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现阶段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妇联论文,现阶段论文,能力建设论文,组织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包括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社会公平,包括性别公平,注意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包括妇女群众的利益。这对妇联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契机。妇联作为广大妇女利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维护者,抓住历史机遇,更好地处理妇联组织与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倾听妇女的呼声,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开发妇女的潜能,加强能力建设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将就影响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相关因素以及妇联组织应具备的能力进行初步的讨论与分析,以期抛砖引玉,推进研究的发展与妇联组织能力的建设。
一、应从组织定位与组织职能出发考虑妇联的能力建设
1.组织能力建设应从妇联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出发
中国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1] 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妇联)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从组织定位上看,妇联作为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应是隶属于政党的妇女群众组织,属于非政府组织。但是,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又兼有某些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致使妇联组织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党、政府及群众组织多重属性。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妇联组织作为桥梁和纽带所具有的上宽下窄、头重脚轻的组织结构已面临新的挑战。
首先,从各级妇联组织机关的内部结构看,其层级关系呈全国妇联几百人、省区市妇联几十人、地市妇联十几人、县市妇联几个人、乡镇妇联一两人的状态,致使桥梁的基础部位狭窄,表现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不对称的工作格局,与妇女工作向广大妇女特别是基层妇女、弱势妇女倾斜的需要很不对称。这种工作格局与基层妇女工作需要的不对称局面,虽然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得到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关注,但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以及党群不分这一问题的表现并不突出,甚至与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行政化的工作方法相适应;与妇联组织在妇女工作方面占绝对优势的地位相适应。作为党联系妇女的纽带和桥梁的妇女组织上宽下窄的结构并没有严重影响妇女工作的开展,如每年的“三八”节,妇女组织可以依托党的工作部门的力量,借助党和政府的一定资源来组织相应的活动。但是,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之后,随着党政分工、政企分工、党群分工和部门经济独立格局的确立,基层妇联组织薄弱和干部匮乏、干部兼职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的“瓶颈”问题。因此,调整妇联组织的结构,加强组织基础建设,加宽联系妇女的桥梁纽带,成为适应优先服务基层和服务弱势妇女的时代需求。
其次,从妇联的外部环境看,与妇女的分层日益显著相比,基层妇女的组织资源更为匮乏,单一的妇女组织形式已难以完全满足基层妇女和弱势群体的需求。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组织已经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据统计,各级各类妇女组织已达1万多个,[2] 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妇女组织在数量上有了很大发展,组织类型也更加丰富。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妇女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党派的妇女组织,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各民主党派的妇女组织或妇女机构。二是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三是隶属于全国总工会的女职工组织。其中,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与全国总工会的女职工组织皆属于全国妇联的团体会员。(见图1)
附图
图1 改革开放前我国妇女基本组织结构
改革开放之后,全国妇联组织不断发展,其团体会员已经由改革开放前的2 个发展到了16个;在全国妇联组织发展壮大的同时,国家和社会又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妇女组织(注: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如工会组织、妇女组织。)或妇女机构(注:一般指机关、团体或其他工作单位,或指机关、团体等的内部组织,该文中的机构多指后者。)。其中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国务院内设的妇女工作机构有:全国政协妇女青年委员会(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专门组(1989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0年);[3](P265) 新型的非政府妇女组织主要有:(1)民政注册的妇女社团组织, 如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等;(注:妇联的团体会员已由改革开放前的几个发展到16个: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国地质学会女地质工作者委员会、欧美同学会妇女委员会、中国人才研究会妇女人才工作委员会、中国女科技工作者联谊会、中国旅游协会妇女旅游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城市规划师委员会、中国女医师协会、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妇女委员会、中国市长协会女市长分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工商注册的非赢利妇女组织,如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注:该中心的前身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妇女研究所,后注册为非营利性妇女组织——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3)非正式的妇女组织,如农村妇女自发成立的一些行业性营销协会(注:这类协会多出现在农村,由农民自发成立,一般没有进行民政注册或工商注册。)、禁赌协会等。据统计,至2004年底,内蒙古赤峰市共组建旗县区级妇女互助网络组织12个,苏木乡妇女互助小组网络组织3330个,噶查村妇女互助小组4165个;[4] 至2005年,辽宁省组建了以妇女为主的各类经济组织4500多个。[5] 形成了人大、政协、政府、人民团体、社会团体、非赢利机构等各种妇女组织并存发展的组织系统。随着组织数量和种类的增加以及国际妇女组织分类理论影响的深入,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前后,我国妇女组织的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提出了政府和非政府以及非赢利性的新的划分妇女组织的标准,具体组织结构呈现出更加明显的多样性。(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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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当前我国妇女组织与机构基本结构(注:1988年,全国政协成立了妇女青年委员会,部分地方政协成立了妇女青年组。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妇女儿童专门组,并设妇女青少年室,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妇女工作组。1990年2月, 国务院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后改为工作委员会。目前,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已经不再设置妇女机构。)
另外,从组织成员的性别结构看,妇女组织成员性别单一的局面也面临挑战。妇联组织继续定位在妇女组织还是转变为性别组织、是否成立新的性别组织、是否成立男性组织,这些问题也是改革开放后提出的关于组织改革的新命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1] 但是,男女平等不仅是妇女的事情,起码是男女共同的事情,因此仅由妇女组成的妇女组织能否完成解放妇女和实现男女平等的历史使命引起了不同的看法。已有观点认为,将男女平等定义为妇女组织的职责未免有失偏颇,因此,应将专门的妇女组织修正为专门的性别组织。(注:妇女组织与性别组织的相同点是两者都主张男女平等,不同点是妇女组织更强调向妇女的利益倾斜,而性别组织更强调性别利益的均衡;还有一个不同点是妇女组织一般由妇女构成,代表妇女的利益,而性别组织则往往由不同的性别构成,代表不同性别的利益。比如对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提出应用性别平等法替代之。20世纪80年代,与专门的妇女组织相对应,建立专门的男性组织也成为社会的一种时尚选择,如世界上有“母亲节”和“父亲节”一样,我国有人提出男人也应该拥有自己的节日。)此外,很多专家学者提出,基于妇女的阶层性和妇女发展的多样性与个性化需求,妇女组织也应该多样化发展,任何一个组织都很难代表全体妇女的利益和发展需求。尽管有上述争论和组织职责的细微差别,但是推进和实现性别平等是各种妇女组织和性别组织的共同追求。
2.组织能力建设应从正确处理妇联与党和政府以及与妇女的关系出发
在计划经济时期,党和政府、妇联、妇女三者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党群关系、政群关系以及党政与妇女、妇联与妇女的关系,这些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政不分、党群不分、政群不分的问题,组织格局呈纵向上下级科层关系。但是,改革开放后,原有的关系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小组织平等的理念逐渐嵌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致使党和政府、妇联、妇女三者关系的纵向管理型结构开始向横向服务型结构转变。在这种格局的转换中,打破了妇女组织单一的格局,出现了妇女组织专业化、行业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组织的服务对象被重新组合。在这个过程中,伴随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特别是伴随我国民主法治尤其是宪政化进程的加快,党、政府与妇女组织之间、妇女组织之间以及妇女组织与妇女之间的新型横向关系将逐渐形成,在不同妇女组织之间形成了新型的合作与竞争关系。组织之间的合作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的,在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推进中,组织之间的合作空间将进一步拓展,而各妇女组织为人民服务、满足妇女的需要则为组织合作提供了无限动力。200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6] 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施行,使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宪法依据。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领导人民进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时期。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共识和前进指针。”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多组织合作,共同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另一方面,在组织系统中,由于多数组织都是基于群众的需求或社会需要而建立的,因此在服务群众、满足社会需要方面,组织的目标往往是相通的。但是在怎样服务,运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和选择什么样的技术为群众服务,组织之间却存在差距。现在的组织竞争主要表现在怎样服务的层面上,包括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对象。不同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直接导致服务能力的差距,也就是组织职能的发挥、组织功效的大小,是组织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组织能力建设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因此,不同组织在发挥各自服务功能以满足社会需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构中,正在形成基于团结合作的新型的竞争关系。因此,只有能满足群众需要的组织才能发展壮大,否则将萎缩甚至消亡。妇联组织也不例外。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正在形成各种形态妇女组织相互竞争、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妇联组织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就必须处理好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同时也必须处理好与广大妇女群众的关系;必须重新调整自己的发展思路,确立新的发展战略。而且,随着社会团体改革的深入,妇女工作的原有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如果妇联不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固步自封,不注重工作方式的转变,就会在组织竞争中丧失原有的优势地位,处于不利地位,不仅其发展受到影响,其生存也会出现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妇联组织能力建设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不仅要考虑到组织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还要考虑到党和政府的赋权和妇女的需要,具体地说,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
1.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应与党和政府能力建设的大局相衔接
中共中央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而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7]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8] 一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必须充分考虑占人口一半的妇女群众的利益和妇女的发展,公平正义也离不开性别的平等与公正;另一方面,建设惠及全国人民的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又必须开发妇女这支伟大的人力资源,调动妇女的积极性。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离不开妇女的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同样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妇女参与的成效如何,与妇联组织的能力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说,党的能力建设各个方面都离不开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的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没有妇联和社会各级各类组织的能力建设,党的能力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妇联组织能力建设不仅至关重要,而且,妇联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必须自觉地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将自身的能力建设置身于党和政府能力建设的大局中通盘考虑,以发挥好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妇联的组织能力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妇女的需要
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应充分考虑妇女的需要,这是由妇联的组织定位决定的。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充分倾听妇女的心声,理解妇女的需求,代表妇女的利益,挖掘妇女的潜力。一句话,就是要为满足妇女的需要和推进妇女的发展服务。在社会组织系统中,较之工会和青年团,妇联具有更广泛和更普遍的群众性,而且组织更为松散。妇女和妇联不具备上下级关系,评价妇联组织及其工作除了党和政府的需求之外,妇女的满意程度是一个重要的标准。妇联组织的所有工作包括能力建设都首先要以妇女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依据,妇联必须思妇女之所想,做妇女之所需,解妇女之所忧,必须代表妇女的利益,为妇女讲实话,办实事。妇女的需要不仅是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起点,也是能力建设的过程和目的,离开了妇女的需要,妇联的能力建设同样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般地说,我们可以将妇联服务于妇女的功能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另一方面是为满足妇女需要服务。为党和政府服务主要表现为向妇女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参与和监督国家立法和社会政务、社会管理活动,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的呼声,为党和政府的妇女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满足妇女的需要服务主要表现为调查了解妇女的需求,向社会倡导和宣传性别平等政策和先进性别文化,代表妇女的利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整合妇女发展的信息与资源,疏通渠道解决妇女发展的实际问题,推进性别平等与社会和谐。(见图3)
附图
图3 妇联组织服务职能基本结构
3.妇联组织能力建设要与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相辅相成
组织的发展与成长依赖于其所拥有的人才,组织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有了人才没有组织可以建立组织,没有人才则可能导致组织的萎缩或消亡。因而,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到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妇联干部是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主体,没有一支过硬的妇联干部队伍,妇联组织能力建设将无从谈起。在干部队伍中,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尤其重要。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9](P526) 妇联组织的能力首先取决于决策者的能力。管理学认为,“决策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管理就是决策”。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尤其是战略决策一旦失误,往往会给组织带来灭顶之灾。据统计,世界上破产企业中的85%源于决策失误。(注:管理就是决策的观点由诺贝尔奖得主赫伯特·西蒙提出,见金观涛:《管理就是决策》,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4年。)我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快,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能否驾驭和应对复杂局面不仅是对领导干部能力的考验,也直接关系到妇联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妇联组织成员的能力建设,特别是领导成员的能力建设在妇联组织能力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关于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框架的设想
1.关于妇联组织能力框架的讨论
党的十六大提出能力建设命题后,组织的能力建设引起了各级妇联组织的普遍重视。当前,妇联组织应具备何种能力,通过何种方式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等问题,已被摆到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要日程,各级妇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也都提出了不同的能力框架。在200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妇联九届二次执委会议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同志提出,妇联组织要着重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即:提高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提高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提高引领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提高开展中外妇女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10] 黄晴宜同志还指出,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妇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特别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强服务妇女的能力、增强学习的能力、增强创新的能力、增强协调的能力。
各省市妇联也分别就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如山西省妇联主席梁豫秦提出加强妇联能力建设,要重点增强八种意识和提高八个能力:一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二要增强政治意识,增强政治鉴别能力,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三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服从服务大局,维护团结和顾全大局的能力。四要增强调研意识,不断提高研究问题的能力。五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六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三服务”的能力。七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协调能力。八要增强廉政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11] 武汉市妇联则提出,做好妇女群众工作,妇联组织一要努力提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能力,二要努力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三要努力提高不断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的能力,四要努力提高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的能力,五要努力提高整合妇女儿童发展资源的能力,六要努力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12]
围绕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各级各地妇联还有一些表述,其共同点是强调大局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以及针对工作谈能力建设问题。但是,这些探索从一定程度上没有突出组织的定位,即从组织定位这个基点来思考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没有突出妇联组织的社会功能。我们认为,建构妇联组织的能力系统,必须有两个出发点:一个是组织定位,即妇联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另一个是组织的职能,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推进妇女发展。虽然妇联组织能力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与划分,但是不从这两点出发探讨,就难以弄清其整体脉络。
2.关于妇联组织应具备的主要能力的设想
建构妇联的组织能力系统,既要考虑妇联的组织定位和职能,又要考虑妇联组织的内外部关系。从妇联组织的外部关系看,妇联是社会组织系统中的一个单元,与国家、与党和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国内外妇女组织具有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从组织内部关系看,妇联具有从中央到地方、到社区、到妇女的自上而下、结构严密而完整的组织系统。以全国妇联为例,妇联不仅组织结构完善,而且服务部门健全。(见图4)
附图
图4 全国妇联机关部门与直属事业单位基本结构(注:此表中列入的妇联直属事业单位,排列次序主要参照与男女平等事务关系的密切程度。)
考虑到妇联的内外部关系和社会职能,我们认为妇联组织应主要具备组织文化建构的能力、组织与协调的能力、战略决策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先进性别文化宣传与倡导的能力、妇联工作专业技术的能力。
第一,组织文化建构的能力。组织文化与组织行为及其生存、创新与发展具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组织文化包括组织的共同理念、组织的目标、组织的共识等,对组织发展具有凝聚与导向作用。没有组织文化或者不注重建设组织文化,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的职能发挥将无从谈起,组织的外部关系和组织的社会形象以及社会效益都会受到影响;组织的内部也会出现凝聚力不强、组织成员协作失调、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二,组织与协调的能力。强调妇联的组织与协调能力是由妇女组织的群体性和阶层性决定的。一方面,妇女在各界,各界有妇女,各界有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妇联工作不仅涉及到妇女群体的发展,涉及到社会各领域、各部门;另一方面,妇联还承担着全国妇女运动的领导职能。因此,要组织调动社会力量,整合信息与资源,形成社会化妇女工作格局,推进男女平等与妇女发展,就必须提高妇联组织与协调能力。
第三,参与影响决策的能力。妇联组织的生存、创新与发展都离不开决策。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不断发生调整与变化,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阶层分化包括妇女分化趋势日益明朗,社会竞争加剧,发展速度加快,社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和出现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加,对妇联组织的决策能力特别是战略决策与应变决策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妇联组织不断提高参与与影响决策的能力,以适应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满足妇女群众不断发展的物质与精神的新需求。妇联决策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参与和监督党和政府的决策,二是为党和政府关于妇女的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以及可供选择的方案,三是对组织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以及日常工作做出决策等。
第四,调查与研究的能力。调查研究是组织决策、组织生存与发展和管理的基础,任何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包括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都离不开调查研究。妇联的调查研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二是应用规范的方法和技术,广泛收集妇女的需求与发展信息,了解国外妇女运动与妇女发展的先进经验,并从中国实际出发,对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相关分析研究;三是了解妇女对国家立法以及党和政府政策的反应并对这些方针政策进行性别分析和效益评估,以发现妇女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问题;四是研究与妇联相关的前沿性组织理论与工作理论,建构妇联自己的组织与工作理论体系;五是对国内外关于妇女发展的各种学说与流派进行比较研究,提出符合中国国情与妇女发展需要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为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发展服务。
第五,宣传与倡导先进性别文化的能力。男女平等、妇女优先发展是伴随近代工业文明产生的新型的先进性别文化,先进性别文化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转化为推进性别平等的强大的精神食粮与思想武器;一旦被领导所掌握,就会将先进性别文化和男女平等的理念纳入到国家立法与党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之中,转化为制定性别平等决策和立法政策的指导思想,形成国家与政府推进性别平等的有效机制。因此,向全社会宣传和倡导先进性别文化,是实现妇联社会功能的有效途径,也是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第六,妇女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妇联作为中国妇女运动的领导机构,组织机构严密、工作面广线长、涉及的领域和部门也十分广泛,与此适应,妇联组织应具备与组织职能、与部门设置相适应的各种专业技术能力,如法律专业、儿童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个案工作技术、小组工作技术、社区工作技术、调查研究技术、性别宣传倡导技术等)。
3.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路径
第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为妇女运动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妇联要进一步强化思维创新与理论研究的意识,注意克服和防止轻理论重实践、重活动轻研究的倾向,在妇女运动与妇女工作的实践中,自觉加强研究,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并在实践中丰富与发展研究,推进中国特色妇女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第二,提高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水平。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是正确决策的两个支柱。民主决策强调决策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阶层妇女群众的呼声,特别是基层妇女和弱势妇女的呼声,以提高决策的公正与透明程度;科学决策强调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强调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注意听取不同学科和不同观点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强调对决策对象和决策内容进行利弊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功效性,确保决策符合社情民意及符合妇女发展的需要。
第三,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组织工作的全过程都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应从实际出发,具体内容具体分析,要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决策、修正方案,并对决策效益进行评估研究,看组织工作是否满足了妇女群众的需要,以及满足了哪部分妇女群众的需要,在何种程度满足了妇女群众的需要,并就满足群众需要的成本做投入与产出的分析研究,以减少组织投入,提高组织的效益。调查研究还有助于提高妇联工作的针对性,帮助妇联走出文山会海,摆脱走过场、发号施令、形式主义等传统工作方式,把工作重点转向调查妇女的需求和把妇女的需求转化为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满足妇女需要的方向上来,防止组织决策出现闭门造车、不符合群众利益,或照搬国外经验等问题,推动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化。
第四,建立与健全监测与评估机制。提高妇联组织监测与评估的能力应由封闭式评估向开放式评估转化。开放式评估不仅包括妇联组织的自我评估,更应包括妇女群众对妇联的监测与评估,即不能仅以发放文件、召开会议和组织活动的规模与数量来考核妇联组织的成绩与效能,而要以妇联组织是否满足了妇女需要为衡量妇联组织工作成效的更重要的标准,甚至是惟一的标准。开放式评估还包括其它组织或专家对妇联组织的评估,组织的外部评估是组织评估的一个重要方面,发现组织存在的问题,就组织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组织的创新与发展具有激励作用。
第五,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的价值导向与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妇联组织正确的价值导向与激励机制,才能鼓励组织创新与组织成员潜能的发挥。妇联组织的价值导向要体现以人为本包括以妇女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突出性别平等的组织职能。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同时,处理好党和政府要求与妇女现实需要与发展需要的关系;要摆脱居高临下、以长者自居、批评指责妇女、对妇女的选择做道德评价、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妇女或代替妇女选择以及强调整体忽略妇女的个性需求的传统价值观;要建立尊重妇女的需要和选择,不对妇女的选择做道德评判,不代替妇女选择,与妇女平等相处,做妇女同行人和伙伴的新型关系,挖掘妇女的潜力,推进妇女的发展的现代价值导向系统,鼓励组织的创新与发展。
第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加强组织团队意识的培养。是否具有较高的目标共识与团队精神是提高组织效率和发挥组织职能的基础。提高组织凝聚力,发挥组织职能应注意协调组织各部门之间、成员之间分工合作、协调一致,避免出现对组织目标的不了解、组织内各自为政、资源耗散和组织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提高组织的共识性、组织资源的整合性和组织效益。
第七,加大对组织成员的培训力度。实现组织目标的高共识、高协作,有效利用组织资源,发挥组织的职能,应制订培训计划,对组织成员进行滚动式培训,可以采取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离职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能力培训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如基础理论培训、工作方法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等,培训应建筑在组织成员的能力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培训,避免培训资源使用不公正,培训走过场等问题的出现。通过培训的制度化和可持续性推动妇联组织向学习型组织发展。
正如能力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命题一样,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目前,关于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的认识和思考也依然难脱探索的痕迹。将这些思考呈现出来,希望能引起进一步的争鸣,推进妇联组织理论的创新与组织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