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几点思考_党内监督论文

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几点思考_党内监督论文

对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内监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期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它既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法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党的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正如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本文拟就如何深刻领会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加强党内监督方面作如下粗浅的探讨。

一、党内监督的主要特征

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依照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它是党为维护整体利益所进行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完善,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手段,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面,是我国社会监督体系的核心。其主要特征是:

第一,党内监督的形式具有整体性。

其整体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的监督,这是指党组织的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章规定,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党员之间的监督。这是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党内一切党员都是平等的。人人都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决定》中指出:“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任何党员,如果不接受监督,是违反党纪的行为。如果党员不监督他人,则是党性不纯的表现。三是党内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这主要是指党的各级纪检组织,它担负着同级党委及下级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任务。四是党内监督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一部分,它将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紧紧配合,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和网络。

第二,党内监督的内容具有特定性。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内监督的内容具有特定的含义,其主要内容是:在政治上,监督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行动上,监督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正确的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党的宗旨;在作风上,监督党员和党组织在其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是否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反对腐败现象;在组织上,监督党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贯彻党的干部政策,保证各级领导权真正掌握在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人的手中。

第三,党内监督的要求具有严肃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党内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因不适应形势的变化,而在思想上出现某些混乱并导致行动上偏离党的要求,一些腐败消极的现象也随之产生。对于这些情况,没有严肃的纪律规定和严格的手段是不行的。因为约束力是监督的一个基本属性,我们所进行的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严肃的纪律的体现,它要在正常的党内政治环境中开展,决不能搞一团和气。因此,党内监督必须体现严肃,强调严肃。必须严肃党纪党规,严肃执行纪律,严厉惩治腐败,严格要求党员。党内监督失去了严肃性,也就减弱了党内监督的力量和成效,在一定条件下还会使党走向堕落。所以,党内监督活动都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要用法规和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唯其如此,党内监督才能有保证。

第四,党内监督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党内的监督工作在保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性质,保证加快经济速度,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上,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具体来说,在党内,监督对错误行为是制约,对正确行为是激励,对正当的权利是保障,对党的领导和党的统一是维护。它正是从党的生死存亡,党群关系的疏密远近,党的领导干部的廉洁腐败的高度,加强党内监督,纠正和抑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使党内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建立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以保证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第一,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前提条件。

党内监督是全方位的,一切党组织和党员都应接受监督,但是权力越大的,领导职务越高的,越要监督。因此,《决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核心问题是保证正确行使和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这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所在。如果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问题监督不住,其他方面的监督也无法进行。从当前的现实情况看,领导对被领导、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比较容易,而且这种监督通过日常的领导过程就可以体现出来,但是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就比较难,其原因:一是领导干部的政务活动公开化程度低,党员对他们的情况不甚了解,感到不好监督;二是有的领导干部言行不一,不能以身作则,因缺乏严格的监督措施,也难以监督;三是领导干部手里有权,又罗织了层层的保护网,涉及他们的案件立案难、调查难、处理难;四是监督者认为被监督就是被怀疑,被管制而不敢监督。要实现对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的而不是形式上的监督,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监督与被监督意识,树立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公仆观念。使广大党员把握住三点:(1)党内监督是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手段和途径,是党组织得以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党的肌体健康的基本因素;(2)我们党是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3)我们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不是自发实现的,要在从严治党方针指导下自觉实践党内监督。使每个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党员之间的监督。二是要提高党内政治生活透明度。对领导干部的政务活动倡导公开性,只有让广大党员都知道党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的过程,这样才便于党员和下级监督。三是要破除特权思想。有特权思想的人,只能监督别人,别人不能监督他。因此,要提倡并真正做到在党内人人平等。

第二,以权力制约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

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活动,没有权力作后盾,监督就会显得软弱无力,就难以执行强制性的控制。那些违背党性原则搞不正之风的人就是以手中的权力作为资本的,那么对他们的监督也必须有相应的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行监督的一个重要法则。如果监督缺乏应有的权力,很多监督措施和处置就难以落实到实处,最终流于形式。要实现有效的监督,一是要用制度规定赋予党员、下级的监督权力。党内监督制度化,这是健全党内监督一个根本性的环节,它包括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定行为规范和建立使监督制度得以实现的保障机制两个方面,如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谈心活动,以有效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抓紧监督的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和健全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依据新的实践和要求建立,实施新的监督制度等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凡是搞特权,搞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正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选举、控告、弹劾、罢免。”只有让党员群众成为监督权力的主人,使权力制约公开化,才能有力地克服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用国法监督机制,使权力制约法制化。对于那些利用手中权力,藐视国家法律,践踏社会主义法制的,决不心慈手软,仅仅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是不够的,必须绳之于法。否则就起不到权力制约的法制化作用。三是加强监督部门的职权,赋予各级纪检部门自主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应权力。有责任就得有相应的权力,否则责任无论如何也承担不起来。只有强化监督部门的权威,才能使纪委这个执行监督职能的监督主体真正适应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需要。

第三,健全并落实监督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措施。

首先,要健全监督制度,以强化党内监督的力量,有效的监督必须依托于制度的强有力,党内监督也不例外。健全监督制度,应把着眼点放在健全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上。一是建立外部制约机制,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办事制度、办事结果公开,让党员群众广泛参加监督,这是抑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在具体工作中应把握住四点:(1)广泛性。凡是党员或群众办事经常碰到的制度全部向党内或全社会公开;(2)科学性。制度要切合实际,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3)彻底性。凡是党员或群众直接有关的制度,无论对本部门利益有无影响必须公开,要防止实用主义,对自己有利的公开,不利的就保留;(4)严肃性。注意抓制度的落实,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巩固一项。否则,制度就形同虚设,一纸空文,不会有实效。二是建立内部约束机制,把各种权力的行使置于法规制度的约束之下,其具体是:(1)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有效地限制权力的滥用。应建立亲属回避、干部交流、岗位轮换等制度。(2)适度分解权力,形成相互制约的新格局。如对铁路的人、物、财、车、票等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权力要进行适度分解。(3)实行管理交叉,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4)以责制权,解决权力“硬”责任“软”,出现问题没人管理的现象。此外,还应建立“上至下逐段评议”和“下评上”的活动制度,党纪党风监督制度以及党员干部考纪考廉制度。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感。

其次,落实监督制度,方法要活,以增强党内监督效果。在党内监督制度的实施工作中,应要求做到“五步骤”,“四个要”、“三在前”。

“五步骤”:一是制订规划,确立规范;二是跟踪检查,以点带面;三是检查落实,强化制约;四是查处问题,严肃执纪;五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四个要”:一是方向要明。要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党内监督工作意义,只有这样,党员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会充分发挥起来,监督成效也就会大;二是眼睛要亮。要能辨别真假,识别善恶。对坏人坚决查处,毫不留情。对本质好,只因缺乏经验而犯错误的同志,要多帮助教育;三是耳朵要灵。信息要灵通,信息不灵,则坏的典型抓不住,好的典型也发现不了,这样就很难把监督工作搞好;四是原则要强。要坚持原则,依法监督,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认真地监督检查,以事实为依据,按党规党法论处,丝毫不能带有个人的杂念。

“三在前”:一是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教育在前,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对倾向性问题,研究措施,防范在前,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初;三是对普遍性问题制定制度,制约在前,堵塞漏洞,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增强党内监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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