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_社会保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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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一种公共福利措施,旨在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世界上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成熟的社会保障措施,通常有三个相同的特征,一是由法律规定;二是由于年老、残疾、死亡、疾病、分娩、工伤或失业而收入损失时,对个人至少要偿付部分现金;三是福利或服务通过几个主要渠道提供,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补助。

复杂而完备的条文

国际公务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取法于欧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是它得建立在已经达到成熟水平的制度基础上,并且须随这种水平的升高而调整。我于1977年到联合国纽约总部工作时已经觉得职员的社会保障措施十分完备。尽管如此,1998年联合国改革紧锣密鼓,机构调整、人员紧缩,职员待遇和保险补助也做了相应调整。当时秘书长安南就说,现在职员辞职的比退休的多,特别是低级官员,因而应使薪给、保险补助、工作条件更加适当才能留住人。由于联合国的薪给原则是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最高水平,补助原则是参照最佳的国家条件,故联合国大会根据国际公务员委员会的建议将专业一级以上的职员工资提高2.48%,子女家属补助和子女教育补助也做了调整。

联合国职员的社会保障十分复杂,单是养老金制度除细致的条例外就有专门的一本小册子帮助职员掌握其“奥妙”,以免该享受的不去享受。老实说,我看了之后不少地方仍然是不懂。好在有专门的机构帮你核计,从保障职员合法权利着眼,一般是不会出错的,偶有错误,职员还可以申诉。这就是条例和小册子的作用了。根据职员条例,除养老金外,职员社会保障还包括病假、产假、因公死亡负伤染病补偿、个人财产因公蒙受损失补偿,等等。

病假怎么休?

病假似乎是简单的,生了病凭医师证明就可以请假,但这里涉及扣不扣工资的问题,因而就要看生病的职员属于哪一类职员。职员大致上有三类,一是不足一年的定期合同职员,二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定期受聘职员,三是长期或称常规受聘的职员,包括五年以上的定期受聘或连续工作了五年的职员。第一类任职期间每月病假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第二类在连续工作一年的情况下可以有三个月的全薪病假和三个月的半薪病假,条件是在四年受聘期间病假总数不超过18个月,即九个月的全薪病假、九个月的半薪病假。第三类在连续四年的工作期间可以有九个月的全薪病假和九个月的半薪病假。

特别的是病假也包括因公共卫生关系而不能上班的情况,例如职员住处附近发生疫情,因隔离而不能上班,在规定期限内职员工资和报酬不受影响。一年内如未经许可七天因病不上班,以后再不上班,则必须提供医师许可,或从年假中扣除,或作为不付工资的特别假期处理。对于请病假的职员,可以随时要他出示医师证明,如果认为他可以上班,则拒绝他继续请病假,或取消未用完的病假。即便是请了病假的职员,未经秘书长批准,也不得擅自离开工作所在地。

我在总部工作将近七年,医务室主任是位华人,除了为医疗保险或看牙医,麻烦过他按规定出证明外,没有因病假找过他。他是位热心肠人,对病人可说关怀备至,而且为人很风趣。

职员条例中所列的产假、因公死亡负伤染病、因公个人财产蒙受损失等等优待和补偿,基本上和我无关,也无需细说。值得一提的是,女职员产假一般是六周,最长不超过八周。如果医师或接生者计算失误,产妇不负责任,仍然按照实际的分娩日享受全薪假期待遇。产妇休产假不影响她的年假,仍然像工作时期一样计算年假期。

养老金怎么付?

养老金制度是联合国职员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列在职员条例第六章《社会保障》的首位,题目是“参加养老基金”。条文有云:“职员可按照联合国职员共同养老基金条例规定参加该基金。”所谓联合国职员共同养老基金是根据联合国大会决议于1949年成立的,原本专门为联合国职员服务,后来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接受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参加,现包括联合国在内共有19个成员。基金提供的补助计有退休补助、提前退休补助、延迟退休补助、残疾补助、子女补助、遗孀补助、非直系亲属补助、回原籍安置费等。正如养老金的小册子所说,当职员脱离联合国的职务时,得在这些补助中做出选择,仔细权衡得失,因为一旦选定就难以更改了。当年我对此真是茫然无知,以为养老金不过是退休后领取退休金而已。幸亏朋友帮忙,才略知其中的深浅。

养老金是白送的吗?非也。其实是职员自己积累的。联合国职员条例说,凡聘任期超过一年,或聘任期短而工作已满一年,且无30天的间断的职员,都可成为联合国职员共同养老基金成员。而一旦成为基金的成员,职员本人和雇用他的联合国都要在雇用期间向基金做贡献,直到他离职,不再是基金成员。职员的贡献按月从他工资中扣除,而雇主联合国的贡献是职员贡献的两倍。其数额是按职员工资额提成,所提百分比由保险统计单位核定。我在联合国时(1984年以前)双方的贡献是职员工资的7%和14%,1984年~1988年为7.25%和14.5%,1988年7月至1989年6月为7.5%和15%,等等。职员退休后的补助就是按照不同年份的提成额核算的。

养老金之成为社会保障就在于职员能从自己贡献的基金中得到补助。以最通常的退休金为例,职员离职时有三种情况,一是年满60岁、工作年限五年以上,一种是年满60岁、工作不足五年,再一种是不足退休年龄(所谓提前退休)或超过退休年龄(所谓延迟退休)。且不谈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仅就满60岁的退休职员来说,他们离职后领取退休金可以全部按月领取,或者一次领出1/3、余者按月领。但是,工作不满五年的,只能把自己交纳养老基金的钱取出,不能拿联合国所交纳的基金,实际上就是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

有专门的公式根据职员的不同情况计算应得的退休金额,供职员自己核算。说实话,那是相当麻烦的。通常都是负责养老金的部门早已算好了。我只知道有几个基本因素,即参加养老基金的年数(一般是一上任就参加了),任职期间最后36个月的平均年工资额,任职期间不同年份的提成百分比。举例说,平均年工资额为10000美元,缴纳养老基金22年,按提成百分比换算后,年退休金额就是4400美元。如果有子女补助等,就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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