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与制度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化与论文,制度创新论文,农业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农业在1979-1984年高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并未依靠更多的资源投入,而主要源于制度创新——从生产队制转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减少了败德行为(moralhazard)和交易费用,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在以后,由于这种制度安排和作用接近极限(其它约束条件不变情况下),又缺乏形成新的均衡的动力,致使农业增长呈胶结状态,徘徊不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农村在寻找农业发展的新的途径。于是近几年来,农业产业化这又一制度创新在我国许多省市应运而生。本文将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其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农业产业化的内涵
目前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为中心,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形式,优化各种生产要素,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门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其基本组织形式是“双加模式”,即经营实体农户,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合作,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治,共同发展。实质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经营销售的一体化和整体化,通过市场机制将农业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将农业生产纳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轨道,促进农业的新发展。
农业产业化不仅是不同生产经营活动的组合,也是各经济利益主体的组织结构的重新构建,更是一种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创新。它把农业生产与产品加工、运销、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将外部的市场交换通过合并或契约的方式,内化为一体化流程,通过各自的比较优势,组成一个经济共同体(紧密的或松散的)。在相互依赖的活动中,共同体具有较强的控制信息、运用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实现计划一致性的能力,通过权利和利益的转移与再分配,搜寻潜在的外部利润,在既得利益无损的情况下,增加总收入。这样,外部的市场交易就被内部化了,而生产经营活动仍能继续,从而使农业达到一个新的均衡,这种均衡无损他人利益,是十分有效的。
二、农业产业化的动因
在市场条件下,各经济利益主体为了获利和自身发展会不断地寻找潜在的利益,通过和其它经济主体在市场的多次博奕,在充分获取信息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经济主体会制订不同策略(竞争或合作)。可以说,任何制度的形成都是双方或多方多重博奕的结果。“如果预测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就会被创新。”(戴维斯·诺斯语)农业产业化就是一些具有创新精神的人(个人、集团或政府部门)根据最大化原则在充分估计、比较预期成本和收益后倡导、组织的制度变迁,也是分散的农户和经济实体之间经过多重博奕得到的合作体。农业产业化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源于以下一些动因:
1、削弱风险程度
农业是弱质产业,具有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单个农户受小规模和分散经营限制,多数仍停留在传统农业技术的使用上,经济实力脆弱,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基本上是“靠天吃饭”,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往往决定了命运。进入市场又由于组织化程度低、自身素质较差、市场力量弱等原因,很难充分准确地捕捉信息,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单个农户辨别处理能力有限,象汪洋中的一只小船,难以承受市场的价格风险。市场信号的传递也由于缺乏中介反应迟钝,致使农户生产带有盲目性和模仿性,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且易造成市场“同幅振荡”,加剧市场波动,自行导致生产大起大落。因此,农户的生产经营具有较高的风险概率,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
风险的存在是削减经济活动的一个因素,大多数人有避免风险的倾向。农户为了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减少风险,增加获利机会,就会寻求克服风险的机制或制度。而一些经济实体为了减少获取原料的风险,需要有稳定的来源渠道,也在搜寻新的路径,于是和农户达成协议顺理成章。农业产业化通过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的分工和协作,一方面经济实体给个体农户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增强了农户抗拒自然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农户从直接入市交换中解脱出来,农业部门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经济实体承担,一般它的抗拒市场风险力强于农户,从而增加了赢得市场的机会。这样,从总体上削减了风险程度。
2、降低交易费用
现实生活中,不存在零交易费用状态。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农业直接进入市场无论供给还是需求都要受昂贵的交易成本(如信息、评估、谈判等成本)的约束。农户想要在市场出售自己的产品,须投入一定的时间、人力、资金进入市场去获取有关信息,了解同类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情况,寻找或等待交易对象,获得一定量信息后,又要进行评估,辨识真伪或可信度,在交易过程中,还要进行讨价还价;同时,作为生产经营者,每一个农户需求多种多样,如生产资料、技术、信贷、运输等,而每种需求都需通过亲身交易方能实现,这一切供需活动都要支付费用。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发育不完善,分散的农户面临的市场十分狭隘,交易成本往往是交易距离的增函数。交易规模越大,经济过程越复杂,交易过程中的磨擦就越多,克服磨擦又要支付成本。如果把单个农户这种简单重复的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加总,必将是一串惊人的数字。农户尽管支付了高昂的交易费用,由于市场存在信息有不对称和交易的非对等性以及自身一些因素,易受中间商盘剥,使应得收入流失,利益受损。
经济实体在寻求购买原料的过程中,同样要不同程度的交易费用,尤其在农产品供小于求的情况下,经济实体的交易成本更大。
为了减少市场交换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增加收入,创新者的倡导会使各经济主体改变原有制度安排的结构。农业产业化以共同利益为前提,产供销一体化生产经营,缩减市场交易所必须支付的巨大费用,使外部经济内在化。同时,内部的专业分工和市场谈判力量的增强既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开拓市场,又极大地节约了交易费用。
3、寻求规模收益
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的生产经营使生产要素的使用趋于平均,易使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我国灌溉用水的有效利用率不到40%,化肥的有效利用率只有30%)。农户经营规模的“小而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户对大中型农业机械的需求和购置,并且,分散经营使农户缺乏学习农业技术的动力和条件,大型的农业推广基本上无法展开,难以实现集约化生产,直接影响着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致使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同时,无论在农产品市场还是工业品市场,谈判地位的不对等迫使农户常常成为农产品出售的低价格接受者,农业生产资料购进的高价格接受者,市场力量的悬殊导致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村经济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低,竞争力弱,形不成规模效益,无力开拓大市场,进一步抑制了农业的发展。一般经济实体都有获取规模经济优势的意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要从事规模加工、销售等活动,需要具有稳固的、大量的原料来源,并且希望原料生产相对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农业产业化通过区域性布局和专业化生产,使农业在不损害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让农户借助经济实体的配套服务,尽可能扩大能力获得规模效益。两个方面的结合,便形成群体优势,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比较效益,如化肥利用率从当前30%提高到40%,则相当于节约1200多万吨化肥。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使农业科学技术能得到普遍的推广,并提高适应程度,技术使产出在相当范围内发生了规模报酬递增。
总之,当在原有的制度结构下,由风险、交易费用、规模经济和外部性所引起的收入的潜在增加不能内在化时,一种新制度的创新就可能使这种外部利润内在化。农业产业化就是基于这些原因而兴起的。
三、农业产业化的核心
农业产业化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利益机制的运作,主要体现在利益的创造和分配上。利益的创造是基础,利益的分配是关键。农业产业化中,各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很难自动取得相互间的利益均衡,要有效地激励各方,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把“蛋糕”做大,使各方都得到比较满意的份额。为此,经济共同体必须明晰产权,把握市场,壮大龙头。
1、产权清晰是建立合理利益机制的前提
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产权交易。财产关系是经济运行和交易活动的基础,经济运行的规则是通过产业权制定确定的。产权以其法定的收益为经济主体提供行为激励,又以其合法权益的界限提供行为的约束和规范。要激励经济主体长期的获利欲望,避免其追求自身消费极大化的短期行为,保证资产的保值与增殖,须明确界定各主体经营财产的实际占有权,硬化财产关系的约束,促使经济主体追求索取更多剩余价值的内在动机,诱使其面向市场,在外部的竞争压力下,又迫使它不断改进自身制度,采用先进技术,才能把“蛋糕”越做越大。
农业产业化中,只有各方产权清晰才能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蛋糕”的制做与合理分配提供条件,才能避免“搭便车”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推动整个资源的合理流动。此过程中,各方产权的生产性努力方向应是一致的,并且保障农户合理的产权剩余索取,农产品增值的收益部分回流到农业中去,否则农业产业化将缺乏生命力。
2、把握市场是建立合理利益机制的关键
市场的交换功能不是任何其它组织形式所能替代的,市场经济下,所有的商品都要在市场上通过消费者的货币选票表明自己的价值。有市场就有竞争,竞争机制犹如一根无形的鞭子,鞭策商品生产经营者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把自己的生产经营与市场需求较好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任何漠视市场与消费者需求的行为都会自食恶果。农业产业化中,“蛋糕”能否做成和大小如何,市场和消费者是最终的裁决者。共同的利益关系,迫使经济共同体以满足市场与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进行经营,迫使经济实体去关心农户的生产,并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户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生产在市场上既畅销又有竞争力的产品,只有准确而适时地把握市场脉搏,农业产业化的一切经济活动才会有效,最终利益才能实现。为此,经济共同体必须随时研究市场、适应市场、培育开拓市场(包括国际市场),培育农户参与市场的能力,培养一批专业化的具有现代营销观念的市场营销队伍,沟通产品与市场、消费者的联系。
3、壮大龙头是建立合理利益机制的保证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起着火车头的作用,一头联着市场,一头通过基地联着农户,带动千家万户形成规模,具有开拓市场、引导市场、精深加工、延长农产品销售时空、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辐射当地经济等综合功能,其谈判地位与市场竞争力的强弱,牵引带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农业化的程度和成效。龙头企业直接面对市场,一方面为农户生产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一方面通过精深加工,改变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使预期收益变为现实。因此,在根据市场现实或潜在需求和当地资源优势与潜力选准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商品基地后,必须抓好龙头建设,通过龙头建设,通过龙头企业进一步延长产业群。唯有壮大龙头,大“蛋糕”的做成才有依托。
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农业产业化将各有关经济利益主体集中在一个共同预期和共同承担责任的网络中,以企业性内部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通过重新配置经济机会和重新分配经济优势,搜寻到潜在的外部利润。但我们绝不要被这种精巧的组织形式所迷住,任何新的制度(或组织)的建立与运行都要支付成本,所以没有一个组织可以无限地扩大,没有一项制度可以原封不动地无限持续下去。
农业产业化同时要受内部交易费用与外部变量的影响。其实要支付签订契约(如规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分配、违约责任等)、执行契约(如内部的协调工作、执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与处理等)等费用,内部交易费用的大小取决于内部的管理效率与成员的程度。同时,其建立与发展还受政府政策、当地市场环境(如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程度、交通运输状况、仓储能力等)、文化背景(农户素质、合作意识等)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撇开外部因素不管,当内部边际组织费用等于外部市场边际交易费用时,经济共同体的规模便不会再扩张,如果其内部成本过高,以致边际成本超过市场交易边际费用时,共同体就会出现裂缝,有成员从中退出,去通过其它途径寻求它的最优效用。众多成员的退出将导致其规模缩小甚至解体。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条有效途径,但绝非唯一途径。一般当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大和信息的取得较难时,组织的比较优势就很突出。因此,各地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切不可盲目一哄而上,强求一律,政府应在各经济主体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适当引导,提供有效的服务与保障,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形成与健康成长,促进农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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