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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建设工程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准确理解使用的合同文本。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合同签订前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
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查合同的完整性。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工程量、价格、付款方式、工期等条款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因此,须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来对照该合同文本,审查是否缺少一些必要的合同条文。
3、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是否合法。
4、审查合同条款的严密性。条款的文字要准确,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如“负责补充设计”,此款可作两种解释,一是负责设计并承担费用;二是负责设计不承担费用。严格的写法应是“负责设计并承担费用”。另外,条款要尽量使用“定量”语言,如“承包人不能按期完成,要予以罚款”就有漏洞,要明确规定每逾期一天罚款金额和罚款的最高限额。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价差的发生,所以,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的规定。
6、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承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承包方、承
包方与分包方之间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承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承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7、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支付条款。应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进度拨付,但如何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而引起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二、工程结算纠纷解决办法
由于一些工程内容复杂、建设周期长、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经常出现各种争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包括投资前期的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投资时期的勘察设计、材料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转、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等,每一个程序都牵涉到劳务、质量、进度、计量和付款等问题。这一切要想在合同中将各种情况和问题都考虑进去是不可能的;在整个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想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执行而不发生任何异议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合同双方在签约前应将可能会引起争端的各种潜在因素考虑周全,并在合同中明确解决争端的方式。工程纠纷一经出现,较理想的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请第三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可提请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执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甲乙双方都要投入大量时间、财力和精力,还将影响双方信誉,故能协商解决的不请第三方调解,能调解解决的不请求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
因此,重视合同签订前审计,可以帮助完善合同条款,减少潜在的经济纠纷,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