(州、市),展开了为期一月的民族教育调研。调研工作以个别访谈、集体座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组行程近万公里,重点深入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和253个民族乡,广泛走访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同民族地区各族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各种形式的访谈调查,收集了大量基层民族教育资料。笔者有幸参与这次调研活动,本文即整理“一线”资料过程中所触发的一些思考,不妥之处请方家赐教。

一、民族教育在贵州省教育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民族教育是贵州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民族事业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有55个少数民族,世居少数民族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回、白、瑶、壮、畲、毛南、蒙古、仫佬、羌、满等17个。世居民族种数之多仅次于云南,居全国第2位。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贵州省少数民族人口为145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38.98%,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12.4%;民族人口绝对数仅次于广西、云南,居全国第3位;民族人口比重次于西藏、新疆、青海、广西,居全国第5位。在全省88个县(市、区)中,民族地区有46个,占总数52.27%。在全省17.62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已建立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和253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55.5%,民族自治地方人口占全省总人口40.9%。少数民族在全省分布广泛,整体上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状态。因此,民族教育在贵州省教育事业中占有很大比重和特殊重要地位,民族教育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全省教育发展水平,也影响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

二、“十五”以来贵州省民族教育事业取得巨大成绩

“十五”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先后出台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促进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的巨大成绩。目前,全省有独立设置民族幼儿园11所,民族小学159所,民族职业初中22所,民族普通中学109所,民族职业高中18所,民族中等师范学校4所,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所,民族高等职业技术院校3所,民族专科院校2所,民族本科院校3所,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共计333所。民族自治地方已有42个县(自治县、市)实现“两基”目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有了大幅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在校生由2000年256万多人增加到329万多人,占在校生总数比例也由34.65%上升到38.49%,比2000年增长了3.84个百分点。其中,少数民族学前阶段在校生23.65万人,占全省总数34.2%;小学阶段18.84万人,占总数39.77%;特殊教育5607人,占总数38.21%;职业初中1.26万人,占总数34.57%;普通中学99.33万人,占总数38.96%;中等职业学校6.13万人,占总数30.44%;普通高校7.36万人,占总数35.57%;成人高校2.65万人,占总数23.21%;在校研究生463人,占总数7.51%;专任教师13.51万人,占总数38.51%。全省已初步建立从民族幼儿园(学前班)、小学、中学、大学预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多层次较为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同时,初步形成了包括民族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民族教育格局。民族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为全省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五”期间,贵州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

(一)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基本实现“两基”攻坚目标。2001年,省委省政府把“两基”攻坚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重点,将原规划2010年实现“两基”目标提前到2005年,作出实施全省“两基”攻坚的决定,并制订分县分年度实施规划。“两基”攻坚工作重点在民族地区,难点也在民族地区。2001年,贵州省未实现“两基”的县还有53个,大都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处于边远民族地区和高寒山区,交通不便,财力薄弱,经济贫困,教育基础差,是“两基”攻坚难啃的“硬骨头”。按照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原则,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两基”攻坚工程项目等方面,优先向民族地区倾斜。通过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普九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世行教育贷款工程”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扶持力度。在第1期“世行贷款”20个项目中,有16个是民族地区县;在第1期“义教工程”55个项目中,有36个民族地区县;第2期“义教工程”56个项目中,有37个民族地区县。通过全省上下众志成城,八方抬“教”,奋力拼搏,“十五”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实现“两基”县由2000年32个增加到2005年84个,“普九”地区人口覆盖率由35%提高到93.88%;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3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由73.6%提高到98.66%。青壮年非文盲率从92.8%提高到96.7%;全省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年。在全省实现“两基”84个县中,民族地区就有43个,占总数51.19%。民族地区已有93.48%的县基本完成“两基”任务,实现历史性突破。目前,贵州省只有威宁、赫章、望谟和紫云4县未完成“两基”攻坚任务。2006年,这4县将接受“两基”验收。届时,贵州省将全面实现“两基”攻坚目标。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铺开,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01年,省委省政府把在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州各建1所民族寄宿制初中列为当年10件实事之一。省政府从国家“普九”1000万元奖金中拨出600万元资助3州建设民族寄宿制学校,3所学校均于当年建成招生。随后,11个自治县也陆续新(扩)建了11所民族寄宿制初中。作为国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试点省份之一,从2004年开始,贵州省投入资金9.27亿元,在83个县新(扩)建1044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将初中住宿生从40.7万人提高到84万人,住宿率从21%提高到37%以上。其中安排532所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学建设项目,占总数50.96%。到2007年,将实现253个民族乡每乡建成1所寄宿制学校,解决所有学生入学问题。由于教育投入大幅增加,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如今,贵州省民族地区广大农村,最好的建筑是校舍,最美的环境是校园,文明程度最高的地方是学校。

(三)“两免一补”、“两个工程”向民族地区倾斜,民族贫困学生得到扶助。为切实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上学难问题,贵州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针对性地进行扶持:

——“两免一补”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调查表明,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贫困生比例,中心城市15%左右,一般县(市、区)30%左右,而边远民族地区在40%以上。省委省政府决定,提前两年实现国家为贫困生全部免除杂费的目标,逐年加大民族地区“两免一补”力度。从2003年秋季起,中央每年下拨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经费8000万元,全省共有90.88万名中小学生获得免费教科书,其中对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29.24万名中小学生全部提供免费教科书。从2004年起,对全省100个一类扶贫工作重点乡镇31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杂费。每人每期小学25元,初中30元,共800万元。同时,对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初中阶段家庭困难的2.5万名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00元,共250万元。从2005年至2007年,贵州省将投入1.62亿元,实现全省186万农村中小学贫困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对寄宿生中贫困生给予生活补助,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受益人数达到贫困学生总数100%。此外,省民委每年出资200万元,对50个重点扶贫县50个少数民族高中班每生每年补助500元。“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农村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压力,使少数民族贫困家庭送子女读书的积极性显著提高,给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生机与希望。

——“两个工程”即“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区、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贵州省将教育对口支援项目重点安排在民族贫困地区。2000年“两个工程”实施以来,深圳、宁波、青岛、大连4市对贵州省除贵阳市外的8个地(州、市)50个县进行教育援助,各帮扶两个地区,援助项目共200余项,折合资金1.5亿元;来黔支教教师300余名,到106所学校展开支教活动;贵州省也先后派出近300名校长和教师到4城市挂职培训。同时,贵州省大中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也先后派出近1万名人员到边远民族地区基层学校支教。

——在边远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开办女童班、女子班,资助少数民族女童完成学业。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始终把女童教育作为普及义务教育的重大和薄弱环节予以特殊扶持。实施“春蕾计划”以来,在民族地区积极开办了一批春蕾班、女童班,提高了女童入学率。黔东南州共筹措资金150余万元,开办春蕾学校5所、春蕾女童班28个,救助失学女童1.3万人。黔西南州共争取各类助学资金337.52万元,创办28个春蕾女童班,资助4600多名贫困女童完成小学学业。深圳市妇联捐资60万元,帮助贵州省黔南州、毕节地区兴办春蕾女童班20个,使近千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2005年,贵州省女童入学率达到96.25%,少数民族女童入学率和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四)民族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速发展,初步形成贵州特色的培训体系。“十五”期间,国家加大职业教育扶持力度,贵州省民族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得到较快发展。2005年贵州省中职学校招生实际完成109 754人,超计划26.15%;比2004年扩招36618人,扩招比例为50.07%。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中,贵州省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重点扶持17个民族贫困县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自2004年实施“阳光工程”以来,我省共建成109个“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和47个民族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教学点。完成44万人引导性培训和16万人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其中职业技能培训完成16.4万人,已转移就业14.6万人,转移率达88.8%。由于用人单位与学校联合“订单式”培养,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88.83%。民族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快速发展,为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农村人口素质奠定了基础,开创了农村教育新局面。

(五)民族高等教育全面完成“扩招”,改革与发展迈向一个新台阶。“十五”期间,是贵州省民族高等教育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由于长期实行对少数民族考生高考适当加分,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贵阳市(三城区除外)、遵义市、安顺市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地(州、市)、县(市、区)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并对民族贫困生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使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录取率和大学在校生人数、比例都逐年上升。目前全省已建成民族本科院校3所,专科院校2所,高职院校4所。初步形成了以贵州民族学院为龙头,民族自治州高校为支撑,从预科、大专、高职、本科到研究生等多层次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民族院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贵州省重视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在人、财、物和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对贵州民族学院进行重点扶持。“十五”以来,该校坚持“增强实力、提高水平、强化特色、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贴息贷款、日元贷款及学校自筹等先后投入1.5亿元,使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在1.4万多名在校生中,70%是少数民族,涵盖汉、苗、布依、侗、土家、彝、水、仡佬等30多个民族。根据“立足贵州,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办学定位,积极加强民族学科建设。目前已建成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研究、“双语”教学师资培训、民族体育教育、民族预科教育和民族干部培训五大基地。学校出台关于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等有关规定和措施,积极引进人才。2005年,该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办学层次上了一个新台阶,为迈向综合性民族大学目标前进了一大步。

(六)民族预科教育实现集中办学,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呈现规模效应。贵州省在着力发展民族高等教育的同时,也积极举办民族预科教育。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2003年由原贵州民族学院预科部和中专部合并成立预科教育学院,承担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等省内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生集中培养任务。民族预科教育资源整合,实现了办学规模效应。民族预科自创办以来,为高等院校培养输送了5300多名各类民族专业人才,其升级率达99.75%,成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子女进入大学的金色桥梁。目前,全省每年招收预科生在1000人左右,民族预科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七)民族师范教育得到优先发展,为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奠定了基础。为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民族教育质量,2001年贵州省出台《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2001-2005)》,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5年来,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和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小学专任教师从17.5万人增加到18.4万人,学历合格率从89.3%增加到94.6%;初中专任教师从6.95万增加到9.71万人,学历合格率由83.6%提高到94.4%。省、州集中投入资金5 000多万元,对8所民族师范学校进行重点建设,培养4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少数民族占75.5%,96%的毕业生分配到民族地区乡(镇)以下小学任教,极大地缓解了边远民族地区师资短缺问题。2000年经过调整合并,贵州省建立了全国第1所民族师范本科院校——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促进了具有贵州特色的民族师范教育体系形成。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数量不断增加,学历合格率大幅度提高,为贵州省民族地区实现“两基”和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双语”教学取得一定成绩,初步探索了适合省情的教学模式。贵州省坚持在不通汉语的民族聚居区以“民族语言辅助教学”方式开展“双语”教学,积极培训民汉“双语”教师。省民委、省教育厅于200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贵州省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的意见》(黔民宗发[2002]49号)。2000年以来,全省共举办3期学前“双语”师资培训班,1期小学“双语”师资培训班,共培养200名“双语”骨干教师。从2004年起,在贵州民族学院开设“双语”师资大专班。目前,全省约有57个县,1500所学校(教学点)在学前班或小学低年级开展苗一汉、布依一汉、侗一汉、彝—汉、水—汉等“双语”教学,35万学生接受“双语”教育。通过”双语”教学实践,探索适合贵州省民族地区实际的“双语”教学模式。这是消除少数民族儿童语言障碍,促进民族中小学生智力开发和汉语文学习的有效途径。

(九)民族文化教育受到政府重视,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取得新进展。贵州省高度重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坚持抓好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2002年下发《关于在贵州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民族民间文化纳人学校教育,进入中小学课堂,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已有250多所学校开设民族文化课程。黔东南州台江、雷山、黎平、榕江等县已分别出台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的决定或实施方案,台江县74所中小学开设了民族文化课程;榕江县将侗族大歌、侗族舞蹈引入课堂;黄平县在中小学美术课中开设泥哨工艺课。黔西南州成立民族文化进课堂领导小组,定人定员负责该项工作。确定兴仁民族中学等9所学校作为民族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从2004年起,在各地(州、市)选择部分学校,将民族传统体育纳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并力争在2008年推广到全省民族地区所有学校。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使学校呈现出勃勃生机,体现了民族教育鲜明的办学特色,激发了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积极性。通过参加丰富多彩的民族文艺活动、民族体育运动会,开阔学生视野,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实践表明,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是民族教育特色、优势和亮点的集中体现,也是贵州省民族教育的一张独特名片。

(十)坚持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学校呈现团结、互助、和谐局面。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是贵州省民族教育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国家《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分别开设《民族常识》、《民族政策》课,促进各民族大团结。贵州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采取课堂讲授、举办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在全省部分中小学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收到良好效果。民族高校和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民族学校,长期开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为推进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从2005年起,国家全面启动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贵州省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教育活动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贵州省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特殊困难

(一)民族教育定位不清,特色不明,认识不足。调查发现,社会上对民族教育的理解和认识仍不统一。有1/3的人不知道什么是民族教育;有1/3的人认为民族教育是指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教育;有1/3的人则认为民族教育是指民族地区的教育。尽管贵州省各级各类民族学校不少,但民族教育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没有专项经费投入,也缺少体现特色民族的教学内容,多数地方民族民间文化没有进课堂、“双语”教育没有开展;有些民族学校与普通学校相比,除了校名不同外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人们对民族教育也普遍缺乏认识,有人认为“在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与民族人口比例相差不大了,没有必要再执行什么特殊政策了。”“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就是民族教育,没有必要再开什么小灶。”有的甚至提出该取消对录取少数民族新生的照顾分了等等。贵州省是西部民族8省区之一,少数民族无论在种类、数量和比重方面,都处于全国各省(区、市)前列。但与兄弟民族省区相比,我们对民族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都还存在不少差距,民族教育在全省教育中的地位不明显、特色不突出,还没有真正把民族教育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并作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难点认真对待。由于认识不清,定位不准,使贵州省民族教育长期缺乏必要统计数据和权威信息,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贵州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战略决策。

(二)民族基础教育投入有限,办学条件仍然较差。随着民族地区“两基”攻坚力度逐步加大,贵州省民族教育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边远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仍然很差。一是民族中小学仍存在不少危房。三个自治州农村中小学仍有危房面积47.38万平方米,危房率达5.3%。玉屏自治县虽是贵州省首个实现“两基”达标县,但由于多数校舍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群众投工投劳修建的“干打垒房”,建造质量差,现有3万多平方米危房亟需改造。二是农村民族中小学校舍、设备不足。按照国家关于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黔东南自治州目前尚缺中小学校舍353.87万平方米;威宁自治县板底乡是国家重点扶贫的13个极贫乡镇之一,因没有足够教室和桌椅,使2004年有500多名学生没能上学。三是民族寄宿制中小学办学艰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需求增加。2001年以来,民族自治地方14所寄宿制中学共培养了5000多名初中毕业生,取得了良好办学效益,但贫困生生活补助难以保障,成为目前民族寄宿制办学的最大困难。同时,不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短缺,举步维艰。四是民族地区教育负债现象严重。目前黔东南州教育负债已达4亿多元,黔南州也有“两基”负债近1.9亿元;松桃自治县各校共负债2726.32万元;全省14所民族寄宿制中学各校平均负债也在80万元以上。巨额负债成为民族地区教育沉重负担,给“两基”巩固提高带来极大困难。

(三)民族地区上学难、失学辍学现象仍然普遍。由于经济贫困、居住偏远、分散等原因,加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给边远民族地区学生入学造成很大困难。如黔西南州册亨县丫他镇,国土面积252.29平方公里,是该县面积最大的乡镇,辖18个村、1个居委会、80个村民组,有17466人,其中少数民族占97.6%。但该镇目前只有1所中学、5所完小和24个教学点,平均每所完小要服务3.6个行政村,有的山寨学生到村级小学读书要走10多公里,到镇中心学校读书要走40多公里。于是部分家长干脆不送子女上学,而部分学生则在教学点要读几个一二年级,现在该镇仍有13~15周岁适龄少年近500人在小学就读。由于家庭困难、厌学、早婚等原因,加之受近年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读书无用论”和打工潮影响,民族地区农村失学辍学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四)非义务教育资源短缺,学前和高中教育滞后。一是民族地区农村幼儿教育严重滞后。贵州省城乡幼儿教育发展极不平衡。在全省1540个乡镇中,只有414所农村幼儿园,2005年全省38刀农村幼儿只有10%进入幼儿园,其余90%全部进入学前班,造成农村小学不足龄生大量增加,挤占了本就十分有限的义务教育资源。一些学前班甚至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将每班人数增加到100多人,重违背了幼儿教育规律。目前3州学前入学(园)率为31%,低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1个百分点。二是民族高中教育资源严重短缺。随着民族地区“普九”基本实现,要求升入高中的学生越来越多,而现有民族高中校舍、设备、师资等都远远不能满足高中阶段民族教育需要,已成为影响贵州省民族教育协调发展的瓶颈。2004年黔东南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25.9%,大大低于全国52.7%的平均水平,低26.8个百分点。

(五)民族职业教育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教师。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干部和群众轻视民族职业教育,认为读职业学校没有出路,民族职业中学与普通中学在校生比例失调。由于职业学校按普通中学配备教师,使文化课教师多,专业技术课教师短缺,“双师型”教师比例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贵州省大专院校没有专门针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培训,民族职业中学特别缺乏电工、焊工、车工等专业教师,黔东南州天柱县竟找不到一名焊工教师。民族职业学校各种专业技术实习基地建设和电工、焊工、车工、电子组装、绘图等专业教学设备投入大,由于投入不足,使职业中学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严重欠缺。台江民族职业中学近几年发展较快,招生扩大,目前在校生比2001年增加5倍多,但教室严重不足,只好租用民房做临时教室。

(六)民族高等教育面临特殊困难,亟待支持。一是办学层次低。贵州省民族高等教育整体办学层次低,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面临专升本问题;贵州民族学院2005年才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又面临教育部评估和升格为综合大学的问题。二是支持力度弱。近年来,省外兄弟民族院校发展很快。云南民族学院和广西民族学院已相继升格为民族大学,并成为所在省区和国家民委着力共建的重点大学。由于贵州省经济水平低,对高等教育支持力度小,使民族院校发展与兄弟省区相比差距越来越大。目前,贵州民族学院既未升格为民族大学,也尚为列入省直重点大学建设,使该校在办学规模、水平、层次和质量等方面均受到很大限制。三是贫困学生多。贵州省民族高校学生大都来自边远民族地区农村,不少学生来自贫困家庭。尽管民族院校收费标准偏低,如贵州民族学院每年生均只收2000多元,仍有不少学生欠费,目前欠费已达1638万元。特困学生多,学生欠费多,生活补助大,费用开支大,使学校经费紧张,运转极其困难。解决这些特殊困难,亟待国家和省政府采取特殊倾斜政策强力支持。

(七)民族师资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结构失调。一是民族地区教师数量不足,普遍缺编。贵州省幼儿园教师严重短缺,教职员与幼儿数之比为1∶41,而国家规定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数之比应为1∶7,二者相差5倍多,民族地区幼儿教师更是奇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短缺现象也十分普遍。黔东南州按国家规定,中小学应增加教师4493人,其中小学666人,初中3827人;黔西南州尚缺中小学教师3654人,其中初中1915人,高中565人。紫云自治县小学教师缺编634人。由于教师缺额,一些学校只好大班额授课。威宁自治县新华布依族乡1200名学生,仅有28名教师,师生比达1∶42.85,最小班额79人,最大班额高达122人。二是民族教师队伍素质偏低,结构失调。民族地区财政能力弱,缺编岗位大量聘用代课教师,使民族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目前黔东南州有小学代课教师2 275名,普通中学代课教师265名;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为93.45%,低于全国农村小学专任教师平均98.31%的水平。威宁自治县有代课教师1420名,占该县教师总数26%;板底乡中学至今没有专任英语教师和化学教师;民族中小学语文、数学、政治教师多,英语、计算机、生物、历史、地理和综合课教师紧缺;很多学校无专职音、体、美教师。三是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艰苦,待遇很差。边远地区农村教师住宿条件差,福利待遇少,代课教师待遇更是极低,教师跑教、走教十分普遍,乡村教师往县城流,县城教师往市里流,严重影响了边远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八)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不规范,仍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还不够规范。一是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未列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具有很大随意性和应景性,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系统性;二是没有稳定的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比例很少,起伏不定;三是没有专门培训的民族民间文化教师,学历达标的专业教师缺乏;四是缺乏民族民间文化教材和教学设备器材。没有正规审编的教科书或乡土教材,影响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正常展开。

(九)“双语”教学没有保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由于没有正常经费来源,缺乏教师和教材,贵州省“双语”教学出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规模萎缩现象。贵州省一个是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省份,抽样调查表明,贵州省约有900多万(占民族人口总数65%左右)少数民族以母语为主要交际工具,其中民族聚居区约有500多万人不懂汉语。“双语”教学是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发展民族教育的实际需要。据统计,贵州省有1500个校(点),35万名学生存在“双语”教学需求。但目前仍坚持“双语”教学的校点不足10%,“双语”教学开展较好的松桃自治县,也只有6个乡(镇)12所学校坚持,仅占全县中小学3%和学生总数1%。远远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需求,语言障碍成为制约民族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十)民族团结教育没有普遍开展,需要大力加强。调查发现,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在贵州省中小学并未普遍开展。部分民族学校存在名不副实现象,有的民族学校甚至不愿挂民族学校牌子,其校园文化与普通中小学并无区别,未能真正体现民族特色。玉屏自治县目前共有由中央、省、地、县命名的民族学校20余所,其中玉屏民族中学由原国家副主席乌兰夫亲笔题名。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为全省11个自治县民族寄宿制学校之一,现有民族寄宿生3004人。但多年来,这些民族学校未能真正享受国家民族政策优惠,没有专项经费扶持,影响了学校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四、加快贵州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教育工作全局,促进贵州省民族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民族教育是贵州省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民族教育是贵州省民族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黔和人才强省战略,实现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途径。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结合贵州省民族地区实际,把民族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对民族教育实行特殊政策,促进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确立民族教育特色发展、优先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观念,切实把民族教育摆在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特色和优势,使民族教育真正成为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满意的教育。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教育工作,才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创贵州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二)建议实施“振兴贵州民族教育十年规划”(2006~2015),促进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从现在起,制定和实施《贵州民族教育十年振兴规划》,将民族教育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制范围,设立省、州(市、地)两级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继续增加财政对民族教育的投入,重点增加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民族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经费、民族民间文化、“双语”教学、民族团结教育、民族贫困生生活补助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振兴贵州民族教育十年规划》,实现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形成具有贵州特色、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地区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较为完善的民族教育体系。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贵州省曾于1986~1987年设立并由省教育厅安排使用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其额度达每年1530万元。1988~1998年,因“危房改造工程”需要配套资金,此项资金调整为每年430万元。从1998年起因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将每年430万元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调作“义教工程”省级配套资金。此后,8年来贵州省均无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005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后,黔党发[2005]16号文件明确省级财政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1000万元,加上省民委原有500万元,共1500万元,由省民委统筹管理。根据民族教育实际,贵州省20年前在财政十分困难情况下就设立了民族教育补助专款。笔者建议省政府在恢复1500万元民族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500万元,达到3000万元(20年后增加一倍合情合理合法)。随着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增长,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民族教育发展专项基金还将按比例逐步增拨。民族教育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实施《振兴贵州民族教育十年规划(2005-2016)》“八大工程项目”,十年累计投入3亿元,促进贵州省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

(三)建议启动《贵州省民族教育条例》及相关立法,加强民族教育立法工作。贵州省民族教育必须强化依法办教和依法治教,切实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有关发展民族教育规定的执行和监督。同时,根据贵州省民族教育特殊性,充分尊重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民族教育的自主权,探索适合贵州省实际的民族教育立法。建议启动《贵州省民族教育条例》及相关立法工作,列入省人大地方立法规划,把民族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受教育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权益;同时也为各地因地因族制宜发展特色民族教育提供法律依据。

(四)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全面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两基”成果。目前贵州省民族地区还有相当一部分边远贫困乡镇没有完成“两基”目标。要集中物力、财力、人才打好这部分乡镇“两基”攻坚决战。对已经完成“两基”的乡镇,要巩固“两基”成果,重在提高质量。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并采取多种措施,继续确保“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扶贫教育工程”、“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落到实处,确保2007年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切实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贵州省民族地区从2001年以来为实现“两基”已欠下巨额债务,建议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逐步予以解决,以解除贵州省“两基”巩固提高的沉重负担。

(五)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使253个民族乡各建成1所寄宿制初中。民族寄宿制学校为贵州省民族教育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已成为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一种重要办学形式。因此,要继续大力发展民族寄宿制学校。一是要积极争取更多建设资金,加大投入,扩大民族寄宿制中小学建设规模;二是在原14所州、县寄宿学校基础上,争取253个民族乡镇各建成1所寄宿制初中;三是校舍、设施、设备要配套,功能要完善,环境要优美,建成一所,完善一所;四是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实施现代化教育。狠抓各种规章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建设,使管理更规范、更科学,较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五是办出特色,办成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一流学校。

(六)在不通汉语民族聚居区继续推进“双语”教学,着重克服语言障碍。一是将“双语”教学重心前移至学前和小学低年级,较早克服少数民族学生语言障碍;二是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民汉兼通人才;三是根据新一轮课程标准和课改理念重新编写“双语”教材,以适应“双语”教学发展需要;四是将“双语”教学纳入财政预算,使经费有保障;五是加快苗、布依、侗、彝、水等民族语文教材编译工作;六是因地制宜搞好“双语”教学及科研开发。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指导,促进“双语”教学发展。

(七)大力开展民族文化进课堂,积极探索贵州特色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模式。民族教育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艺术为己任,把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中小学素质教育之中,编制教材和常规教学计划,加强专任教师培养,添置特殊教学器材和设备,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系统性,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八)适度扩大预科规模,提高预科教育质量,加快民族预科基地建设。除办好本科层次民族预科外,教育部已决定从2005年开始试办硕士研究生层次民族预科,取得经验后还将举办博士研究生层次民族预科,这为民族预科教育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贵州省民族预科教育,主要以贵州民族学院为基地。要根据民族教育发展需要,适当降低考分段,扩大招生规模;深化预科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通过预科教育,不断造就输送一批批合格人才进入本科。

(九)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特殊政策,建好贵州民族学院,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坚持特色发展之路,调整专业结构,加强民族学科建设,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力争到2010年使贵州民族学院升格为国家民委和贵州省共建的综合性民族大学和省属重点大学。同时,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加快发展。

(十)实施少数民族女童教育工程,解决少数民族女干部及各类人才缺乏问题。要进一步保障和重视少数民族女童受教育权利,提高民族地区女童教育质量,改善女童生存状况。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女童教育工程,10年计划培养50000名少数民族中小学女学生。

(十一)增加专项经费,加大民族师资培训力度,加强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特殊措施,进一步加大民族教师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合格、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着力解决“双语”教学、民族寄宿制教育、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民族预科教育、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等特殊问题,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

(十二)积极发展民族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民族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方式,把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引入课堂,把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远程教育覆盖程度。,

总之,振兴贵州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基于民族教育的特殊性与重要性,贵州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要遵循办出特色的基本思路,争取用10年时间,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为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多民族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收稿日期:200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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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特殊政策促进特色发展--新世纪新阶段贵州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_贵州民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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