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及评价指标初探_农业总产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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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业率先实现了产业化,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也沿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本文着重从中国的国情和民情出发,从实际和实用的角度,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标准、自身发展的阶段性和评价指标提出一些浅见。

一、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和标准

(一)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

根据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同模式的产业构成和利益关系,参照学术界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概念的解释,我们将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表述为:以市场为导向,以千家万户组成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以龙头载体为依托,形成农工商或农商有机结合的产业链和利益共同体的经营组织。这一概念,涵盖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由三部分要素组成。每一部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具不同的地位和作用。这就是:以市场为导向是指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加工和经销活动。以千家万户组成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基础。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由一定数量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组成的小规模、大群体式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之上。以龙头载体为依托,即由一个或几个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带动作用而且相对稳定的龙头载体为依托,以沟通基地农户和市场之间的联系。

二是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业构成,即产业链存在农工商或农商两种不同链条结构。可以是农工商有机结合的长链条结构,也可是以农商 机结合的短链条结构。

三是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联系及利益机制,是形成产业链有机结合的各种利益共同体。

(二)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标准

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标准,也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具备的条件。在我国现阶段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算得上农业产业化经营呢?根据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实和发展趋势,我们认为,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标准:

1.由一大批承包农户组成小规模、大群体式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基地农户应达到一定数量,并能达到一定批量的商品产量和商品产值。如果不能带动一大批农户并生产一定批量的商品,表明生产基地还没达到一定规模,就形不成农业产业化经营。

2.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范围附近,有一个或几个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的龙头载体作为依托。龙头载体可以是加工企业、经销企业、专业市场、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科技团体等,龙头载体可以是规模较大的1~2个,也可以是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群体。总之,必须对基地商品农产品具有较大的收购、加工或经销能力,成为连接基地农户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3.龙头载体和基地农户之间应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联系,形成相对稳定的产业链和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龙头载体和基地农户之间的联系方式和利益机制,可以是较松散的信誉型市场交易利益共同体,可以是通过书面契约或章程建立起来的紧密型合同制或合作制利益共同体,因而形成有机结合的农工商或农商型产业链,并形成各种不同程度的利益共同体。这是实现基地农民增产增收的关键,也是维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发展的核心内容。

4.基地范围内应有较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龙头载体对基地农户的服务和各阶层社会化服务。有的完全依靠龙头载体服务,有的以龙头载体服务为主,也有的以各阶层社会化服务为主。总之,基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阶段的社会化服务应达到一定的比重,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要求。

5.基地农户应达到一定的组织化程度。因为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越来越多,形成小规模、大群体式商品生产基地,才能实现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为此,必须通过一种农民乐于接受的组织形式,使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各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互助合作组织,以便协调生产,加强对龙头载体及市场的联系,克服一家一户的局限性,发挥群体的优势。

只有具备上述标准,才是名符其实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前三项,是必须达到的标准,后两项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初级阶段,可以适当放宽。

二、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阶段分析

通过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典型的追踪调查,可以发现,每一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典型,都经历了一个从初级到高级,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它总是伴随着当地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总结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个体的发展过程和趋势,按其不同时期所具备的条件,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级阶段,成长阶段和完善阶段。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

即初步具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条件,但规模较小,水平较低,还欠完善,应具备的条件是:

1.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基地商品总产值应达到全县农业总产值的10%以上,参加该基地商品生产的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的10%以上,形成若干专业村。

2.初步形成1~2个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的龙头载体,或形成一批小规模、大群体式的龙头载体群体;对基地商品的收购、加工、经销量应达到基地商品总量的30%以上;初步为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了一些方便条例,初步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使基地农民在一般年景下人均纯收入增加10%以上。

3.龙头载体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以松散型市场交易利益共同体为主,有时也与部分农户建立合同制利益共同体。

4.基地范围内的社会化服务初步建立,主要以各阶层社会化服务为主,必要时龙头载体对基地农户也进行一些服务活动,但不经常,尚未形成制度。

5.基地农户的组织化水平较低,有的也建立了一些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组织,但因组织松散,发挥作用不大,有些事情还不得不借助于行政性手段。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长阶段

即在初级阶段的基础上,无论从规模上和水平上,又有了一些新发展,应具备的条件是:

1.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的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基地商品总产值应达到全县农业总产值的20%以上,参加该商品生产的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的20%以上,形成一个专业乡镇。

2.具有1~2个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的龙头载体,或形成一批小规模大群体龙头载体群,能承担基地商品50%以上的收购、加工或经销业务;为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了较为方便的条件,成为农民销售农产品的主要渠道,基本解决了农民卖难问题;使基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初级阶段的基础上再增加5%以上。

3.龙头载体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由市场交易利益共同体为主,逐渐增加合同制利益共同体的比重,从而形成市场交易利益共同体和合同制利益共同体并存的格局。但在不同农业产业化模式中占不同的比重,即在加工企业带动型模式中,合同制利益共同体的比重增加较快,利益关系由松散型向较紧密型发展;而在市场带动型模式中,仍以市场交易利益共同体为主。

4.基地范围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形成龙头载体对基地农户的服务和各阶层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存的局面,农户可以得到经常性服务,服务性费用比重明显加大。

5.基地农户逐渐成立了各种类型和内容的互助合作组织,并发挥一定的作用,但一般组织仍较松散,还不能完全代替行政性手段。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完善阶段

即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完善、功能健全的阶段,应具备的条件是:

1.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向全县扩展,基地商品总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参加该商品生产的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的30%以上,形成几个专业乡镇,成为本县的支柱产业。

2.形成1~2个规模较大、经济实力强、带动力大的龙头载体,基地商品80%以上通过龙头载体收购、加工或经销,成为基地商品销路的主渠道;基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成长阶段再增加5%以上。

3.龙头载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以较紧密型的合同制和合作制利益共同体为主,以市场交易利益共同体为辅,利益关系日趋紧密。

4.基地范围内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功能完善,形成龙头载体服务与社会各阶层服务竞争的局面,农民可以得到良好的服务,服务费用成为农业生产费用的主体。

5.基地农户普遍建立了各种互助合作性组织,并较好地发挥合作的优势。

三、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的制定

为了全面、准确地衡量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水平和占有率,以便监督、检查和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必须根据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构成要素,制定一套评价指标。但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内容的多样性,制定评价指标应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素,提出各要素应包括的主要项目如下:

┌加工企业型

┌龙头载体┼经销企业型

│└专业市场型

│ ┌种植业

├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牧业

│ └林果业

农业产业│┌参加农户数

化经营构┼基地农户┼农民组织

成要素 │└农民收入

│ ┌市场型(松散型)

├利益关系─│

│ └合同型和合作型(紧密型)

│ ┌产前

└社会化服务┼产中

└产后

第二步: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素包括的主要项目,提出较详细的评价指标。如:加工企业型详细指标有:

①加工企业资产总额

②农产品收购总量及加工量

③农产品收购总值

④加工增值率

⑤加工总产值及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

⑥年出口创汇额

⑦年利税额及税率

⑧职工人数

第三步,根据综合性强、重点突出、量化可比、精简实用的原则。对各要素主要项目评价指标,进行归纳、合并、精减,筛选出下列指标。

①龙头载体收购农产品总价值

②龙头载体经营总额及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

③龙头载体年利税额及利税率

④基地农产品总值

⑤基地商品生产产出率

⑥基地农业劳动生产率

⑦参加该项商品生产农户数及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⑧基地农民人均增收额及增收率

⑨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占%

10基地服务费占基地生产费总额的%

11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2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

(二)评价指标的内涵及计算

1.评价指标计算的几点说明。

(1)农业产业化经营指标, 应以每个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为对象,不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分别计算。

(2)指标计算范围,以县域为基础, 凡以某县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只计算本县范围的商品生产基地的规模、产值、参加农户等。超出本县范围以外的部分,不计算在内。

(3)如有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各县应分别计算,不能重复计算。

(4)有的龙头载体,特别是专业市场, 其经营额有可能超过本县生产基地总产值,因为市场上经销的产品,除本地生产的以外,还有一部分是从外地运来的,这样在计算龙头载体经营总额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时,有可能出现大于100%,遇到这种情况, 在计算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时,应按100%计算。

2.评价指标的具体解释和计算

(1)龙头载体收购农产品总价值。 指龙头载体主要从农产品生产基地收购农产品的总价值。反映龙头载体对生产基地的带动能力。其计算公式:

龙头载体收购农产品总价值=农产品单价×收购量

(2)龙头载体经营总额及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 指龙头载体通过收购、加工、经销或专业市场直接经销总额,也就是该项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额。它反映龙头载体的生产和经销能力及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其计算公式:

龙头载体经营总额=产品单价×经销总量

龙头载体经营总额 龙头载体经营总额

=─────────×100%

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

全县农业总产值

(3)龙头载体全年利税总额及利税率。 指龙头载体当年利税之和及利税占资产总额的%。它反映龙头载体的经营状况,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对社会的贡献和资金使用情况。其计算公式:

龙头载体

龙头载体年利税总额

=─────────×100%

利税率 龙头载体资产总额

也表明龙头载体每100元资金提供的利税额。

(4)基地农产品总值。指基地生产的农产品总价值, 是基地总产量的货币表现,反映基地生产能力和水平。其计算公式:

基地农产品总值=农产品单价×农产品总量

(5)基地商品生产产出率。指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 在全部生产过程中消耗1元或100元所生产出的产值数量。反映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状况。通常以百分数表示。其计算公式:

基地商品生 基地农产品总值

=───────×100%

产产出率基地生产费总额

(6)参加该商品生产的农户数及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加该基地农产品商品生产的农户数是反映该基地规模的重要指标。参加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反映从事基地商品生产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比重。其计算公式:

参加该商品

生产的农户数

参加该商品生产的农户=───────×100%

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全县农户总数

(7)基地农业劳动生产率。 指基地从事农产品商品生产的劳动力每年平均生产的产品数量或价值,反映基地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和水平。其计算公式:

①基地农业劳动生产率

基地农产品总量

=────────

(以产品量表示) 基地农业劳动力数

②基地农业劳动生产率 基地农产品总量×农产品单价

=─────────────

(以产值表示)

基地农业劳动力数

通常采用以产值表示的劳动生产率指标。

(8)基地农民人均增收额及增收率。 指基地农民本年度比上年度人均纯收入增加数和增长百分数。反映基地农民收入增长的数量和幅度。其计算公式:

基地农民人均增收额=本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基地农民基地农民人均增收额

=──────────×100%

人均增收率 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9)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占%。 指龙头载体通过合同和合作关系所实现的经营额占该项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额的百分比,反映较紧密型利益关系所占的比重。其计算公式:

合同制和合作 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

=───────────×100%

制经营额占% 该项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额

(10)基地服务费及占基地生产费总额的%。该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前、产中和前后各项服务费之和。包括有偿服务费和无偿服务费用估算反映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所占基地生产费总额的%。反映服务费占基地生产费总额的比重。其计算公式:

基地服务费占 基地服务费

=───────×100%

基地生产费总额的% 基地生产费总额

(11)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用%表示)。以某项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计算单位和评价对象。反映该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综合性素质和水平。采用五个方面的百分数的平均值表示。五个方面的百分数是:龙头载体利税率、基地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增收率、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占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额的%、基地服务费占基地生产费总额的%,以上五个百分数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龙头载体利税率+基地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增收率+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占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额的%+基地服务费用占基地生产费总额的%)÷5

(12)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指某项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所在县农业生产的比重。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的数量型指标。用龙头载体经营总额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和参加该商品生产的农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数的%的平均值。如县域内有两个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应将两个以上项目的占有率分别计算,然后把数值相加,就是全县综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其计算公式:

某项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龙头载体经营总额占全县农业总值的%+参加该项商品生产的农户数占全县农户总的%)÷2

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即县域内各项农业产业化经营占有率数值之和。

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同发展阶段评价指标数值参照表

发展阶段初级阶段成长阶段

指标数量

评价指标

一、农产品商1.商品生产总值(万元) 5000以上10000以上

品生产基地 2.商品产出率(%)

200以上 250以上

3.基地劳动生产率(万元)1以上

2以上

(人均产值)

二、"龙头" 4.农产品收购总价值(万元) 1500以上5000以上

载体5.产业化经营总额占全县10以上 20以上

农业总产值的%

6.利税率(%)

10以上 10以上

三、基地农户7.参加农户占全县农户的%

10以上 20以上

8.农民人均增收率(%)

10以上 15以上

四、合同与合9.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10以上 30以上

作制关系占产业经营总额的%

五、社会化服务 10.服务费占生产总费用的% 40以上 60以上

六、农业产业化 11.=(3+6+8+9+10)÷5(%)10以上 30以上

七、农业产业化 12.=(5+7)÷2(%)

10以上 20以上

经营占有率

发展阶段完善阶段

指标数量

评价指标

一、农产品商1.商品生产总值(万元) 2000以上

品生产基地 2.商品产出率(%)

300以上

3.基地劳动生产率(万元)3以上

(人均产值)

二、"龙头" 4.农产品收购总价值(万元) 16000以上

载体5.产业化经营总额占全县30以上

农业总产值的%

6.利税率(%)

10以上

三、基地农户7.参加农户占全县农户的%

30以上

8.农民人均增收率(%)

20以上

四、合同与合9.合同制和合作制经营额60以上

作制关系占产业经营总额的%

五、社会化服务 10.服务费占生产总费用的% 80以上

六、农业产业化 11.=(3+6+8+9+10)÷5(%)60以上

七、农业产业化 12.=(5+7)÷2(%)

30以上

经营占有率

应注意的是,表中评价指标数值中有些因县城规模大小不同而不同,特别是5和7,因此,在参照时,应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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