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公司+农民”发展模式研究_农业论文

贵州省农村“公司+农民”发展模式研究_农业论文

论贵州农村“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贵州论文,农户论文,农村论文,模式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背景与环境

贵州农村“公司+农户”的模式是在中国经济市场化浪潮的冲击下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构成这种模式的主要背景和环境是市场化、贫困与发展等推动着政府寻求新的发展方式;企业可以在“公司+农户”模式中实现自己的收益目标和社会价值,个体农户也能在这种模式中避开市场风险的峰头实现发展;世界银行扶贫贷款项目全面实施。

(一)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农户”的模式

贵州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出现的“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主要是基于下述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消除贫困和加快发展。贵州农村一直是中国最贫穷和落后的农村之一,至今仍有69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上,占全省农业人口的23%左右,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0%左右;农村经济水平与全国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980年贵州只比全国平均水平少30元。1991年扩大到250元,1995年再扩大到491元,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都明显扩大。此外,农业出现了明显的增长递减,农林牧渔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已由1980—1984年的10%、1984—1991年的5%,下降为1991—1995年的2.9%,与全国“八五”期间年平均7.4%的增长率低4.5个百分点。

二是市场化对政府投资方式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除了项目的经济和技术切实可行外,投资者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的关键,在于项目运行系统具有适应市场变化的灵活的生产经营机制。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等等,正是市场化的产物。贵州经济落后,投资短缺,农业和农村所面临的投资问题更加严峻。贵州农业和农村之所以发展缓慢,投资方式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此之前,农业和农村项目的产业化开发或扶贫开发,基本上是通过政府和职能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政企合一和不具有适应市场的机制,使这些项目收效甚微;另一方面,毕节卷烟厂、上海烟厂等等企业以“公司+农户”的方式,以化肥、技术等直接扶持农户所实施的产业化开发,则取得了预期的成功:农民获得了很高的收益,脱贫致富;企业获得了品质优良、产品稳定的原料供应。

在农业和农村扶贫开发方面所面临的投资问题是:如何引进资金,缓解项目开发资金短缺;如何发挥政府的投资效能和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率(包括社会效益)。“公司+农户”模式为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在项目实体中,政府注入配套资金,引导企业实现政府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为企业提供优惠的资金配套,诱导企业提高对农业和农村项目的开发力度和广度;以企业为载体,提高政府投资的项目收益。

对“公司+农户”的方式予以肯定,还在于消除贫困、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寻找一种最有效的方式推动农业项目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公司+农户”就是这样一种方式:它通过将土地承包后的农户自觉地组织起来,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实施项目开发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在市场机制的推动下将农户农业和农村引入大市场循环圈。

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和“公司+农户”带给发展的希望,使政府对“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予以肯定。1996年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明确的决策:在贵州商品牛、商品羊基地发展上,要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组织,并要求通过竞争方式选择“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领头实施;在发展贵州绿色产业方面,再次强调了贷款向项目实体贷款而不是向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贷款,扶持“龙头”企业等等。

(二)中国西南扶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对贵州贫困地区发展模式的影响

1995年7月18日中国政府同世界银行合作的第一个综合性开发扶贫项目(也是我国利用外资从事扶贫事业规模最大的一个项目)——中国西南扶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正式实施,贵州项目区覆盖了13个贫困县(特区),世行总投资5.394亿元人民币。这笔资金数额大、且年利率低,使用期长,对贵州扶贫开发将是巨大的推动。该项目的主要特点是:借款人先垫支资金实施项目,然后凭据报帐提款;按1∶1的配套原则,贵州项目必须配套国内资金5.394亿元,在配套资金中,中央承担25%,省地(州、市)承担25%,县承担25%;在配套资金安排上,国家规定对有经济效益、有还款能力的项目使用有偿的扶贫贷款。

世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对贵州农业和农村开发的意义不仅仅是投资增加,还在于它所隐含的对投资方式的影响:(1)经营性开发项目不仅要有社会效益,而且必须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才能还本付息,为此,必须改变以往政府和职能部门对项目投资经营实施直接管理的方式,转向企业化方式,政府与职能部门行使监控职能;(2)县级财政财力有限,解决资金的“县配套”很困难,这在客观上为企业进入世行项目创造了条件;(3)世行项目要求有明确的扶持农户并使之有增收目标,这为世行项目采取“公司+农户”的方式创造了基础。

(三)“公司+农户”的模式对企业的吸引力

对企业来说,贵州农业开发项目和农村扶贫项目不仅要有良好的投资收益,而且还要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在扶贫项目上后者与前者同等重要。更明确地说,项目的社会价值就是扶持农户,推动农业和农村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土地承包后的农业开发、农村劳动力的廉价,使得企业有可能也有必要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实施项目开发。

项目开发的关键在于项目本身的前景和投资环境。下述两点极为重要:(1)贵州农业局部资源或某些资源具有很好的开发前景,只限于资金、技术、市场拓展能力和经营管理机制等等而未被开发或开发效益较低,如弥猴桃种植与加工项目、黔南芭蕉芋种植与加工项目、罗甸黑山羊养殖与加工项目、关岭牛养殖与加工项目,等等。(2)贵州在发展农业和扶贫开发上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尤其是投资政策对企业有较强的吸引力,如农业贷款尤其是扶贫资金贷款、扶贫资金配套、世界银行扶贫贷款等等,它们使得企业只需要拿出一定份额的资金启动项目,项目便可以通过配套资金来操作和运作。上述两点相结合,使农业项目和扶贫项目具有了相当好的比较开发优势而吸引着企业,1996年深圳尊荣集团主导的贵州尊荣贵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开业,便是以贵州弥猴桃开发为主题;贵州恒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导的贵州普定恒丰芭蕉芋开发有限公司,则以普定县的芭蕉芋种植加工为主题,利用扶贫贷款和世行贷款开发;等等。

(四)“公司+农户”的模式对农户的吸引力

在市场化进程中,承包后的农户所遇到的主要难题有:市场反馈能力较低,技术进步困难,资金短缺,市场风险承受能力低。由于耕地太少,劳动应投向相对丰富的山地资源,但投资短缺限制了这种投向;土地承包本身就造成了个体农户的经营规模化问题;农户小规模生产与经营难以有效地适应市场变化;等等。在这里,我们至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释贫困与发展中的问题。

“公司+农户”可以解决土地承包后的农户、农业与农村发展问题。“龙头企业”不管是在一般农业项目还是在扶贫项目中,都起着主导作用,承担着主要的市场风险,但这并不影响项目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开发,农户可以在这一模式中既享受到社会分工和规模生产的成果,但又最大限度地避开了个体发展的市场风险;农户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投入到大规模的大投资的非耕地资源开发中,发挥劳动力富裕的潜力,并从狭小的结构单一的种植业中解脱出来,或者至少扩大生产经营的范围;农户还可以从公司有组织的技术培训中提高技术水平,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或品种增加打下基础;农户还可以在与公司的合作中培育出适应市场的能力,为市场化生产经营创造更广泛的基础;等等。

在贵州农业和农村开发中,以“公司+农户”的模式运作的项目前几年已出现,但只是在最近两年才形成气候。其基本的环境、背景和条件,主要就是上述几个方面。

二、运作方式与特点

贵州农村“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从宏观上说,它是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实施的宏观调控方式,它体现着政府目标但又是通过企业来实现,通过诱导企业把政府目标化作企业的自觉行为来达到政府的规划目标。在项目运作的几乎每个环节,都体现着贵州模式的特点。

(一)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运作

为了更深入地探索贵州模式的机制及其特点,我们有必要从项目的启动、组织方式、运作方式、世行扶贫项目中这一模式的运用等等方面进行考察。

1、项目启动。在贵州,几乎每个以“公司+农户”模式运作的项目,都是在政府的诱导下体现着政府目标,以企业自筹资金启动、注入政府政策性贷款运作。对贵州农业和农村而言,政府的目标是优势农业项目的产业化开发或扶贫开发。为了提高项目的收益率或者减少扶贫开发的难度,诱导企业增加对项目开发的投入,政府在政策上或资金配套使用上采取了比较有吸引力的倾斜措施:为农业项目和扶贫开发项目提供利息较低、使用期限较长的投资,在一些项目中,企业的资本金甚至可以降低到项目总投资的10%,当然,贷款资金要由“龙头”企业承贷承还。在项目启动中所规定的“龙头”企业“承贷承还”,避免了由职能部门操作项目方式中的虚假的“承贷承还”,而将形成农业和扶贫资金真正的良性循环。这种约束机制也迫使企业加强项目的研究、操作。

2、项目操作的基本形式。在贵州,以“公司+农户”模式运作的项目,大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由“龙头”企业、职能部门下属的专业性实体(如畜牧局下属的技术服务公司或中心等)、农户等共同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与一般有限公司不同的是,“龙头”企业承担“承贷承还”的责任;专业性实体因缺乏实力而一般都不能成为“龙头”企业,更多地是为项目提供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或管理基地。项目开发一般以“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基地+农户”来组织。其中,项目大的按后一种方式组织,如贵州弥猴桃项目,由贵州尊荣贵宝农业开发公司牵头,项目涉及全省,故为管理方便起见,采取设立基地层次的方式;贵州普定恒丰芭蕉芋开发有限公司只限于普定芭蕉芋种植开发,故直接采用“公司+农户”方式。

3、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根据“公司+农户”的组成方式,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有两种:(1)在联合体性质的实体中,农户是联合体的股东之一,他们可以用劳动力甚至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龙头”企业“承贷承还”。(2)在协作型的实体中,公司与农户采取协议或合同方式,“龙头”企业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指导、提供良种和化肥等,对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有偿资金承担“承贷承还”,对产品实行统一收购和销售;农户负责按计划种植、养殖、提供产品,并根据自己的生产成果获得相应的收益。卷烟厂与烟农之间基本上属于这类。无论是在哪一种形式中,“公司”与“农户”都是利益的结合,都是在利益基本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的运作方式。这种利益的结合与协调,实质上也是市场机制的一种具体体现;劳动效率与收益成正比,资本多少与资本收益成正比,而这两个比例关系的成立是以联合体的效率为基础的。因此,这个模式体现着“公司”与“农户”的利益机制:联合体必须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发展,“龙头”企业必须是富有活力和生机的企业,农户必须不断地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4、不同类型的项目,运作机制也有差别。贵州“公司+农户”模式若以项目性质分类,可以分成农业模式、扶贫模式、世行模式等。普通农业项目与扶贫项目模式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1)后者带有明显的社会目标(扶贫);(2)项目资金渠道及其构成有明显差别,后者的运作以扶贫资金为主,并由“龙头”企业承贷承还;(3)因此,后者要接受政府扶贫部门的监督,使贫困农户有明显的增收效果。贵州普定恒丰芭蕉芋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是世行扶贫贷款项目,这类项目与其他扶贫项目在许多方面都有区别。(1)世行项目扶持对象是项目覆盖的行政村内199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20元人民币的贫困农户,贵州项目区是普定、六枝等13个贫困县(特区),共259个乡(镇),4400个行政村,其中世行项目直接扶持其中特别贫困的117个乡(镇)中的826个行政村、196843户、826744人;(2)世行项目目标,是项目正式实施第6年项目区内贫困农户应达到以稳定解决温饱为中心的6项基本目标;(3)世行项目运作中,除接受其他部门监督外,还要接受各级世行办监督,世行信贷的报帐提款必须按照世行与借款人商定的程序和规定,先垫支资金实施项目,然后按照“合格类别”、“合格支出”凭据报帐提款;项目运作资金采取规定的配套资金比例,其中各级配套中省地(州、市)承担50%,县承担25%(含投劳折价),允许引进资金和群众集资作为配套资金;项目物资采购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有些货物必须由国家项目办统一组织国际竞争性招标、国际询价采购,有些货物规定通过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并由省项目办组织进行,招标业务工作指定委托贵州省《黔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二)运作特点

贵州“公司+农户”在运作上的特点,主要有:

1.以特色农业开发或扶贫开发项目启动。从弥猴桃开发到芭蕉芋项目运作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2.项目社会效益明显,主要是因为大多数项目属于扶贫项目,模式必须适合社会目标。

3.项目运作中多以“龙头”企业资金启动,而以扶贫资金等为主运作。

4.外资参与模式的构造与运作,这在世行扶贫贷款项目中明显。

5.项目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制运作,“龙头”企业以自己的资本、技术、市场机制、信息资源等等吸收农户的参与,从而实现了市场化中农户的联合化协作。

6.政府在模式运作中起监控作用。

三、理念与方案

“公司+农户”的模式是在“公司”、“农户”、“政府”三者的目标基本一致、利益基本协调的基础上运作的。伴随着中国市场化深度与广度的不断强化,下述理念和思路对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成功运作有极其重要的有时可能还是决定性的影响。

(一)联体运作与大市场循环圈

以“公司+农户”模式运作的项目都是农业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业项目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一些项目的投资还很巨大。在项目运作中碰到的主要问题是:(1)如何筹借项目的后续资金。过去的很多项目投资失败,后续资金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它常常使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2)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农业项目中,除项目本身的效益外,资金使用上往往会出现供求上的时间差,这里说资金效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讨论的。运用联体运作与大市场循环圈的概念,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两个问题。

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引入大市场循环圈的概念的含义是,农业项目操作不应局限于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市场,而应着眼于建立现代开放型农业项目运作体系,把项目推入信息市场、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等大市场来运作,从项目系统与大市场环境的循环圈中获取更高的效率。

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引入联体运作的概念的含义是:(1)经营系统不应局限于农业项目,而应努力将项目扩展到更有利的行业,而且是能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形成较高收益率的项目,以形成长短项目相结合的运作局面。这就是“农业项目+非农业项目”的联体运作。(2)在经营规模较大的项目运作中,努力争取以控股方式控制一个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然后在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中引入农业项目概念,运用上市手段来筹借后续资金,加快项目运作。这就是“上市公司+项目公司”的联体运作。在贵州的弥猴桃项目中,按尊荣贵宝农业公司与省府的计划,发展30万亩的种植项目及其加工项目,按项目运作标准,至少要10亿元资金,如果不通过这种联体运作方式是很难筹集到所需的后续资金和配套项目资金的。相反,利用这一概念,这些问题就变得相对简易了。

(二)技术进步概念

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引入技术概念,实际上就是把技术作为模式运作的内生变量,强化模式的运作效率,它的主要含义是:(1)在农业项目中,只要经济与技术方案可行,就应尽可能地采用最新生物技术,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单位产品收益率;(2)在项目运作中尽可能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单位时间的利用率;(3)在项目实施中,公司要把培训作为重要的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这里包括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

如果不在“公司+农户”中强化技术进步概念,科技兴黔和科技兴农将成为空洞的口号,项目运作最终将流于失败。

(三)“农业优势”与产业化概念

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项目开发是贵州优势农业资源和项目。这种模式良好运作并持续发展的前提是,要纠正以往的“农业优势”概念,而立足于非耕地农业资源的规模开发。

贵州有“九山—水—分田”之称,耕地在农业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中不到15%的份额,1995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经营耕地是2.17亩,贵州只有1.18亩,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0%。更多地局限于耕地的农户和农业开发,是导致贵州贫困和农业经济商品化程度较低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贵州农业优势不在耕地,而在山地:种植业的潜力在山地资源,畜牧业的潜力在山地资源,林业的基础在山地资源。由于投资较大,山地资源的规模开发并非大多数农户个体可以承担,但农户拥有廉价的丰富的劳动力。

因此,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潜力从项目开发而论,是在山上:可以通过股份合作或协作等不同方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发挥农村劳动力廉价、丰富的优势与企业资金、技术、信息、市场开拓的优势,这两种优势的结合所实现的产业化和集约化,足以给“公司+农户”模式本身和农村经济开创新的时代。

四、问题与前景

贵州“公司+农户”的模式尚处于发展初期,尚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从目前看,这一模式在运作中已经出现和将要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下述方面:

第一,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金融系统方面看,如何加强监控力度和强度,实现预期目标。这对扶贫项目和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尤其重要。在这类项目中,企业运作的主要资金是扶贫配套资金,“龙头”企业注入的资本金所占份额有限;对一般扶贫项目,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制定具体而详尽的扶贫对象和扶贫目标,监控难度极大;既便是世行扶贫项目,虽然规定了明确的扶持对象和项目目标,也必须有系统的监督和检测,实践中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对农行地方分行来说,仍然存在着与其他信贷项目一样的问题:如果项目实施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经济收益,从而项目还本付息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应当如何办?问题似乎简单,因为可以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实施到落实,环环检测。但是,实际的情形可能是,许多或者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批准实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尤其是市场方案本身就很粗糙和模糊。如果项目监测力度和强度不到位,达不到项目目标,实际上损失最大的仍然是国家和农户。

第二,从“龙头”企业来说,它承担了承贷承还的职责,但是可能发生的问题是:(1)如果项目市场极好,从而原料市场价格显著上扬,而且又同时有竞争对手在采购,这时出现的问题是农户会以市场价卖给对手而单方面不执行合同协议条款,这时公司怎么办?这类问题在中国云南等地同类模式中曾出现过。如果公司以市场价收购,则丧失了建立基地的意义。(2)项目市场良好时,出现地方政府干预,强行收回基地土地,就算企业胜诉,但是企业损失由谁承担?

第三,对农户来说,仍然存在较大的风险:如果项目市场并不好,公司未能执行最低保护价格收购,甚至根本就无力收购,农户的损失由谁承担?看起来简单,由公司承担,但实际运作中一些公司根本就无力承担或者无力全部承担。

对于第三个问题,也许只有通过严格的担保抵押来控制;但是对于第二个问题,目前似乎尚无强有力的措施。

尽管运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这种模式还是得到了政府和有关机构和部门的认可与肯定。

关于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前景,我们至少可以从下述方面来分析:

1.从省府农业产业化战略布署看:从1996年开始,省府在绿色产业的发展战略上,已经提出了以“龙头”企业牵头,以有限公司形式,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推动发展。其中最明确的是关于商品牛羊基地建设思路。要求发展商品牛(羊)基地的县,由县畜牧局成立农业服务中心,并与加盟的企业实体共同组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采取公司+专业户的方式推展。

2.省府及有关部门对扶贫项目尤其是世行贷款扶贫项目中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予以充分肯定。这一方面是这种模式有灵活的机制,公司承贷承还;另一方面,因为贵州世行项目区的县财政极其困难,极难拿出所需的配套资金,因此只有通过引进企业来参与。在贵州,大多数非世行项目县都遇到类似问题,有项目无资金(配套),因此,这一模式的范围将不断扩大。

3.农业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1997年扶贫贷款信息也表明这种模式的前景。该行1997年将把扶贫贷款增量资金的85%用于种养加,而且对投向种植、养殖业项目的到户贷款实行信用放贷方式,不搞抵押担保;对以种植、养殖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直接解决贫困户温饱的经济实体扶贫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条件,扶贫贷款的自筹资金(资本金)降为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该行还明确提出,对能增加贫困户收入的种植、养殖业,坚持项目覆盖到户,实行“公司(部门)+基地+农户”的发展方式,由公司(部门)承贷承还,并落实到贫困户。这些举措,无疑会加速“公司+农户”的发展。

如前所述,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灵活运作机制将成为这一模式迅速发展的内在动力。前景是广阔的,正因为如此,从省外的深圳尊荣集团、云南恒丰集团等大集团公司已运用这种模式加入到贵州的农业和农村开发中;省内也热潮上涨,贵州金溪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三都、中天集团在独山、贵州德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惠水、贵州恒丰投资发展公司在普定,都以极大的热情推动着贵州“公司+农户”模式的发展。

标签:;  ;  ;  ;  ;  ;  ;  ;  ;  

贵州省农村“公司+农民”发展模式研究_农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