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内涵与理想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想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理想是一个包容价值追求和真理,并具有典型实践性特征的范畴。从这样的角度理解理想,有利于深入有效地开展理想教育,有助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
关键词 理想 价值追求 真理 实践 理想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学校德育工作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和独特的作用。理想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试从分析理想内涵的角度,探讨理想教育的原则。
一、理想与价值追求 价值,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属性与人的需要之间关系的概括。价值追求就是主动认识和实现事物及其属性的价值,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这一意义看,理想就是价值追求。
人之所以建构理想并献身于理想,是因为他意识到自身的需要,力求满足自身的需要,并以需要的对象为理想的内容。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1]在这里,利益反映的是人们的物质需要。如果没有需要的驱动,没有满足需要的激励,换言之,没有价值追求,人就不可能产生理想,更没有实现理想的实践。因此,理想产生的第一前提就是人改变外部世界和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追求。人根据自身的需要,在头脑中以观念形态建构起能够满足需要的对象,藉以改造外部世界,扬弃它自在的客观形式,并实际地通过自己的实践完成对外部世界的改造,满足自身的需要。
价值追求既有物质的,也有道德的。后者表现为理想的道德内涵。亚里斯多德说:“每种技艺和每种研究,都被认为是追求某种好处,同样地,每种行为和事业亦复如此;由于这个缘故,善已经很正当地宣称为一切事业的目的。”[2]普列汉诺夫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指出:实际上,只有有益于人们的东西,才是理想的东西;而任何社会制定自己的理想时,仅仅以自己的需要为指导;理想是人对自身和社会需要的自觉意识,或者说是需要在意识中的反映,没有需要,就无所谓理想。亚里斯多德的“善”和普列汉诺夫的“社会需要”论,都意味着理想包容着一定的道德追求。因此可以说,理想不仅有着物质利益意义上的价值追求,也有着道德意义上的价值追求。
理想还常常表现为形象性的观念形态,包容着人对美的事物的憧憬和满足自身审美需要的向往。这样的憧憬和向往构成理想的审美性的价值追求内涵。许多伟人描绘的未来社会模式,之所以激起过无数的人们为之献身,一方面是因为这样的社会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和道德水平极其高尚的社会,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社会是美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能够轮流从事社会上的各种职业,能够进行各种充满艺术享受的活动。这后一方面的内容反映了人满足物质需要和道德需要后的更高层次的审美需要。人类进化水平越高,人就越是能自觉地将自身多方面、多层次的合理需要纳入理想系统中去。人类经过认识和实践的长期积累,已经形成水平相当高、内容非常复杂的审美心理。这种审美心理既是建构理想的前提和基础,又制约着理想建构过程和性质。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他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去建构,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3]其意义也在于此。
在理想的实现过程中,价值追求表现得更为充分。马克思曾说过:“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行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去服从这个目的。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而且,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就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4]马克思的论述虽然直接针对劳动过程和人们的劳动目的,但实际上亦充分揭示出理想及其实现过程的本质。在人们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构成理想旨趣的那些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价值,始终制约着人们的活动,启动人们实现理想的实践,激励人们为理想的实现而进行不懈的努力,帮助人们排除一切干忧因素,不断地调适自身的活动,克服重重困难,以实现理想。很难想象,如果理想中没有令人向往的各种价值凝聚,人会持之以恒地为之奋斗。
价值追求贯穿于理想建构的各个环节、阶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理想是一种特殊的、成熟的观念系统。其所以特殊和成熟,是因为它经历了人的心理上的知觉意象、记忆意象、想象意象才渐臻形成的。知觉意象是理想的形象性萌芽,是客观事物在人类心灵中的直接映射。当然,知觉意象的形成不仅仅取决于客观对象,也受到主体的价值追求和知识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客观世界五彩缤纷,无数事物都是作用于人的感官的刺激物,而人只对其中的某一事物或某些事物给予注意和反映,充分昭示价值追求在人的知觉意象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价值追求在人形成记忆意象的过程中同样十分明显。人经历过难以计数的事物,其中的绝大部分都被遗忘,保留在记忆中的只是一小部分,即便是这一小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也不断地变化,映出人的价值追求的作用。想象意象缘于现状的不足和人对美好未来的规划。经由知觉意象、记忆意象、想象意象达到成熟的观念系统,受人们持续不断的加工、改造,所有这些加工、改造的动力和作用机制都是人的价值追求。
理想性质的评判、理想的实现与否和实现程度怎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需要及其满足程度。评判理想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人的需要,在这里,价值追求的显现同样是充分的。
二、理想与真理
理想的再一方面内涵是真理。理想可从不同角度、层次分为多种类型,包括人类的、国家的、社会的、群体的、个人的、远景的、中期的、近期的、道德的、政治的、职业的、生活的理想等。然而无论何种类型、何种层次的理想,都必须包容真理。否则,理想就将沦为空想、幻想或宗教信仰。
理想作为一种内含价值因素的观念形态,它的指向是人的自身需要与外部世界及其间的关系,它的建构同样必须以人的需要和外部世界及其间的关系为立足点。
理想的建构制约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人们只能根据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历史条件建构理想,即便是单个人的理想,同样不能离开社会关系,而必须反映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使理想的建构既与人自身的价值追求相一致,又不至与整个社会关系相冲突。因为具体的理想是否反映社会客观要求,是否反映遵循他人、集体、社会乃至人类普遍公认的准则,直接制约着理想能否实现。因此,建构理想,必须正确认识自身需要、社会需要及其间的关系,必须正确地和科学地把握社会尺度,而不能主观臆想。否则,理想就会变形和落空。正确认识人的自身需要、社会需要及其间的关系,是理想的本质规定,并构成理想系统中的真理要素之一。
人除了面对社会,还要面对自然界。人必须对自然界的属性、本质、规律、特性、结构、内外联系及其发展趋势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即解决自然界本身“是什么”、“是怎样”的事实性认识,才能在此基础上确立指导、调控人的活动的理想,并成功地实现理想。人对自然界的属性、结构、本质、规律、内外联系的认识等等,是人的理想的内在规定。人愈是希望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塑造和建设未来,就愈要使自己的塑造和建设活动合乎外界事物的属性、结构、本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曾从思想家的高度指出:如果人们对于现实及其规律认识错误的话,“那么我们关于这种事物可能会有什么用途的判断,也必然是错误的,而我们的尝试必然要失败。”[5]运用马克思的这些深刻论述分析理想,应当看到,理想反映了外界客观必然,体现了外部世界发展的规律,因而它必然包容真理。对此,列宁也强调,理想应该以“外部世界,自然规律”等等为基础[6]。普列汉诺夫以恩格斯为例,更具体地阐明了理想的建构与外部世界客观规律之间的关系。他说:“恩格斯把自己的全部生命献给了一个非常崇高的目的:解放无产阶级。他也曾有过‘理想’,但他的理想从来没有脱离过现实。他的理想也就是现实,但这是明天的现实,是将要发生的现实,它将要发生并不是因为恩格斯是一个有理想的人,而是因为目前现实的特性就是如此,因为那可以叫做恩格斯的理想的明天的现实,是应该从目前的现实中,应该按照目前现实本身的内部规律发展而来的。”[7]共和国的领袖毛泽东则是从革命的实践中悟出并明确了人的理想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他指出:“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8]
理想的丰富过程也离不开真理的支撑。理想的建构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在这过程中,理想是逐渐逼近真理的。人通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形成关于外界事物的知识和观念,再将这些知识和观念融入理想,丰富、修正已有的理想。显然,没有对外界事物的正确反映和认识,没有关于外界事物的科学知识,就根本不会有丰富的理想。一般地说,人愈是能在全面、系统和深刻地掌握外界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基础上,在获得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行建构理想,理想就不仅实现的可能性愈大,而且会愈来愈丰富,人们坚持这种理想的持久力和坚定性也会愈强。从中可以看出,理想的丰富过程,本质上乃是真理转化为理想的过程,是真理与人的需要日益融合为一体的过程。
从理想的选择中也可以看出其包容的真理内涵。外部客观世界五彩缤纷,人的需要复杂多样。但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面对五光十色的外部世界,人只对外部世界的某一方面进行规划和设计,选择外部世界某一方面的改造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和活动对象。人反映什么,追求什么,先反映什么,先追求什么,怎样反映和追求,这一切不仅决定于人的需要,同时亦决定于人认识外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决定于人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能力,后者正是人们掌握真理的水平或认识外部世界能力的反映。
理想本身包容实现理想的方法,人实现理想的活动之所以能够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进化,根据理想从事实践活动的规模之所以不断扩大,活动的质量之所以能够不断提高,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人能够不断地改进实践方式、方法、手段和条件,革新和创造新的实现理想的工具,而这一切都是真理的体现。
三、理想与实践
理想虽然包容了真理和价值追求的多方面内容,但它毕竟不是现实,它要成为现实,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因此,实践构成了理想的典型的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理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9]使用实践力量的人,亦即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使自己的理想得以对象化和现实化。
理想指引着人们进行实际的变革外部世界的活动,规定和制约着人们实践活动的形式与功能。马克思在分析劳动结果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时说过:“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10]马克思的这段论述表明,人的理想启动人的劳动,而人的劳动改变了物质,使物质合乎人的需要。他的论述启发人们认识到,理想必须通过实践来实现,而人的实践也总要与人的理想相符合。
理想必须经由实践的检验。理想通过实践,总会取得一定的结果。恩格斯说:“我们行动的成功证明我们的知觉是和知觉到的物和对象(客观)本性相符合的”。“如果我们发现事物符合我们关于它的观念,并且产生我们所预料的目的,那么这就肯定地证明,在这一范围内我们关于事物及其特性的知觉是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现实相符合”。[11]列宁也说过:“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检验的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标准。”[12]恩格斯和列宁在这里主要是就认识问题而言的,但他们的论述无疑也适用于对理想检验的描述。正是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结果判定理想的真伪,检验人的理想是否与现实世界的发展规律相符。实践的成功表明理想的实现,证明理想包容了丰富的真理内涵。列宁还曾明确主张“必须把人们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定义中去”[13]。列宁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判定理想的两个标准,即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根据列宁的这段话,我们应该这样认为,实践对于人的未来理想具有双重意义:判定理想的真伪,即理想能否实现;判定理想的实现程度,即实践的结果对人的需要的满足状况,并进而明确理想的完善程度。
许多哲学家对理想的检验问题持否定态度。美国当代哲学家宾克莱认为:“没有什么科学的方法来证明一种理想是错的,而其他各种理想都是正确的。确实,既然各种理想所说的都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而不是说实际是什么的问题,那么,科学知识和逻辑二者还不能用来产生一个根本的价值本身”[14]。宾克莱在这里确实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这就是理想与价值的关系。理想作一种向往和憧憬是与人的目的、愿望、利益等价值范畴相关的,人这一意义上讲,那就无所谓真假而只有善与恶。但问题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理想作为一种观念,必须还有一个与客观的关系问题,有一个把握现实真假与否的问题。而且这个真假问题直接决定着理想包容的价值是否合理和能否实现,这样一个真假问题当然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检验标准。即便是其他种类的观念形态的价值,也都有一个实现可能与否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检验理论真假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列宁曾明确指出:“在唯物主义看来,实践的成功证明着什么呢?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同时证明着这样的知识,是对人类有机体有用的知识。是对人的实践、生命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知识”。[15]从相反的方向看,倘若实践失败,即理想没有实现,又说明什么呢?恩格斯说:“人们所希望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许多预期的目的在大多数场合下都彼此冲突,互相矛盾,或者是这些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实现的手段的”。[16]恩格斯论述的具体含义是实践失败,证明理想中所含的人的需要或欲望与现实的必然发展趋势不相符合;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科学,人的需求脱离了可能。
人们在自己的理想指引下活动,创造了符合人的需要的外界客体,但人的理想——实践过程并未结束。无论是从理想——实践的完整过程来看,还是从这一过程的各个环节来分析,实践创造人的理想客体,不过是人的理想——实践活动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和环节,而不是终结性的。人们在实现一定的理想后会再建新的理想。理想的建构、再建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都不能没有实践。正是人们的实践使人们的理想由狭隘走向广阔,由贫乏走向丰富,由已经实现的理想走向未实现的理想。
四、理想与宗教信仰、空想
确认理想由价值和真理构成,并有着十分显著的实践性特征,不仅拓宽和深化了理想本质的探讨,而且亦使理想与宗教信仰和空想的界限明晰起来。
从价值角度来看,理想与宗教信仰和空想三者都包含了价值要素,但三者所内含的价值意趣却迥然不同。宗教信仰的价值指向是彼岸世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说,它没有任何现实的、世俗的价值。空想的价值指向也不同于理想的价值内涵。它的指向虽非彼岸世界,但它停留在空想之中而不能转化为现实。它与宗教信仰一样,只能给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心灵以暂时的安慰,而无法改变现实中的人的现状,展现实际的价值,实际地满足人的需要。理想中的价值追求是现世的,同时又是能够实现的。这是它与宗教信仰、空想在价值追求上的分界。
从真理的角度来看,理想以真理为自身的立足点,而宗教信仰拒绝和排斥真理。信仰超自然是宗教的主要特征。超自然的图景存在于彼岸世界,是被想象地感知到的客体,本质上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现实力量在人脑中的虚妄反映。宗教神学家们写道:“真理的任何证明,甚至最正确最无误的证明,都绝对不能取代活生生的体验和信仰的直觉。信仰不能被证明,只能显现。”“信仰本身是一种心理活力,而不是公式……基督教信仰首先是体验,信仰的论据是某种不依赖信仰本身的外部的东西。”宗教信仰“无论也无法从逻辑上得到证明,它不是逻辑的和理性的活动;它忌用任何思考和怀疑,因为这会使它失去自身的直率和纯朴”,“只有信仰本身是正确性的唯一证明”,“只有教徒们知道他们的信仰是什么”。[17]这样,宗教信仰由其本身的规定,与理想之间筑起了一道无法跨越的分水岭。
空想虽然并不排斥真理,不象宗教那样明确划定自身与真理的界线,甚至还常常以真理的面貌出现。历史上许多伟大的空想也确实包含了若干真理的颗粒,但从其整体上看,它同样是外部世界在人脑中的不准确的反映。空想与理想的差异所在,最根本的是两者的真理含量不同。理想具有充分的客观内容,包容了为科学发展与人的实践所检验、所证明了的真理。当然,理想所包容的真理在特定阶段存在相对性,这种相对性决定于人的实践和认识在历史上所达到的水平。但理想之所以为理想,是因为它对生活在一定历史阶段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说,包含了不受人的意志转移的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空想不具备真理性特征,最先进的空想充其最只包容了对真理性的猜测,正因为如此,历史上一些空想后来转而为理想,并在条件成熟时转化为现实。也因为如此,一些空想不复存在,永恒地消失于人的历史之中。早在古代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曾有人相信,人能够超越地球征服宇宙。这一信念的部分内容已成为现实,部分内容已成为具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的理想。但更多的空想已由社会的发展证伪。恩格斯指出:“法国启蒙思想家曾相信,消灭特权阶层和专制政体国家,保证全体公民的政治平等可导致建立理性的和公正的社会,克服社会的对抗”。这一理想被社会的客观进程所破灭。“资产阶级的公民自由和政治美德并未消灭社会不平等、人民群众的贫困和灾难。”[18]因此,尽管空想与宗教信仰不同,但它与理想也相去甚远。尽管有些空想随着社会的进步可能变为现实或转化为理想,但转化为理想的历史上的空想已脱去空想的本质特征而不再是空想。就此而言,空想有它一定的积极意义,我们不应该绝对地抛开空想的一切内容,特别是对于相信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的空想更不能彻底加以否定。人类赖以建构理想的基础——科学认识,是辩证地发展的,对于那些相信科学和社会发展的空想一概予以否定,不仅对社会和科学具有消极意义,而且还有阻碍社会和科学发展的效应。相信科学和社会发展的空想能激励人们沿着正确的方向探索科学和社会,滋养真理萌芽,弘扬真理的光辉,促进空想向着理想的方向转化,推动社会和科学的发展。例如,18世纪启蒙思想家信仰历史的进步,在他们看来,知识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是历史发展的基础,他们的信仰是空想主义的,但其中不乏合理的因素,因为它强调社会整体上向前发展的思想。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理想与空想和宗教信仰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空想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宗教信仰则不仅排斥和拒绝真理,而且也排斥和拒绝任何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社会实践。“宗教信仰的主体对待信仰对象的态度只有作为情感的态度才能存在”[19]。与空想和宗教信仰不同,理想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实现。
理想、空想和宗教信仰三者的要素和指向都不相同。理想本质上必须包容价值、真理和实践,它指向人的现世需要;空想缺乏足够的真理含量,无法通过实践,它指向的是与现实无关的未来;宗教信仰没有真理,无需实践,它指向人的心灵,无视人的世俗的需要,而憧憬着“彼岸”的幸福。
五、理想教育
理想的内涵表明,理想教育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根据理想的内涵,做好学生的理想教育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原则:
首先,必须遵循需要性原则。
理想的重要内涵是价值追求,而价值追求的实质是满足需要。因此,引导青少年升华自己的需要,是理想教育的关键。在这方面,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理论富有启发意义。
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由低到高的多种层次。在他看来,高层次需要的满足是人的高级社会性理想诞生的前提。其一,高层次需要得到满足过的人通常认为高层次需要比低层次需要更有价值。其二,高层次需要得到满足的人更能深刻全面地理解崇高的社会理想和社会标准,坚持真理乃至能够为了这样的理想和标准,经受非议或反对,顶住公众舆论的压力,坚决反对社会的邪恶,为理想牺牲一切和殉难,成为“爱人和为人所爱的人”。其三,高层次需要得到满足的人都是赤诚的、热情的、慷慨的和对工作有深厚感情的人,他们很少或没有自私,他们的行为与公众和社会的公益相关。其四,高层次需要得到满足的人都是“内在需求”与“外在需求”契合一致的人,他们做到了“我急欲,也就是我必须”。“内在需求”,是指“人的内心的反应”,“是人内在地感受到的一种与责任完全不同的自我沉迷,它与外在要求不同”,后者“是主体对环境的反应”,对他人命令的反应,诸如起了火必须扑灭,孤弱的孩子要求有人照料他,明显的不合理的事要正义来裁判等等”。在“外在要求”的情形下,人所感受到的是责任感、职责感和义务感,“不管他是被安排着去完成还是真正主观希望去完成,他都必须义不容辞地作出反应。”马斯洛认为,有着强烈的内在需求的人,既是他们那一类的彻底的人,又是他们自我意义上的彻底的人,他们“热爱生命”,又将自己“与他们的工作同一化,并使工作具有自我的特征,成为自我的一部分”[20]。马斯洛认为,正因为高级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具有上述四方面特征,所以他们自然地也是能够确立和实现伟大理想的人。
从马斯洛关于需要与理想关系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到不少启示。第一,进行理想教育必须弄清受教育者个人的需要水平,引导他将低层次的需要向高层次的需要升华,因为需要的水平没有提高或转化,理想说教也必然会落空。第二,进行理想教育,必须重视个人的需要,倘若无视个人的需要或轻视个人的需要,一味强调个人服从社会,那么理想教育的要求就很难为受教育者个人接受。
其次,应将理想教育贯穿于青少年的认识能力发展过程之中。
理想所包容的真理内涵通常表现为人的认识能力。人的认识能力是随着人的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和知识结构的扩大、完善而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从出生到成年和晚年,伴随着个人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经验的丰富,经由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认识的形式历经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认识的范围逐步拓展,逐步深化,反映出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从表象到本质的轨迹。人最初是对自身的需要和周围事物的认识,然后才发展到对他人、集体、国家、人类、自然多方面对象及其多方面对象关系的把握。理想水平的提高与人们认识能力的发展,以及人们借助认识能力掌握真理的水平是一致的。
因此,引导青少年确立崇高理想,其先决条件是发展他的认识能力。
再次,必须将理想教育贯穿于实践锻炼之中。
人的实践活动和交往是制约理想确立和发展的又一方面因素。
理想作为一种观念,它不会自动地作用于人并为个人内化,它只能在人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中被建构、接受、认同和内化。社会实践和各种人际交往活动能为个人理解理想中所蕴含的价值和真理提供感性基础,能强化个人对理想的追求。
概括地讲,个体的社会实践和交往在个人理想形成中的作用是:第一,个人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一方面以个体对社会、自然、他人和自我的认识为基础,一方面又深化上述各方面的认识,丰富个人的经验和体验,促进个人理想水平的提高;第二,个体只有在社会实践与交往中才能获得一定的参照系,藉此判定自己对社会、自然、他人和自我的认识水平,判定自己的理想水平,同时吸收他人、集体对自己的评价,自觉地根据一定的社会发展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调整、修正自己的理想追求;第三,个体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实现理想的广阔空间和条件,倘若离开社会实践和交往,个体与世隔绝,既无社会生活的亲身感,又无他人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他不仅没有建构理想的动力,同时亦无实现理想的基础和环境。
个人的认识能力、个人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以及个人的需要是制约人的理想确立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三种因素对个人理想形成与发展的制约侧重点各不相同。从个人理想形成和发展的实际过程来看,三种因素从不同的侧面发挥着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学校教育“要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为此,学校要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要把个人成材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决议》的这一精神是对理想内涵与理想教育关系的科学概括,是学校理想教育的指导思想。
在理想形成、发展和实现过程中,还有其他若干制约因素,诸如个人的世界观,审美情操和品德系统等多种要素。根据《决议》的精神和理想的内涵、特点,学校应在智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多种活动中贯穿理想教育,使其与智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多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
[2]亚里斯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转引自《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16页。
[3][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3页。第23卷第202页。第2卷第139页。
[6]《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0页。
[7]《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读》第1卷第457页。
[8]《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1页。
[9][10][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2页,第23卷第205页。第3卷第387页。
[12][13]《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5页。第4卷第387页。
[14]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7页。
[15]《列宁全集》,第2卷第131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
[17]乌格里诺维奇:《宗教心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87页、134页、57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0—21页。
[19]乌格里诺维奇:《宗教心理学》第95页。
[20]马斯洛:《人的动机理论》、《人的潜能和价值》,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62页、211页、171页、213页、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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