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评价的政府管理效果:美国高校基于利益相关主体参与的第三方评价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评价论文,政府论文,美国论文,第三方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目前,我国的本科教学评估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然而,对于本科教学评估的争论也层出不穷:赞成者引经据典,证明评估的百般好处;反对者借古喻今、以外喻内,来证明评估的千般不好。特别是《科学时报》在2005年11月26日刊出《王选院士谈科学研究的环境建设》一文①,以王选院士的口气提出“给足钱、配备人、少评估、不干预”的说法之后,批评我国高校评估走过场、寻租等声音逐渐盛行起来。我国的评估究竟是否真的目标倒置、出现异化暂且不论,但我们可以从评估开始最早、评估最为系统、取得的效果也最为显著的美国的做法中得到一些启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系统了解美国评估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为我国的高校评估找到一个参照点,以此来改进我国的高校评估。
美国的高等教育是一个多样性、竞争性和分散性的系统,高等教育事业由近6500个不同类型的学校构成。这些学校或公立或私立,或2年制或4年制,或是盈利性机构或是非盈利性机构。它们每年花费近2300亿美元,招收1500多万学生,雇佣近270万全职和兼职人员。② 如此庞大而复杂的教育系统难免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状况,如果不加以控制,教育质量就很难得到保证。为此,美国大学自发成立了大学质量评估组织,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以保证和提高大学的教育质量。我国高校在校学生人数2300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超过了21%,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目前,我国有普通高校1792所,本科701所、高职高专1091所。③ 可以说,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上大学,而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老百姓要求上好大学、上优质大学、接受优质教育之间的矛盾。所以,由规模的扩张逐渐转成提高质量是当前的中心工作。这种情况与美国高等教育办学主体繁杂、教育质量迥异有很大的相似性。美国采取对高等教育评估认证的方式来保证教学质量。我国当前也特别需要通过评估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总体来说,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制度既是一种以自我评估和同行评估为基础的质量保障机制,同时也是美国高校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评估与认证主要由非政府的、自愿参加的院校协会或专门职业协会下的独立评估与认证机构负责进行。这些机构制订评估与认证准则,应邀进行院校评估与认证、专业评估与认证;其主要的工作是评估学校和专业的质量、协助他们提高质量,并向社会公布所有获得评估与认证的院校和专业的名单。笔者以为,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强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即大学、大学中的院系甚至学生与社会、企业等主体的参与;同时保证评估机构与人员的专业性与中立性,也就是强调专业的第三方评价。这样做的效果在于,尽管评估是非官方、非政府的评估与认证,但经过相关程序的转化,它却能达到政府管理的效果,但又不是传统意义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比较机械、容易引起高校对抗的管理方式。
二、美国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发展简史
1、非第三方评估阶段(20世纪中期以前)。
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独具特色,它是从两个方面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方面是院校评估与认证;另一个方面是专业评估与认证。早期的院校评估认证与专业评估认证实际上都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估,而是由一些院校自发组成某种组织,进而对成员院校进行评估与认证的。
(1)院校评估与认证的萌芽与发展。1885~1924年间,美国中部等6个地区的院校相继建立协会。这些协会为其会员院校制订共同质量评估标准并代言共同关心的问题。1913年,中北部院校协会首开院校评估与认证之先河,院校评估评估与认证从此逐步发展起来。
(2)专业评估与认证的萌芽与发展。专业评估与认证是由专门的职业协会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的,它为学生进入专门职业界前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专业评估与认证开创于医学领域。1906~1907年,美国医学会下属医学教育委员会与美国医学院协会联手公布了第一批医学院名单,这些医学院经鉴定被承认能为医学专门职业提供适当的预备教育。此举一方面促使其他医学院不断提高入学标准、改进教学;另一方面也为停办一些被医学会视为不能提供适当教育与训练的医学院埋下了伏笔。在20年代末,专业评估与认证相继在法律、林学、园林建筑、图书馆科学、音乐、护理、验光配镜和师范等专业建立起来并继续扩展到其他专业中去。
20世纪中期以前,各评估与认证组织一般都倾向于独立运作,彼此间不大来往。各组织的活动也不受什么监督,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估。
2、第三方评估的形成阶段(20世纪中期)。
1949年间,美国开始成立一些协调机构,其中之一就是全国认证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on Accrediting,简称NCA)。它是由7个以院校为背景的主要高等教育组织所建立的。NCA十分担心专业评估与认证组织的数量过多及其带来的影响,试图削减专业评估与认证组织的数量,以便将它们的活动合并到地区性评估与认证组织中去。虽然NCA的这一主要目的没有达到,但它确实制订了一套审查评估与认证组织的办法,并被多数专业评估与认证组织所接受。在1949年还出现了另一个不同的组织,叫做全国地区性认证机构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f Regional Accrediting Agencies,简称NCRAA)。它是由各地区性院校评估与认证委员会共同组建的,以促进彼此间的合作并制订共同的互补政策与程序。NCRAA每年公布一份年度一览表,列出所有经地区性评估与认证通过的院校名单。
全国性组织之间原本是很少联系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评估与认证显得越来越重要,联邦政府也逐渐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等到评估与认证成了取得某些联邦经费的必要条件时,显然就需要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机构来负责协调和认可各评估与认证组织了。1975年,NCA和NCRAA合并成立了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委员会(Council of Postsecondary Accreditation,简称COPA)。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委员会不隶属于美国教育部,也不隶属于任何州教育部,更不隶属于任何一所高校或者高校联合会,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这个时期的高校评估已经具有了典型的第三方评估特性。比如,评估机构不与被评估高校发生利益关联,也不承受任何级别教育行政机构的压力。它是一种真正的第三方评估。
3、第三方评估的发展与完善阶段(20世纪后期至今)。
从1975年到1993年近20年的时间内,美国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逐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局面。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委员会(COPA)在全国各地区、各行业中成了院校评估与认证以及专业评估与认证的总代表,在教育评估与认证方面起了领导作用。它负责审查和承认各评估与认证机构,同时又为它们服务。COPA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及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既有成绩也有失误。此间评估与认证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同时也孕育了不少矛盾。90年代初,美国因联邦学生贷款还贷问题而引发了各种矛盾并一发不可收拾。COPA陷入其中,终于于1993年底解散。此后,评估与认证进入一个多变的过渡期,并在1993~1994年间先后出现了三个全国性机构。
1993年12月31日,COPA解散。1994年1月1日,成立了高等学校评估机构认证委员会(CORPA),继续履行COPA以前管理的评估机构认证工作。1月26日,由全美8个地区评估组织和7个高等教育协会领导组成的高等教育评估国家政策理事会(NPB)开会讨论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发展。会议提出建立一个新的国家组织——高等教育评估理事会,以检查和协调评估工作,但这个建议并没有得到一致认同。1995年3月,NPB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正了建立评估理事会的建议草案,但仍未得到一致赞同。6月,在名为“评估的未来”的会议上,与会的大学校长和理事们肯定了教育评估的价值并建议大学的决策者们制订一个建立全国性协调评估组织的计划。7月,理事会成立了由24所大学校长和一名理事组成的校长工作组。该工作组于8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就评估的本质、组织的职能和性质进行了研讨,并得出最后结论,即建立一个国家性的评估组织对于保证评估的规范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为此,工作组起草了成立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简称CHEA)的建议,并在高等教育界广泛征求意见。1996年1月,校长工作小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议。3月29日,成立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建议信和选举理事会成员的选票寄给了美国2990所大学的校长,这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首次全国性的投票选举。3月,NPB收到了1603所约54%的选票,其中94%的选票支持成立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并选出了理事会成员。7月,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开始设立机构和雇佣职员,同时还制订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这个新的、第一个由全国选举成立的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组织除了同早期的一些组织具有许多相似职能外,它还有如下特点:特别强调对学校成员负责而不是对评估组织或校长协会负责;通过理事会和其他机构加强了大学校长对评估工作的参与和控制;职责更清楚、更权威,范围更广泛。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委员会的创立是美国半个多世纪的大学质量评估历史上的里程碑。它通过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认证来促进大学学术质量的提高,调控评估机制,规范评估制度,为学生与家长、高等学校、政府、社会投资机构服务。它还起到了政府、大学、大学协会与评估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这样,由利益相关主体——高等院校发起并最终成立但却独立于高校与政府之外的、具有权威性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就建立起来了,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利益主体参与、第三方评估。至此,美国高校的评估与认证制度达到了一个相当完善和先进的程度,对全美大学的质量控制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美国的第三方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体系
如上文所述,美国的高等教育都是由教育界或专门职业界自己组织和承认的几十个评估与认证机构分头进行的。美国的认证同时倡导两种方法,即全国性的和地区性的。认证以自评和同行评审为主,基本上是一种自治行为。这种做法与美国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和自治特性相呼应(如图1所示)。
美国的地区性评估认证机构共有8个(见表1)。它们分属6个地区性院校协会管理。这8所评估与认证机构分工负责美国各州和其他政区的院校认证,担负了全国几千所高校的认证工作,在美国的认证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全国性的认证机构共有6个(见表2)。这些机构负责对少数特定的院校进行认证④。
美国的专业性评估与认证机构名目繁多,各组织覆盖的学科范围大小不一。目前被CHEA认可的专业认证机构约有44个,分布在医药卫生、工程、人文、社会科学、农业等领域,如ABET(工程和技术认证委员会)、AACSB International(国际商学院联合会)、ACEJMC(新闻学与大众传媒教育认证委员会)、APA(美国心理学协会)、ACF(美国营养学协会)等。专业认证覆盖高等教育中的各个层次,包括副学士、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等层次。
四、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体系
对高等教育进行评估,利益主体自然就是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各种研究性大学、研究教学性大学、教学性大学以及各种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当然,具体到每所学校,第三方评估除了要对学校进行整体评估之外,更多地是对具体院系所承担的专业进行评估。所以从宏观层面来说,这个学校本身作为利益主体出现;而在专业评估的过程中,具体承担专业教学与研究的院、系也是利益相关主体。各个院校也有自己的评估参与体系。美国的利益相关主体参与体系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专门负责评估、认证的办公室。
专门负责评估、认证的办公室并非每个学校都有。即使设置办公室的学校,在组织和机构上的做法上也不太一样。有的院校的评估与认证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评估期间负责评估事宜,平时负责各种评估资料的落实,同时还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事务;有的院校的评估与认证办公室为临时机构,评估期间设置,非评估期间并不设置。
2、主管教学的副校长。
不管有无常设办公室,每个准备接受评估与认证的院校一般都赋予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一个重大而关键的职责,即各种评估与认证材料的收集、评估期间的接待、评估之后与评估机构、政府、社会的沟通等等。副校长需要在学校安排认证时间之前的两年或三年就开始着手组织工作。具体来说,这些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建立参与评估的组织并进行人员分工。副校长需要建立该校相应的参与组织或利用已有的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或者成立一个专门的评估与认证领导班子,以此来统一协调全校的自评工作,该领导班子负责人可以是该副校长或一名教授。在这个认证领导班子下,又根据认证指标分类组建几个委员会或工作小组。根据认证指标分类,这些工作小组的成员由教授、学生和行政人员组成⑤。不同的工作小组分头在各个系、学院、办公室等与教授或工作人员进行交谈、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
(2)负责评估材料的收集与编写。学校的评估材料需要如实、充分地记录或者编写。要在副校长的领导下,在上述组织和人员的基础上,把日常教学中的各种材料以日记、周记、月记、学期记录、年度记录的方式如实地、分门别类地汇编成册。一旦评估开始,就要依照要求逐项提供,不能像我们国家个别学校那样突击式的凑材料。
(3)与评估机构、政府、社会、学生及其家长等次级利益主体沟通。虽然评估是5~10年才进行一次的较长周期性的事情,但评估结果取得社会、政府的认可则是一项经常性的沟通事务。这都需要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或者由该副校长自己出面与评估机构、政府、社会及学生和家长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以便相关方面了解该校教学质量评估与认证的现状,以有利于学校的筹款与招生。
3、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的一个重大组成部分是对专业的评估与认证,而具体专业的承担者是各个院校的院(系)。鉴于此种情况,美国的各种专业认证委员会都与开设相关专业的学校的院(系)建立了直接联系。而每个院校的院(系)也根据需要专门赋予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与全国性或者地区性专业认证机构建立联系的权力;同时,他也是该院校负责评估与认证机构的基层负责人,并被统一纳入常设的评估与认证机构之中;他也是上文所述的主管副校长进行组织设置与人员分工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该学校的角度来说,它要负责自己所在院系的各种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汇报到教学副校长那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有权就具体负责的专业与地区或者国家专业认证机构取得联系,并能够在交流、认证过程中全权代表该校的该专业,在专业评估上类似于有独立法人资格。
4、院(系)的教务管理员。
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除了在对外申报评估与接待、向主管教学副校长汇报工作时亲自出马外,其他具体的、日常性的事务都由院(系)主管教学的教务管理员操作。教务管理员具体负责专业教学、科研资料的整理。一旦评估开始,依照要求逐项提供给主管副院长,再由他向专业认证机构或者学校主管副校长提供。
五、美国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与认证的流程与步骤
1、评估与认证流程。
美国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与认证的流程,包括院校整体的认证与专业认证两个部分。整体认证包括对各专业的认证,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业认证;专业认证是对专业条件与水平的认证,比整体认证中的要求要全面、周详得多。具体如图2所示。
具体工作流程是:首先,由政府授权CHEA评估全国的高等院校及其各专业;然后,由CHEA认可地区性以及全国性认证机构、专业性认证机构;这些机构再到各个学校、各个开办具体专业的院(系)进行认证;最后,向学生、家长、社会等次一级利益相关主体宣传认证结果,以便吸引捐款、吸引优质生源,并向国家申请各种资金和研究基金支持。
2、评估与认证步骤。
评估与认证的具体操作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步⑥:
(1)自我检查阶段。通常情况下,申请接受认证的院校提前两年(或三年)便开始进行自我检查,由学校各个部门(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后勤部门、财会部门等)根据认证的标准和指标分别进行自我检查,最后汇集部门自我检查报告,再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写出统一的学校自我检查报告,并按时将该报告寄到区域认证委员会。
(2)同行鉴定阶段。区域认证委员会拥有一批经过严格选拔和训练的认证咨询员、评估员。他们都是该认证委员会所属院校中的教职工。区域认证委员会根据申请认证院校的规模组成一个检查组,由其认真阅读该校的自我检查报告,并根据该报告所提供的材料对该校进行评估。检查组的成员都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校长、系主任、教授等。他们根据各自的经历与经验,对照认证的标准,对该学校提供的自评材料及其他参考材料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各自的一些疑问,以便在进校检查时做进一步的核查。
(3)校园检查阶段。由区域认证委员会组成的检查组对申请认证学校进行为期三天的校园检查。检查组通常是星期天下午来到校园,当天晚上开始工作。检查组成员一起交流各自根据该校自评材料料而撰写的评估报告。这种交流主要围绕各自的“疑点”或“不清楚点”进行,以便在今后两天中进行调查、询问和证实。下一步的工作方式主要是,有目的地阅读该校为认证而准备的资料,与有关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教学辅助人员等)进行交谈,再用这些新获得的资料进一步充实各自报告中的“不明”之处。在这两天的校园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可根据各自的需求直接与有关人员进行交谈、了解所需情况。然后,全组成员在一起开会,再讨论各自评估报告中的不同点。最后,商讨可确定的共同点。检查组在校检查的最后一天上午,检查小组与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校长,负责教学的副校长)开一次结束会(exit meeting),由检查组长向校方简述检查组检查结果以及评估结果报告的要点。
(4)认证结果与决定。校园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各成员在一个月内完成各自的评估报告,上交给小组长。小组长在各成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写出最后综合评估报告,再将综合评估报告寄给各小组成员传阅,征集最后修改意见。完成后的评估报告由小组长在校园检查后的三个月内寄到区域认证委员会。委员会有关人员阅读并做出相应的决定,然后将此决定通知被认证的学校。该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就评估报告中的结果向委员会提出异议等。
六、非政府评价的政府管理效果
我国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管理、实施。这虽然可以保证评估的权威性,但评估的效果与反响并不理想。美国尽管由非政府组织评估,却取得了我们所设想的由政府组织评估的效果,并且还没有引起很大的争议。这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具体来说,这些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教育部通过对认证机构的认可,间接地对高等学校的质量评估施加影响。
对认证机构的认可评估由USDE(教育部)官员主持,由国家咨询委员会向教育部长提出有关认可地位的建议。该委员会是由部长委任的非政府成员组成。部长对认可进行终审后作出认可结论,认可期最长为5年。获得USDE认可的地区认证机构、全国认证机构、专业认证机构分别为8个、11个和39个,分别占各自总数的100%、100%和64%。一般而言,要获得联邦认可,认证机构至少要在下列方面制订出评估标准或准则:学生成就、教育计划、师资、设施、设备与供应、财政与行政管理、学生后勤服务、教务、学位与证书、投诉等。联邦政府通过这些要求来间接地对高等学校施加影响。
2、教育部认可与采集的各种评估机构的信息是政府管理高校的依据。
这些信息纳入高等教育综合数据系统,一方面供分析、研究之用,另一方面供教育消费者了解学校情况。这对高等学校的质量保证也有促进作用。系统所包含的信息包括:学校特性、学生注册、学生完成学业率、全职教师的工资、任期、福利、教职员工、毕业率、财政统计、图书馆等。消费者信息含院校和专业认证,州许可证,伤残学生服务,学费和助学金,学位和专业,师资和员工,学生成就,学生投诉方法,校园犯罪,体育等。教育部依据这些信息确定各种拨款与资金、间接调控学校的办学与专业设置。
3、依据评估机构提供的信息,教育部对高校基本条件、财政和行政管理提出要求,间接地控制教育质量。
其中,教育部财政和行政管理的最低标准是:学校确实提供了它在其出版物和手册中宣称的各项服务;学校的行政管理确实能够遵守联邦助学金项目指定的规章和准则;确实尽到了学校的财政责任,包括退款、还债等;经审计证实学校财务健全;确实达到了其他因学校类型而异的各种财政最低限度。通过这些控制,可以保证教学基本条件,从而间接保证了质量。
七、结语:美国第三方评价对我国的启示
教育部长周济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经验交流暨评估专家组组长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高教战线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八字方针,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⑦ 2007年2月28日下午,我国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文件,决定实施“质量工程”⑧。这一切都说明了我国对高校教育质量的重视,这也是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开展的初衷。然而,由教育部推动并施行的本科教学评估却引来了一片抱怨之声,连王选院士都对此提出了异议。美国的高校教育评估虽然不是由联邦教育部与各州的教育部推动并施行的,但却取得了我国所设想的由政府来管理的效果,并且也未引起社会的反对。这对我国无疑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尽管美国的评估制度并非十全十美,而且美国与我国的国情也差距较大,但它毕竟是建立在360年的高等教育实践基础上,并且经过不断的完善,已基本上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的评估体制、流程与做法,这对我国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1、化政府评估为非政府评估,扶植并推动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美国政府虽然不直接干涉大学的发展,但它通过民间质量评估机构和财政杠杆间接调控了大学的质量。在美国,第三方评估、依据条例规范教育、利用市场促进教育竞争是美国政府保证高等教育履行公共职责的三大重要手段,尤其是非政府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与认证,很好地保证了高校的教育质量。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改变目前教育部既作“国际足联官员”又作现场裁判员、巡边员的做法,让教育部成为真正的宏观调控机构,负责制订一系列教育管理与服务规章,依此培育出一批国家级、地区级的学校整体与专业评估机构。政府先对机构进行严格的认证,在此基础上放手让这些非政府的评估、认证机构对全国高校与高校中的专业进行评估,待条件成熟时还可以推出认证制度。这样,既可以消除高校对行政机关的天然抵触情绪,又可以如实评估各个学校的办学现状,真正做到质量控制。
2、由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发出科学的、针对每一所高校的评估指标体系。
美国教育评估积极吸纳了大学和高等教育管理者与研究者的参与,评估的每一个过程均经过了充分的研究和协商,使得评估制度日趋科学和完善。如,对每个学校的评估没有大量的、统一的定量指标,而是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行为进行综合的、具体的分析与判断,避免了统一评估的局限性,保证了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多样性。
目前,我国的本科教学评估都采用7个一级指标加上一个“特色项目”的模式,明显忽视了学校的性质、规模,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评估与对中国地质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新乡医学院的评估完全没有什么差别,这明显具有不合理性。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放手给那些经过教育部严格认证的第三方评估组织进行评估,并积极吸纳大学和高等教育管理者与研究者的参与,针对每一所高校制订出既适应每一所学校特点又能反映科学教学规律、保证教学质量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流程、评估规范,并据此进行科学的评估,真正做到有的放矢、评者科学、被评者乐意。
3、促动利益相关者(高校)参与终身化评估。
美国的评估不是阶段性的而是持续的,评估指标也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大学在办学过程中要不断接受考察和评估。这对于政府宏观把握高等教育走向、促进大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上文所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以及院(系)的教务员都要做日记、周记、月记、学期记式的教学质量资料汇编、总结,并做成教学档案材料存放,一旦评估需要,就逐级交上去。这并不是为了评估而评估,而是通过永久性、终身化、常规化的评估材料收集、整理、汇编,达到对教育质量的实时控制。
我国目前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更多的是一种应付差事,纯粹是为了评估而评估,达不到质量控制与提高的目的。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每个高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以及院(系)的教务员必须做日记、周记、月记、学期记式的教学质量资料汇编、总结,并做成教学档案材料存放,评估期间作为评估资料提交,平时作为教学质量控制的数据。
4、使评估透明化。
美国高校评估的结果向社会公开,使公众了解每个大学的质量状况,通过社会的监督、学生的申请、捐赠机构的选择来促使高校提高办学水平。我国今后的高校评估结果也必须向全社会公开,作为学生填报志愿、企业招聘员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863项目”办公室、“973项目”办公室选择项目主持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当然也可以作为国家财政部、地方财政单位教育拨款的依据。这样就可以真正解决目前评估所存在的问题。
评估的一切均以质量为核心,评估的过程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美国的高等教育之所以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利益主体即各个高校充分参与的第三方质量评估制度。在高等教育竞争日趋激烈的21世纪,虽然我们由于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的不同而不能生搬硬套,但美国的做法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注释:
①王选院士谈科学研究的环境建设[N].科学时报,2005-11-26.
②Harland G.Bloland.Creating the 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M].Ariz.:Oryx Press,2001.3~5.
③李志宏.以评估为动力,推动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Z].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评估大会,北京,2006.
④陈伟.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B/OL].http://gradschool.ustc.edu.cn/ ylb/zzjb/yjsjj/2004_1/content/pg1.
⑤⑥孙健荣.从国际视野看教学评估——兼谈美国高等学校认证的院校自评要求[DB/OL].http://faculty.rio.edu/jsun/assessment.
⑦周济.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经验交流暨评估专家组组长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DB/OL].http://www.pgzx.edu.cn/main/webShowDoc? channel=syxw_syxwnr&docID=2006/05/19/1148000785206.xml.
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DB/OL].http://www.tech.net.cn/info/edu/poli/129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