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人远离“三厅一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台论文,未成年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繁荣,一些文化娱乐服务业也呈迅猛发展势头,所谓的“三厅一台”(指游戏厅、歌舞厅、影像厅和电话信息台等相关娱乐项目)可以说遍地开花,在某种程度上丰富和活跃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然而其中也不乏一些投机钻营者,无视国家法律,置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于不顾,贪图暴利,采取一些渲染暴力、色情、赌博等恶劣手段,以及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引诱、唆使和容留青少年沉缅其中,极大地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彻底净化社会环境,营造一个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空间,2000年年初,团省委联合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委、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等6个部门,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让未成年人远离‘三厅一台’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
触目惊心的警示
2000年3月29日凌晨3时30分,河南省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发生火灾,躲在里面看淫秽录像的近百人无处逃生,74人被烧死,这其中大多是中小学生,还有大学生。
2000年2月7日下午2时30分,河南省洛阳市3名小学生因为打游戏机欠费两块五毛钱,被游戏厅老板乱刀刺死,并焚尸灭迹。
河北省唐山市一名15岁的中学生因偷家里钱打游戏机,被母亲打了一顿。由于平时常看渲染凶杀暴力的录像节目,遂产生报复心理,便模仿录像中的镜头,先是用鼠药毒其母,没毒死,就伙同同学一起将其母勒死。
济南的一位少年犯张某,刚满16岁,因经常在本村的一家录像厅看黄色录像,随伺机将其本村一位刚满14岁的幼女奸淫。事后生怕事情暴露,随又将此幼女杀死掩埋。
美好的青春,流金的岁月,正是青少年书写绚丽人生的关键时期。只因为,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的毒蚀和诱惑,只因为一些青少年缺少基本的抵御意识和免疫能力,才导致一批青少年在花一样的季节就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甚至丧失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正如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少审工作的闵献华庭长所说:若追究每一位劣迹少年的犯罪历史和初始不良行为的形成,几乎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过类似“三厅一台”中一些黄赌毒现象的感染,这一现象虽构不成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但确实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青少年犯罪的作案手段,简直就是一些渲染暴力、色情和赌博娱乐内容的“活学活用”。
不容否认的事实
据近期对中小学生参与“三厅一台”等活动的一项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去过游戏厅的占70%以上;去过录像厅的占20%以上;去过歌舞厅或拨打过电话信息台的占5 %(常出入歌舞厅或从事一些异性陪侍服务的大多是已流落社会的青少年);由于城乡差别,城市中小学生去过电子游戏厅的居多,农村中小学生去过影像厅的居多。
据省文化部门调查统计和研究结果表明:全省纳入管理的营业性电子游戏厅2519家,歌舞厅5772家,影像厅3118家;另外,无证经营的还有许多,他们大都经营隐蔽,问题最多,最难管理。这其中,电子游戏厅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几年,一些电子游戏场所贪图经营效益,实行恶性竞争,一部分已基本偏离了纯粹的娱乐初衷,他们瞄准青少年这个弱势群体作为消费主体,把电子游戏变成一种投机生产,从事赌博、黄色游戏等违法活动,在不断地毒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这一点,社会各界民愤极大,尤其是在中小学生“减负”这个关键时期,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场所尚不能满足目前广大中小学生需要的大背景下,众家长更是忧心忡忡。自2000年3月4日团省委公布举报电话之后,每天都会接到许多学生家长和当地群众打来的举报电话以及写来的举报信,现摘录几个介绍如下:2000年3月6日上午10点,济南市中区一位孩子的母亲哭着打来电话,她诉说她的在上高二的儿子,现在简直被游戏机迷上了。她说儿子上小学的时候,从家里偷钱偶尔打打,我们也没介意,可没想到现在他每天放学后,都要跑到渤海附近的一家游戏厅疯玩,夜晚10点左右才肯回家,星期天就干脆泡在游戏厅一整天。现在他变得不爱学习了,成绩直线下降,我管他他根本不听,我就找到那家游戏厅,他们根本就不理会,我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下我快要死了,我实在没别的办法了,今天打给你们,求你们好好管管这些游戏厅,救救我的孩子,救救我们这个家吧……这时她已泣不成声。
2000年3月12日,济宁一位家长在来信中说:目前, 济宁开办了一家电话信息台,其内容全都是一些低级下流的淫秽之词,只要人们一拨通电话,听到的全是一些“午夜激情”“情场绝招”“乱点鸳鸯”等等。他们将宣传单散布在大街小巷,尤其是中小学校校门口,引诱学生打电话,严重毒害了孩子的心灵,请你们好好治理一下这些“害人台”。这位家长还随信寄了一份这家信息台的宣传单。
而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
据团省委统计:山东全省团属青少年宫仅有36处,5 个市地至今还没有一处。另外,据有关方面反映,一些现存的科技馆、历史馆、阅览室、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却长期闲置,得不到充分利用,就是用了,也因形式与方法呆板,很难给当今求知欲强烈的青少年带来浓厚的兴趣和参与热情。
一方面,“三厅一台”到处蔓延,一部分还违法经营,不断地危害着青少年;一方面,适合青少年去的场所少得可怜,现有的又得不到充分利用。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不容回避的矛盾。
治理“三厅一台”的措施
全面治理整顿“三厅一台”,是大势所趋。省文化厅市场管理处处长孙猛建非常严肃地说:省文化厅作为全省“三厅”的主管部门,无论是从管理思路,还是从管理措施上,历来坚持的总原则是:提倡有益的,允许无害的,取缔违法的,打击犯罪的。此次,我们在共青团、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下,严格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全省目前问题较多的“三厅”及时给与了清理整顿, 尤其是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社会办娱乐场所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对违规、 违纪业户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从2000年4月5日起,活动统一要求全省所有营业性游戏厅必须设置“非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明显标志,所有营业性歌舞厅、放像厅必须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明显标志,标志尺寸不小于20×50CM;各电话信息台、计算机网站开通未成年人不宜收听收看内容的,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做到开始前发出“未成年人禁止收听收看”的警示语。4月6日各有关基层部门统一行动,对规定有关文化娱乐服务场所设备标志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公布辖区举报电话,对举报或发现的有问题的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各有关部门还要定期带领新闻单位对辖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和有关设施进行抽样,对故意不设置明显标志,引诱、放任未成年人进入或容留直接从事赌博、色情服务,听看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一经发现,及时曝光,并由当地公安机关、工商和文化部门分别依照有关法律及规定给予严肃处置,情节严重的限期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
下一步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总量上要压缩,就游戏厅而言,下一步设想以城市驻地人口测算,每5 万人不得多于1家,没有可以,按此推算,现在济南2000多家,仅能留50家, 要减掉3/4;二是在规模上要提高。就是说那些隐蔽性的、松散型的、一些不便管理的要坚决取缔掉,一般在市地以上的城市规定游戏机经营场所不得少于50平方米,台数不得少于40台,每台的经营活动面积不得少于 1平方米;县一级经营场所不能少于40平方米,台数不得少于30台。总之,只有要求在规模上加大,才能严格控制滥开滥设,便于规范管理;三是在布局上要合理。现在我们在娱乐场所的布局上有些过多,有些过乱,有的甚至在一些市场的夹道里,有的是在很不被人注意的地方,给管理和监督带来许多困难。我们设想游戏厅的开设一般在大型的商场内和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里,提供大型的综合娱乐场所,其他的不予审批,这样将会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社会的公开监督,有利于化暗为明。
针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处长窦广平表示:将把对“三厅一台”的治理整顿,尤其是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切实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还青少年一个纯净的成长环境
要还给青少年一个纯净的成长环境,达到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目的,笔者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广泛开展责任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人们的责任意识的形成和法制观念的建立,和我们始终一贯地做好广泛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有很大关系。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当地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建立“法制一条街”、开辟“道德与法制”专题栏目、开设“模拟法庭”、举办“忏悔报告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争当“五好公民”、“警校共建”、“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些都是强化成年人和广大青少年的责任意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好形式。“让未成年人远离‘三厅一台’活动”,其成功之处在于达到了惩治和教育的目的,在全社会形成了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合力。今后一个时期,还应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利用课余时间开展“青春自护训练行动”,以加强他们自觉抵御身心伤害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
切实搞好青少年文化阵地建设。动员各有关主管部门,尽快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科技馆、党史馆、图书馆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合理开发,充分利用起来,并广泛向青少年开放,使之真正成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阵地,从而占领“减负”后广大青少年的主要活动空间,让一切消极颓废的娱乐项目没有市场。共青团要切实担负起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协调和组织优势,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积极作用,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育活动,引导并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还要大力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各种文艺团体、作家、艺术家等创作大批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作品,使青少年获得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和管理措施。执法行政部门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打击黄赌毒等不良现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管好社会办营利性娱乐服务场所,规范社会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由共青团牵头在全省公、检、法、司等10余个系统中开展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极大地激励了各基层执法部门的工作热情,加大了青少年维权执法力度。在此基础上,应尽快促使全省青少年维权执法联动。另外,要积极倡导以社区为单位,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区防控机制,并纳入社区社会治安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对劣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工作和跟踪帮教工作。
加快青少年维权立法步伐。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两部未成年保护专项法律和一个专门条例,还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与社会整个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地方操作性还不够强,规定还不够具体,尤其是对出现的新现象(类似网上犯罪等),还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就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譬如,2000年人代会上曾有代表针对目前校园内外屡屡发生的体罚和暴力现象,提案设立《校园安全法》,可见,加快立法步伐已成为当务之急。
进一步落实社会安置和社会帮教。刑释、解教的青少年回到社会上,往往会遇到就学难、就业难以及社会歧视等问题。因此,设法帮助他们安排就学、就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排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巩固教育改造成果,为他们继续向好的方面转化创造条件,是预防他们重新犯罪、传染罪源的有效措施。基层派出所、村(居)委会要把流动人口中的有犯罪苗头和一般违法劣迹行为以及刑满释放人员中的青少年列入重点管理对象,采取切实措施管住管好,同时建立完善的社区帮教保障制度。譬如,建立由单位、街道(村委)、家庭、派出所相结合的帮教组织进行帮教等,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两个文明建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