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了解丹阳地区暗娼人群性病艾滋病感染的实际情况和影响因素,分析暗娼人群的失访原因。方法 采用方便抽样建立暗娼队列,3个月后进行随访。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随访和失访对象的人口学、行为学和实验室指标并进行比较,抽取5ml静脉血监测HIV、TP、丙肝患病情况。结果 本次调查随访率为30.41% (277/911),未发现新发HIV感染者,TP、丙肝血清阳转各为2例;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年龄(以平均年龄取整25岁为界)、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场所档次与队列失访相关。结论 年龄≤25岁、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在低档场所工作的暗娼容易失访。
【关键词】暗娼 队列研究 失访
【中图分类号】R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35-0381-02
近年来,艾滋病在中国流行迅速并且日趋严重[1],暗娼作为HIV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蔓延的重要桥梁人群[2],流动性大,行动隐密,难以接近,一直是队列研究的难点[3]。为了解丹阳地区暗娼人群艾滋病感染的实际情况和影响因素,本次研究于2010年10~12月建立暗娼队列,3个月后进行随访,对暗娼队列中失访人群的特征进行初步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择丹阳市范围内桑拿及洗浴中心、夜总会俱乐部、卡拉OK厅歌舞厅、酒吧、宾馆酒店、洗脚屋、美容美发店、路边店等场所从事商业性性服务的女性。年龄在15岁及以上以获取钱财或其他利益为目的,为男性提供过性服务的女性。性服务指插入性口交、阴道交或肛交性行为。研究对象的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分别为:
1.1.1 入选标准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自愿同意参加本研究并愿意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HIV抗体检测为阴性;不是每次性行为(阴道性交或肛交)都使用安全套的暗娼。
1.1.2 排除标准 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对象明确表示3个月内将迁移至外地,或第一次随访联系电话(告知其检测结果)确认该调查对象已经离开本地,则不纳入研究队列;不愿意参加本课题,或不愿意与课题组成员合作接受定期随访;调查对象每次性行为(阴道性交或肛交)都使用安全套者;经过告知但明确拒绝参加本研究,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课题研究的因素(如严重精神疾病、智力缺陷、语言障碍等)。
1.2 方法
由市疾控中心高干队经过统一的培训后,进入场所,经过暗娼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用统一编制的调查表现场对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调查。问卷结束后,采集静脉血5ml。问卷内容为:
1.2.1 一般情况,包括样本来源、场所档次、年龄、婚姻状况、户籍、民族、文化程度、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及前一个工作地点。
1.2.2 艾滋相关知识,包括八个问题(一个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能从外表上看出来吗?蚊虫叮咬会传播艾滋病吗?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一起吃饭会感染艾滋病吗?输入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会得艾滋病吗?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注射器有可能得艾滋病吗?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生下的小孩有可能得艾滋病吗?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吗?只与一个性伴发生性行为可以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吗?)
1.2.3 行为方面,包括最近一次和最近一个月与客人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使用情况、吸毒及注射毒品行为、性病感染情况及行为干预几个方面
1.3 血清学检测
每个调查对象采集5mL静脉血检测HIV、梅毒、HCV。HIV抗体检测初筛采用ELISA法,阳性标本送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证;梅毒(TP)采用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检测;丙肝(HCV)采用ELISA法进行初筛及复检。
1.4 资料处理
使用Excel2003软件建立数据库,SPSS16.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x2检验进行随访和失访人群间单因素分析,P<0.05的变量纳入logistic多因素回归模型。
2 结果与分析
基线调查共招募到916名暗娼,5人HIV抗体筛查阳性,911名暗娼纳入队列。3个月后进行随访,共随访到暗娼277名,随访率30.41%。
2.1 基线调查中暗娼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及艾滋病知识知晓情况
911名暗娼年龄为25.327±6.864岁,最大的49岁,最小的11岁,中位数为23岁。样本来自低档场所171人占18.77%,中档场所399人占43.80%,高档场所341人占37.43%,中低档合计占 62.57%。婚姻状况中未婚530人占58.18%,在婚364人占39.96%,同居9人占0.99%,离异或者丧偶8人0.89%。本省户籍285人占31.28%,外省户籍626人占68.72%。汉族887人占97.37%,其他少数民族24人占2.63%。文盲20人占2.20%,小学137人占15.04%,初中537人占58.95%,高中208人占22.83%,大专及以上9人占0.99%。在本地工作时间一年以上313人占34.36%,6-12个月124人占13.61%,1-6个月296人占32.49%,不足1月178人占19.54%。前一个工作地点在外省的258人占28.32%,本省外市117人占12.84%,本市536人占58.84%。
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共有8题,如果答对6个及以上,为知晓,否则为不知晓。911名暗娼中艾滋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为93.96%。
2.2 STD患病及新发感染情况
本次基线调查共招募到916名暗娼,5人HIV抗体筛查阳性,感染率为0.546%,将未感染HIV的911名暗娼纳入队列,3个月后随访,无新发感染。911名研究对象中37人梅毒RPR检测阳性,感染率为4.06%,11人丙肝阳性,感染率为1.21%;277名随访对象中2人梅毒新发感染,发病率为2.9/100人年,2人丙肝新发感染,发病率为2.9/100人年。
2.3 随访与失访人群结果比较
2.3.1 随访人群与失访人群的一般情况比较
共调查911名暗娼,3个月后随访到277人,随访率为30.41%。单因素分析显示年龄(以平均年龄取整25岁为界)、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场所档次在失访人群与随访人群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他变量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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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随访人群与失访人群的一般情况比较(n,%)
一般情况 失访人群 随访人群 χ?值 P值
年龄(岁) 4.422 0.035
≤25 417(65.8) 162(58.5)
≥25 217(34.2) 115(41.5)
婚姻状况 4.387 0.223
未婚 379(59.8) 151(54.5)
在婚 241(38.0) 123(44.4)
同居 7(1.1) 2(0.7)
离异或丧偶 7(1.1) 1(.4)
户籍 1.679 0.195
本省 190(30.0) 95(34.3)
外省 444(70.0) 182(65.7)
外籍 0(0) 0(0)
民族 2.772 0.096
汉族 621(97.9) 266(96.0)
其他民族 13(2.1) 11(4.0)
文化程度 7.938 0.094
文盲 19(3.0) 1(0.4)
小学 93(14.7) 44(15.9)
初中 379(59.8) 158(57.0)
高中或中专 137(21.6) 71(25.6)
大专及以上 6(.9) 3(1.1)
在本地工作时间 26.192 0
一年或以上 189(29.8) 124(44.8)
6~12个月 84(13.2) 40(14.4)
1~6个月 216(34.1) 80(28.9)
不足一月 145(22.9) 33(11.9)
前一个工作地点 1.597 0.45
外省 187(29.5) 71(25.6)
本省外市 82(12.9) 35(12.6)
本市 365(57.6) 171(61.7)
工作场所档次 15.286 0
低档 140(22.1) 31(11.2)
中档 263(41.5) 136(49.1)
高档 231(36.4) 110(39.7)
2.3.2 随访人群与失访人群在基线调查时的艾滋知识知晓情况、高危行为及行为干预方面的比较
单因素分析发现,随访人群与失访人群对艾滋相关知识各题以及整体的知晓情况无统计学差异;最近一次与客人发生性行为时是否使用安全套、是否吸毒、是否接受过同伴教育等因素在失访人群与随访人群中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4 失访的影响因素
失访受多种因素作用的影响,单因素分析发现年龄(以平均年龄取整25岁为界)、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场所档次与队列失访相关,为进一步分析这些因素的强度,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了相关统计。以随访情况为因变量,各种相关因素为自变量,赋值如表2。
表2 各变量赋值表
影响因素 赋值
随访情况 随访=1,失访=0
年龄 ≤25岁=0,≥25岁=1
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 一年及以上=1,6~12个月、1~6个
月、不足一月=0
场所档次 低档=0,中档、高档=1
将各变量带入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进行计算,发现,年龄、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场所档次与失访存在显著性联系。年龄≤25岁、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在低档场所工作的暗娼容易失访。详见表3。
表3 失访的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 β S.E. Wald P OR 95%CI
年龄 0.566 0.163 12.115 0.001 1.761 1.280~2.421
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 0.62 0.151 16.7840 1.859 1.382~2.501
场所档次 1.088 0.231 22.1890 2.968 1.887~4.666
4 讨论
本次前瞻性暗娼队列研究的随访率为30.41%,队列保持率比较低。可能与公安部门打击力度大和该人群流动性大有关[4];调查结果显示年龄≤25岁暗娼容易失访。与年龄较大的暗娼相比,可能年轻暗娼接受过艾滋病性病相关咨询检测的次数相对较少以及对调查工作的认识不足,随访的积极性也随之降低。如果暗娼本次在本地工作时间小于一年,则表明流动性较大。反之,工作时间大于一年的暗娼短时间内不会离开本地,提高了随访的可及性;研究结果也表明,低档场所中的暗娼更容易失访,与Yadav等对肯尼亚内罗毕性工作者的报道结论相同[5]。低档场所与中、高档场所相比,规模较小,暗娼人数少,全年营业时间短,常有歇业,暗娼流动性更大,加剧了失访的可能性。本次研究提示,加大高干队对低档场所的干预次数、及时与业主沟通以及缩短随访时间间隔,可能对增加暗娼队列研究的随访率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周海祥,陈连生.暗娼人群艾滋病干预效果评价.江苏预防医学[J].2011,22(1):22-24
[2]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 )[R] .2007,12:1 -10
[3] Markowitz L E, Sirisopana N, Charonwatanacokchai A, et al. Feasibility of a preventive HIV-1 vacine cohort among persons attending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 clinics in Thailand[J]. J Acquir Immune Defic Syndr Hum Retrovirol 1999, 20(5):488-494
[4] 田利光,马泽恩,阮玉华,等.吸毒严重地区的暗娼HIV和梅毒新发感染及队列保持研究.中华流行病学杂志[J].2006.27(11):939-942
[5] Yadav G, Saskin R, Ngugi E, et a1. Association of sexual risk taking among Kenyan female sex workers after enrollment in an HIV-1 prevention tria1[J]. J Acquir Immune Deric Syndr, 2005, 38(3): 329-334
论文作者:丁彧,朱艳燕,蔡国金,周芸,唐玲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3年第35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7
标签:暗娼论文; 人群论文; 队列论文; 艾滋病论文; 场所论文; 因素论文; 年龄论文; 《医药前沿》2013年第35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