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剧之怪现状及其出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出路论文,电视剧论文,怪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组可怕的数据
每天,从早上7点到次日凌晨4点30分左右,大约在21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北京的观众可以收看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以及全国其他25个省会台,还有河北廊房台,总计29个电视台,通过35个频道,向北京地区播出相当长时间的电视剧节目。就拿1998年10月15日来说,就有116部、225集,总时数达11250 分钟的电视剧节目播出。这还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凤凰台和北京市属海淀,昌平等区县台播出的剧目在内。这11250分钟是个什么数字呢?它是187.5个小时!7.8125天!就是说,我们连收看带录相再看,24小时连轴转,总计要熬8天8夜才能全部看完一遍!这恐怕是世界之最了!
这样的数字,应该能够说明,中国的电视剧艺术是繁荣昌盛的,兴旺发达的。然而,这个数字里,令人堪忧的现象太多。
比如,电视剧艺术本该是新作出现率极高的一种艺术,我们这一天却只能看到《难忘岁月——红旗渠故事》、《福镇》、《大人物李德林》、《马寅初》、《风雨梅家楼》、《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新神雕侠侣》等极少数新作品,除了河南卫视在9:05播出的《四世同堂》注明是“好剧回旋”,山西卫视在14:40 播出的剧目注明是“改革开放二十年优秀电视剧展播”,其他的台,绝大多数都是重播不带任何纪念意义的旧作品了。其中就有1987年的《乌龙山剿匪记》,1992年的《石门情报站》,1993年的《古船·女人和网》,还有,就是早就家喻户晓的舶来品《神探亨特》了。
又比如,电视剧艺术本该是“主旋律”和“多样化”并举的,我们这一天能看到的却是“主旋律”作品凤毛鳞角,而男女情爱、警匪刑侦、帝王将相、僧道侠客则充当了“多样化”角色,铺天盖地而来。什么《我本善良》、《侬本多情》,什么《太平街命案》、《铁血警魂》,什么《吕后传奇》、《慈禧西行》,什么《太极宗师》、《新神雕侠侣》等等,弄得我们眼花缭乱。这还不包括韩国的《爱情是什么》、美国的《侦探斯本瑟》、《洛城疑案》在内。这里边,特别让人吃惊的是在不同的电视台在这一天播出的14部作品里,《国际刑警》竟在9 个台亮相,《新神雕侠侣》竟在7个台亮相!
光是这两种现象,掩盖着的问题,就该引发我们全面的、深刻的反思了。
我还想提到另外两件叫人十分尴尬的事。
一件是今年教师节前后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献礼剧目《阳光地带》。
这部作品说的是一个师范大学校长韩枫打开了高等教育改革的新思路,实际上,全剧对今天中国大学正在实施的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好像一无所知,只把一些陈年的故事,违背生活事理逻辑的细节,当作了这位校长的所谓“人才工程和学科工程”。原来,他们讲述的还是男女情爱的故事。其媚俗之处,就在于,从校长到系主任,从教师到学生,他们一共编织了五个三角和四角的恋爱故事。
另一件叫人十分尴尬的事,是今年国庆节,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和上海有线影视频道的荧屏激战。上视的一套主打戏,就是我刚刚说到的《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二套是《汉宫飞燕》:东视20频道的主打戏是《太极宗师》,33频道是《肥猫正传》:有线台则拿出了被标举为“改编”就要“背叛原著”的样板《青春之歌》,为《青春之歌》保驾护航的,则是《江湖恩仇记》。据说,这场激战,被认为是“棋逢对手”,上海的国庆荧屏出了“绝活”!
把这几件事联系起来看,我们不禁要问,这就是今日中国的电视剧艺术吗?眼看就要走到新世纪了,中国的电视剧艺术怎么啦?
目睹这一桩又一桩的怪现状,我真的感到,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电视剧艺术,“风风火火闯九州”,沸沸扬扬十几年之后,现在,仿佛我们的飞机、轮船差一点飞进了、驶进了“百慕大三角区”,突然陷进了一个怪圈。数量和质量,生产和播出,投入和产出,艺术和商品,教育和市场,作品和评论,实践和理论,相互纠结,无序,失范,脱轨,一下子就表现出了“阵痛”的改革时代的时代特征!以至于,年产量高达七八千集的作品里,据说,最乐观的估计,也只有20%够中央台播出的水平。作品产出以后,走进市场,竟有60%亏损,20%保本,只有20%赢利!’98全国电视节目交易会明显地表现出“市场萧条了”。除政府行为外,几年来持续“高热”的电视剧生产出现了明显的降温,投资者在物色合作伙伴时持极为审慎的态度。结果,一方面,作品库存严重;另一方面,将近800家播出电视剧的电视台,又供不应求, 播出之需无法满足!
“电视剧”的概念及市场化问题
从自省、反思的意义上说,我以为,对21世纪头10年中国电视剧艺术的发展战略作思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
(一)为电视剧艺术在社会生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们艺术审美活动中准确定性、定位;
(二)为电视剧艺术作品在文化艺术商品市场和市场流通活动中准确定性、定位;
看起来,这两个问题涉及的都是理论问题,可是,正是因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类的理论问题,我们以往的电视剧艺术创作和播出,在很多方面都是不清醒的,不自觉的,所以,这又是一个指导思想和艺术行为规范的问题。一定要首先加以考虑。作这样的思考,核心的问题就是要科学地界定什么是电视剧。
说起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我们搞了40年的电视剧了,可是,到现在,连什么是电视剧这样一个ABC的问题, 都拿不出一个公认的说法来。电视剧是什么?有人说它不是独立的艺术,又有人说是艺术;有人说是文化商品,又有人说是大众传媒的一种形式;但也有人说电视剧是艺术品、娱乐品、文化商品和大众传媒的混合体。陕西的《电视剧》杂志前两年曾发表署名文章试图加以调合,说“电视剧是兼艺术性、娱乐性,又是文化商品和大众传媒”。1993年5 月,北京召开了一个研讨通俗剧的雁栖湖会议。1994年跟着又有一批文章,还有电视访谈节目讨论这个话题。也有人说,通俗电视剧只是一种“语言自来水”、“形象自来水”,“犹如电子游戏机,俄罗斯方块,没有深度,只有平面,没有过去,只有未来,只有一个个玩的瞬间,人们非常痛快地沉醉在瞬间里,玩完就算,并不留恋”;他们认定,通俗剧就其本质而言具有平民化、非英雄化的特征,一开始就脱去了理想主义的神圣礼帽,走进市井生活,走进了大杂院,而“不必承担‘主旋律’的宣教作用,不必追求艺术的精致完美,其主要目的就是为老百姓提供娱乐”:还认定了通俗剧必定有“商业化倾向”;为此,有人甚至还说,不只是通俗剧,而是整个电视剧,就是一种大众文化,本来就是“一次性消费”的“文化快餐”,它是“不需要精品”的。
电视剧理论上的这种混沌乃至混乱,当然会给电视剧艺术作品的生产和传播发生误导。
我不想在这里具体地谈论我对电视剧是什么的看法,但是,在思考下一个世纪头十年的电视剧艺术发展战略时,不能不对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加以认定。那就是:
1、电视剧,在它本原的意义上, 乃是一种特殊存在的人类社会精神文化现象,新兴的审美的社会意识形态,艺术的一个品种,从内容到形式,它都是审美的主客体融合和创造的产物。其社会审美本质的独特性在于,审美立体是以艺术思维的方式把握客观世界,以形象和形象体系等具体可感的个别现象的形式描绘人的灵魂,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的。和其他艺术一样,电视剧同样也是诉之于作为审美欣赏主体的观众的审美想象力和创造力才得以完成艺术创造全过程的一种艺术。
2、电视剧是由演剧进行审美的艺术, 在“戏剧”的最本质特征上表现了相通的特性和艺术规律,也要通过矛盾冲突去展开戏剧情节和塑造人物,表达主题,剧中角色,也以动作和语言为基本的表演手段。
3、电视剧是通过在电视屏幕上演剧去进行审美的艺术, 电视屏幕的种种特性给电视剧的艺术审美本质带来了种种新的质的规定性。首先,电子技术化的视听符号成了电视剧的载体;其次,摄制技巧和生产流程影响着画面造型艺术;再次,传播途径和接受方式生成审美创造的特征。
4、电视剧以文学特性为发生学基因,以文化蕴含为审美性体征, 以电视意识为原始生命力。
5、在通俗电视剧兴起以后,电视剧艺术的本质特征并没有改变。 尽管通俗剧的兴盛表现了高雅艺术、通俗文化在走向市场的路口撞了车,在历史价值、审美价值和文化消费的交汇点上淡化了某些功能,而通俗电视剧仍然要追求文化,追求艺术品格,在多元互补、优势流动中整合雅俗的和谐发展。
6、电视剧艺术也有它审美的、认识的、教育的、 娱乐的多种社会功能,这些功能都是在艺术审美活动中发生的。为此,电视剧艺术在创作中要进行多向诱导,以利于社会功能的充分发挥,健康的综合效应的有序发生。
7、在可以预见的未来、 高科技的发展肯定会对电视剧艺术的创作,传播和接受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但电视剧艺术的社会审美本质和艺术审美本质还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等到这种根本性的变化一发生、电视剧就不再成其为电视剧了。
由以上这些想法,我就想到了市场化的问题。
电视剧作品走向市场,这是谁都难以逆转的发展趋势了。除了针对现在的市场混乱,生产、流通、消费渠道梗阻、环节错乱,我们需要做好大量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之外,我以为,尤其要在理论上弄清楚,电视剧这种文化艺术产品和一般商品的不同特性,给它在文化艺术商品市场和市场流通活动中一个准确的定性和定位。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不想具体阐释有关的理论,也只提出一些有必要加以认定的一些原则来供大家参考,那就是:
1、电视剧是精神文化产品, 其使用价值不是满足消费者的生存需要,而是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要。于是,对这样的产品的质量衡定的标尺,就不是衣食住行和产品包装等方面的指标,而是一定的文化品位和社会主义时代的美学品格。
2、电视剧产品和作为消费者的观众的关系, 就不能像其他物质产品那样要以消费者为“上帝”。电视剧当然要考虑观众的收视心理、审美需求,但是,电视剧不能迎合观众的非正常心理和低格调情趣。以往的教训,就是一些业内人士打着“观众是上帝”的旗号,用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去酿造一种浮躁不安、浅尝辄止的社会欣赏心态,冲击和破坏健康的、正常的社会欣赏行为,而引诱一些意志薄弱的欣赏者和这一类作品所暗示的种种恶行秽语同流合污,一起趋向精神崩溃和人格堕落,进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精神生产和文化消费陷入一种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其实,通俗电视剧,也要注意寓教于乐,要注意提升观众,要坚持“通俗”而不“流俗”、“卑俗”和“媚俗”。
3、既如此,电视剧艺术作品进入文化艺术产品市场, 从投入生产到进入流通播出到收视消费,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法则,就还应该有它特殊的游戏规则,作为特种行业,国家主管部门应该有一套特殊政策,应该有更有效的调控能力。
在以上两个问题的思考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入有关作品创作方面的问题的思考了。
发展战略
关于电视剧创作,从发展战略上看,以下六个问题值得注意,即:
(一)在电视剧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实施“2001—2005”、“2006—2010”新世纪的两个五年计划;
(二)大力开展健康的、有益的电视剧艺术的批评;
(三)建设和发展电视剧艺术的理论体系和历史研究;
(四)开展国际电视剧艺术交流活动;
(五)建设中国电视剧艺术博物馆;
(六)在电视剧艺术从业人员中实施人才工程计划。
下面,我分别谈一点自己的想法。
我提出,在电视剧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实施“2001—2005”和“2006—2010”这两个新世纪的“五年计划”,不是倒退回去,提倡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管理电视剧的生产,而是表明作为一种特种行业,我们的电视剧生产同样需要宏观调控。我的建议是:
1、如果按播出需要,以本世纪末的8000集年产量为基数, 每年的增长速度可控制在2%,这样,到2010年,生产量可达9560集, 留点余地,则可达10000集。
2、在题材,剧种,长度,制作成本,生产单位, 播出单位等等方面,进行结构性的调控。
3、对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思想和艺术,数量和质量, 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杠杆,实行定量、定性的目标管理。
4、对作品的全体创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考核验证的制度, 有章可循的奖惩制度。
5、优化创作环境,采取适当措施, 排除一切非艺术性因素的干扰,和一切有害的社会思潮、文艺思潮的干扰。
为了保证电视剧艺术创作的发展和繁荣,我想特别强调一下电视剧批评的问题。
目前的电视剧作品,总体上显得质量、水平不高,跟我们的电视剧批评不够健康有很大的关系,往往是拍出来的一部作品,就请出几位评论家,大宾馆一住,或是录相带往家里一送,好吃好喝好玩,加上一个装了钱的信封,我们的评论家就炮制出一篇篇的说尽好话的文章来。结果,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前些年,像《红楼梦》、《渴望》、《北京人在纽约》、《三国演义》,播出之后,人们还可以听到一些说它不好的批评的声音,现在,这种声音,即使有,也微乎其微了,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谁让一些评论家有那么多的难言之隐呢?
其实,这些评论家都在干一件蠢事——“捧杀”!这比“骂杀”还有害,必须加紧把它铲除!
电视剧艺术批评是什么?我以为,电视剧艺术批评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电视剧艺术作家、艺术家,电视剧艺术作品和电视剧艺术现象(包括运动、思潮、流派及相关文化现象)所作的研究、分析、认识和评论。从本质上说,这种电视剧艺术批评是一种科学审美活动,它以电视剧鉴赏为基础,同时又是电视剧艺术鉴赏的深化与提高,也是在电视剧作品和鉴赏之间架桥。它要从电视剧艺术创作实践出发,又反作用于电视剧艺术创作实践。一方面,电视剧艺术批评能够影响电视剧作家、艺术家正确地或错误地认识和理解电视剧艺术的性质、特点和规律,从而促进或阻碍电视剧艺术创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电视剧艺术批评又通过对电视剧艺术作品的分析、评论,影响着广大观众对电视剧艺术作品的理解和鉴赏,从而直接关系到电视剧艺术作品的各种社会功能的显示,各种社会作用的发挥。
由此可见,正确的、进步的、达到时代先进水平的电视剧评论,不仅对同时代个别电视剧作家,艺术家的某部、某集电视剧艺术作品,可以起到支持、鼓励和指导的作用,而且,对同时代电视剧作家、艺术家的创作思想、创作倾向也可以发生很大的影响,甚至进而改变一代电视剧艺术的风俗和创作风格。另外,这样的电视剧艺术批评,又可以帮助广大观众正确地收视和鉴赏电视剧艺术作品,提高广大观众对电视剧艺术作品的接受能力,培养广大观众健康的艺术趣味。这种趣味,集中地反映了一定时代广大观众的审美情趣的发展。还有,这种电视剧艺术批评在评论电视剧作家艺术家作品的同时,必然要涉及对现实社会生活乃至以往的历史生活的评价,因此,它还可以帮助广大观众正确地认识生活和历史,对人们的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发生影响。
可见,这种艺术批评十分重要,为此,我建议:
1、从舆论导向、运行机制和有效措施的保障上, 大力提倡健康的、有益的电视剧艺术批评,并特别鼓励指出缺点错误的批评;
2、最近一个时期, 要特别开展对于“媚俗”的电视剧作品的严肃的批评,通过这种批评增强我们抵御媚俗的能力;
3、鉴于目前批评性文字难以发表,建议《中国电视》、 《电视研究》、《文艺报》、《文学报》、《中国电视报》等报刊带头垂范,辟出专栏,发表批评意见,展开不同意见的讨论;
4、逐步创造条件,允许有关单位创办专门性的批评性报刊, 充分给予批评的自由。
总之,我希望,经过有关方面的大力提倡和必要的措施保障,我们的电视剧艺术批评,能够出现一个生动活泼的局面,用“百家争鸣”去促进“百花齐放”的局面,做到批评对象多元化,批评意见科学化,批评文品个性化、风格流派化,方式、语言体例多样化。
关于建设和发展电视剧艺术的理论体系和历史研究的问题。大家已经越来越趋同于一个共识了,那就是,理论的严重滞后,制约了电视剧艺术作品水平的提高。
这是一个百年大计的问题,但要只争朝夕,争取在下个世纪头10年完成第一代的理论和历史研究的学科体系建设工作。其课题,需要专门论证、设计规划,我的设想是必须包含以下一些专题:
1、中国电视剧发展史和史料学的研究;
2、中国电视剧的本质、作品(文本)、创作、接受、 发展的基本原理的研究;
3、电视剧创作中剧作、改编艺术,人物造型、戏剧冲突、 结构艺术、叙事艺术、人物语言艺术、导演艺术、表演艺术、音乐、美术、服饰化妆艺术、照明摄像艺术、剪辑艺术,制片管理艺术的研究;
4、各剧种的分类学文本研究;
5、审美艺术、鉴赏艺术、评论学的研究;
6、电视剧发展、风格流派研究;
7、电视剧与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民俗学、 文艺学研究;
8、中外电视剧比较研究。
如何操作?我建议:
1、由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央台研究室、北京广播学院、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攻关,以北京广播学院为基地,确定选题,制订规划,组织队伍,予以落实;
2、由有关部门拔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3、第一步,可先由艺委会牵头, 继续完成有关电视剧艺术的理论界定工作。
在电视剧艺术从业人员中实施人才工程计划的问题,绝对具有战略意义,不容忽视。
目前的电视剧艺术创作生产、传播管理,队伍庞大,来源复杂,良莠不齐,甚至鱼龙混杂,严重地影响了事业的发展。试想,一个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制片人,在导演突然去世后,乱改剧本120多处, 怎么不叫《火烧阿房宫》拍得不伦不类?而一个大腕级演员,连宋江何许人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怎么能让观众喜欢他扮演的宋江?这真是叫人遗憾!凡此种种,说明我们的人才培养已经刻不容缓了!
我的建议是:
1、根据中国电视剧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作出10年、20年、30 年的人才需求预测计划;
2、按此计划,从制片人到剧作家,到导演、表演, 以及各种行当的造型艺术家,到播出、市场经营、管理,各种各样的人才,实施全方位的培养和训练;
3、这种培训,系统和单项相结合,脱产和在岗相结合, 正规和业余相结合,制定计划,以学院和空中教学为基本阵地,予以实施;
4、培训中,注意德艺双馨,提高和优化从业人员的人品为重。
体制建设与立法
我要说的最后两个问题是:
(一)、规范电视剧艺术市场,建立电视剧艺术生产、播出、发行分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电视剧艺术法规及相关的实施细则。
我先顺便说一件事。
1998年10月3日的《文艺报》上, 有一篇《再说“媚俗”》的署名文章说,97年度,内地创作电视剧7000集,而尚未播映、积压在库或者低价抛售也无人问津的剧集至少有1500集左右,每集制作成本若以全国平均价格15万元计算的话,97年度电视剧因积压而造成的资金浪费就有好几个亿!作者说,这是不理会观众、眼睛一味只向所谓的“上层高雅”看,制造一堆束之高阁的“精品”,浪费老百姓的血汗钱,那简直有些不道德。
这不是事实!市场的问题,绝不是因为追求高雅,不去媚俗所造成的。实际上,目前的市场萧条,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作品质量、水平不高和发行体制乃至腐败因素所造成的。
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建议,在规范电视剧艺术市场的时候,要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做好文章:
1、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手段,和经济杠杆的作用, 采取坚决措施,取缔质、价背离的交易;
2、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目前的电视剧发行,有些地方, 有些环节,陷入了“黑箱”操作的困境。高额回扣,行帮性哄抬或封杀,空手道倒手转卖,拖欠片款等等现象,都要依法加以治理;
3、播出单位购片,实行行业自律,制定合理的下限、上限价;
4、最重要的,是建立并实行生产、 发行和播出分流的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中,主要之点是生产和播出脱钩,完成片必须经由中介性发行机构交由电视台播出。这种中介性发行机构,是独立于生产和播出的商业机构,不能像现在的一部分广告中介机构那样由电视台另行挂牌派人组成。中介机构依法提取发行中介费用。这是防止电视剧艺术市场产生腐败现象的必要措施;
5、现有的中央台、省会台、城市台、有线台的发行网, 现有的“长青藤剧场”等播出联盟,可以参照世界流行的电影院线制度加以调整、改造、重组,但这种调整、改造、重组,要防止目前国内电影院线中的行业不正之风再度发生;
6、还要因应形势的发展, 趋前研究电视作品有可能上网发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纯粹是个市场问题,但和市场有关。我们要预见这种可能性,以便及时采取对策;
7、还有一个有关的问题是,“飞天奖”评选办法的改革问题。 这是大家议论多时的一个问题了。如果从播出和发行市场的角度考虑,的确要进行改革。其参评资格,不宜以中央台播出为先决条件。这种国家奖,参评作品应该由全国生产、发行、播出单位共同选送。
最后一个问题,是立法的问题。
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的时代,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国家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还将取得更加伟大的成就。
现在,我们首先需要的是一部《广播电视法》和《广播电视法实施细则》,国家有没有必要为电视剧艺术专门立法呢?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说不好,但是,电视剧艺术作为一种非常特殊的精神文化现象,又经由非常特殊的传播手段,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非常特殊的作用,而其自身,又非常复杂,绝对是必要的,也应该是抓紧进行的。
在为电视剧艺术专门立法的问题还不明朗,还没有实现的时候,我建议,参照有关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的经验,可由国务院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相应的法规与实施细则,以便依法管理电视剧艺术的生产、传播和市场营销等问题,做到守法者奖,违法者究。
我认为,这套法规及实施细则应该包括:
1、《电视剧生产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2、《电视剧发行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3、《电视剧交易市场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4、《电视剧播出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5、《电视剧作品评奖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6、《电视剧艺术事业发展基金条件》;
7、《电视剧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则》;
8、《电视剧从业人员信条》;
9、《电视剧艺术事业道德规范》;
10、《电视剧艺术博物馆规章》。
以上,我分三个部分,就10个问题,思考了21世纪头10年中国电视剧艺术发展的战略问题。
当然,实现这一发展战略,还有待于大环境的协调发展与之匹配。其中,关系最为密切的其他电视艺术现象,电视剧所包孕的其他元素的艺术现象,更是至关紧要。
还有一个电视剧艺术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问题,那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从专科到本科,到硕士、博士,我们国家的这一专业的教育已经配套成龙了,可以相信,在未来的发展里,必将为中国的电视剧艺术事业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多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