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阐述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特征及国内现状,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明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从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确权登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息平台建设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了见解。
关键词: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利用管理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1.1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地下空间开发早期以人防工程为主,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城市建设了大型的平战结合工程,如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街等。90年代,地铁成为上海、北京、广州等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体。
目前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类:
1.1.1 交通运输方面:如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地下行人街、地下停车场、城市公路隧道等;
1.1.2 商业娱乐方面:如地下商业城、地下游泳池、地下休娱乐场所、地下文化、体育等公共场设施;
1.1.3 基础生活方面:如改水、排水、煤气等各种管道系统、供电、供热、通讯等专用电缆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共同沟等。
1.1.4 防灾系统:包括人防工程、防震、报警等各种设施。
1.1.5 其他设施:如地下工厂、地下实验室、地下住宅等。
1.2 国外值得借鉴的经验
国外许多大城市也变得越来越拥挤,而地下空间开发是为了使地面空间更好的发展。美国的波士顿将原先的高架路“搬到”了地下,修建了一条地下道路,不仅缓解交通拥堵,降低城市12%的一氧化碳排放量,还可以使城市在许多方面受益,由于高架桥的拆除,可腾出近30英亩土地,3/4用于城市绿地和开敞空间的建设,在中心区种植2400株乔木和6000多株灌木。现在从空中俯瞰,以往拥挤的景象没有了,看到的是长长的绿化带。巴黎卢浮宫广场上的玻璃金字塔,不仅仅是举世闻名的地面建筑杰作,也是地下空间的入口。
寒冷的加拿大,为了让人们少挨冻,建筑物之间自发地建起了地下人行道。在“花卉王国”荷兰,花卉集运中心和机场之间的一段路,就建在地底下,地下物流系统在其中立了大功。日本国土狭小,城市用地紧张,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虽然比北欧国家起步晚,但是地下街道、地下车站、地下铁道,地下商场已经居世界领先地位,日本最具特色是地下商业街的建设规模大,抗灾能力强。
从80年代以后,日本单个的地下街的规模越来越大,设计指标越来越高,抗灾能力越来越强,同时国家在立法、规划、检查、设计质量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较健全的地下商业街开发利用体系。据统计日本已经在26个城市建设地下商业街146所,每日进入地下商业街的人数达到1200万人,占国民总数9/1。
二、未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能存在的问题
2.1 目前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缺乏统一的、详细的规划,各行业按照各自的发展需要自行建成的地下建筑,缺乏整体性、系统性。上下不协调,矛盾较多,综合效益不明显。由于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与联系,常常出现这样的的情况:计划埋设管道的线路,却已经造好地下工程,使得管道线路不得不改道,而改道又造成大量增加成本。此外,高层建筑的桩基基础给地下空间开发造成新的障碍,对地下铁道、地下管线、共同沟等有延续性的工程建设造成非常大的困难。
2.2 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关系不明确。由于现行法律未对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关系进行明确,投资者建设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后拿不到产权证,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2.3 地下工程之间缺乏连通。由于对地下工程之间的连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现有地下工程之间缺乏连通,既影响了其战备效益,又影响了其经济效益的发挥。
2.4 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中的问题,既是在无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的多头管理,以及由这种多头管理带来的无序与混乱,又是实际上的无人管理。从多头管理的角度看,如上海市,市政局管人行过街地道、越江隧道等基础设施类型的地下工程,市建委管地下管道建设和一般地下工程建设,市民防办管民防工程。由于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与联系,常常出现这样的的情况:计划埋设管道的线路,却已经造好地下工程,使得管道线路不得不改道,而改道又造成大量增加成本。这种管理体制的多头与无序亟待得到改变。从无人管理的角度看,如果不是地上地下一体开发建设的工程,而是单独建设地下工程,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申请部门根据什么来核发规划许可证,如何发放规划许可证,都还不明确。因而,这种无人管理的情况也急待得到改变。
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地下空间像地上空间一样具有利用价值和使用价值。利用地下空间可以获得收益或减少其他方面的支出,显示其经济价值,因而具有资源特征。地下空间一旦开发利用,就不能推倒重建,重复利用,因此具有不可再生性。此外,由于技术和自然地温的原因,不可能向地下无限开掘,因此地下空间具有有限性。以上特点表明,城市地下空间属于城市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加以开发利用。
3.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规划。坚持地下空间规划与地上规划相统一,与人口、环境、土地资源保护等基本国策相衔接,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地下空间开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战备效益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城市地上、地面、地下立体发展新格局。
二是合理开发。坚持地下空间开发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分阶段、分层次、分地区、分功能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强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第一理念,加强对现有地下工程的维护和改造提升,保护目前不能开发或不必开发的空间资源提高空间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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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分类指导。坚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城市发展水平、功能定位相适应,推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公共优先。坚持把公共利益放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首位。
五是平战(灾)结合。坚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平战(灾)结合,做到平为战(灾)用、战为平(灾)用。人防工程在不影响防空防灾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平时利用率和综合效益;其它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建设要依法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
六是鼓励开发。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地下空间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3.2 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前提是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对城市地下交通干道、地下管网、人民防空设施,以及停车、商业、仓储等地下工程建设作出安排,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同保护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等基本国策相联系,应当考虑到地下空间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因而,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二是科学预测城市发展需要;三是照顾当前和兼顾长远相结合;四是实行直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五是坚持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六是体现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3.3 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供地和权属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的所有权归国家,其使用权可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划要求,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性质、起止深度及层次。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国土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符合划拨条件的,办理划拨用地手续。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充分考虑对应地下空间的利用,经营性项目地下空间的利用,连同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拍卖方式确定受让者。结合地面建修的地下建筑物,使用年限与地面建筑物一致,共用一个土地权证,地下空间单独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颁发土地证。
具体登记时,土地出让合同中对地下空间的红线范围、建筑面积、用途、年限、层深等内容有明确约定的按出让合同约定予以分割办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下空间,按划拨供地时对地下空间的规定确认地下空间划拨用地使用权。房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地下建筑物权属登记,颁发相应产权证。地下空间使用权取得途径通畅,产权合法登记受保护,同时拓宽了业主的融资渠道,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一定会得到极大的发展。
四、切实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
4.1 审批管理。
结合地面建筑进行的地下工程建设,和地面建筑一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干道、商业仓储、停车等地下工程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以上证件方可动工建设。
4.2 安全管理。
严格把好地下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关,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加强地下空间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地下空间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好地下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地下公共场所要有明确的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利用地下空间储存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必须符合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地下工程施工、使用安全。
4.3 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设、人防、国土、通信、电力等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地下建筑物及各类管线、设施建立档案,加强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维护、更新和利用,实现地下空间信息共享。
4.4 实行综合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行综合管理模式,由建设部门牵头,规划、国土、人防、房管多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的综合管理,做好地下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整体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土地的供应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人防部门参与地下空间开发的综合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建设;房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产权登记发证。
19世纪是“桥”的世纪,20世纪是“高层建筑”的世纪,21世纪是“地下空间”的世纪。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人类活动创造更美好、更有意义的生存环境。未来的地下空间将不仅仅只有地铁、隧道、地下车库、地下广场、地下道路等几种形式,还包括地下街、市政隧道(共同沟)、大型地下储气设施、地下雨水储存设施、地下垃圾站房、地下变电站、以及大型绿地、居住区的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等形式,可谓丰富多彩,前途无量。
结束语:
城市地下空间是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已经成为提高城市容量、缓解城市交通、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措施。设计师们应从建筑环境设计方面多作研究,进行适度地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整体设计,来改善地下商业建筑的环境,从而适应城市现代化的建设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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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谭碧燕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8
标签:地下论文; 空间论文; 开发利用论文; 城市论文; 地下工程论文; 人防论文; 建设用地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