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运“八篇准叶中记”考证_谢灵运论文

谢灵运“八篇准叶中记”考证_谢灵运论文

谢灵运《拟邺中集八首》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集论文,谢灵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拟代乃为汉魏六朝诗歌创作的一种重要现象。谢灵运作为晋宋时期的一位著名诗人,也不例外地在其创作中使用了拟代体。他的《拟魏太子邺中集八首并序》(以下简称《拟邺中》)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可是,由于谢灵运在山水诗创作上的极高成就,以及后人对拟代诗尤其是拟诗的偏见,这组特殊的作品并没有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

拟代体其实是包括两个内容,一为拟体;一为代体。前者是运用摹拟、仿拟的方法写作的诗歌作品,如陆机的《拟古诗》。后者是运用代言的方法写作的诗歌作品,如曹植的《代刘勋妻王氏见出为诗》。由于谢灵运《拟邺中》以“拟……”为题,人们通常视之为一般的拟体。而在人们的思维中,拟诗又往往与摹拟、抄袭、作伪相联系。其实不然。在这里,我拟就谢灵运《拟邺中》的诸多相关问题,尝试予以考察和讨论,以便澄清一些模糊认识,探究其中的某些规律。

关于《邺中集》

要想对《拟邺中》进行讨论,首先就应当对《邺中集》加以考察。关于《邺中集》之目,最早便见于谢灵运此《拟邺中》诗之总题中。遍检六朝诗论、典籍及《隋书·经籍志》,均无著录,至唐唯有皎然《诗式》始列此目。这一情况说明了以下可能:一、《邺中集》流传至唐后失传,皎然见到过传本。自然,谢灵运也同样见到过传本。只是《隋书·经籍志》未予著录。二、此集唐初即已散佚,皎然只是沿用了谢灵运的说法,用以指称曹丕及曹植以下八人的公宴诗。三、此集在谢灵运所处的晋末宋初就早已散佚,谢灵运亦未见传本。《拟邺中》诗题中之“拟”乃虚拟、揣拟之意,而非摹拟、仿拟之意。

在此,我倾向于第三种可能。

首先,从《邺中集》之目缘起看,谢氏《拟邺中》与史实就有相矛盾之处。《文选》李善注引魏文帝《与吴质书》曰:“撰其遗文,都为一集。”黄节补注:《初学记》引《魏文帝集》曰:“为太子时,北园及东阁讲堂并赋诗,命王粲、刘桢、阮瑀、应玚等同作。”黄节认为这就是《邺中集》诗的来源。(注:黄节:《谢康乐诗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页98。)在谢灵运之前并没有人提到过《邺中集》,李善注与黄节补注指出了此目缘起的线索。尤其是李善注引曹丕《与吴质书》中,明确提到当时曾结集一事。显然,《邺中集》即为此集。

如此,我们当认真考察一下曹丕《与吴质书》的背景。《三国志·魏书》裴注引《魏略》谓:“二十三年,太子又与质书曰:‘……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云云。(注:《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一,中华书局1959年,页608。)可见, 曹丕《与吴质书》写于建安二十三年。当时,邺下文人的基本情况是这样,阮瑀早在建安十七年就已病逝,王、徐、陈、应、刘俱染瘟疫,死在东征途中。曹丕所言“观其姓名,已为鬼录”,正是指此。从以上情况和这句话的语气可以初步推断,集中并未收录曹植的作品。而且,史书中的若干事实都足以证明,由于争立太子的缘故,曹丕对曹植已恨之入骨。他决不愿在任何场合抬举曹植,更何况是流传后世的诗集呢。这一点在曹丕的《典论·论文》和《与吴质书》中都明显地表现出来。曹丕一生,唯独此两文对其当代文人进行了比较客观的品评。可是,前者标举建安七子为王、徐、应、刘、阮、陈,外加孔融。后者因阮瑀早亡,而仅提王、徐、应、刘、陈,均不及曹植。但事实上,正如后人所公认的那样,邺下文人成就最高者当属曹植。无怪有人对曹丕所提“建安七子”之名表示了极大的怀疑。明人许学夷《诗体明辨》就引《魏书·王粲传》明确指出:“故自魏文帝为五官中郎将,植与粲等六人,实称建安七子,然文帝《典论》论七子之文无曹植有孔融者,以弟兄相忌故也。”诚哉!斯言。由此可见,曹丕结集,断不会收入曹植。谢氏《拟邺中》却列有《拟陈思王植》一首,这说明谢灵运认定《邺中集》收录了曹植的作品。而这个认定恰恰与以上的考察相矛盾。

其次,皎然《诗式》虽标列“邺中集”之目,但这并不能说明他真正看到了《邺中集》。原因很简单,皎然《诗式》论诗,多引证具体作品,而于此目下对作品却只字未提。其言曰:

邺中七子,陈王最高。刘桢辞气偏,王得其中。不拘对属,偶或有之,语与兴驱,势逐情起,不由作意,气格自高,与《十九首》其流一也。(注:李壮鹰:《诗式校注》,齐鲁书社1986年,页84。)

不难看到,这与其说是评论《邺中集》,莫不如说是评论“邺中七子”。因此,只能怀疑皎然《诗式》标列“邺中集”一目,有可能是一种讹误。

最后,从谢灵运拟曹植诗中所透露出的信息上,也可以看出它与史实的矛盾。谢灵运在《平原侯植》一首的诗前小序中称:“公子不及世事,但美遨游,然颇有忧生之嗟”。我们知道,曹植虽然在与曹丕争立太子上遭到失败,但在建安二十五年曹操死之前,他一直过着比较优越的生活。其间,曹植尽管因司马门事件而失宠,不过曹操对他的偏爱始终难以割舍。《三国志·陈思王植传》载:“二十四年,曹仁为关羽所围。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欲遣救仁……”也就是说,曹操对他仍然十分器重。的确,在建安二十四年,曹操下狠心杀了曹植的谋士杨修。这件事颇令曹植心惊。但我觉得,曹操这样做,并不是直接针对曹植的。或许他有维护曹魏政权的更长远、更周全的考虑。《三国志·陈思王植传》已透露了些许信息:“太祖既虑始终之变,以杨修颇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诛修。植益内不自安”。曹植这种不安,显然是担心曹操的怪罪,担心自己的政治前途。他还不至于有生命之忧。同时,今天翻检他黄初以前的作品,也实难发现其中的所谓“忧生之嗟”。确切地说,曹植“颇有忧生之嗟”,应当是对他黄初以后生存状态的描述。另外,序文说曹植“不及世事”也与当时的史实大相径庭,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太子之争了。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理由,我认为,《邺中集》在谢灵运所处的晋末宋初就早已散佚,谢灵运亦未见传本。《拟邺中》诗题中之“拟”乃虚拟、揣拟之意,而非摹拟、仿拟之意。

对《拟邺中》的初步考察

通过前面的考察,可以初步认定,谢灵运《拟邺中》诗题中之“拟”乃虚拟、揣拟之意,而非摹拟、仿拟之意。这样看来,《拟邺中》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拟诗。台湾学者梅家玲曾讨论汉魏六朝的拟代诗说:

不论是拟作,抑是代言,都必须根据一既有的“文本”去发挥、表现;此“文本”不仅是以书写品形态出现的特定“原作”,也包括一切相关的人文及自然现象。所不同者,仅在于拟作必须以一定的文字范式为据,代言于此则阙如。但后世论文者在讨论拟代诸作的相关问题时,往往将其一概而论,并未考虑到拟作、代言诸体基本质性的差异,以及其间纠结错综的关系,以至对其多持以否定的态度。事实上,由于所依循之“文本”性质的差异,拟作、代言原自有分际,但在某些情况下,却又以“合一”的姿态出现。考诸汉魏以来的拟代之作,“纯拟作”、“纯代言”、“兼具拟作、代言双重性质”,正是其三种最基本的作品类型;以此三类为宗,复有若干交揉错综之变化。(注:梅家玲:《汉魏六朝文学新论——拟代与赠答篇》,台湾里仁书局1998年,页64。)

那么,谢灵运《拟邺中》组诗就应当是梅家玲所说的第三种类型,即“兼具拟作、代言双重性质”的类型。首先,这一组诗是“以一定的文字范式为据”的。此“一定的文字范式”包括:

一、邺下诸文人的诗、文、赋作品。《文选》李善注已指出了《拟邺中》对此一“原作”若干仿拟、化用的例证。下面不妨列举几例。

《拟邺中》诗句

1.伊洛既燎烟,函崤没无象。

——拟王粲诗

2.整装辞秦川,秣马赴楚壤。

——拟王粲诗

3.排雾属盛明,披云对清朗。

——拟王粲诗

4.并载游邺京。

——拟王粲诗

5.爱客不告疲,饮宴遣景客。

——拟陈琳诗

6.行觞奏悲歌,永夜系白日。

——拟徐干诗

7.念昔渤海时,南皮戏清止。

——拟阮瑀诗

8.今复河曲游,鸣葭泛兰汜。

——拟阮瑀诗

9.妍谈既愉心,哀音信睦耳。

——拟阮瑀诗

10.愿以黄发期,养生念将老。

——拟曹植诗

李善注其出处(注:黄节:《谢康乐诗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1.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

——曹植《送应氏》

西京乱无象。

——王粲《七哀诗》

2.复弃中国去,远身适荆蛮。

——王粲《七哀诗》

3.一得披玄云望白日,唯力是视,敢有二心。

——阮瑀《谢太祖笺》

4.同乘并载,以游后园。

——曹丕《与吴质书》

5.公子爱敬客,终宴不知疲。

——曹植《公宴诗》

6.白日既匿,继以朗月。

——曹丕《与吴质书》

7.每念昔日南皮之游,诚不可忘。

——曹丕《与吴质书》

8.时驾而游,北遵河曲,文学拖乘于后

——曹丕《与吴质书》

9.高谈娱心,哀筝顺耳。

——曹丕《与吴质书》

10.王其爱玉体,俱享黄发期。

——曹植《赠白马王彪》

二、相关的史传资料。谢灵运《拟邺中》的总序和小序都是依据相关的史传材料撰写的。总序称说建安时期邺下文人的生活,直接缘于曹丕《与吴质书》,此点自不必论。而小序基本上就是对《三国志》或曹丕《与吴质书》中有关记述的改写或缩写。这点从下面的对比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拟邺中》小序

1.(王粲)家本秦川贵公子孙,遭乱流寓。

2.(陈琳)袁本初书记之士。

3.(徐干)少无宦情,有箕颍之心事。

4.(刘桢)卓荦偏人,而文最有气。

5.(应王)汝颍之士,流离世故。

6.(阮瑀)管书记之任。

7.(曹植)公子不及世事,但美遨游,然颇有忧生之嗟。

《三国志》及曹丕《与吴质书》的有关记述

1.王粲,字仲宣,山阳高平人也。曾祖父龚祖父畅,皆为汉三公。献帝西迁,粲徙长安。西京扰乱,乃之荆州依刘表。(注:此处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据《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一,中华书局1959年版。)

2.广陵陈琳,字孔璋,避难冀州,袁绍使典文章……

3.北海徐干,字伟长。裴注引《先贤行状》谓:“干清玄体道,六行修备。聪识洽闻,操翰成章。轻官忽禄,不耽世荣。”

曹丕《与吴质书》称:伟长……恬淡寡欲,有箕颍之志……

4.曹丕《与吴质书》称:公干有逸气,但未道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

5.汝南应玚,字德琏。太祖辟为丞相掾属,转平原侯庶子,后为五官将文学。

6.陈留阮瑀,字元瑜……太祖并以琳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军国书檄,多琳瑀所作也。

7.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励。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

另一方面,谢灵运《拟邺中》虽然是以上述“一定的文字范式为据”,但是,根据前文的考察,它并没有自己严格依循的摹本,即所谓《邺中集》。也就是说,它是在上述“文字范式”的基础上,揣拟当时情景,仿拟“邺中七子”之口声、腔调,而代为立言、发言。因而,可以初步判定《拟邺中》正是属于梅家玲所说的“兼具拟作、代言双重性质”那一种类型。当然,谢灵运《拟邺中》的情况还不止这样简单。对此,后文仍将进一步予以论述。

《拟邺中》的创作动机

至此,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谢灵运写作《拟邺中》诗,并不是出于对某种艺术范式进行学习的目的,对一组特定的诗歌作品加以临帖式的仿拟。他在总题《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之下,写作这一组诗其实是另有用意。那么,他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前人早已窥见个中秘密,吴淇在其《六朝选诗定论》中指出:

康乐隐情,尽在此诸序之中。作者依此为柄而作,读者依此为柄而读,斯得之矣。诸子中,唯仲宣才高而望重,故康乐首取以自况。其曰“秦川贵公子孙”,谓王为汉之世臣,犹曰“江表贵公子孙”,喻身为晋之世臣耳。“自伤情多”,不专指“遭乱流寓”时,其归魏以来,值子建“有忧生之嗟”,“求一试而不可得”,况仲宣耶?仲宣之依刘表,苟全性命而已,本知其不足有为无能望也。“上宰”云云,妙在“奉皇灵”三字。魏武挟天子以令天下,厚修桓文之业,故天下侯伯宗之长之。而仲宣因倾心归之也。受知于其父,宜报效于其子。魏武爱子建之才,以为类己。而仲宣亦以子建之才类魏武,因而加眭。使子建当时为储贰,仲宣佐之,事业必有可观者焉。无奈立子桓为太子,太子之与仲宣,宠遇不为不厚,但今日侍宴,明日陪游,曾一筹之莫效。其虚拘于邺下,依然不异流寓于荆州也。康乐自视过高,故独写此意于拟王诗中者,特借自伤之情,以表己之为王粲也。

吴淇将谢氏《拟邺中》之拟王粲诗前小序与谢灵运的身世相联系,明确揭示出谢灵运的真正目的就是想通过拟王粲诗及其小序,“以表己之为王粲也”。一者,王粲出身高贵,乃“秦川贵公子孙”,谢灵运可借以映射自己的出身乃为“江表贵公子孙”。二者,王粲的“才高望重”,谢灵运又可借以映射自己的“才高望重”。正如吴淇所说的“康乐自视过高”。因此,这恰好使谢灵运能够把自己与王粲联系在一起。同时,谢灵运在其中还隐藏着第三项,这就是王粲的“流寓于荆州”和“虚拘于邺下”,即其怀才不遇、空有怀抱的命运。从前两项中王粲与谢灵运的一一对应关系,我们很自然地可以推知:这第三项同样是谢灵运对自己身世、遭际的映射。显然,这才是谢灵运拟王粲诗的真正目的所在。谢灵运就是想通过拟王粲诗及其诗前小序,来发泄自己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不平之气。

其实,不光是拟王粲诗,《拟邺中》组诗的总序,以及每一首诗及其诗前小序皆可作如是观。比如,总序前半极写邺中文人在盛富文采的曹氏父子笼络之下,“朝游夕宴”,共尽“天下难并”的“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盛况。相反,后半却极嘲楚襄王、梁孝王时,文士虽有宋玉、唐、景,邹、枚、严、马之盛,“而其主不文”;汉武帝虽有“徐乐诸才”,“而雄才多忌”。都与邺中臣主相得的盛况形成鲜明对比。方回揭出了谢灵运的真正用心。他在《颜鲍谢诗评》中指出:

序云:“其主不文”,又曰:“雄才多忌”。使宋武帝、文帝见之,皆必切齿。盖“不文”明讥刘裕,“多忌”亦诛徐、傅、谢、檀者之所讳也。灵运坐诛,此序亦贾祸一端也。

可见,谢灵运的用意正是在于借楚襄王、梁孝王和汉武帝影射、讥嘲宋武帝、宋文帝父子及其权臣的“不文”与“多忌”。总序之下的拟魏太子一首极意描述曹氏父子的文治武功,夸耀“百川赴巨海,众星环北辰”的盛况,反复称说此情此境之难得,其目的都是为了与总序相配合,曲迂表达作者对现实政治极端不满和蔑视的情绪。

其余拟诸子诗也基本上是在诗前小序的提挈之下,借他人之口表达着谢灵运自己对现实的种种不满。比如,《拟邺中》于拟陈、阮两人诗前小序中,着重提及“书记”之职。吴淇《六朝选诗定论》指出:

魏晋之世,本不重书记之任。至宋武帝将勤王,得刘穆之为记室,然后举事。及北征之役,穆之死,不得其人,遂仓卒东还。此书记之任所由重也。此诗于陈、于阮,皆略其出身,而目以书记,似乎重之,而实微之也。

灵运“微之”实缘于“书记之任”。可证灵运所“微之”者,乃“书记之任”,而非阮、陈两人。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载灵运事迹云:

朝廷唯以文义处之,不以应实相许。自谓才能宜参权要,既不见知,常怀愤愤。

又云:

太祖登祚……徵为秘书监,再召不起。上使光禄大夫范泰与灵运书,敦奖之,乃出就职。使整理秘阁书,补足阙文。又以晋氏一代,自始至终,竟无一家之史,令灵运撰《晋书》。粗立条流。不见任遇,灵运意不平,多称疾不朝。

根据以上记载,谢灵运入宋之后虽然没有作过“书记之任”,但被征召作为御用文人却与阮、陈二人无异。谢灵运自视才高,理应担当军国大任,可是刘宋朝廷只是把他作为一种点缀。因而“意不平”,“常怀愤愤”。如此看来,谢灵运《拟邺中》诗小序中,“于陈、于阮,皆略其出身,而目以书记”,其意仍不在阮、陈,而在乎自己心中的“不平”和“愤愤”。他的拟阮、陈诗也与二序互为表里,委婉地流露出此种情怀。二诗于前半均以描述战乱起兴,而后半又均以铺陈眼下的宴饮欢歌作结。两种正相背谬的场景却被放置在了一起。这样的结构安排,难道不是有意让我们感受一种无奈吗?这正体现了诗前小序的用意。

拟刘桢诗及小序与此颇类似。序称刘桢“卓荦偏人,而文最有气”,诗称其“既览古今事,颇识治乱情”,其实都是在讲,刘桢虽非大才、全才,却终归是人才。而眼下,他也只能自慰“矧荷明哲顾,知深觉命轻”,不得不虚拘于邺中的“朝游夕宴”中。字里行间的无奈是显而易见的。

序称徐干“少无宦情,有箕颍之心事”,诗谓“外物始难毕,摇荡箕濮情”,也都有谢灵运自己的影子。沈约《宋书·谢灵运传》有载:

灵运父祖并葬始宁县,并有故宅及墅。遂移籍会稽,修营别业。傍山带江,尽幽居之美。与隐士王弘之、孔淳之等,纵放为娱,有终焉之志。

这种归隐之思也常常在他的诗作中表现出来。如其《晚出西射堂》:

……羁雌恋旧侣,迷鸟怀故林。含情尚劳爱,如何离伤心。抚镜华缁鬓,揽带缓促衿。安排徒空言,幽独赖鸣琴。

又《九日从宋公戏马台集送孔令》:

……归客遂海隅,脱冠谢列朝,弭棹薄枉渚,指景待乐阙。河流有急澜,浮骖无缓辙,岂伊川途念,素心愧将别。彼美丘园道,喟焉伤薄劣。

其他如《登池上楼》、《过始宁墅》、《邻里相送至方山》等等,都是表现此种心情的作品。

拟应玚诗及小序以“飘薄之叹”为关纽,诗的前半叹其早年的流离漂泊,诗的后半则叙其“晚节”的侍宴之“乐”。正如吴淇《六朝选诗定论》指出的那样:

汝颍地近许昌,故托身得所独早于诸彦。然而,托身虽早,官渡一卒,既非所任。而乌林预艰,依然流离。及其晚节,正宜大用之时,而虚拘以饮燕之小礼,则终身无解于飘薄之叹矣。

这不也正是谢灵运心情吗?灵运亦终身无其所托,则其终身亦“无解于飘薄之叹矣”。在他的诗歌作品中也偶可窥见其此种心迹。如其《道路忆山中》写其离京赴任临川途中,思念始宁山中的心情:

《采菱》调易急,《江南》歌不缓。楚人心昔绝,越客肠今断。断绝虽殊念,俱为归虑款。存乡尔思积,忆山我愤懑!追寻栖息时,偃卧任纵诞。得性非外求,自己为谁纂?不怨秋夕长,常苦夏日短。濯流激浮湍,息阴倚密竿。怀故叵新欢,含悲忘春暖。凄凄《明月吹》,恻恻《广陵散》。殷勤诉危柱,慷慨命促管。

在赴任的旅途,诗人思念故园生活,骤感归思难忍,伤心欲绝。追寻昔日,任性放诞,怡然山水,是那么的悠闲自在。可是,现如今,自己却不得不迫于官守而背井离乡。这羁旅思乡之苦,被逐飘泊之痛,简直令他肝肠寸断,痛不欲生。其他如《行田登海口盘屿山》“羁苦谁云慰?观海藉朝风”,《登上戍石鼓山》“旅人心长久,忧忧自相接。故乡路遥远,川陆不可涉”等,都隐含着这种羁旅之思,漂泊之感。

在拟曹植诗小序中,谢灵运写道:“公子不及世事,但美遨游。然颇有忧生之嗟”。“不及世事”、“美遨游”可以说是对谢灵运自己人生的真切写照。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载:

……出为永嘉太守。郡有名山水,灵运素所爱好。出守既不得志,遂恣意遨游。遍历诸县,动逾旬朔。民间听讼,不复关怀。

又云:

太祖登祚……徵为秘书监……不见任遇,灵运意不平,多称疾不朝。直穿池植援,种竹树果。驱课公役,无复期度。出郭游行,或一日百六七十里,经旬不归。既无表闻,又不请急。

又云:

……凿山浚湖,功役无已。寻山陟岭,必造幽峻。岩嶂千里,莫不备尽登蹑……常自始宁南山,伐木开迳,直至临海,从者数百人。临海太守王秀惊骇,谓为山贼。徐知是灵运,乃安。

如此“不及世事”,如此“美遨游”,即便曹植在世,恐怕也会自叹弗如了。至于“忧生之嗟”,这对谢灵运来说也是很自然的事。尽管刘宋朝廷曾一直对他采取极意笼络的政策,但也从未放弃对他的猜忌,以至他多次被诬陷,多次被外放,最终落个被杀的结局。谢灵运时刻有生命之忧,他焉能没有“忧生之嗟”。因而,他要借曹植的口发此难言之隐。

总之,谢灵运《拟邺中》既是拟言、代言,又不是拟言、代言。换言之,表面上它是拟言、代言,背后的深层里却是自言自语。张溥曾在《谢康乐集题辞》中揣想谢灵运说:

“宋公受命,客儿称臣。夫谢氏在晋,世居公爵,凌忽一代,无其等匹。何如下伾徒步,乃作天子,客儿比肩等夷,低头执版,形迹外就,中情实乖。文帝继绪,轻戮大臣。与谢侯无夙昔之知,绸缪之托,重以孟宜扇谤,彭城坠渊。伐木开径,尽录罪状。……盖酷祸造于虚声,怨毒生于异代。以衣冠世臣,公侯才子,欲倔强新朝,送齿丘壑,势诚难之。(注:黄节:《谢康乐诗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张溥道出了谢灵运心中的愤懑、不平和忧惧。他太沉重了。那郁积于胸的复杂情绪不能不有它适当的发泄之所。正如白居易《读谢灵运诗》所感受的那样:“谢公才廓落,与世不相遇,壮士郁不用,须有所泄处”。此气难平,又无可告语。但它终归要有“所泄处”。谢灵运之放浪形骸,纵情山水均是此气“所泄处”。在刘宋王朝严密监视、严格控制的高压政策下,谢灵运不敢直抒胸臆地把这股不平之气表现于作品中。但是,他的诗歌创作作为不平之气的发泄处毕竟比浪迹于山水之中来得更直接。于是,谢灵运不得不采取一种比较含蓄、隐晦的方式发泄出来。

对谢灵运来说,建安时期的生活氛围最是他所向往的。邺中文人遭遇丧乱后的慷慨悲凉之气,他们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乃至怀才不遇的内心焦虑,无不与谢灵运的心灵息息相同。众所周知,谢灵运最叹服曹植的才高。他自认为,唯有他谢灵运才堪与才高八斗的曹子建相提并论。心灵的相同,境遇的相似,很容易使谢灵运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他倾诉自己的苦衷就如同从他们心里流出来一样,他代他们说话就仿佛是说着自己的心里话。这正是谢灵运创作《拟邺中》组诗的内在机制。就是说,谢灵运《拟邺中》所采取的一种借前人之境以抒自我之情,拟他人腔调以达个人心声的创作方法。其诗题中“拟”字的真正含义,应当是指拟境、借境。

《拟邺中》不是一般的拟诗,它不着意于对前人创作范式、艺术特色和艺术风格的模仿与学习。而是着意仿拟前人之境,借前人之境来抒自我之情。如果把谢灵运的《拟邺中》仍然看作是拟诗的话,那么,它在魏晋六朝的众多拟诗之中就是一组独特的拟诗。可以说,谢灵运开创了一种新的拟诗范式。这便是借境、拟境,以抒我情的拟诗范式。它仅拟其境,而不拟其情,完全突破了陆机《拟古诗》几乎近于临帖式的,情境皆拟的拟诗模式。从性质上说,陆机《拟古诗》算是一种学习的行为;而谢灵运《拟邺中》则完全是一种创作行为。从感兴、命意到构思、表现,无处不闪烁着创造的灵光。其中富有启发意义的、带有规律性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收稿日期:1999—07—30

标签:;  ;  ;  ;  

谢灵运“八篇准叶中记”考证_谢灵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