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元曲杂剧在南方兴盛_元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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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静安先生创“戏曲”之学,首先或主要是创“元曲”之学。自1912年《宋元戏曲考》开河,近百年来,元曲研究已成为一大学科,资料不断发现,研究不断深入、精进。然而,似乎尚有可再作探讨者。如本题。

元曲又称“北曲”,元曲杂剧(注:元曲杂剧,近人称“元杂剧”或“元剧”或“北剧”,原先,曲家们则称之为“元曲”,二者皆有据;这类文艺,其戏为“杂剧”,其特征在“曲”,所以我合而称之为“元曲杂剧”。)又称“北剧”;学界普遍一致“无容置疑”的说法是:“北曲者,北地之曲也;北剧者,北地之剧也”。窃以为未必定然,而且认为:称为“北剧”的这类元曲杂剧实兴于南方。我的这个看法的某些方面,在某些拙文中已曾有所及(在文中恕不一一注出)(注:请参看拙著《戏曲与浙江》、《词乐曲唱》及单篇《“一正众外”,“一角众脚”——元曲杂剧非脚色制论》、《元本中的“咱”、“了”及其所谓“本”》、《〈录鬼簿〉的分组、排列及元曲家的分期》、《从散曲探索元曲家的踪迹——元曲杂剧兴于南方说之一》、《自残—得道》、《“南北合套”、“南北合腔”及“南曲套数”》、《元曲及诸宫调之所谓“宫调”疑探》、《元曲及诸宫调之所谓“宫调”再疑探》、《现今浙江高腔(调腔)中的北西厢、汉宫秋、单刀会及其他》、《南宋戏文的特征内容——有南宋特色的“忠孝节义”》等。),然而作为一个专题尝未完整地提出,今亦不能详述,但摘其要,作此短文,请众位大家批正。

一、从刻印地点考察

这是直接能看到的。

如静安先生所指出的:“元杂剧之为一代之绝作,元人未之知也,明之文人始激赏之。”在元代,元曲家对于元曲,以散曲为贵。以刻印情况而言,散曲有《阳春白雪》、《太平乐府》等7种,收录众多大家之作,名公为序,湛湛可观,堪称精美。其刻印地点,大凡皆在杭州。

剧曲即元曲杂剧呢?今可得的“元刊本”仅30种,世称《元刊杂剧三十种》,即简称“元刊本”,相比之下,颇为简陋,系戏班子用的掌记本,且多讹误。其中,不明其地的18种,另12种在题目前标有“大都”的4种,其中“大都新编”的3种:关张双赴西蜀梦、楚昭王疏者下船、公孙汗衫记,“大都新刊”1种:东窗事犯;标明“古杭新刊”的则有8种,为:关大王大刀会、诸宫调风月紫云亭、尉迟恭三夺槊、张鼎智勘魔合罗、李太白贬夜郎、辅成王周公摄政、霍光鬼谏、小张屠焚儿救母。“古杭”的比“大都”的多出4种,相当其二倍。

就象人参以“长白山”、老酒以“绍兴”为称一样,那时刊刻戏本(应当说曲本)以“大都”、“古杭”标名为称,至少说明那时杭州的元曲杂剧颇负盛名,足以招摇。而且,“大都新编”并不等于就在“大都刊行”;如果进一步考虑到,在那元代当时,人分四等,“南人”最低,以致许多明明早已是“南人”的如早已是杭州人的锺嗣成、张炎等都把所谓“祖籍”去挖掘出来挂在头上这种事实,刊本中的“大都”字样也许就不如“古杭”那么可靠。

有一个材料可谓近乎实证,在标“大都”的4种中,有1种是《秦太师东窗事犯》,据贾仲明于《录鬼簿》中的剧作家孔文卿所题,说:孔所“捻《东窗事犯》是西湖旧本。”

贾仲明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据现今所知,元代用元曲编撰或编演《秦太师东窗事犯》杂剧的,至少有三人:杭州著名艺人杨驹儿、杭州曲家金仁杰,还有一个就是孔文卿,平阳人(据孙楷第先生考证,系浙江平阳)。

这样,元刊本出于大都者3种,出于“古杭—西湖”有9种,相当于大都的三倍。

二、“西湖旧本”的启迪

“《东窗事犯》是西湖旧本”这句话很可想一想,这里说的“旧本”,是指元代杭州杨驹儿或金仁杰“北曲”之作呢还是南宋时的“戏文”?

事物的特征存在于事物自身之中。《东窗事犯》说的是岳飞故事。岳飞之被冤杀,决策者、至少最后批准者当然是宋高宗,即使在那当时也是人人(心里)全都清楚明白的;在《秦太师东窗事犯》中,则完全归之于秦桧及其妻王氏,而为岳飞平反、报冤,并使他“写皇阁千年不朽,标青史万代名留”的则是“高宗太上皇”——这是在南宋这个特殊的朝代下出现特殊的“忠孝节义”观,我称之为“有南宋特色的忠孝节义”。也就是,我以为,这样的故事、情节,不能产生于元代而只有在南宋时才可能出现。同时,据在《永乐大曲》“戏文”及《南词叙录》“宋元旧篇”中,都有《秦太师东窗事犯》。如此,该“西湖旧本”可以确定系南宋戏文。是不是呢?

这件事应当对我们有所启迪,也就是我以为,远不止一本《东窗事犯》是“西湖旧本”而已。他如《赵氏孤儿》、《苏武牧羊记》、《拜月亭》等都是先有南宋戏文(“西湖旧本”)然后元曲杂剧据改的。拙著《戏曲与浙江》中已有说,这里且以《赵氏孤儿》为例,稍费篇幅简述之。

《赵氏孤儿》全名《赵氏孤儿报冤记》,《永乐大典》收录33部戏文的头一部就是它。虽宋代的戏本已佚,但据已知的剧情(有元曲杂剧及明刊传奇本),它与“历史真实”很有些不同。按史实,赵氏有大功于晋,也是晋的强族,晋景公忌而命屠岸贾灭之;景公病,与赵氏相唇齿的韩氏掌政者韩厥说系赵氏冤魂作祟,晋乃允赵氏后裔“孤儿”复赵,韩厥灭屠岸氏(据《史记》;《左传》异且简)。后来,赵果然与韩、魏把晋国瓜分了,成为战国七强之一。而戏文中情节呢?则颇有差异:

1.历史上首功的韩厥在戏中一开始就自杀了。戏,完全集中地做在程婴如何“救”、“存”赵氏孤儿上。“救赵孤、存赵孤”,戏眼!

2.“救赵孤”者,救赵氏、救赵国也。“存赵孤”者,存赵国也。偏偏这个孤儿姓“赵”。“孤”者,官也,“赵孤”者,赵官家也。非常之明确,所谓“赵氏孤儿”,就是直指南宋皇帝。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皇帝,是朝廷的标志,也是国家、民族的标志。在民族、国朝的危急关头(北宋在事实上是已被金所灭),此时能否保住一个敌我双方都承认的皇裔,从而保住宋朝,对国家、民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和作用。此所以,这本戏文的戏集中地做在“救赵孤、存赵孤”上。

3.这本戏,有两个奇怪的情节:一个是该“赵孤”竟认其仇人屠岸贾为父;再一个是,这类故事一般是由君主或他人来为屈者雪冤平反,史实也是如此,由韩厥和晋君为赵氏复国报仇;而戏中则让那“赵孤”长大了自己来报仇(正因为须让赵孤日后自己报仇,所以戏也必须做在“救孤、存孤”上)。这些,难道不是当时南宋对金国称臣、称侄的反映,及南宋想以一时忍辱期待日后复仇的心理反映么?

4.又有事实在。南渡之初,宋高宗就为褒彰“程婴存赵之忠”,立“祚德庙”致祭,封程婴、忤臼、韩厥三人为侯,不久加封为公,后又进爵为王。此三神的座位次序与戏中“救赵、存赵”功劳的大小完全相同,应当说戏与庙祀相同,并不按史实——韩厥是一国之主而居末,程婴不过是个门客而竟居首。足可说明:当时宋之存亡最为关键的一点即在于“救赵孤、存赵孤”;也可以说明:将“赵氏孤儿”比作南宋官家的,首先是南宋皇帝自己。但是,这不只是皇帝一人的看法,也是南宋臣民一致的看法。如辛弃疾就曾借“赵孤”故事,寄希望于北伐;文天祥有诗云:“夜读程婴存赵事,一回惆怅一沾巾”;等等。对于南宋,程婴等并不是古人!这就是南宋戏文《赵氏孤儿》的主题,具有“南宋特色的忠孝节义”。

也就是,《赵氏孤儿》这本戏必产生于南宋,系南宋戏文,而后为“北曲”所据改,而绝不能是相反。如此,据南宋戏文与元曲杂剧的一些情况:

(1)戏文,“敷演话文”,其特征在“文”即故事,情节复杂,故事完整;元曲杂剧则特征在“曲”,以曲为“本”,并不在其戏剧、故事(正如静安先生所说的:其“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典型的,如《陈抟高卧》、《子陵垂钓》等,可说只有一个情节。

(2)戏文之所表现旨在宣扬“忠孝节义”,谴责“负心”,颂扬“情真”;而元曲杂剧之所表现,乃以“遁世绝世”、“游戏人生”及全不顾社会实际、甚至不屑杀人、自残以求“独善”而“得‘道’”为特征内容。

(3)由于种种原因,南宋戏文存目极少,存本仅一,而元曲杂剧存目及存本极多,相当于南宋戏文之百倍。

(4)又有,南宋早于蒙元,南宋戏文当然早于元曲杂剧这个最基本的史实;元人,包括元曲家如从早期的刘秉忠到晚期的周德清等,对“亡宋”可谓极端的蔑视和侮辱等,其他种种。

那末,当如何看待元曲杂剧中的某一些:歌颂宋皇的,反映南宋或前朝事的,故事源出杭州、江南的,歌颂真情死义的等,情节复杂、故事完整的作品呢?难道不是有可能也是“西湖旧本”么?

据此,考察元明两代文籍中所录“宋元”戏文目与元曲杂剧目相同者,有88种。其中不知其剧情者不好说什么,有些可以认为是先有元曲杂剧而后“南戏”因循的;然而,绝不能排除有相当部分是先有“南戏”然后“北曲”据改的。《东窗事犯》如此,其他呢?我以为,据文籍记载(如王魁),据故事(如赵孤),故事来源(如祝英台),剧情(如苏武),情节(如拜月)等,如以下一些(据号内为元曲杂剧异名):

王魁负桂英 风流王焕贺怜怜 乐昌公主破镜团员 秦太师东窗事犯 赵氏孤儿报冤记 三负心 王瑞兰阖怨拜月亭又有蒋世隆拜月亭 凤凰坡越娘背灯 祝英台 苏小卿[小]西湖柳记(苏小小月夜钱塘梦) 苏小卿月夜泛茶船 王月英月下留鞋 临江驿 孟月梅写恨锦香亭 董秀英花月东墙记 杨德贤妇杀狗劝夫 刘知远白兔记 秋胡戏妻 苏武牧羊记 苏秦衣锦还乡 吕蒙正风雪破窑记 朱买臣休妻记 孟姜女送寒衣 王祥行孝 曹伯明错勘赃 包待制判断盆儿鬼 司马相如题桥记 李亚仙诗酒曲江池 (庄周)蝴蝶梦 崔护谒浆 柳耆卿诗酒沅江楼(钱大尹智宠谢天香) 诗酒红梨花 秋夜栾城驿 陈光蕊江流记(西游记) 裴少俊墙头马上 崔莺莺西厢记 楚昭王

我以为都是、至少非常可能也都是这样的。而且“南戏”存目因故甚少,所以,即使是未见有同名“宋戏文”录目之某些元曲杂剧,如《赵太祖龙虎风云会》、《赵元遇上皇》、《月明和尚度柳翠》等,按其故事、剧情、用辞等等,亦当系本于南宋戏文。

又还有其他方面。如据曲,如唯有“南曲”有的[渔灯儿](并有[锦渔灯][喜渔灯][渔灯雁][雁过灯][石榴挂渔灯][双瓦合渔灯][两红(渔)灯]等许多变格曲牌),可以断定《赵娘背灯》乃原已有“南戏文”,“汉人”元曲家(到了南宋故地)见到了之后,才有改写“北曲”的事。当然不只是这一本,不能在此一一。

三、元曲之“时”

静安先生《宋元戏曲考》有“元剧之时地”一章,这里分两点来说。

关于元曲作家的生平,包括他们的籍贯,材料极少,且往往难为实据。学界皆以《录鬼簿》为基本资料,按其中的分卷分项、进行分“期”。如静安先生以该书上卷“前辈名公才人”为第一期“蒙古时代,其人皆北方人也”;以其下卷中的“已死”为第二期“一统时代,其人则南方为多,否则北人而侨寓南方者”;以下卷中的“未死”为第三期。近百年来,对作家考证有了些进展,在分期上仍大致如此,只是一般将“蒙古时代”改称为“统一前”。此所以,如《中国戏曲通史》将我以为可以确证是先有南宋戏文然后为元曲据改的王魁负桂英、赵氏孤儿、刘先主襄阳会、京娘怨、秦太师东窗事犯、拜月亭等都列入“元统一南北以前北方杂剧作家的作品”,似乎反而是戏文袭自元曲了。

这里的关键就在“第一期”,即《录鬼簿》上卷中关汉卿等56位,是不是可以据《录鬼簿》上“前辈已死,有传奇者”这条标目,就笼统确定:他们必(早于下卷众人)全是“统一南北以前”的作家,写在他们名下的作品是“元统一南北以前北方杂剧作家的作品”呢?

《录鬼簿》有的版本分上下卷,有的不分,不在此讨论版本上的问题,从内容来说,我以为(鍾嗣成将它)分上下卷是有道理的。这里有一个带根本性的大界线,十分明显、十分明确地放在我们面前,不知为什么,好象都不曾或不愿去看见它:

上卷所录的(不管鍾是从何得的材料),都是“汉人”或“色目”,即南方称之为“北人”者,有极个别“南人”如赵子昂、白无咎、曹元用,虽是“南人”但做着大官的;即,对“南人” 鍾嗣成来说,他们都是“前辈”、都是“名公”,也就是鍾氏“不得预几席之末”的上层人物上层人。

而下卷所录的“方今已死”、“方今未死”的则都是“南人”,静安先生所说“北人而侨寓南方者”实仅“不愿仕”的曾瑞一人而已,所以“南人” 鍾嗣成能得以“尝接音容”。

上卷的那些近百的所谓“前辈”, 鍾嗣成对他们是一点都不了解的。据今所知,上卷录的所谓“前辈已死”中尽有晚于下卷的,如贯云石比作者鍾嗣成年龄还小,如曹克明在《录鬼簿》最后一次修订完了还在世。对元曲杂剧,问题是出在以“前辈已死,有传奇者”标目的关汉卿等56位作家的一张清单上。而这张剧作家清单,恰恰最是出处不明,鍾嗣成自己说得很清楚:

余友陆君仲良得之于克斋先生吴公,……。

余生也晚,不得预几席之末,不知出处。

鍾对关汉卿等有多少了解呢?说“前辈已死”,其中甚至有活到明代的如赵子祥(据孙楷第先生考)。这张单子真不知怎么会到了鍾嗣成手中,鍾说得自他的友人仲良,但连仲良是姓陆还是姓陈都不清楚,对吴克斋当然更无所知了,却把二人列为“方今才人相知者”,宁无虚言之嫌么?他非但不清楚他“不得预几席之末”的那些“前辈”,就连他为自称为“相知”者写下的材料,也难免教人难为确据。

可以确定的是: 《录鬼簿》所标“前辈”、“方今”的时序有误,即,不能将他标目为“前辈已死,有传奇者”确定为“元统一南北以前北方杂剧作家和作品”。这样,就须考察元曲之“地”了。

四、元曲之“地”

从何考察呢?那些“北人”元曲家都不定在一地,元曲杂剧作家都到过南方,且到了南方多不北返。苦直接材料太少,从何考察呢?我从他们的作品试作进行。但是,从剧作(一般)是无法确定作者写作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的。可资考察的是,元曲杂剧作家们同时也是元散曲作家——其实他们写剧曲就近同写散曲;从散曲之题、序及内容,则颇可探索。

据我对《全元散曲》全部作者、作品的检索,其中有踪迹可寻的包括关、白、马、郑等在内,为130人(占全部作者约三分之一),令1968首、散套128套(约占全部作品二分之一),其中——

可以确定作于南方(南宋辖地)者:作者100人,作品1658首、99套;

无从确定地点而按作于北地计者:作者为45人,作品310首、39套;

若将上述二者相重的作者15人除去,有作于南者为85人,北30人;

若将套亦作一曲计,作于南方者为1757之数,而作于北地者仅349;

“南”、“北”之比为5∶1。

如果从作品的“曲趣”方面看,则在近4000首小令、460多散套中,为论家们所称的“荒漠萧杀、金戈铁马”所谓“北曲”风格的,难觅百一;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风、花、雪、月”。所谓“风、花、雪、月”大致是三个方面:一为“隐道”,如慕严子陵、陶渊明等;二为“游冶”,主要在西湖、扬州、金陵、潇湘,江南;三为“烟花”,几乎全为咏妓。也就是若以“江、湖、梅、竹、莲、柳、春花、秋月”等为“南”的风格,则占了全部元散曲的四分之三以上。

以上,足可说明元曲家们的行踪主要在南方。既如此,何能断言“‘北剧’,北方之剧”呢?

五、元曲杂剧的演出体制

当然,我并没有说元曲杂剧“发源”于南方,并没有说“北剧”是南方戏,但是元曲杂剧兴于南方,我以为是可以确定的。这,又可以从戏剧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班社结构、演出体制得以证明。元曲杂剧与戏文不同,它不是“脚色制”而是“正角、外脚制”:

元曲杂剧以曲为本,其剧,一本(或一折)例只有一个人物开唱,其他人物只做不唱;班社唯一名唱者,其他是只做不唱的演员。

唱者,在班社为“角”,上台其所扮之人物称“正”,扮男性人物称“正末”、扮女称“正旦”;

做戏演员,在班社概为“脚”,他们在剧中之所扮概称“外”;

从而构成“正角唱曲,外脚衬(或外脚供过)”的元曲杂剧。

在场上,为“正、外”;在班社,为“角、脚”。

这里,有一件极为明显的事,可以作为“北剧”兴发或完成于南方的“铁证”:“角”、“脚”二者,在北地读音是完全相同的(jiao),在南方则是完全不同

六、还有其他方面,不能详说——。且在此再简说元后的两个实例:

(1)关于“北曲”,自明清直到如今,遍布南方江、浙、皖、赣、鄂、湘、粤、桂、川、黔、滇十三省的昆腔、高腔中,皆有“北曲”,据我不完全的统计,曲牌目已逾200,且多有“北剧”另折之演出。尤其是曾在明清之际流行于浙江之绍兴、杭州、宁波、台州、温州,曾以演出“北剧”《江天暮雪》、《窦娥冤》等而负名一时;今日犹存于新昌的“调腔”,至今犹能演出《北西厢》(四折)、《汉宫秋》(两折)、《抱妆盒》(一折)等。北地呢?一点踪迹也无。

(2)关于元曲和“北剧”,元代情形已略说以上,元后即明清两代所有有关元曲、元曲杂剧的收集、整理、刊行,著名的有如《元曲选》、《古名家杂剧》、《元明杂剧》、《古今杂剧》、《顾曲斋元人杂剧》、《脉望馆古今杂剧》、《古今名剧选》、《暖红室汇刻传奇》、《孤本元明杂剧》、《元人杂剧钩沉》等,以及讨论、研究、论著,都在浙江、江南,包括《元刊杂剧三十种》也是发现于江南。北地呢?一点音信都没有。

以至所谓“继元杂剧而产生”的“明杂剧”也是产生于南方。

如果再说远一些,综合“南北曲”而用之的明传奇是我国戏剧之集大成者,也就繁盛于南方。

如此,元曲中固有若干北产之曲牌,元曲杂剧之知名作固多“北人”,但笼统地在总体上称:“元曲者,北曲也;北曲者,北地之曲也;元剧者,北剧也;北剧者,北地之剧也”,是一种误解。

说到这里,又有一个问题。所谓“南戏”、“北曲”这两个称呼(词语)从何而来呢?烦请各位试想一想:宋岂自称“南宋”、“南戏”?元岂自称“北人”、“北曲”?十分明白,都只有在元灭南宋之后,在亡宋故地的南方才能出现的称谓。蒙元统治,人分四等,曰: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南戏”者,“‘南人’戏文”、“亡国南宋戏文”之简称也,当然是“北来之人”的观念,带贬鄙之义的称呼(注:现今,可说是所有的权威典籍著作中对“戏文”一概释为“即南戏”或“见南戏”;而对“南戏”的释说则是“宋元时用南曲演唱的戏曲形式。”我们对自已民族文艺研究之粗疏,“尊北贬南”、“尊元贬宋”观念之深刻,直令人无言以对。)。在南方,则将北来的蒙古、色目、“汉人”笼统视为“北人”。“北曲”者,南方对“‘北人’所作之曲”之简称也,岂必皆“北地之曲”哉!是所以,在所谓“北曲”之中,如在剧曲中占最重要地位的套之首曲:[点绛唇]、[八声甘州]、[一枝花]、[粉蝶儿]、[集贤宾]、[端正好]、[醉花荫]、[念奴娇]、[新水令]、[五供养],皆出自宋词,而如[一枝花]、[端正好]、[五供养]等且出自南宋词曲(注:关于“北曲”,未刊稿《金元“北曲”调牌汇考》中有详述。)。“北曲”岂必“北地之曲”哉,其异于“南”者,非在其“曲”而要在其“腔”即语音也;元曲杂剧岂必“北地之剧”哉,其异于戏文者,非在其剧而要在其本体结构一体制也。

总以上,我谓元曲杂剧之兴发、之盛行,在南方、在江南、在杭州,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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