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逻辑在中国的社会化水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逻辑论文,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49X(2004)04-0001-03
“社会化”一词是从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借用过来的,原本用于描述作为个体的人通过与社会的互动,从一个无知无助的婴幼儿转变成为一个能够有效参与社会并为社会所接受的人。作为一门学问似乎不存在社会化的问题,因为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都有其实践基础,根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尤其逻辑学,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承担了思维工具的重任,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将其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逻辑似乎根本就不存在游离于社会的问题,然而,在中国,逻辑却从来就没有被赋予“思维工具”的使命。虽然在某些阶段也曾被学界、社会所重视,有过发展的机遇,但它始终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逻辑的社会认同感、社会参与性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这对一个缺乏逻辑传统的社会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是极其不利的,逻辑工作者应承担起提升人们逻辑思维能力的职责,走出“逻辑远离社会”的误区。惟其如此,逻辑的路才会越走越宽,逻辑之树才能枝繁叶茂。本文旨在讨论两个问题:一是逻辑社会化水平偏低的成因;二是提升逻辑社会化的途径。
1 逻辑社会化程度偏低的原因
一门学科的社会化程度高低体现于社会对其认可程度、学科及其专业人员的社会参与程度。它既取决于学科的性质,同时也受社会价值取向及学科研究状况的影响。逻辑是思维的工具,而思维是人特有的本质属性,显然,只要人思维着,就需要逻辑,然而就是这样一门人人需要的学问在中国却长时间遭冷遇,我个人以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中国缺乏逻辑传统,这种非逻辑的思维定势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改变。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属于没有逻辑传统的社会,而且是一个缺乏真正哲学的社会。这一点,在我们学习中国哲学史时就能够深刻体会到:中国哲学史与其叫哲学史,不如叫思想史;与其叫思想史,不如叫伦理学史。即便在当今,中国的哲学思想、逻辑思维能力与西方相比也显得有些苍白。
古希腊逻辑之所以产生是由于解释自然、辩论以及规范论辩的需要,尤其古希腊的论辩术虽然现在看来有很多缺点,但它催生了逻辑。如果没有他们求知的欲望、没有当时民主的环境就很难有自由的辩论,也不会有人去研究求知、辩论的工具。而中国则不同,虽然历史上也曾经产生过墨家逻辑。墨家逻辑依托于先秦文化,先秦文化是以“求治”“求变”为核心的伦理政治和社会人事。与此文化相适应,其思维取向是依托于现实需要和实际经验的。这使得墨家逻辑“不但难于脱开,反要服务于与论说主体的主张、理想有关的种种事理”。这也决定了逻辑在中国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脱离具体内容而代之以研究纯粹的思维形式。墨家逻辑的主要内容是“推类”,是以事物或现象间的类同关系为依据进行的推理,类似于现在的类比推理,其结论没有必然性,也没有严格规范的形式,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三段论为核心的“必然地得出”的逻辑有很大差别。[1]但这并不是中国没有逻辑传统的根本原因,假如当时的社会政治一直如同先秦时期“自由”“民主”,文化领域一直可以“百家争鸣”,那么,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中国的逻辑思想可能会非常丰富和完善。断送逻辑的是中国的专制政治。随着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的实施,墨家学说归于沉寂,墨家逻辑也随之夭折。后来之所以再没有产生逻辑是因为再没有逻辑产生的环境,中国长期没有民主、没有法制的封建专制统治,造就的是人们忍耐、顺从的人格特征,善于思辩被诬为“巧言令色”,孔子言“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社会推崇的是老实、厚道的品格特征,而不是追问公理的“刁民”,作为思辩、论证工具的逻辑在这样的社会政治环境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专制的社会政治造就了人们思维的非逻辑性、非理性及非论证性。到了近代,西方传统逻辑随着西学被介绍到中国,20世纪20年代开始较广泛地传播,但是由于人们思维的定势效应,逻辑无论在大学讲坛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始终没有作为思维工具而受到应有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至今,人们对逻辑的取舍显示了人们的非理性,而非理性选择的结果往往是短命的。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高等教育的复兴逻辑也曾迎来过它的春天。不仅普通高校开设逻辑课,自考、夜大、函授、电大等业余高等教育也纷纷开设;不仅开设普通逻辑,有的专业还开设了数理逻辑、辩证逻辑;不仅哲学系,中文、法律、管理等专业甚至理科各专业也都开设了逻辑做必修或选修课。但是这种态势并没有持续多久,1990年代,高校适应市场对人才的大量需求,拓展了许多新专业、新学科,而逻辑在这时却受到了冷落,逻辑学学时被压缩,有的专业甚至干脆取消,之后直至现在,逻辑教学一直处于低谷。逻辑学的这次“地震”,再次验证了中国逻辑传统的缺失。
20余年来,逻辑学的命运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实用性的价值取向。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们开始冷静审视自身亲历的一系列运动,发现过去的那么多年自己的行为不是被理性而是被一种盲目的热情、外在的形势所驱使。三中全会后政治理论上的拨乱反正、高等教育的复兴使人们看到了中国理性的曙光,人们开始批判性地而不是盲目追崇式地看问题。而逻辑作为理性思维的工具恰好满足了人们追求理性的需要。但这时逻辑的教与学都出现了问题。从逻辑工作者角度来说,对于当时的逻辑突然升温还没有准备好,逻辑队伍突击式的“量的”壮大,造成师资力量“质的”相对薄弱;对学生的定位、逻辑教学的诉求还不是很明确。从学生角度分析,他们的错误在于对逻辑寄予了过高的期望,以为通过听听课、做做练习就能够变得很聪明、很智慧,而逻辑又没有这样立竿见影的效果。教和学双方所表现出的实质问题是同一个,即:盲目。教育方在“热”中缺乏“冷”思考,学生则是过于急功近利。当学生的愿望不能通过学习逻辑立刻实现时,便转而开始怀疑逻辑的作用。这种一切从眼前实用的东西出发的思维方式,恰恰说明了人们的非理性。事实上,所有能力的形成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逻辑思维能力尤为如此。[2]
逻辑是思维的工具,逻辑教学应该以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为目的,但教学实践中却没有实现逻辑的功能,使许多学过逻辑的人对逻辑失去了信心。上个世纪80年代,学习逻辑的除了高校大学生,大多是参加各种业余学习的大龄学生,他们务实,但知识基础薄弱,他们渴求通过逻辑学学习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对于这些学生,与其把逻辑作为一门知识传授,不如将其设计成一门思维训练课。而实际上,许多教师偏偏过分重视系统知识的传授,没有引导学生使用这个工具来分析问题。逻辑学的考试不是考察学生的推理论证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试卷中充斥着书卷味,学生只有记忆、背诵大量的逻辑术语和公式才能机械地解题,考完之后,那些公式和符号很快在大脑中淡化继而消失。许多学生学完之后的反应是逻辑学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更有甚者说“三段论——人类思维的灾难”。我想这应该是只教授知识而没有评价和指导应用的缘故。高校大学生也是在学习时感到很有趣,成绩也不错,但学完后却什么都忘记了,甚至后来走上高校讲坛的教师、科研人员也认为逻辑没用。正是学过逻辑的人对逻辑的消极评价坏了逻辑的名声。
逻辑研究的导向和逻辑教学的定位缩小了逻辑的外延,逻辑被人为地与社会应用割裂开来,而任何远离社会的学科都会遭到社会的远离。自传统逻辑介绍到中国,学界一直没有停止过对逻辑问题的讨论,最近的一次是始于20世纪末的关于我国逻辑教学的大讨论。讨论中有两种相互争论激烈的观点,即“取代论”和“吸收论”。“取代论”观点认为,传统逻辑方法陈旧,错误很多,处理问题的本领差,而且传统逻辑不构成现代逻辑(数理逻辑)的基础,学习现代逻辑不预设任何传统逻辑知识,主张在高校讲坛上以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持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王路先生在他的文章《论必然的得出》中提出,逻辑的内在机制是“必然的得出”,它是逻辑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东西,失去它,逻辑就会名存实亡。[3]据此他认为除了数理逻辑是真正的逻辑,其他的如普通逻辑、归纳逻辑、辩证逻辑、语言逻辑等都不成其为逻辑。我以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一门学问经历2000年的发展产生多个分支学科是必然的,尽管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核心是演绎推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后的逻辑发展必须禀承这一方向。逻辑有演绎的就会有非演绎的、有经典的就有非经典的、有形式化的就会有非形式化的,这很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是多元的,关于推理的模式也必然是多元的,那么,以推理为核心的逻辑就不可能只有一种。无视人类思维模式的多样性而朝单一方向发展的逻辑,它的使用范围会越来越窄,其结果必然是“远离社会”。
“吸收论”观点认为传统逻辑有其存在的必要,对于提高人的推理论证能力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他们也看到了传统逻辑的局限性,力图通过吸收数理逻辑的部分内容来弥补传统逻辑的不足。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传统逻辑自身的缺陷并没有在自然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性改造,相反,吸收之后,反而变得不好用了。这对于逻辑的应用是个不容忽视的隐患,也是社会对逻辑认同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2 提升逻辑社会化的途径
2.1 树立“大逻辑”观念
我以为现代逻辑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它应该指一个学科群,是在亚里士多德逻辑基础上经过2000多年的发展分化出来的众多逻辑分支学科,而不该专指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是现代逻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现代逻辑的全部。数理逻辑是由数学家莱布尼兹创立之后经过弗雷格、罗素等人的大量工作而完善的。数理逻辑产生后对于计算机、数学以及分析哲学等有广泛的应用,对逻辑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局限性,数理逻辑也不例外。首先,它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并非所有的语言都可以形式化,都有必要形式化;其次,它离人类的实际思维方式太远,尽管形式化语言有其精确性,但人类的日常思维不可能都建立于符号体系的逻辑推演上,而只能靠自然语言的论断和推论来交流思想。西方有些逻辑学家看到了数理逻辑的局限性,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了对非形式逻辑的研究,1950年代以后逐步在高校逻辑教学中占了一席之地。非形式逻辑以研究论证为核心,从这一点来看,非形式逻辑是对传统逻辑的一种复归。当然,非形式逻辑较传统逻辑的论证内容更丰富、更生动,也更符合人类思维的实际。我国逻辑教学的改革者正在致力于这项工作。这是我国逻辑教学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因为非形式逻辑更贴近人们的日常思维需要,而中国人又具有实用性的价值取向,我想这个方向将会被学生、被社会所认可。
2.2 解决逻辑在高校的教学定位问题
教学定位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教学对象、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材选择。它们的逻辑关系是:根据教学对象确定教学目的,根据教学目的组配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合适教材。关于逻辑教学的讨论,我认为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教学对象。现代教育应该以学生为本,而不是以课程或教师为本。适应学生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高校在逻辑课上究竟该讲什么应区分不同的教学对象。对于非哲学专业的文科学生,主要应提高他们日常工作中的推理、论证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通过逻辑教学使学生能够在看似杂乱无章的材料中快速理清头绪,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这是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是学生对逻辑学的要求。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国内外许多重要的入学考试中看到,如国外法学院的LSAT考试、商学院的GMAT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GRE等,国内MBA、MPA等逻辑都是重要的考试科目,现在我国的公务员招聘考试的申论部分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论证能力。针对这一教学目的,逻辑教学内容应以非形式逻辑为主,以形式逻辑为辅。哲学系及数学、计算机系的学生,除了具备上述能力还应掌握作为科研工具的数理逻辑。但目前数理逻辑教学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讲数理逻辑的教师往往只能孤立地讲清逻辑本身,不能清楚地说明它对分析哲学、数学、计算机究竟有什么用。事实上如何运用的问题更重要,因为学生不知道有什么用,就很可能认为它没有用,或者即便知道有用而不知道如何运用也等于没用。有没有用不是教师口头上一说的问题,只有让学生感受到有用,学生才会买账。而这个问题又是个棘手问题,因为许多教授数理逻辑的教师并不精通哲学或数学、计算机科学,甚至根本不曾涉猎过这些领域,这可能才是制约数理逻辑在高校立足的瓶颈。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一是进行有针对性的师资培训,二是组织专家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三是以后数理逻辑研究生应考虑从理科招收。
2.3 正确评估国人的逻辑意识和逻辑思维能力
“取代论”者认为没有必要在高校开设普通逻辑的理由之一是普通逻辑太简单。我想它对逻辑工作者来说可能是简单的,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它并不简单,因为人们就是在一些简单的问题上经常犯错误,即使在很严肃的场合,这种简单的错误也会经常出现。比如,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九章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文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原因是,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资产大量流失,而且直接责任在于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占很大比重,有的是明显的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但在法律条文中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不包括企业人员,这就给司法实践造成很大麻烦。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即国人的逻辑意识是淡薄的,在工作中他们不仅缺乏基本的推理和论证能力甚至缺乏逻辑观念。所以,逻辑工作者既要和国际上一道研究前沿问题,又要向非逻辑专业人员传播逻辑思维的理念和方法。
2.4 扩大逻辑学科的社会影响
逻辑学会应该争取恢复办一份逻辑刊物,作为专业人员学术交流的园地及向社会传播逻辑知识的窗口,为各类逻辑考生提供学习指南,倾听社会对逻辑的要求。应该说现在许多领域的逻辑考试已经表明社会对逻辑的需求方向,逻辑学界应抓住这一契机,走出逻辑象牙塔,服务于社会,积极介入考试的命题、辅导、阅卷等环节。此外还应该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利用媒体(如百家讲坛)传播逻辑知识。
此外,要提升逻辑的社会化还要创建宽容的逻辑科研环境。尤其是当逻辑在高校及社会占位很低的情况下,有些批评会对现在的逻辑研究与教学雪上加霜。逻辑的多个分支之间的讨论应该多一点学术宽容,少一点本位;多一点指导,少一点指责;多一点平和,少一点偏激。
收稿日期:2004-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