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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结构理论(Lehre der Raumstrutur )是在古典区位经济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具有动态性质的总体性的区位经济理论。
一、空间结构理论的发展与研究的基本问题
空间的配合是人类经济行为的产物,依经济原则形成空间位置与空间大小间相互密切的有机关系,其间必定存在着某种秩序,经济学家把这种秩序称之为空间结构,这种结构实质上就是空间秩序。空间结构理论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区位经济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涉及产业部门、服务部门、城镇居民点、基础设施的区位、空间关系,也涉及到了人员、商品、财政和信息的区间流动等方面。正是因为空间结构理论研究所涉及的内容过于宽泛,理论界对其学科性质的分歧一直较大。但综观空间结构理论的基本内容,它主要包含五个方面。
第一,以城镇型居民点(市场)为中心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这是对杜能理论模型和位置级差地租理论的发展。它利用生产和消费函数的概念,推导出郊区农业每一种经营方式的纯收益函数,并由此划分出一定的经营地带。
第二,最佳的企业规模、居民点规模、城市规模和中心地等级体系。理论推导的基础:一是农业区位论,二是集聚效果理论。将最佳企业规模的推导与城镇居民点合理规模的推导相结合,将城市视为企业一样,理解为一种生产过程,应用“门槛”理论,将中心地等级体系应用于区域规划的实际。
第三,社会经济发展各阶段上的空间结构特点及其演变。通过一般作用机制的分析,揭示空间结构变化的动力及演变的一般趋势和类型。
第四,社会经济客体空间集中的合理程度。在实践中表现为如何处理过疏和过密问题,对区域开发整治和区域规划有实践意义。
第五,空间相互作用。这主要包括地区间的货物流、人流、财政流,各级中心城市的吸引范围,革新、信息、技术知识的扩散过程等,这些方面是空间结构特征的重要反映。
二、几种主要的空间结构理论
(一)空间结构阶段论
空间是人类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场所,这种活动的每一个有关区位的决策,都会引起空间结构一定程度上的改变。区域发展状态与空间结构状态密切相关。空间结构的特征不仅受运费、地租、聚集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还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水平有关。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阶段,会不断产生出影响空间结构的新因素。即使是同一种因素,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作用。空间结构阶段论把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1.社会经济结构中以农业占绝对优势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绝大多数人口从事广义的农业,城市之间的联系很少,缺乏导致空间结构迅速变化的因素,空间结构状态极具稳定性。
2.过渡性阶段。这是一个由于社会内部变革和外部条件变化引起社会较快发展的阶段。其主要特征是社会分工明显,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规模扩大,城市成为所在区域经济增长的中心,并开始对周边腹地产生影响。空间集聚出现不平衡,空间结构呈现出中心—边缘不稳定状态。
3.工业化和经济起飞阶段。这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个阶段。其基本特征表现为投资能力扩大,国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国民经济进入强烈动态增长时期;第三次产业开始大量涌现,交通网络发展很快,区域经济中心的等级体系得到加强,城市之间的交换、交流日益加强,空间结构状态从“中心—边缘”结构演变为多核心结构,处于一种比较充分的变化之中。
4.技术工业和高消费阶段。这是空间结构与系统重新恢复到平衡状态的阶段。这种恢复当然不是单纯的重复,而是高水平、动态的平衡。在此阶段,空间结构的过疏过密问题会得到较大程度的解决,区域间的不平衡得以较大消除,各区域的空间和资源都能得到充分合理地利用,空间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完全融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空间结构阶段论为地域开发、重大建设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现在已经成为制定区域发展和区域整治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空间相互作用引力理论
根据空间相互作用理论,社会经济客体在不断发展、扩大和发挥职能的过程中,总是要与周围同类事物或其他社会经济客体发生相互作用。这种作用的强度、密切程度总是与事物的集聚规模和它们之间的距离有关。因此,可以用牛顿的引力模型来类比。例如,在一个城市地域体系内,各种规模、类型的城市之间有着不同程度的相互作用,不同城市体系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对此,人们可以理解为有一种类似于物理学中的“作用力”和“力场”的东西存在。在社会经济范畴内,衡量相互作用的强度一般使用“潜力”(potential)概念, 并借用物理学中的引力模型来确定相互作用的潜力的大小。
早在1929年,威廉·J·雷利(William J.Reilly )根据对零售贸易区域的考察,提出了零售引力法则,用以解释根据城市规模建立的商品零售区。雷利零售引力法则认为,“两个城市对断裂点(它们控制范围的分界点)附近任一中间城镇零售额的吸引力,与两个城市的人口的近似值成正比,与两个城市到该地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则为:
P[,a]
T[,a]/T[,b]=────────────
P[,b](d[,b]/d[,a])[2]
式中,T[,a],T[,b]为从一个中间城市被吸引到a、b二城的销售额;d[,a],d[,b]为二城到中间城市的距离;p[,a],p[,b]为a、b二城的人口数。
在雷利之后,约翰·Q·斯图罗特(John Q·Stewart)和其他许多人发现引力型关系广泛存在于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分布中。虽然以雷利法则为代表的潜力法是就衡量进入市场或潜在区位的产品进入性而言的,但它们对评价各区位从不止一个原料地吸引同一种可转移投入的进入潜力,甚至包括用于服务转移的各种场合,都是有作用的。
空间相互作用的引力理论,证明了空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必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空间结构是区域的形态特征,而它的内在本质联系是“作用力”和“力场”。在一定范围内,各级城市的人口、经济活动会形成有等级的、多层覆盖的吸引范围,而这种吸引范围之间的位置关系和等级从属关系就是一种结构形态。空间作用力的大小,反映了集聚规模的大小。作用力在空间分布上的差异,反映出疏密关系的空间差异。引力模型和潜力理论方法的应用,在一定范围内可使空间结构研究精确化,并进而由此概括出一些法则。空间相互作用及潜力理论对区位理论的应用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利用这一理论对人口潜力、市场潜力等空间差异进行分析,就可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城镇及商业中心的区位选择提供相当精确、可靠的依据。
(三)城市空间结构理论
城市空间结构研究是现代空间结构理论的重要内容。在城市空间结构研究中,许多学者都认为,地表各个场所形成各种经济区位的过程,是为较大地表的空间分化成为土地利用的小空间的过程。空间分化是空间结构的出发点,空间分化过程的结果就是空间结构,因而把它归结为城市空间分化过程的研究。
根据狄更生(R.E.Dickinson)的说法,随着城市化的进展, 城市内将形成明确的功能区。一般来说,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会聚集许多经济功能,从而使城市发展趋于多样化。 城市发展过程的基本顺序是:(1)形成城市基础产业的生产区位;(2 )由该生产区位引致人口集中而形成消费区位;(3)由消费区位引致的人口集中, 形成非经济基础产业的区位;(4)由基础产业导致关联产业的区位;(5)再由这些产业区位进一步引致人口集中与消费区位,由此又导致非经济基础产业的区位。
由于城市功能的多样性,区位和企业功能等因素都必然导致城市空间的分化。就城市空间结构而言,许多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同时也有其共性。对于城市空间结构,学术界有不少学者作过探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同心圆地带、扇形地带和多核心等理论。
1.同心圆地带理论。该理论最早由伯吉斯(E.E.Burgess)提出。 他以芝加哥为例,进行一般化推导,结果认定近代社会比较显著的事实是大城市的增长,这种增长主要表现在城市地区外延的扩张。他认为,这种扩张的典型过程,可用一连串同心圆加以说明。这个同心圆是由五个地带所组成:第一地带为中心商业区。第二地带是围绕城市中心的过渡带。它被第一地带的商业与轻工业侵入,也被称为颓废地区,常有贫民窟存于其间。第三地带是工人住宅地带。这里有由第二地带颓废地区逃避的工人居住于此,因为在此他们更容易接近工作地点。第四地带为住宅地区。主要有高级公寓或独栋居住房。第五地带为通勤者地带。它位于城市境界之外,包括郊外地区或卫星城镇,约在距中心商业区30—60分钟乘车距离范围内。伯吉斯还认为大城市可以有次商业中心向外扩张,形成卫星城市。这些卫星城市的市中心,并不意味着近邻地区的复活,而是表示若干附近的共同体,被总合成为较大的经济单位。在城市扩大时,由于住宅与职业的不同,个人或集团都在不断变化和移动,从而呈现出区位重整(relocation)的过程。
狄更生发展了伯吉斯的理论。他认为城市因受地形或历史发展的影响,可能扭曲一般结构。但以城市中心为主的三大地带配置形态和过程,仍有可能存在。这三大地带是:中心地带、中间地带和外侧地带。三大地带集合成为城市化地区,其人口密度、职业、休闲、利益关系及组织方面,形成单一的社会、经济单位。狄更生同时认为,随着城市化的进行,城市中逐渐形成各具风格的地带。这种过程由城市的中心商业区逐渐向外扩大。他把这种城市同心圆地带的形成、扩大的过程称为同心圆增长,并认为城市空间结构是由城市空间结构中城市中心的吸引与聚集的向心力、分散与分解的离心力和空间分化的其它力量共同促进而发展的。
2.扇形地带理论。扇形地带理论(sector theory )首先是霍伊特(H.Hoyet)在对美国城市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后于1938至1942 年期间提出来的,此后得到了众多学者的响应和支持。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城市的住宅由城市中心沿放射状交通路线呈扇形分布。他们认为,就城市整体而言,其核心只有一个,交通路线由城市中心为轴心向外呈放射状分布。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将沿该路线扩大,但同一利用方式的土地,往往从城市中心附近开始,以后逐渐向周围移动。同一方式的土地利用沿轴状延伸的地带,就是扇形地带。
3.多核心理论。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an)于1945年提出了多核心理论,在60—70年代以后,又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追随。这一理论认为,许多城市的土地利用形式并不一定在唯一核心周围,可能有若干个核心。他们以美国大部分城市为依据,认为城市核心周围发展的地区依次是中心商业区、批发商业及轻工业区、重工业区、住宅区、小核心、郊外与卫星城镇。
综上所述,空间结构理论在西方国家发展的不同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一些国家的发展战略,产生过一些积极作用。我们认为,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至今较为平衡,在寻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借鉴西方空间结构理论的一些有益观点,科学探索我国空间结构的发展,也是很有指导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