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语言学的两个注记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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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敬鬼神而远之”、“狐死必首丘”是两个具有丰富文化意蕴的用语。“敬鬼神而远之”蕴含了中国人常怀二心的鬼神观念,不即不离的宗教信仰以及清醒现实、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狐死必首丘”所表达的是中国人由来已久,绵绵不绝的恋乡情结。这种恋乡情结是中国农耕文化和宗法观念天然契合的产物。

关键词 文化语言学 鬼神观念 恋乡情结

“敬鬼神而远之”

鬼神观念的出现,与死亡现象的关系至为密切。西哲费尔巴哈说:“唯有人的坟墓才是神的发祥地”。古人熊伯龙则言之更显豁:“人之所以畏神者,以畏死耳。……畏死之心迫而后神明之说兴”(《无何集》)。“神明之说”既兴,中国人又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是信,还是不信,抑或是既信又不信?这,可以从文化语言学中找到答案。

梁漱溟在《儒佛异同论》中指出:“鬼神有无,事属难知。……遽加肯定或遽加否定,两无所取。”因此,对中国人来说,鬼神有无之间,确有难以明言也难以尽言之处。谢肇制《五杂俎》中有一段话,最可见出这一心态:

谓死者为必有知乎?则鬼魅纵横冥途,亦不胜其繁扰也;谓死者为必无知乎?则梦兆肸、祸福感验、不可诬也。圣人之言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夫以为无,则何为赞其盛?以为有,则直云在而已,何言如在也?有无之间,不可思议者也。

既然鬼神“有无之间”确有“不可思议”的地方,那么,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最明智、最现实的态度显然莫过于对鬼神“敬而远之”了。

有意思的是,“敬而远之”这一成语最早恰好就是“圣人之言”,本来也恰好是指“敬鬼神而远之”,只是到了后来,它才由特指衍为泛指,指谓待人接物的态度。据《论语·雍也》上记载,有一次,孔子弟子樊迟向老师讨教“知”(明智)的问题。孔子回答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也。”老师不愧为老师,他的这一回答亦“可谓知也”。对鬼神,他一方面主张敬畏它,这是因为“礼”的需要,具体来说也就是“慎终追远”,以尽孝道;但在另一方面,孔子又要求人们远离它,回避它,唯恐迷神信鬼而陷于诬妄,难以自拔,从而妨碍现实人生。这种既“敬”而又“远”的态度,显然和他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以及“未知生,焉知死”的看法是互为关连,相协一致的。

孔子的这一态度,凸显的正是强烈的实用理性精神,洋溢着华夏文化特有的气息。我们中国人自来不擅长对问题作“云深不知处”式的探讨,而总是习惯于立足当下现实,注重日用伦常,这种文化心理分明与孔子的这一态度密切相关,或者说正是他“务民之义”的结果。所以古人说“千年圣学有深功,妙处无非日用”(张孝祥语)。今人范文澜也说:“汉族受宗教毒较轻,不能不归功于儒家学说的鬼神不可知论。”

“敬鬼神而远之”现已成为一句使用很广的民俗用语,它对我们审识中国人的鬼神观念、宗教信仰、死亡意识确实起到了绝好的“指示”作用。

例如,出于对死亡的畏惧,中国人历来对鬼神深加敬畏,人们一思一念,一举手一投足,常常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惟恐冒犯神灵而招殃惹祸,甚至连他们有限的抗争,也不得不仰仗鬼神的力量。历朝统治者也充分利用这一点,去愚弄他们的芸芸众生、蚩蚩下民。他们“借鬼神之盛,以声其教”(《淮南子·汜论训》);又用鬼神之说,“以辅王政之穷”(《日知录》)。“神道设教”的结果,强化了人们对鬼神的敬畏感。所以古代有句熟语叫“人纵有不畏王法,未有不畏鬼神者”。可以看出,人们敬神畏鬼有时甚至超过了畏惧王法。正因如此,我们中国人才会诚惶诚恐地拜倒在它们的脚下,对它们极尽戴仰之忱,为它们不时地奉献洁净丰厚的祭品,祈盼得到它们的庇佑。我们从“阎王叫人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老太太进庙,见神灵就磕头”等俗语中,就不难看出这一点。

然而,在“敬鬼神”的另一方面,我们又分明可以看出“无鬼神”的心态。孔子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这话无异于说,人们只有祭神时才似乎有神在,而不是神在才需要祭神。前者是中国人的态度,而后者则是西方人的态度;前者是入世的、为我所用的态度,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态度。

既然中国人的态度是积极的、入世的、现实的,那么,中国人的心理自然也就是用则奉若神明,不用就高高挂起了。俗话说“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急时抱佛脚,病时乱求神”。这些民俗用语实在是民俗心态的“传真”——人们只是需要时(“急时”、“病时”)才“临时”去求神拜佛,就连那些迷信最深的“老太太”也只是在“进庙”之际才“见神就磕头”啊!

这种既“敬”又“远”的态度,从根本上说乃是一种“人文”态度,它酌取于有与没有之间,徘徊在信与不信之际,使人们“迷”而不“信”,“信”而不“仰”,始终处于一种临界状态。这就正如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篇》中抉发的那样:

人之信事鬼神也,常怀二心焉。虽极口颂说其“聪明正直”,而未尝不隐疑其未必然,如常觉其迹近趋炎附势是也。……盖信事鬼神,而又觉鬼神之不可信、不足恃,微悟鬼神之见强则迁、唯力是附,而又不敢不扬言其聪明正直而壹、凭依在德,此敬奉鬼神者衷肠之冰炭也。

“信事鬼神,常怀二心”,正是十足的既“敬”又“远”、既信亦否的二元心态。你说不信,人们却敬它、畏它(“畏”的字象为“鬼头而虎爪”,语义为“可畏也”),而且鬼神之多在在而有,甚至连茅厕也有个“紫姑”的厕神,简直到了“神不聊生”的超饱和的地步;可你说信,人们偏又讨厌它、贬抑它,“丑”的繁体字从“鬼”、“酉”声,其义为“可恶也”,汉语中的“色鬼”、“赌鬼”、“酒鬼”、“烟鬼”、“懒鬼”、“鬼话”、“鬼混”、“鬼胎”以及“鬼头鬼脑”、“鬼鬼祟祟”、“鬼哭狼嚎”、“心怀鬼胎”,还有那“鬼画符”、“鬼点子”、“鬼把戏”等都带有贬抑否定的色彩。这真是“敬奉鬼神者衷肠之冰炭也”。

深进一层来说,这种“敬而远之”、“常怀二心”的态度在对待“巫”上也粲然分明。巫本是操纵生死大权,活跃于人神之间的神奇人物。巫的神奇,正如俗话所说“又做师婆又做鬼”,一身而二任,俨然是神灵。正因如此,“灵”的繁体字就从“巫”。巫所事无形,凡人所难以目视、耳闻的一切神神秘秘的事,都由巫来一手包揽。也因如此,汉语中的“巫”,又与“无”同源。对这样的神奇人物,我们中国人似乎并不那么买账。一方面,人们固然不敢得罪他们,也多少对他们存有那种来源于荒荒远古的敬畏心理。这可以从俗语“信巫不信医”,因为医“治得了病,治不了命”中见出。这些俗语所凸现的心态,在龚维臣《述医》中表达得最清楚:

巴楚之地,俗信巫鬼。……或致疠病之苦,率以谓……非医药所能攻,故请祷鬼神无少暇。……如是以死者,未尝不十八九。……其患非他,由觋师之胜医师耳。

由于敬畏巫师,不信医师,甚至出现了“疾病未尝亲药饵”(曾敏行《独醒杂志》)、“医师衡门冷如水”(萧立之《赠医士》)的景况。可是在另一面,人们对这班神汉巫婆又绝非虔诚戴仰。早在先秦时,人们对“巫”假托鬼神,妄言祸福的本质就有了清楚的认识:“(巫祝)千秋万岁之声聒耳,而一日之寿无征于人,此人所以简(轻视)巫祝也”(《韩非子·显学》)。许多有识之士进而指出,疾病之所以“不治”,实由于“信巫”(《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因而“疗病当去巫鬼,寻华(佗)、扁(鹊)”(《南史·循吏传》)。更有人公开揭破神汉巫婆“饰伪行诈”,全凭利口一张“以取厘谢”,“或以成业致富”(《盐铁论·散不足》)的真相。

真相既明,便有了“诬”。“诬”从言从巫,巫亦声,是个会意兼形声字,其意思是说“巫”之“言”虚妄不实也。许慎《说文解字》上说:“诬,加也。”换成白话来说,也就是无中生有,横加捏造的意思。把“巫”视为“诬”,绝非对“巫”的污蔑,恰恰是中国人理性觉醒后对“巫”的恰如其分的定评。这一定评,我们只需看“巫婆改行——没人信”、“巫师治病——胡来”、“巫婆下神——装模作样”之类的歇后语,即可明了。

再推而言之,我们中国人对整个宗教世界的看法也都是敬而远之、远而敬之,持有二心。他们虽然敬佛烧香,煞有介事,占卜测字,小心翼翼,画符念咒,呼神唤鬼,但这一切的一切并不是出于虔诚的宗教信仰,而是出于很现实、很具体的目的,要么是求长生,要么是求子嗣,要么是求消灾,要么是求避邪,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明乎此,我们就不难发现汉语中一个煞是有趣的现象,即凡是涉及宗教现象的熟语,每每含有一种调侃、戏谑的意味。这在歇后语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例如:

和尚训道士——管得宽

佛爷脸上刮金子——浅薄

三仙讲道情——全是假话

雕塑匠不拜神——知道老底

土地爷洗脸——湿(失)面子

土地爷拉弓——射(色)鬼

铁拐李的葫芦——不知卖啥药

雷公劈豆腐——专找软的欺

城隍娘娘害喜——鬼胎

小鬼敲门——死命

菩萨生胡须——人造的

透过这些出语不恭不逊、含有调侃戏谑口吻的歇后语,我们不难直观地感受到那种逸出于“敬而远之”之后的轻松,那种特有的入世的、积极的、充满乐观气息的人生态度。

我们切切不可小瞧这种人生态度,因为正是有了它,才使得我们的民族始终未能出现那种不可解脱的危机感、罪恶感,也始终没有出现西方那种难以自拔的宗教狂热、那种残酷的禁欲主义,当然也更不会出现那种异端的裁决和血腥的宗教战争。

我们拥有的人生态度始终是清醒的、入世的、积极的,我们对宗教信仰是真诚而不是虔诚、是投入而不是陷入。这种若即若离又不即不离、浅尝辄止的信仰,使得我们的民族很容易勘破宗教世界的“老底”(“雕塑匠不拜神——知道老底”),识别他们的“伪善”(“三仙讲道情——全是假话”、“雷公劈豆腐——专找软的欺”),从而揭破他们的“真相”(“城隍娘娘害喜——鬼胎”、“菩萨生胡须——人造的”)。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孔夫子绝非迂夫子,因为他所明示的“敬鬼神而远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在是“可谓知”也。

“狐死必首丘”

在我国历史上,虽说不乏“此心安处即为乡”的潇洒之语,也不乏“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何处不青山”的潇洒之人,但对更多的人来说,却持迥然相反的态度,在他们看来,“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却恐他乡胜故乡”,因而“死徙无出乡”(《吕氏春秋》)。

这,便是中国人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是一种浓如酒、稠似蜜的绵绵不绝的恋乡情结。借用《圣经》中的一句话来说,只该是:“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身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我国有一个成语,叫“狐死首丘”。它出现得很早,《礼记·檀弓上》:“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首丘’,仁也。”古人解释说:“所以正首而向丘者,丘是狐窟穴根本之处,虽狼狈而死,意犹向此丘,是有仁恩之心也。”狐被视为一种怀有仁爱之心的生灵,它不忘故地,眷恋旧居,乡土观念极重。狐所具有的这种内涵,显然和原始图腾密切相关。图腾是氏族的旗帜,起着族徽的作用,原始先民每当见到本族的图腾对象,必然会想起自己的原始共同体,想起自己的家乡故土。狐作为眷恋故居的形象出现,它的这种象征意义正是由原始图腾延伸而来的。屈原在《九章·哀郢》中说:

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信非吾罪而弃逐兮,何日夜而忘之?

《淮南子·说林》中也说:“鸟飞反乡,兔走归窟,狐死首丘,寒将翔水,各哀(爱)其所生。”看来,中国人把这种乡土恋情,视如鸟飞反乡、狐死首丘一样,是一种发乎自然、本乎天性的情愫。

这种情愫又正如“蝼蚁尚且贪生”的心理一样,是无须证明、天然合理的,它可以说是人与万物所共具的一种本能。正因如此,后人表达乡土恋情时,总是自然而然地借动物恋家来表达自己的热土之恋、家园之思。谚语说得好:“井里的蛤蟆还爱井”,人作为万物之灵长,又怎能不恋家呢?于是,又有了这样一些民俗用语:

人不辞路,虎不辞山

穷家难舍,熟地难离

穷家难舍,热土难离

安土重迁

人既然如此恋家,倘“身在异乡为异客”,又怎能不“每逢佳节倍思亲”(王维)呢?倘游子飘泊,寓居他乡,又怎能不慨然发出“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汉无名氏)、“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王粲)的乡土恋情呢?倘在外有所建树,鸿图大展之人,又怎能不油然萌生“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史记·项羽本纪》)的欲念呢?

是的,衣锦还乡固然是一种荣耀,但还不是完全安于故乡,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惟有落叶归根才是最后的归属。正如民间谚语所说的那样:

水流千里归大海

树叶落在树底下

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

这种“落叶归根”的归属感,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人老念故乡。这种心态在古代诗文作品中曾一而再、再而三地得到了体现。《后汉书·班超传》言班超“自以久在绝域,年老思土。”又如“肠断故山归未得,借人篱落种黄花”(叶嗣宗《九月》)、“身老难为客,天寒更念家”(金和《泊江上》),都表达了年老思乡之情。

另一种表现形式是死后埋骨故乡。这一礼俗源于上古,又沿袭至今。本来,埋骨故乡对“死徙无出乡”,终身不出门的人来说,是自然可以做到的,但对于死在他乡的游子来说,就殊非易事,人们往往要为此历尽千辛万苦,耗尽所有资财。

但本着“狐死必首丘”的心理,中国人哪怕路途再远,耗资再多,也在所不惜。民族英雄文天祥就义之前,曾特意立下遗嘱,在他死后要按礼法“归骨故乡”,并写有“狐死犹应正首丘”的诗句。在美国旧金山的华人圈中,有一种按籍贯组成的慈善组织(如有名的南海县的福荫堂、番禹县的昌后堂等等)。据《新大陆游记》载:“此等团体最奇,其目的甚简单,仅为客死于外者运骸骨归耳”,而“每运一骨归,动需数百金。”

“归骨故乡”在西方人看来,确实可谓之“奇”,匪夷所思,然对中国人来说,又何“奇”之有呢?“狐死犹应正首丘”、“狐死必首丘”,又何况人乎?!因此,由“狐死首丘”这一句成语,又自然而然地衍生出了另一个成语——归正首丘,它指的正是“归骨故乡”这一重要的文化行为。

无论是“归正首丘”的文化行为也好,还是“落叶归根”的文化心理也罢,都有其产生的文化“土壤”。稍加寻绎,可得如下三端:

其一,我国是“以农为本”的社会,属农耕文化一系。在这种农耕文化的陶染下,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与脚下的黄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由此产生热恋故土、衷爱故乡的深厚感情,形成了安居乐业的民族个性。“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汉书·元帝纪》)。人与土的关系,俨然是骨与肉的关系,而且“安土重居,谓之众庶”(《后汉书·杨终传》)。“土”性又俨然是民众的天性、特性和本质规定性。这种民族个性与“商人重利轻别离”(白居易)是迥然异趣的。因此,“落叶归根”的心态和“归骨故乡”的习俗,显然是“黎民之性”的必然。

其二,农耕文化靠天吃饭,依地而活,具有相对的封闭性,人们“老死不相往来”,这也历史地造成了一种人以乡聚、各守一隅的生活格局,形成一种“生于斯,长于斯,宦学于斯,聚族于斯”(《汲郡图志》)的历史传统。这种生存格局在内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对外又具有极强的排他性,诚如梁启超所说的那样:“小群可合,而大群遂不能合也。”故而,人在外,要“川流入海”;年老时,要“落叶归根”;去世后,自然要“归骨故乡”。

其三,农耕文化与宗法观念天然契合,互为表里,传统的宗法制度使“聚族于斯”的人们必须恪守“父母在,不远游”的孝道伦常,“生则同居,死则同穴”的家族观念也使人们与生我养我的家园难舍难分。从这个意义上说,“狐死首丘”、“落叶归根”正是地缘观念与血缘观念相互结合的必然产物。

收稿日期:199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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