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反行政垄断也是反腐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论文,行政论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是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的产权格局,开放市场,是我国经济改革最主要的经验总结。当前,我国经济改革的重点和焦点已经转向打破垄断,其重点是打破行政性垄断。
垄断行业的利益集团及其特点
垄断可以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行政性垄断三大类。行政性垄断是基于行政权力形成的垄断,实际上是行政权力对行业的过度干预和保护,包括贸易保护(实行高关税、进口配额制)、投资保护(提高进入门槛、审批制)、政治保护(官商一体化、副部级、正部级待遇)等,形成政企同盟。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同的是,行政性垄断是当前我国垄断的主要形式,反垄断的主要对象。
行政性垄断的特征:大多是国有独资或国家绝对控股企业;由政府直接经营,在人事、分配、经营等诸方面受制于政府;垄断市场力量来源的合法化;垄断企业既是纳税人,又向政府上缴利润;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种低效率的市场竞争。行政性垄断的危害,是妨碍市场竞争,妨碍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和高度国有化,在那些主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门形成的行政性垄断,已经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具有以下特征:①具有自利动机,寻求本行业、本部门、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全社会财富或人民福利最大化;②属于分利集团,借助政治资源并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来进行经济资源的瓜分和占有。尽管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很小,但占有的各种经济资源非常巨大。如电力系统累计投资额达8000-12000亿元,但仅有200万从业人员,每年仅象征性地向国家上缴利润70多亿元;③排他性。排斥其他利益集团参与竞争,妨碍要素自由流动,从而进一步强化其垄断地位;④具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制造所谓的“政府失效”。一旦要改革,打破垄断,他们会首先站出来反对,千方百计影响决策层,拖延改革,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垄断行业成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的政治原因;⑤既得利益具有刚性,其绝对利益必须增加不能减少,相对利益的份额必须上升不能下降。
行政性垄断已成为我国经济长期持续高速增长的最大的制度性瓶颈。目前我国改革的难点就是如何处理那些具有行政垄断地位的特殊利益集团。对垄断行业特殊利益集团的改革需要坚持三大原则:首先,要承认其既得利益,而不是要消除垄断行业集团;其次,要限制垄断利益集团的特权,把他们从“贵族”降为“平民”,从经济人与政治人的双重身份变为纯粹的经济人,成为企业家、银行家而不是政治家,更不应身兼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或人大常委;最后,要规范垄断利益集团的行为,重新建立市场游戏规则,迫使垄断行业从经济寻租、政治寻租转变为依靠技术创新、高质量服务、良好信誉等谋求利润最大化。
行政垄断是一种巨大的腐败
所谓腐败,就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不仅官员个人受贿贪污是腐败,而且借助公共权力搞行政垄断也是腐败。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垄断都是腐败,只有涉及到滥用公共权力时就是腐败。借用这个定义,显然,行政垄断是一种赤裸裸的、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进行的掠夺性腐败。与惊人的行政性腐败的经济损失相比,官员个人腐败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行政性垄断不仅表现为经济腐败,更多时候也表现为政治腐败,这一点在东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和东欧、前苏联经济转型过程表现比较突出。
行政性垄断在经济上腐败的表现,是以公共机构的名义甚至以政府的名义、人民的名义和滥用公共权力的手段获取巨额的垄断租金,具体表现为:高额的垄断价格;掠夺性定价;价格串谋或价格协议;价格歧视;变相收费,如电话初装费、机场建设费、铁路基金、电力基金等。垄断租金的简单计算公式为:垄断租金=消费量×(垄断价格-竞争价格)+消费者的净福利损失。在不考虑消费者的净福利损失的情况下,我对我国各垄断行业的垄断租金作了计算,结果如表。
从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电力行业的垄断租金在所有行业中最高。这是因为,电力系统的生产规模最大,在世界居第2位,排在美国之后。
打破行政垄断的思路
1、积极推进政企分开,特别是要在产权、人事权等方面割断垄断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政治经济“脐带”。
2、细分垄断行业的生产环节。
在重新细分生产环节的基础上,对于竞争性环节,应该放开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对于非竞争性环节,也应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如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
3、构筑多元化的产权格局。
对垄断行业应“重新洗牌,重新摸牌”,逐步降低国有股的比例,分解市场比例过大的国有企业,一般不能超过20%的份额,引进社会资本和外国资本,形成分散化的股权结构。
4、对内对外开放市场。
不仅要放开垄断行业的市场,而且要放开资本市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对垄断行业的资产进行拍卖、重组、上市等,盘活存量资产。
5、重新界定政府规制的内容和范围,强化政府监管。
放开垄断行业市场必须与强化政府监管同步进行。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必须兼顾到消费者、投资者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既要防止市场垄断,也要防止行政垄断。监管的核心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失效问题。监管机构既不能是政府机关,也不能是公共机构,而应是独立的、法定的、专职以法行事的监管组织。
6、制定独立于本部门或行业的改革方案,实行参与式的改革方式。
垄断行业是既得利益者,由他们自己提出的改革很难是真改革,必须让独立的第三方设计改革方案。由国家综合部门主持改革方案,吸收专家、消费者、投资者和企业代表参加,通过多次民主协商形成各方可接受的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在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
(1995-1998/1999年)我国主要垄断行业的垄断租金及占GDP比重
垄断租金(亿元)占GDP的比例(%)
电力行业 560-1120 0.75-1.50
交通运输业740-9001.0-1.2
民航
75-1000.1-0.13
邮电通讯业215-325
0.29-0.43
合计(电力+交通)
1300-2020 1.75-2.7
(注:GDP按75000亿元计算;按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