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一个矿产大国,矿产种类多且数量大。但是我国的矿产人均占有量却极低。并且我国矿产在分布状况上,存在着极大的矛盾。经济发达地区,矿产占有量低,经济落后地区,矿产占有量大。这给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并且,我国可直接利用的矿产量极低,开发成本巨大,难度系数也比较高。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存在着利用难度大,利用率低等问题。此文,我将详细的探讨中国矿产资源现状,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等。
关键词:矿产资源;管理层次;对策;
正文
一、我国矿产资源现状
1.总量丰富,人均占有量低。我国是世界上的矿产大国,矿产作为不可再生能源,享有着独特的地位。我国矿产总量丰富,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国家实力。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所以人均占有量并不可观。
2.富矿少贫矿多,富矿是可以直接被冶炼和化工所用,而我国大多数的矿区属于贫矿,需要加以加工才可利用。
3.粗放型开采,我国大多数的矿场规模小,作业不精细,资源浪费极其严重。
4.地区分配不平衡,开采生产效率低。我国的大部分矿产位于西部地区,这对于经济发展的东部地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二、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偶然的存在,而且由于经济,自然,政治等一系列方面导致的管理失误,我认为管理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的缺乏,是管理失误的首要问题所在。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矿产的法律,但是由于时代以及理论的局限性,并不能有效的解决管理中实际问题。例如:
1.1矿产行业权利的流转存在着问题,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首先勘探到矿产的企业,有权优先进行开采,但是不能获得开采权,这就让勘探矿产人员的积极性大幅度的降低。而且禁止外商投资以及种种限制,带有了计划经济色彩,不利于采矿业合理运行。
1.2矿产开发的监督机制因法律不完善也存在种种弊端。各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分工,造成了互相推诿的现象。矿产直属部门存在着争议,国土资源部门与矿产资源部门在实践中存在着双重管理。
1.3环境恢复管理存在问题,关于地表坍塌,关于环保问题,至今没有部门出台一部法规进行规定管理。由于环境恢复法的缺失,开采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不能合理的进行定位分析。给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1.4矿产有偿获得体制存在法律漏洞,非国家出资勘查的矿产由勘探者确定流转评估,这就在实践中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不利于矿产行业公平,有序的进行。
2.管理体制存在着弊端
我国经过了一系列努力,建立起一套初步的矿产管理体系,然而由于实践的匮乏以及与经济的脱节,目前,此管理体系存在着系列弊端。
2.1矿产与土地的矛盾。我国虽然建立起了一套国土体系,然而并不能将土地与矿产进行有效的调和。不利于矿产与土地的有效利用,也给矿主造成了不利的损失,不利于矿产与经济市场有效的融合。
2.2管理职能存在矛盾。我国将矿产管理和储量管理下放到不同的部门,矿产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着矿产的转让,登记,出让等工作,矿产储量部门分管着矿产储量管理的办法,对储量的评估,以及地质等方面的研究。根据他们的分工,可以发现,这两个部门只了解矿产资源一方面的情况,不利于综合管理。并且对于一些未划定界限的工作,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
2.3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体系存在着漏洞。矿产资源由于其存在着地域的跨度以及工作量的庞大性,不易具体详细处理其数据,不利于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合理管控。
2.4垂直管理存在着问题。上级对于下级的资金等问题管控不到,只能对下级人员任命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这使管理存在着太大的漏洞。
3.矿产资源管理机制不完善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关系着众多的部门与个人,建立起一套能够合理调动有关人员,并增强其积极性的机制尤为重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国这套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利益机制,协调机制以及企业的约束机制都存在着漏洞,急需进行改善。
4.管理方式落后
我国现在总体处于一个转型期,在矿产管理方面,也正在从一个传统管理体系转向新时代管理体系。但是,目前转变的并不成功。
4.1宏观管理不足。我国矿业的结构以及布局的改善,需要国家利用市场体系进行宏观调控。以及对于利用两种市场,两种资源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对于促进矿产开发方面缺乏利用经济,政策以及税收调控的意识。对于环境恢复方面,缺乏总体的指挥与控制。
4.2手段不完善。矿产资源的内部管理不能和世界接轨。我国矿产资源内部人员缺乏竞争体系的激励,导致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不思进取。由于管理内部存在着管理方式手段不完善,进而会导致矿产部门效益低。
4.3新科技作用情况不乐观。由于科技的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大部分部门都采用了信息大数据分析进行管理决策。但是在矿产部门,将资源管理与大数据结合的工作久久推广不开。这就导致了有效信息滞后,管理政策存在着落后性等弊端。
三、矿产资源管理对策
1.加强法制建设
规范行为规则,法律是根本保障。加强法制建设,要从完善立法做起,加强执法力度强化,以执法监督为最后保障。
1.1完善立法。首先,要在法律上要确定国家资源部门的宏观调控的地位。其次,要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最后,要健全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法律法规。
1.2强化执法。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我认为加强执法力度不仅仅要从管理部门抓起,要扩宽执法主体,以管理部门为执法基础,其余部门作为有效的辅助,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方针。
1.3完善监督。监督是法律法规实行的最后一条防线,要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将多个主体包含于内,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2.完善管理机制
2.1改善矿产结构,实行统一管理。整合国土资源与矿产资源,将二者的职能明确化,力度形成统一的指导体系。按矿产类型建立管理分部,实行资产化管理。
2.2加强中介建设。行业中介机构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行业协会可以帮助我国矿产行业更好的融入国际体系,更好的在国际矿产行业保护我国利益。还可以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促进技术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2.3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改变以往不作为的现象,要积极向着“市场监管,经济协调,公共管理”政府转变。并且相关部门要尽快明确政府在矿产方面的职能,法无授权不可为。
3.健全管理机制
首先要健全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体制。其次,要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中的公共参与机制。最后,要建立协调机制。
4.创新矿产储量管理方式
要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并且建立完善回采率分析检查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创新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促进国家对矿产储量的有效管理。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矿产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培训,尽可能的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6.完善地表坍塌管理
成立管理专组,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科应测量可能坍塌的位置及时间,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于已坍塌的地区,可以采用添堵法,跨越法,灌注法或改造法进行科学及时的处理。
结语
由于自身水平有限,此文中的具体对策还存在着不足,希望引起广大同仁的关注,共同建设矿产资源管理方式,为中国矿产贡献自己力量。
参考文献:
[1]秦德先著:《矿产资源经济学》,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2]何金祥著:gW TO与中国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出版社2004年版。
[3]姚锐敏著:《中国行政法 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论文作者:刘健1,宁家晞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5
标签:矿产论文; 矿产资源论文; 我国论文; 储量论文; 部门论文; 资源管理论文; 占有量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