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探析_经济论文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探析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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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思想是指人们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调整人们利益关系,评价人们经济活动,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道德理论和观念。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直接产生于人们的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观念及其理论;二是指人们对这种道德观念和理论的认知及评价系统。人类经济伦理思想是人类经济活动和伦理道德相结合的产物,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历史发展过程。在经济伦理思想史上,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经济和政治状况的不同,特别是由于道德理论与文化传统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各具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的经济伦理思想。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是以儒家道德为基础,同时吸收了法家、道家、兵家诸家治国治人之道,用以指导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规范和评价人们经济思想和行为的伦理思想体系。它涉及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构成了比较完整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伦理观。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内涵丰富,渊源流长,在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关系,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重农抑商传统观念的影响,与中国古代的文学、史学、哲学相比,它缺乏应有的地位和挖掘整理。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建设,研究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了解其深刻的伦理内涵及社会作用,批判地吸收其道德精华,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关于生产的经济伦理思想

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以一定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人们,通过改造自然,创造自己生存的物质资料的活动。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所组成的社会经济活动的总过程中,生产是起点,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关于生产活动的伦理价值,就成为中国传统经济伦理关注的首要问题。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首先肯定参与生产劳动所具有的人格伦理价值。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就对改造自然,创造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劳动给予了道德肯定。神农氏因“身自耕,妻亲织”而受到人们的尊重,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被世人传颂,许多氏族首领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而成为人们的道德榜样。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墨子,反对统治阶级宣扬的“命定论”,提出“赖其力者生”的观点,肯定了劳动人民的劳动创造精神和人格品质。先秦儒家以及宋明后儒提倡的“勤勉稼穑”、“躬亲实践”、“格物致知”、“讲求实务”、“经世致用”都肯定了从事生产劳动,投身社会实践在培养道德人格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其次,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肯定了发展生产所具有的社会伦理价值。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一贯重视发展生产,认为发展生产的直接目的是满足国家和人民生存发展的需要;发展生产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道德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而发展生产的手段必须是“爱民”“惠民”,保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发展生产无论从目的、手段看,都包含深刻的伦理意义。先秦时期的思想家、经济学家管仲十分重视发展生产,他说:“德有六兴……,所谓六兴者何?曰:辟田畴,利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注:《管子·五辅》)明确指出,积极发展生产,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六种道德之首要道德。为了发展生产,他主张平均分配土地,按照土地优劣等级征税,征用役力不夺农时,不掠牲畜,保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儒家始祖孔子也重视生产,他说:“所重,民,食,丧,祭”(注:《论语·尧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注:《论语·颜渊》),指出民以食为重,只有发展生产,使民众温饱以足,国家才能安定,人民才会信服。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孔子特别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的主张,告诫统治者在农忙时不要随意征用役力,要爱护民力,节用有度。封建制建立后,许多有远见的统治者都认识到发展生产对国泰民安所起的物质基础性作用,采取了轻徭役、薄赋税、清贪官、去污吏等惠民、宽民、富民的仁政手段,减轻对农民的剥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思想家和统治者重视发展生产,还有其深刻的伦理政治目的。管仲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孔子对百姓的态度是先“富之”,后“教之”。孟子则认为,发展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自给自足的生活需要,形成“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注:《孟子·滕文公上》)的和谐宁静的道德生活。在他们看来,发展生产的直接道德目的是富民富国,给人民带来利益和好处,而最终目的是在此基础上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实现社会道德生活和人际关系的高度和谐,进而稳定社会秩序,实现封建政治统治的长治久安。

再次,对农业与商业社会价值的评价也是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关于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先秦时期农业和商业的社会地位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注:《周书》),农业和商业的社会价值同样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统治者采取的是“通商宽农”、“通商惠工”、农工商并重的经济原则。重农抑商,崇本抑末是法家思想家首先提出的观点。商鞅曾说:“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田荒则民诈生。”(注:《商君书·算地》)认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最淳朴,人性淳朴就能安居乐业,邪恶就被驱除;人若弃农从商,就会性生诡诈,道德沧丧。重农轻商的思想自西汉始被儒家思想家所吸纳,形成了在经济生活领域中鲜明的重农轻商、崇本抑末的思想传统和价值取向。这种思想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第一,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从属于自然经济。在其发展的早期,力量较小,是自然经济必要的补充。但到西汉时期,工商业经济发展迅速,力量逐渐强大,工商经济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发展的矛盾就突出了,它破坏自然经济,影响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也冲击了汉王朝中央集权制的政治统治。因此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专制主义的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必然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第二,一些贪商、奸商坑蒙拐骗,巧取豪夺,投机钻营的不法行为,引起人们的极大憎恶。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四时耕种,辛勤劳动的田园生活和循规蹈矩、埋头苦干的人格品行,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赏。因此,从人们的社会心理和道德价值取向上,重农轻商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舆论支持。

自西汉以后,贵农本而贱工商的思想就成为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主线,对社会生产发生了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

二、关于交换的经济伦理思想

在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关于交换的伦理依据中,儒家“重义轻利”、“义以制利”的义利观起了基础性和指导性作用。其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是义以制利,义中取利的交换原则。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首先肯定商品流通和交换的道德价值,《易·系辞传·下》称商人的活动为“……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指出商品流通和交换可以“引重致远”,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以利天下”。因此商人的交换活动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活动,通过交换劳动获取利益也是合理正当的。但是在重义轻利原则的指导下,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要求商人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取予有度,生财有道;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遵守“以义制利”、“义中取利”的伦理原则,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欺诈狡猾,弄法犯奸等损人利己行为。《左传·昭公十年》指出:“利不可强,思义为愈。义,利之本也。”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指出:“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唯利而不污。……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注:王阳明:《节庵方公墓表》)告诫商人在做买卖时,要遵守仁义道德,以义制利,保持业行高洁,切不可因唯利是图而毁坏了自己的名声。以义制利的经商原则受到了人们的推崇,被历代商人所身体力行,从而形成我国古代优秀的商德传统,如:遵法守规,尽职修业;贾法廉平,诚信无欺,货真价实,重视声誉等。以义制利的经商原则不仅以规范原则的形式总结概括,而且以寓意深刻的格言谚语代代相传,植根于广大民众的心灵中。如:“仁义经商,义财方取”、“公平交易,斗秤无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招天下客,信纳万家财”、“买卖不成仁义在,一团和气福自来”,等等。其二是尊重规律,取之有道的经营原则。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主张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的交换道德,但并不否定商品流通中的经济原则和价值规律,认为凡遵循经济规律,善于预测市场供求关系,审时度势、及时取予而发财致富者皆可为“利从义生”者列,道德评价是肯定的。

我国古代素有“良商”的称谓。所谓“良商”是指善于做买卖的商人,“夫良商不与人争买卖之贾,而谨司时。时贱而买,虽贵已贱矣;时贵而卖,虽贱已贵矣。”(注:《荀子·正论》)这里说明“贱买贵卖”是商人在流通领域中取利的基本经济规律,本身无可非议。如果把取利的着眼点防在谨守贱买贵卖的最佳时机上,而不是只图私利“与人锱铢必较”,甚至损人利己者,即可称为良商。春秋时期的范蠡居陶地经商,人称陶朱公,因善观时变,掌握“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的价值规律,采取“待乏”原则而成为大贾。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因对市场供求变化“臆则屡中”,掌握贱取贵卖原则,最后“结驷连骑”成为巨富。这些尊重经济规律,善于掌握时机,虽贱买贵卖而成为巨富大贾者,仍受到传统经济伦理的肯定。后世商人把“端木生涯,陶朱事业”作为自己终身追求的目标,就反映了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的这种道德评价和价值取向。

三、关于分配和消费的经济伦理思想

由于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把道德人格的完善、道德生活的和谐看作是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因此产生了道德高于生产的错误思想倾向。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中国传统经济伦理十分重视分配道德,把分配看成是能否缓和阶级矛盾,减少社会纷争,保持人际关系和谐的关键所在,形成了“制礼明分”和“不患寡,患不均”的平均主义分配观。

平均主义的分配观在统治阶级那里实际上是一种在等级制度基础上的“制礼明分”的均衡分配。也就是说产品分配必须与等级、礼制、名分相符合,不可僭越等级制度所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孔子是等级制度的积极维护者,他说:“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在财富分配上他主张在等级名分的规定下,各得其所。荀子对等级分配制说得更为明确:“贵为天下,富有天下”,“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注:《荀子·正论》),儒家思想家“制礼明分”的均衡分配观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代表了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但是从“民本”思想出发,从经济生活的终极道德目标出发,他们又反对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横征暴敛和过度剥削,要求统治者“取民有制”,满足百姓的基本生活要求,主张在维持等级差别的前提下,保证全社会人人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平均主义的产品分配,在劳动者那里是发自内心的经济伦理要求。中国古代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宗法等级制度的压迫,深受地主阶级残酷的剥削。他们仇恨地主阶级的不劳而获,反对按等级名分的不平等分配,他们“不患寡,患不均”,要求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要求在农民起义中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同时也作为调整经济利益关系和阶级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成为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组成部分。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是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关于消费的一贯思想。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就把勤劳节俭作为美德,把贪欲奢靡作为恶行。神农氏因过着勤劳俭朴的生活而受到尊敬,而饕餮由于“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而被称为“凶”,“饕餮”一词也作为贪奢无厌的贬意词流传至今。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逐渐积累起来,但崇俭黜奢仍然是人们力主的消费道德。周公在总结夏商灭亡的教训时指出,汤灭夏,是因为夏桀“大淫泆”,周代商,也是因为商纣“诞淫厥泆”,从而提出“无逸节性”的道德主张。封建思想家对崇俭黜奢的消费道德有更多更全面的论述,许多脍炙人口的格言警句都表达了这种思想,如:“静以养身,俭以养德”、“历览前贤兴亡事,成由勤俭败由奢”、“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等。崇俭黜奢作为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对待消费的道德观,在历代商人中得到了普遍贯彻。许多商人通过长途跋涉,引重致远,阜通货贿,辛勤劳动而聚千金成为巨富后,依然保持勤俭美德,决不挥霍浪费。如战国时期的白圭,虽积财巨富,但依然“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注:《史记·货殖列传》)。明清时期的晋商、徽商以仁义经商,驰骋商界五百年,聚敛了大量财富,但他们崇尚节俭,反对奢靡,特别是晋商更以吃苦耐劳、勤俭节用而著称于世。古代商人克勤克俭,崇尚节欲,但在传统义利观的熏陶下,却注重公利,热心公益。司马迁笔下的范蠡就仗义疏财,“好行其德”“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注:《史记·货殖列传》)。唐《国史补》记载,贞元年间商人宋清在长安卖药,“贫士请药,常多折券,人有急难,倾财投之。”被人称为“人有义声,卖药宋清”。还有许多商人赚钱后热心公益,财为义用,如:修桥,铺路,放赈,施药,办学堂,修水利,建会馆,济灾贫等。更有一些商人关心国家社稷,忧国忧民,当外敌入侵时,捐金捐物,支持国家抗击外来侵略者,表现了强烈的爱国热情。这种由中国传统经济伦理哺育出来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中国古代商人职业道德得以升华,并对后世商人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其作用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是经济与伦理相结合的产物,有其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从道德的本质和根源上看,道德作为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本身就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产物,经济与伦理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从人们具体的经济活动过程看,任何人都是经济人和社会人的双重存在,任何人的经济活动都不是纯粹的经济行为,在其行为活动的过程中,作为行为主体的人的道德观念、道德人格必然要参与其中。在经济活动的动机产生、目标追求、手段选取上,无不体现主体的道德观念、道德修养、道德评价和道德选择。因此道德伦理与经济活动的密切结合具有最普遍的必然性。

从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产生形成的具体情况看,又有其特殊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伦理文化背景。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是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家庭承担着两种生产的职能,即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家庭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自然经济结构及其职能,要求家庭保持和谐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反映在伦理关系上就形成了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嫡庶有差,尊卑有等的家庭伦理道德。这种家庭伦理道德作为一种伦理纽带,反过来又强化了自然经济的内聚力和稳定性。经济和伦理的交互作用,使经济和伦理在家庭生活中得到最紧密的结合,并为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产生奠定了最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从整个社会来看,封建社会是一种建立在宗法等级制社会基础上的“家国同构”式的社会。在这种结构中,国是家的扩大,家是国的缩小,因此维系和调整家庭经济关系的伦理道德,就成为维系和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指导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最主要的手段,加之中国浓厚的伦理文化传统所产生的经济伦理化倾向,使经济和伦理实现了在整个社会中的密切结合。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是小农自然经济和儒家伦理相结合的产物。它必然反映自然经济、等级宗法制度以及儒家伦理的基本特征,如重士农、轻工商;重等级,反僭越;重公益,轻私利等,但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最典型的特征则是道德与经济的头足倒置。恩格斯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537页。)就是说,人们的经济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关系。然而在家庭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往往被宗法关系、道德关系所掩盖,被蒙上了一层尊卑贵贱、长幼亲疏的人伦关系的外衣。建立在自然经济和宗法等级制度基础上的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就不承认经济关系是一种利益关系,而是把经济关系归结为道德关系,把经济生活归结为道德生活,主张通过伦理思想和道德准则来指导规范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思想行为,引导人们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调节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满足人们自给自足的生活需要,最终实现家庭道德生活和社会道德生活的和谐有序。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肯定劳动创造的社会意义,肯定生产劳动对人格道德的培养锻炼作用。这种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和实践观点的生产伦理引导人们积极投身于改造自然的生产斗争实践中,培养了中国人民热爱劳动,躬亲实践,不畏艰难,征服自然,生生不已,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和坚毅品格。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注重社会生产的直接道德目的,同时追求社会生产的最终道德价值,这种既有现实物质性目的,又有理想精神性追求的生产伦理,一方面满足了人们自给自足的的物质生活需要,使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形成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恭、敬老爱幼的家庭伦理道德,有助于社会道德生活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在实践中所带来的伦理成果,不仅培养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格精神,形成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而且稳定了社会经济秩序,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道德氛围和精神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灿烂的古代华夏农业文明。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提倡的崇俭黜奢的消费道德,一方面限制了剥削者的骄奢淫逸、挥霍无度,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广大人民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珍惜劳动成果、反对铺张浪费的优秀道德品质,并积淀成中华民族关于消费的传统美德。第二、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注重经济活动的道德价值,提出了丰富深刻的经济伦理思想和原则规范,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诸多道德行为准则以及价值导向。这些原则、规范、准则,理论根基深厚,要求具体详实,价值取向鲜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效地规约指导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培养了良好的商业伦理精神。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在培育中国古代商人优秀职业道德中功不可没。它所倡导的重公利、轻私利;重整体,轻个体的公私观;重义轻利,利以义制,义才方取的义利观;主诚信,讲道德,追求人格完善的人才观以及经济活动中的诸多原则、规范、准则,造就了中国古代商人贾法廉平、仁义经商;诚信无欺,重视声誉;崇尚节俭,不事奢华;热心公益,乐善好施;爱国济民,捐金纾难等优秀职业道德传统。这些优秀的商德传统作为我们民族商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和伦理精神,在推动古代以及近现代民族工商业发展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其中丰富的思想成果和优秀道德精华,对我们当前进行的商业职业道德和伦理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我们应该继承的一份宝贵道德文化遗产。

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从经济的角度论证了封建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合理性,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中国封建社会建立在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农业生产是否发展,自然经济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封建社会的兴衰和治乱。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从巩固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目的出发,对农业生产极为重视,把农业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最重要部门,并采取了种种闭关锁国、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有力地保护了自然经济基础,从根本上维护了封建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中国封建社会又是一种以宗法等级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社会,每个阶级和等级的人们一出生,就被固定在特定的社会位置上,并因此规定了人们与社会地位相对应的尊卑、贵贱、嫡庶、上下的等级身份。等级宗法制度要求人们听天由命,安分守己,服从等级压迫,遵守等级秩序。等级宗法制度是“皇权至上”和专制主义统治的社会基础,历来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重视和维护。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从经济的角度论证了士农工商等级差别的合理性,论证了“制礼明分”等级分配的正义性,论证了男尊女卑、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关系的不可移易性,为封建的等级宗法制度提供了经济学的依据,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封建等级秩序,维护了专制主义的政治统治。第二,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中的伦理至上主义和重农抑商的特征,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发展,影响了近代中国社会的进步。唯物史观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变革和解放,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是社会进步和道德进步的原生动力。而在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那里,道德与经济始终头足倒置。在它看来经济活动的最高价值目标并不是变革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是实现社会道德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完善与和谐。这种伦理至上的思想理论特征,把人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到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生活中,淡化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注,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当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产生后,这种重伦理、轻经济的思想更是阻碍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阻碍了中国近代社会的进步。中国传统经济伦理中重农抑商,崇本抑末的价值观念及相应经济政策,也是近代资本主义难以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明朝中叶以后,工商业资本还是于艰难中有了一定发展,但是由于广大农民被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城市工商业资本无法与劳动力相结合而形成广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依然举步维艰。而一些城市工商业者致富后,不是把资本投入扩大经营和扩大再生产上,而是购买土地田宅,将资本流向农业,即“以末取财,以本守之”,所以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没有像滚雪球一样壮大,反而淹没在自然经济的汪洋大海中,使中国在近代世界经济发展中落伍了。在分配领域,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提出的“不患寡、患不均”的平均主义分配观,也含有伦理至上主义的特征。它使人们对分配的着眼点不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大量积累社会财富上,而是盯在现有的社会产品能否平均分配,能否满足人们绝对平均主义的心理要求上。这种“不患寡、患不均”的分配观,不仅不能刺激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就是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也没有积极作用。崇俭黜奢、勤俭节用的消费观,在培养人们勤劳节俭的优良品质上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消费观要求人们清心寡欲,安贫乐道,甘于受苦,忍耐清贫,剥夺了广大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综前所述,中国传统经济伦理观是一个内容丰富而又庞杂的思想体系。它既有许多深刻有价值的思想,又有一些保守落后的观念。它曾经使古代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农业文明,又使近代中国陷入了落后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困境。它不仅在历史上对我国的经济生活、道德生活发生过巨大的作用,而且对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和道德生活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深入研究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借鉴和汲取其中有价值的思想成果,是社会主义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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