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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消防给排水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消防给排水系统概述,以及提高消防给排水设计规范灵活的应用这三个方面对市地下工程给排水消防设计进行阐述。
【关键词】城市地下工程;给排水;消防;设计
一、前言
在进行城市地下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空间相对比较狭窄,对于地下工程的给排水消防系统提出了许多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对地下给排水消防设计进行分析,以便能够从根源解决消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消防给排水设计中的若干问题
1. 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
目前,城市建设中的人防工程中有很多都是结合住宅小区建设的,根据平时使用功能,“新防规”第 7.2.3条专门提出了有关自行车库消防设计的要求。该条文第 1 点提出:“除丁、戊类物品库房和自行车库外,建筑面积大于 500 ㎡丙类库房和其他建筑面积大于 1000 ㎡的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丁、戊类物品库房和自行车库,不论地下室建筑面积大小,只要每个防火分区面积控制在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范围内,就可以不设置自动喷水系统。相对应于“旧防规”第 7.3.2 条:“建筑面积大于 1000 ㎡的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新防规”对人防工程自动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要求进行了细化,根据丁、戊类物品库房和自行车库属于难燃和不燃物品的实际情况,简化了设计。
为了强调人防工程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重要性,现代人防工程中平时功能为大型的餐饮场所逐渐增多,该类场所火灾危险性较大,人员密集,而且人员疏散比较困难。“新防规”新增了第 7.2.5 条:“营业面积大于 500 ㎡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中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相应于“建规”中“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的要求,结合人防工程的火灾扑救困难的特性,更加强调了从源头上保障人员安全措施的实施。
2. 消防水池
在进行高层建筑中的附建式人防地下室的设计时,因“高规”的总则中有“本规范不适用于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的条文,而“旧防规”中只是对于单建掘开式、坑道、地道人防工程的火灾延续时间做了具体的规定,所以此类防空地下室在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时,一些参数会有不明确的地方。“新防规”第 7.4.2 条中增加的第 3 点:“防空地下室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与地面工程一致。”使得该类工程进行消防水池容积计算时有据可依。
3. 消防排水
“新防规”第 7.8.1 条:“设置有消防给水的人防工程,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该条文由非强制性条文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因人防工程大多在地下,无法自流排水,若排水设施不够完善会给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带来隐患。对于集水井的设置,工程中一般会采用平战结合以简化排水系统,节省设备投资。但是当战时的生活污水井兼做平时消防排水时,须注意校核集水井的调节容积与储备容积,应同时满足平、战时的排水要求。该条在条文说明中排水量采用消防设计流量的 80%计算也为排水设计的优化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三、消防给排水系统概述
城市地下地铁隧道作为城市地下工程的一部分,也应当进行相关的消防给排水设计。
隧道内消防给排水涉及的工程内容分为四个部分:(1)生产、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冲洗用水、操作人员自用水以及隧道消防用水。(2)消防系统:包括隧道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及隧道敞开段与室外消防设施。(3)废水系统:包括隧道内消防废水、冲洗废水和结构渗人水的收集及排除。(4)雨水系统:包括隧道主线敞开段和匝道敞开段雨水的收集及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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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
隧道内部一般不设生活给水系统,仅在隧道的管理用房内设置。隧道内部一般只在道口设置加水栓、在工作井内设置冲洗水斗,供给隧道、各泵房集水池冲洗时用。
为满足隧道内清洗用水、日常管理人员上班时生活用水以及消防给水等,隧道内外各类要求需接自市政给水管网,由于隧道消防给水的重要性,应对市政管网的水量、水压、双水源等提出要求,当不能满足时应另设措施。隧道的给水系统管道接人点,对于防污隔断以及计量等都有严格要求,根据这些要求配置,防污隔断、水表、过滤器等设备。
2.消防系统
大量的人员及货物(尤其高危险性的货物)日以继夜地通过环境相对密闭的隧道运送到各地,在隧道内热量不易消散,任何细小的事故都可能引发隧道火灾。隧道火灾时温度较高,扑救相当困难,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隧道长度和交通量的加大,隧道内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也越大,危害也越大,扑救也越困难。因此,在隧道设计和运营阶段,对消防设计应予以足够重视。
3.废水系统和雨水系统
隧道的防排水系统是隧道建设、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特别是长距离隧道、过江隧道的防排水系统显得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隧道的通行安全、通行能力。
从上海地区已有和在建的越江隧道的排水情况看,废水系统与雨水系统基本分开设置。雨水系统主要在暗埋段与敞开段交界处设置横截沟和雨水泵房,收集敞开段雨水提升至市政雨水系统。废水系统一般在隧道最低点设置废水泵房(又称江中泵房),负责排除两端工作井之间的废水;两端的工作井中也分别设置废水泵房1座,负责排除暗埋段至工作井之间及工作井内的废水;在隧道局部最低点需加设废水泵房,负责将隧道局部积水排除,由于暗埋段盾构段通常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废水中可能含有泡沫等物质,因此废水泵房收集后需排人城市污水系统。
四、提高消防给排水设计规范灵活的应用
1、规范应用
地下建筑因受“地下”这个特点的限制,其防火设计应立足于自救,且应以室内消防设施为主。水,作为主要的灭火剂已被广泛采用,当水源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时,需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而设有稳压泵、气压罐、变频调速水泵的供水设备均为临时高压供水系统。“建规”第 8.4.4 条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
虽然本条是非强制性条文,但在一般情况下均要求设置消防水箱,主要目的是要保证最不利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扑救初期火灾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达到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目的。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规范应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在城市地下工程中,规范的应用给排水消防设计,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从而保证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与日后的使用。现阶段很多的地下城市按照规定来应用,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定的城市地下工程没有规范的应用,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最好及时的进行改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灵活的应用在一些城市地下工程中,由于空间较小,而且成本较高,因此在给排水设计方面,会有一定的不足,对于这种情况而言,就要灵活的应用给排水设计。我们都知道,给排水设计首先要有正确的设计图,之后按照图纸进行建设,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设计图只是一个参考,一些重要部分当然按照设计图来进行施工,但如果施工时允许足够的空间增加给排水消防设计,那就可以在施工中直接进行给排水消防施工,避免了再次做设计图的麻烦,同时直接施工可以减少成本,按照实际的情况出发,在日后的使用中,能够有效的运用到工作中,对于城市地下工程而言,是一重有力的保障。
因此,在城市地下工程给排水设计中,除了要规范的应用以外,还要灵活的进行应用,不能完全的按照设计图来进行,事物是不断变化的,政策的发布,方针的改变,以及实际施工的环境都会出现一定的变化,对于给排水消防设计而言,最重要的是实用,灵活的应用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充分的分析各种因素,将给排水设计达到最优,在应用的时候,使效果达到最好。
五、结语
现在,进行城市地下工程的给排水系统的设计时,应用的许多技术还不够完全的成熟,依旧存在一些缺陷,在进行设计时应当及时的规避这些缺陷,进而有效的确保地下工程的正常使用,并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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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长祥 关于给排水消防设计问题的思考[J]《城市建设》 -2012年32期-
论文作者:徐安军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5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6
标签:隧道论文; 给排水论文; 人防论文; 废水论文; 系统论文; 泵房论文; 工程论文; 《低碳地产》2015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