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声音--一个独特的“中国妇女组织研讨会”_ngo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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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英国牛津大学中国研究所跨文化妇女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妇女组织研讨会”于1999年7月12—15日在牛津大学举行。大约50 多位中外学者或妇女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外代表参半,境外代表主要来自英国、美国、荷兰、德国、丹麦、挪威、瑞典、加拿大等国家。在中国境外由外国学者主持讨论中国妇女组织这一主题尚属首次。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一、关于社会转型期中国妇女组织的研究背景和发展状况

关于中国妇女组织研究的背景和出发点。受“东方主义”的影响,西方的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妇女组织没有社会性别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和男权传统的被动受害者,由于政府的控制,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非政府妇女组织。会议的组织者和与会者挑战上述看法,认为:用西方公民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妇女应与国家处于对立关系的观点——研究中国妇女组织是无用的,应在特定的文化和制度背景下去研究中国妇女组织。闵东潮认为,全球女性主义思潮进入中国,跨文化交流变得日益重要起来。我们应当警惕的是,许多交流项目只是一种单项的文化交流,也就是说,西方的信息流入了中国,但却无反向的流通。中国妇女面临的挑战是,怎样才能在全球化产生的观念中建立联盟,但却不丧失我们的身份?

关于全国妇联是否是NGO组织? 仉乃华首先对西方非政府主流话语中的三个观点,即:认为世界上存在着真正的、纯粹的、不受时间地点局限的NGO;过分强调NGO独立于国家与市场机构之外的“自主崇拜”倾向;用静止的眼光看待NGO, 把其看成是具有统一的不变的主观意志和身份认同的组织体——进行了评述,指出它们很容易成为西方看待妇联、其他非政府组织及中国妇女运动的误区,但同时也看到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与实践对妇联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冲击与挑战,提出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批判性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的NGO 现象及妇女自我组织起来的努力。高小贤、谢丽华则认为,在中国情境下,哪个妇女组织是不是NGO?谁是大NGO?谁是小NGO?这种争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反而会造成隔膜或成见,不利于妇女运动的发展。

关于中国妇女NGO发展的社会条件。郝秋迪(Judi Howell)认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变革使得居于国家和社会间的组织出现了多元和多样化的局面,妇女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就是这种社会变化的产物。刘伯红认为,“结社全球化”的非政府组织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潮流,行政改革中“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单位所有制”的萎缩以及生长在政府体制和市场体制之间的社会公众体制的出现,是中国非政府妇女组织产生的客观条件;中国妇女主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崛起,对社会发展全面参与的自主性要求,对市场机制条件下性别分化、资源短缺、传统观念等带来的男女不平等的强烈感受,个人为公共事业或群体利益努力贡献的责任感和志愿者精神等,是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产生的主观条件。不管西方学者是否承认,中国已经有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存在了,研究者的责任不是否认已经存在的社会现象,而是探讨这种社会现象发生、发展的规律。

关于中国妇女组织的发展。伊丽莎白·克罗(Elisabeth Croll )认为,改革给中国妇女运动带来新的空间、新的组织、新的声音。妇联有效地争取了政府对妇女的权力,此外,在女性觉醒的基础上出现了新型妇女组织。新型的妇女组织有的是正式的政治组织,有的属于现有政治架构之外的妇女组织,重要的是,新的发展和空间给妇女参与社会政治事物提供了可能,而对妇女问题的关注,涉及到对社会主义前途的关注。她针对中国妇女组织的研究提出两个问题:一是中国妇女可否被当成一个整体,发出一种声音,走向一个终结?有没有一个跨文化的、普遍的妇女的声音?二是中国女性和男性是怎样的关系?强调女性的贡献和作用,相对于男性有怎样的影响?她还谈到了中国妇女组织的研究中的三个焦点问题:(1)多种妇女组织的地位和发展;(2)社会性别意识和妇女组织发展的关系;(3)中国妇女组织和国家的关系。 杜芳琴认为,95世妇会以来,中国的妇女组织已经从妇联组织一枝独秀的格局,变为妇联一家牵头多家联合、妇联参与其他群团组织、独立于妇联之外的女性团体共存的格局。

二、关于全国妇联组织的变化和面临的挑战

关于妇联组织的发展和新时期的作用特点。马延军的书面发言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妇联组织的发展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变化和特点:(1)组织网络从纵向拓展到横向, 工作对象从基层妇女群众拓展到高层次职业女性、知识女性;(2)干部素质从“单一”走向“组合”,干部队伍从专职为主走向专兼职结合;(3 )经济实力从匮乏走向充实,阵地、基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妇联组织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发展的实际出发,把握“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两条主线,对妇女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动员、 组织广大妇女参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在提高生产力过程中求妇女发展;(2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3)激励女性发扬“四自”精神,努力提高妇女素质。

有外国学者更注意地方性妇联和基层妇联(草根)的发展,利平斯基(Astrid Lipinsky)认为, 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农村妇女组织也许不够进步,但它却与中国绝大多数妇女有关。中国正面临着人口向城市迁移以及确保农业生产以解决新增人口吃饭的问题,因而农村妇联已开始成为国家在农村的新的关注点。一方面,农村妇联是可以为妇女利用的,提高妇女的自信,增加培训机会,为计划生育服务,另一方面,又阻碍其他妇女组织以创新的方式建立。

关于妇联组织的角色定位。1994年,中国政府在向联合国提交的执行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的国家报告中,正式宣告妇联为“中国最大的提高妇女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全国妇联此后在参加有关妇女国际活动时,也以非政府组织自称。 西方非政府组织的主流话语将妇联看作典型的GONGO(政府组织的NGO)。对此,仉乃华认为,如果我们对妇联的历史做一简单回顾的话,就会发现妇联并不是一开始成立就是党与政府的臂膀。妇联经历了三个组织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妇联是不同妇女组织的联合体;第二阶段,妇联被正式纳入按行政区建立的国家体系;第三阶段, 妇联把自己全新定义为妇女NGO 。 妇联自产生起即是国家组织的NGO不假,但GONGO并不能提示妇联所走过的曲折道路。她还认为,妇联的身份认同也是多重的,而不是单一的,它虽然首先忠于党和国家,但同时也认同妇女的利益。在中国,组织范畴的界定是不确定的,妇联内外的妇女组织都有它活动的社会空间,这同时说明很多妇女并没有让自己受组织界定的束缚,而是充分利用所有可能利用的组织形式来推进妇女事业,这是她们最终的认同所在。郝秋迪认为,妇联在政府的架构中组织起来的好处是:参与政策的制定,进入决策层,给予这些组织权力,在国家架构中关注妇女,组织全国网络。可能的问题是,把妇女组织纳入主流,把性别问题边缘化,妇女研究和性别研究是不一样的。在党和妇女之间,谁的利益放在前面?妇联应该把关注放在妇女方面。

关于妇联组织面临的挑战。金一虹认为,目前妇联组织面临如下挑战:(1)层级式控制机制的弱化趋势。在妇联的资源组成中, 来自上级妇联的与来自地方政府的和来自社会的资源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而政府组织部门的干部培训,则往往与干部的升迁有直接的关系,所以随着利益地域化分割的大趋势,基层妇联更多要服从地方政府的利益、配合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而不是仅仅围绕上级妇联的任务转,下级妇联表现出来的对上级妇联组织的独立性虽然还不普遍,但已有明显增长的趋势。从以前的上下级完全一致到现在对上级指令可执行可不执行,妇联系统层级控制模式在弱化的过程中。另一方面由于妇联活动的社会化趋势,使今天的每一基层妇联组织都在积极寻找来自体制外的社会性资源,既增加自己的财力,也增加自己与上级对话的实力,恰恰是市场之手在瓦解着层级式控制机构。(2 )在妇女利益群体多级化及民间妇女团体兴起前提下妇联组织面临的定位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妇女组织基本是妇联一家独秀。改革促使利益群体分化,也出现性别分层。在性别认同需要的驱动下,民间妇女组织兴起,这使妇联面临新的选择——与这些独立于妇联之外的妇女组织各自为政,还是形成网络?如果以网络化的思路发展,妇联在其中又处于什么位置?如何确定自己的权威性?(3)妇联的传统活动方式遇到挑战。以往妇联的活动、 运作方式基本是运动式的——层层发动,典型开路的群众运动老套路。在今天仍然用一个口号、一种号召、一种发动方式已很难达到“全体妇女群众”齐动员、齐参与的目的;其次,公民社会的发展、单位制的衰落,使依靠行政力量组织和发动妇女的路子已越来越难走通——“层层发动”的方式已明显过时,妇女参与社会的方式也发生着变化,“运动妇女”,效果常是运而不动,也越来越显出这种工作方式与变化的现实的不适应性。(4)妇联的观念系统受到挑战。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主流意识形态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是当今和将来妇联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尽管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作为主流意识形态而存在,但在主流意识形态中亦不断被边缘化了。“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战略目标,层层弱化,越到基层越难实施,及至社会组织结构的末梢——村,就悄无声息了。另一个挑战是如何处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国际女性主义思潮的关系问题。在今天你已无法无视女性主义的存在及影响,不同体系之间的对话实际已经形成,甚至在某些地方形成融合。

三、关于新型妇女组织的特色和面临的挑战

改革开放和世妇会的召开,推进了妇联系统之外的各类妇女民间组织的发展,有人将其分类为研究性妇女民间组织、服务性妇女民间组织、联谊性妇女民间组织及综合性妇女民间组织。针对其自下而上组织起来的特点,人们将其称为新型妇女民间组织。

关于新型妇女组织的特色。郭建梅以北大妇女法律中心的个案为例,分析了民间妇女组织的特点和运作方式,主要为:(1 )由于民间组织不受制于某个部门,所以其运行机制相对比较灵活自由。(2 )民间组织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3)民间组织社会性较强, 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获取信息、筹集资金、参与活动、拓宽领域。(4 )民间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方针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更能反映社会所求和民众所想,更有针对性、预见性、方向性。

方炼以天津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的个案为例,分析了高等院校妇女研究组织的定位和发展空间,认为其独特的作用是:(1 )用女性主义的视角重新审视已有的学科领域,建构女性主义的思考与认识,在高等院校开设妇女研究课程,既是女性主义学术成果的展示,又是争取进入学术主流、进而影响学术主流的实践、更是对现有教育体制中陈旧社会性别话语运作的挑战。(2)普及社会性别意识, 促成社会性别意识的觉醒,这是高校妇女组织应当承担的任务。妇女性别意识觉醒和提升的过程正是赋权妇女的过程和必要途径。我们在实施的农村妇女发展项目和有关妇女学的课程教学中,尝试推广社会性别意识,主要做法是进行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

高小贤认为,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卓有成效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民间妇女团体的活动空间,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个空间并不是已经制度化了,在很大程度上还要靠人为的力量去运作。

由于中国新型民间妇女组织的骨干和负责人大多参加过95 世妇会NGO论坛,较多接触国际NGO妇女组织,较多学习国际妇女运动经验和领导艺术,因此,带进了NGO新的概念和组织方式,形成了中国妇女NGO的特点,这就是: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发挥妇女的能动性,赋予妇女权力和能力。

关于妇女组织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个:一是生存,二是发展。在生存层面上,除了妇联以外的妇女组织,多数妇女组织遇到如下困难:(1)认识方面的限制, 社会习惯了单一的官办的组织类型和运作方式,从思想观念上还没有足够的准备来接纳民间组织,因此,备受关注并经常碰到“质疑”;(2)缺少社会机制的保障, 民间组织的法律地位、管理、作用、职能、资金来源以及对公益事业必要的激励机制等均需要政策和法律加以明确,一些民间妇女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感到来自各方的压力过大、限制过多、运作不畅,与缺乏强有力的民间组织法律保障有关;(3)资金来源匮乏, 目前中国民间组织还无法从国家获取物质支持,一些妇女民间组织接受外国资助,一方面受制于援助项目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机构的稳定性和持久性;(4)人员方面的限制, 社会没有为专门为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提供生活保障,加上工作的重压使人望而生畏,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当今国人的精神状态,即理想与现实、奉献与获取之间的矛盾程度及人们公益意识提高的程度。

在发展层面上,杜芳琴指出,我们到底用什么来指导研究、培训、服务等各种为妇女的活动?是否生产力发展了妇女自然就会解放?是否提高妇女素质就是妇女解放的关键?在强调“提高妇女素质”教育的背后,是否掩盖着许多结构的性别不平等?更具体地说,是否只要为妇女做事就是好的、对的?我们怎样了解妇女的需求?……这些问题搞不清楚,就有可能用非常保守传统的思想意识来教育指导妇女。正如汤丽姬(Irene Tong)在“妇干校教什么?——一个局外者的视角”的发言中所说,大多数教师还不了解妇女研究的发展,因此妇女研究中洞察到的许多东西并未传达到妇女干部。更多的课程是教妇女学会化妆、操持家政、做“文明”的好女人,在社会职业上培训妇女从事“公关”、“文秘”和会计这些“符合女性特点”的工作。

四、关于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与发展趋势

关于妇女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众多代表认为,中国民间组织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可喜的是,中国已经活跃着一批妇女民间组织,并已形成一定气候。国家虽然为民间组织的生存提供了相应的空间并对其所发挥的作用给予了一定的认可,但并没有为其准备足够的生存条件。中国民间组织的社会保障机制“先天不足”,需要一个漫长的逐步完善的过程;社会对民间组织的传统保守观念和认识的转变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民间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物质基础也有待于国家经济条件的根本好转。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采取积极的、主动的、鼓励的、支持的、宽容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关于妇女组织的发展趋势,有代表认为:以高校和学术机构的学者为骨干成员的学术研究组织,以妇联内外的热心妇女事业的活动家为骨干组成的妇女服务组织,二者需要各自定位——前者应该在妇女学科建设和对文化知识反思建构有关性别的新文化方面做出贡献,而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活动家组织应在现实的妇女状况和地位改变,影响决策和政策法律方面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二者又应是密切合作的联合的,从而创造更多的工作业绩。有外国学者认为:妇联未来是否能有效地工作,不仅取决于它同党的关系的重新调整,同时也取决于它怎样定义和其他妇女组织的关系。

关于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有代表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终将到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将会给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空间,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妇女组织应该抓住这一机遇,努力使妇女非政府组织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提出三点建议:(1)构筑妇女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新型伙伴关系。 在目前中国较为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同政府建立新型的良好的帮助政府工作的伙伴关系、依法照章办事、在政府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阐述观点、处理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在中国,有一种观念误区:非政府组织有天生的反政府倾向,因此政治上是不可以信任的,必须严加看管。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应当超越这种误区,成为在社会发展和进步事业中与政府结成伙伴和同盟关系的典范。(2 )构筑新型妇女非政府组织与妇联组织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历史形成了妇联在现有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权力和资源, 也滋生和体制化了中国政治体制中的通病,新型NGO的风格会形成对妇联的冲击和挑战,如何使这种挑战转化为改革与合作的动力而不是阻力,也是新型妇女NGO发展的重要条件。(3)构筑妇女非政府组织与妇女间的新型平等关系。妇女非政府组织如何在反对男女不平等甚至大小妇女非政府组织不平等的时候,建立起民主平等的机制,是使妇女组织具有生命力和凝聚力的重要组织原则。如何用新型的民主的组织原则进行民主管理和自律,也是非政府组织联系妇女群众使之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组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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