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新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机动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产物之一,在应用过程中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但同时机动车的使用也将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而且,机动车所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将威胁到人体健康,甚至影响其生命,因此,应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防治工作。结合本文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产生以及类型和特征的分析,笔者主要提出几方面防治对策,希望可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
关键词:机动车尾气污染;危害;防治对策
1、机动车尾气排气的产生
机动车尾气存在大量的污染物以及一些有毒有害气体和颗粒固体杂质等,对大气环境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颇大,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对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防治措施。但在此之前必须掌握机动车尾气的产生,才能对其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首先,先了解下机动车的类别,机动车主要依靠燃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推动发动机运转,实现机动车的正常运作,从动力来源上分析主要分为柴油车、汽油车、燃气车、新能源车、电动车等,其中新能源与电动车并不会涉及到排气的现象,也不会为大气污染构成污染,其中电动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被广泛应用到城市居民交通,具有很高的环保性,而新能源车却很少有城市应用,多能在一线城市可以看到。从汽车尾气排气产生的角度上分析,柴油车、汽油车这两种类型的机动车的排气对大气污染的影响较大。从车的各部位分析,产生污染物的主要有机动车的燃油供油系统、曲轴箱、尾气管三个部位,其中供油系统和曲轴箱会排放出少量的碳氢化合物污染物,虽然排放量较小,但也会对环境以及人体健康构成危害,而机动车尾气的最大来源则是尾气管,机动车燃料经过发动机燃烧后再经尾气管排放燃后的废气,相对来说废气排放量比较大,也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2、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
2015年我国汽车销量为2450万辆,相比5年前的1800万辆,增长率超过73%。2016年1-11月我国汽车销量为2494.8万辆,较去年同时间段增长了14.5%。近年来,各个城市都出现了雾霾,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且某些地区的氮氧化物和臭氧水平升高明显。引起这些问题的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物质,除了空气中的主要构成成分氮、氧以及二氧化碳和水蒸气以外,其余均为有害物质。这部分物质主要由燃料燃烧不完全以及燃烧时由于高温高压产生的有害化合物组成,例如氮氧化物和铅化物。这些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都会产生较大的危害。
一氧化碳的危害。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的刺激性有毒气体,可以替代氧气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削弱人体的氧供给,造成人体缺氧。缺氧会引起头晕、头疼、耳鸣、四肢无力等症状,缺氧严重会引起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甚至会影响中枢神经、致死。由于机动车尾气排放多在一米五以下,所以对儿童的健康损害更为严重。
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元凶,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酸雨对农业、工业都有极强的破坏性。此外,氮氧化物中的一氧化氮过量会引起人体中枢神经瘫痪,氮氧化物中的二氧化氮是一种有毒气体,会引起人水肿、引发支气管炎等。如果人类长期处于氮氧化物过量的环境中会导致各种疾病和死亡。
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还会有碳氢化合物。碳氢化合物目前没有研究指出对人体的直接危害。但是碳氢化合物在受到强烈的紫外线照射后会发生一种复杂的光化学反应,造成光化学污染。这种光化学污染会降低大气能见度,也会刺激人的呼吸道黏膜,导致呼吸道疾病的恶化。
此外,汽车尾气中也有大量的烟尘微粒,这些微粒是直径介于0.1~40μm的多孔炭粒,其表面会黏附大量有毒物质,对于人类呼吸道的危害非常大,会引发一系列的呼吸道疾病,也是引起肺癌的重要诱因。例如,铅在废气中会随风扩散,在进入人体之后,会蔓延在肝肾中,逐步转移到人体骨骼,如果外界因素破坏了人体的酸碱平衡,那么铅就会进入到血液中,引发铅中毒。
3、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以及特性分析
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危害性极大,而最终的根源则是燃料,但机动车只有通过燃烧燃料才能产生相应的动力推动机动车的前行。从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来分析,主要分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颗粒固体状污染物等,其中二氧化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大气环境却存在很大的影响,而另外几种类型的污染物质不仅会污染到大气环境,更威胁到人体健康,甚至影响其生命。
一氧化碳是一种有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不易被人发现和察觉,同时一氧化碳也是一种有毒易燃的气体,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从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情况分析,一氧化碳的产生主要是在碳氢化合物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所产生。碳氢化合物是形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物质,对人的呼吸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氮氧化合物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该气体微溶于水,通常氮氧化物对人体是无害的,但二氧化氮却具有生理次级和腐蚀性,也是形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物质之一。汽车尾气所排放的颗粒固体状物体,主要包括烟、碳烟、雾、尘等,如果长期吸入这些固体物质会导致人体机能下降,甚至会增加患癌率。
4、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范措施
针对防止机动车尾气污染,我国早在2000年4月就实施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规定机动车“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成单机动车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查”。由于该规定是非强制性的,加之2014年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不在同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两个规定,使得机动车环保检测变为一纸空谈。近年来全国各个城市开始明确规定需要环保标志的车才可以上路。但是仅仅有制度而没有强制监管。
因此,对于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控制,需要国家从宏观上来调控和监管,从机动车的检测到污染车辆的淘汰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对车辆检测进行有效的监管,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从立法层面、从上至下的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问题。首先需要严格执法,杜绝尾气超标的很激动车辆上路。对于黄标车,需要严格制定淘汰标准。从现有的车辆状况看,淘汰黄标车只能逐步进行。所以有关部门需要对黄标车进行限行,以最大力度促进黄标车的更新换代以及有效的减少黄标车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此外,要严格遵行机动车绿色环保标车的发放和管理,进行道路环保标志的车辆抽查,从行动上来监管。
劣质燃油进入市场,经过机动车的使用,会造成更大程度的尾气污染。目前电子控制和排气后处理的技术广泛已经广泛应用在了汽车上。这些技术对燃油的质量很敏感,劣质油不但会损耗汽车的供油系统,更加会因为燃烧不完全导致有害气体进入空气。因此,提高油品質量也是关键,需要环保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油品进行检测和公布。此外,使用清洁能源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快公共交通运输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油改气、油改电步伐,这不仅是有效治理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实现节能减排创建低碳城市的必然要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
重要内容。在下一阶段下,可以推广使用乙醇汽油。乙醇俗称酒精,是以玉米、小麦、薯类、糖蜜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制成的。将乙醇进一步脱水再加上适量变性剂后形成变性燃料乙醇。所谓车用乙醇汽油,就是把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以一定比例混配形成的一种新型汽车燃料。这项技术在国外已十分成熟,巴西、美国大面积推广使用变性燃料乙醇已有20年以上的时间,欧共体也自90年代初也开始生产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最近,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联合出台了大力推广乙醇汽油的决定,由原来的5省市变为9个省市推广试点。根据有关专家指出,开发乙醇代替汽油,既可节约能源,缓解车用燃油的压力,又可消化陈粮,使汽车排出的有害汽体减少,是一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新课题。
近年来,国家队新能源车的大力推进和补贴,也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问题。现有的新能源车主要以电池或者混合动力为主,虽然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但是从根本上说,电力的消耗增大,而我国主要是火力发电。所以,在新能源车的研发上,还需持续发展多样性的新能源,如太阳能、生物柴油等。
5、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对策分析
5.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结合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以及人体健康都构成大的威胁,因此,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做好相关的防治措施。经大量的实践研究,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体系的不健全是影响机动车尾气排放防治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如,以政府为主,监理部门为主导,其他部分分工负责的整体监管体系,多部门共同协作形成合力进而实现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有效防治。另外,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的实际发展情况,如,城市的规模等确定机动车的总数量,并根据环境的容纳量限制机动车的总数,或是采用单双号出行的方式限制机动车的出行。如北京等一线城市所执行的单双号限制。
5.2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体系
现阶段很多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严重污染到大气环境以及影响到居住在这个环境的人群健康,其中很多问题都出现在机动车维修体系上,因此,在面对这类问题必须通过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体系,提升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水平。首先,应健全机动车维修体系,并严格规范机动车的维修规范,并适当加大机动车的维修处罚力度,针对一些排气超标的汽车也应加大处罚力度。另外,应严格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年检,并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规定,减少汽车排气对大气以及人体的危害。
5.3积极推广新技术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机动车所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主要受到汽车机械运行的影响而产生,很多机动车未能有效充分利用新技术,不仅造成汽车燃料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汽车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对大气环境以及人体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面对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应加大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尤其是在近些年汽车技术和环保技术的结合发展,使得汽车技术更趋向于环保,如,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发动机的废气再循环、废气催化转换等方式,提升发动机的运行效率,从而有效控制机动车发动机的排放污染。另外,应建立淘汰落后鼓励先进的发展机制,尤其是在机动车的使用中,应及时淘汰旧车,更换应用先进处理技术的新机动车,实现从源头上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
6、结束语
综上所述,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的长久的工作。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了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曾雪兰,李红霞,程晓梅,等.佛山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清单及特征分析[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3,35(11):51-55.
[2]田海潮,关新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策探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12):63.
[3]祝叶华.机动车尾气雾霾“贡献”率4%之争的背后[J].科技导报,2014,32(3):9.
[4]薛佳平.宁波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清单的建立及防治对策研究[D].浙江大学,2010.
论文作者:朱雯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4
标签:机动车论文; 尾气论文; 污染物论文; 氧化碳论文; 碳氢化合物论文; 氧化物论文; 燃料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