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对汉晋木雕的研究--兼论王国维与“双重证据法”形成的关系_王国维论文

王国维的汉晋木简研究——兼谈与“二重证据法”形成之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木简论文,王国维论文,关系论文,证据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K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02)06-0019-07

王国维倡导并实践的“二重证据法”,不仅对疑古思潮的偏颇有所是正,而且对20世 纪中国学术进程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这一研究方法的最早提出,是王国维1925年 在清华研究院任导师时向学生授课的内容,并在其后的《古史新证》一书中加以明确。 王氏去世后又由陈寅恪概括总结,更为学术界所熟知。那么,“二重证据法”是如何形 成的呢?仔细考察王国维的治学路径,我们不难发现,早在1913—1914年,王国维与罗 振玉合作考释汉晋木简,写作《流沙坠简》过程中,就已经自觉地运用“纸上之材料” 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可以视作“二重证据法”的肇始。他运用现代考古学的 成果,结合《史记》、《汉书》等文献史籍资料,对汉代边塞和烽燧的考实,玉门关、 楼兰及海头城位置的确定,西域丝绸之路的探索以及汉代边郡都尉官僚系统的职官制度 的排列等汉晋木简所涉及的一系列相关问题,逐一做了详尽的考释,博大精深,对后人 裨益极大。此后,王国维将这一科学的考史方法应用到殷墟甲骨、齐鲁封泥、钟鼎石刻 、敦煌文书等出土文物与历史文献的研究之中,更是“二重证据法”的发展和深化,遂 使其研究达到高峰。本文试图就王国维的汉晋木简研究与“二重证据法”形成的关系做 一番探讨,旨在说明“二重证据法”产生的背景及其影响。

一、汉晋木简研究缘起

1901年和1904年,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Aurel Stein 1862—1942)以探险为名,先后 两次在今新疆、甘肃的楼兰、尼雅、敦煌等地的古代遗址进行发掘调查,所获文物甚多 。他利用当时中国政府的腐败和社会的落后,将这批文物、文献攫掠而去,其中包括一 批汉晋木简和文书资料。斯坦因把释读和出版这批资料的任务委托给法国著名的汉学家 沙畹(Edward Chavannes1865-1918)博士。沙畹对木简作了考释,写成《斯坦因在东土 耳其斯坦考察所得汉文文书》,并在未刊印这批木简释文之前,将手稿寄给了寓居日本 的罗振玉。其时,罗振玉、王国维两人正在从事《殷墟书契后编》的研究。眼光敏锐的 罗振玉,立即看出这批文献的重要价值,他说:“乃知遗文所记,裨益甚宏。如玉门之 方位、烽燧之次第、西域二道之分歧、魏晋长史之治所、部尉曲候,数有前后之殊,海 头、楼兰,地有东西之异,并可补职方之记载,订史氏之阙遗。”[1][(《序》)]于是 ,罗振玉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和王国维一起,在没有实物资料的情况下,面对模糊不清 的图版,进行认真而细致的考释,经过四个多月的辛勤劳动,他们终于将这批木简整理 、分类完毕,题名《流沙坠简》,于1914年在日本京都由东山书社出版。

《流沙坠简》共分三部分,其中第一和第三部分——“小学术数方技书”、“简牍遗 文”,由罗振玉考释。第二部分“屯戍丛残”数量最多,内容也最为重要,是全书的精 华所在,由王国维考释。1914年7月17日,在致缪荃孙的信中,王国维谈到了工作情况 :“岁首与蕴公(罗振玉)同考释流沙坠简,并自行写定,殆尽三、四之月为之。此事关 系汉代史事极大,并现存之汉碑数十通亦不足以比之。东人不知,乃惜其中少古书,岂 知经史籍所不纪之事,更比古书为可贵乎。考释虽草草具稿,自谓于地理上裨益最多, 其余关乎制度名物者亦颇有创获。使竹汀(钱大昕)先生辈操觚,恐亦不过如此。”[2]( P40)在考释过程中,王国维充分利用出土文物资料(如汉代碑刻、魏晋买地券等),结合 文献资料,运用文字、音韵、典制、地理、官制、语言等多方面知识,就这批木简所涉 及的屯戍情况与制度、名物作了翔实的考证。这是第一部有图影和随文考释的汉简著作 ,对后来西北史地和简牍学的发展,均具有开创之功,影响深远,受到时人的高度赞誉 。鲁迅曾这样评价道:“中国有一部《流沙坠简》,印了将有十年了。要谈国学,那才 可以算一种研究国学的书。开首有一篇长序,是王国维先生做的。要谈国学,他才可以 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3](P105)

作为法国汉学家,沙畹对中国历史颇有造诣,在西方汉学界可算作首屈一指的大师。 但是,他毕竟以外邦人的身份研究中国古籍,对汉晋时期的典章制度、地理沿革、军事 术语等稍有隔阂,因而误释、漏释之处甚多。如将“承书从事”这一诏书习语释为“奉 书行事”;军事名词“完坚折伤”释作“守望折伤”;“任城国亢父县”中“亢父”地 名误为“古父”等等,不胜枚举。王国维逐一“予以纠正,皆属精当”[4](P275)。法 国另一位著名的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 1878——1945)也指出:“沙畹为斯坦因 考察团搜集的中国资料所写的著作,必须要添上这些中国学者的修正和补充。”[5](P4 16)

罗振玉、王国维在简牍分类上,为后人树立了一个范例。《流沙坠简》将汉晋木简分 作三类:小学术数方技书、屯戍丛残和简牍遗文。其中“小学术数方技书”收集了有关 字书、历谱、九九术、占书、医方等内容的简,“简牍遗文”收集了简札片断。王国维 把“屯戍丛残”分为簿书、烽燧、戍役、廪给、器物、杂事六个细目考释。这一分类法 奠定了简牍学研究的基础,流风余韵,绵延不绝。劳榦在考释居延汉简时,就 基本上继承了罗、王二人所采用的分类法。他把居延汉简分成文书、簿录、信札、经籍 、杂事五类。信札相当于小学术数方技书,屯戍丛残则分文书和簿籍两类。文书又分作 书檄、封检、符券、刑讼,簿籍则细分作烽燧戍役、疾病死伤、钱谷器物、车马、酒食 、名籍、资绩、簿检、计簿、杂簿11类。劳榦在自序中说:“这个分类是变通 罗振玉和王国维所设计的《流沙坠简》的分类而成。”[6](P249)1960年,劳榦 在台湾重印《居延汉简考证》时,又重新将分为七大类计66项。表明他在继承王国维分 类法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

二、汉晋木简研究成就

20世纪初叶,作为四大发现之一(其他三项为殷墟甲骨文、敦煌文书、明清内库档案) 的汉晋木简的出土,更为西北史地的研究注入一股新鲜活力。王国维正是利用这批新发 现的考古材料,将边疆史地的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他在书中不仅考校文字,诠释词 语,疏通文意,还对与之有关的汉晋历史制度进行考证,其中对遗址性质、汉长城走向 及鄣燧布局、屯戍组织、西域史地、中外交通的研究,对行文关系及文书制度、简牍缀 合及编联的解析,创获犹多,至今仍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参考意义。下面就王国维考 证的几个主要问题略加说明。

(1)长城方位及烽燧守卫系统

早在战国时期,燕、赵、秦等国就在北部边境一带修筑防御城墙。秦统一后,建成西 起临洮,东至于海,绵延万里的防卫屏障——长城。汉武帝击败匈奴后,为了巩固西北 边防,设城筑塞,“始筑令居以西,列四郡、据两关焉”。终汉一代,对长城不断修 缮完固,规模渐趋宏大。“北边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乘塞列隧,有吏卒数 千人。”但是,汉长城的起讫地,史书都没有明确的记载。斯坦因在敦煌以北的一些烽 燧遗址中发现西汉时期的简牍。根据这批材料,斯氏对河西走廊以西的汉代长城和烽燧 遗址进行了广泛而全面的调查,并对汉代长城的位置、走向构筑方式,烽燧的分布状况 、结构和功能,长城与烽燧的修筑年代等问题作了具体分析。王国维同意斯坦因的说法 ,并根据法显《佛国记》、《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和唐人所著《沙州图经》等资 料加以补充。汉代以后的长城,既有所废弃,又有所补修。法显所见“敦煌有塞,东西 可八十里,南北四十里”。长度缩短,已是颓废之后的汉长城。前凉时李暠又加以新 修,“玄盛乃修敦煌旧塞东西(应为东北)二围,以防北虏之患。筑敦煌旧塞西南二围, 以威南虏”。唐人所记沙州有古长城、古塞城两种遗址,既包括汉长城,又有魏晋时新 修的区段。《沙州图经》载有古长城,正是汉长城旧址,位于敦煌以北,是汉代屯戍之 所,也是“由中原通西域之孔道”[7]。汉时边塞烽燧均沿长城一线设置,职官系统为 郡——都尉府——候官——燧。总括王氏考证内容,兹将汉代边郡都尉府官僚组织系统 列表如下:

(2)玉门关址问题

汉武帝时期,为了保护河西走廊的安全和丝绸之路的畅通,设置了阳关和玉门两道关 卡,作为通向西域的门户。两关是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必经之路,也是丝绸之路上的重 要关口。但是,玉门关的确切地点,唐代以来就不能明指,史书记载互有歧异,各不相 同。斯坦因发现汉晋木简之后,玉门关址问题再度引起争论。沙畹根据斯氏在敦煌西北 约100公里处的小方盘城发现的一枚汉简“大始三年闰月辛酉朔己卯玉门都尉护众谓千 人尚尉丞无署就≈(1922)”以及《史记·大宛列传》的一段记载,汉武帝太初三年,贰 师将军李广利伐大宛,“还至敦煌,士不过什一二,使使上书言:‘道远多乏食,且士 卒不患战,患讥。人少,不足以拔大宛。愿且罢兵。益发而复往。’天子闻之,大怒, 而使使遮玉门,曰军有敢入者辄斩之!贰师恐,因留敦煌”。主张汉武帝太初以前的玉 门关应在敦煌之东,是以汉武帝使使遮玉门,贰师将军乃留敦煌,不敢东向以入关也。 敦煌西北之玉门关,则是太初以后所置,因而提出玉门关曾经西迁之说。

王国维同意沙畹的意见,并根据《汉书·地理志》的记载进一步指出,酒泉郡治下的 玉门县即为太初以前的玉门关所在地,太初以后的玉门关址,《史记·大宛列传》注引 唐《括地志》云:“玉门关在县西百一十八里。”“县”是指唐代的寿昌县,即汉代的 龙勒县。他还根据上引简文,考定玉门关西迁之年“必在李广利克大宛之后(太初四年) ,西起亭至盐泽之时”[8]。

王国维关于玉门关址的新说,后世学者不断加以修正、补充。劳榦《两关遗址 考》[6](P537—546)也认为汉武帝太初四年后,玉门关曾西迁至敦煌西北的小方盘城。 但他指出王氏“玉门关即玉门县”的错误,汉玉门旧关在今嘉峪关和赤金峡两处。向达 《两关杂考》[9](P373—392)根据新发现的敦煌文书《沙州都督府图经》对玉门关的记 载“县北一百六十里,汉武帝元鼎九年置,并有都尉,《西域传》东即限以玉门、阳关 也”以及《汉书·地理志》、《史记·大宛列传》,认为汉玉门关在敦煌西北的小方盘 城,并且“自始置以至终汉之世俱在敦煌。唯至隋唐,则玉门关已徙至敦煌以东瓜州之 晋昌县境”。因而太初三年西迁之说是没有根据的。陈梦家《玉门关与玉门县》[10](P 195—204)也指出玉门关西迁之事根本不可能,并推测玉门关口应在斯坦因编号T14之西 或西北,即在T11—12或T13—14之间。

劳榦、向达、陈梦家诸人对玉门关址的研究,是继承了王国维的工作并向前推 进了一步。近些年,随着考古新材料的不断发现,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渐趋明朗。1978年 ,甘肃博物馆文物考古队对敦煌以北长城烽燧进行考察,在小方盘城以西11公里的马圈 湾遗址作了发掘,获得1217枚汉简。经过初步整理后认为,玉门都尉治小方盘城,位于 玉门候官治所马圈湾遗址东11公里,大煎都候官治凌胡燧,位于马圈湾遗址西南约50公 里,故玉门都尉与大煎都候官之间的邮书路线为东西方向,都尉府发往大煎都候官的文 书称“西书”,反之称“东书”。据出土简文知,玉门候官治所附近的邮书路线为广汉 燧——候官隧——玉门关。故玉门关当位于马圈湾遗址西侧,即候官燧与临要燧之间。 作为主要交通咽喉的玉门关,当置于驿道上,坐东向西。今马圈湾附近有一高地,驿道 从中穿过,可能成为探索汉玉门关址的重要地点。

(3)楼兰故城和海头城位置

楼兰一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列传》“楼兰、姑师,邑有城郭,临盐泽。盐泽去长 安五千里”。公元三世纪前后,楼兰突然从史书上消失了。直到1900年,瑞典探险家斯 文·赫定(Sven Hedin1865——1952)首先到罗布淖尔,发现一座古城。此后,斯坦因及 日本大谷考察团的橘瑞超相继抵达该地,并发现一批汉晋木简和文书。德国学者希姆莱 (Karl Himly)和孔好古(August Conrady)根据斯文·赫定所获汉文文书,判定此城即 是楼兰故城。沙畹依据斯坦因所获木简,也持此说。但王国维根据出土的木简,尤其是 “李柏文书”,认为文书出土地点不是楼兰,而是前凉时的海头,即《汉书·西域传》 及《魏略·西戎传》所载的“居庐仓”,《水经·河水注》所言之龙城。其理由有三: (1)斯坦因所获简牍中,提及楼兰的有三处:“帐下督薛明言谨案文书前至楼兰≈还守 堤兵”,“八月廿八日楼兰白疏恽惶恐白”,“楼兰≈白”。仔细观察文书惯例,都在 姓名前署上发书之地,依此,则“楼兰白疏恽惶恐白”必然是从楼兰所发之书。文书既 然发自楼兰,那么,所抵之地不会是楼兰。(2)《水经·河水注》云:“河水东径墨山 国南,又东径注宾城南,又东径楼兰城而东注,河水又东径于泑泽,即《经》所谓蒲 昌海也。”河水即今宽车河、塔里木河,泑泽和蒲昌海即今罗布淖尔。楼兰城当在塔 里木河注入罗布淖尔的西北方。而斯坦因所获木简之地在东北方,与史书记载不合。(3 )古代楼兰国自汉昭帝元凤四年徙至罗布淖尔西南鄯善后,国号虽改为鄯善,但楼兰城 名仍存。《后汉书·班勇传》载:“议遣西域长史将五百人屯楼兰,西当焉耆、龟兹径 路,南强鄯善、于阗心胆,北捍匈奴,东近敦煌。”《杨终传》也载:“远屯伊吾、楼 兰、车师、戊己。”《魏略》记载过龙堆到楼兰,都是说楼兰位于罗布淖尔的西北。所 以东方人称“淖尔”为泑泽、盐泽、蒲昌海,从西方来的人则称为“牢兰海”。因此 ,《水经·河水注》引释氏《西域记》有“南河自于阗于东北三千里,至鄯善,入牢兰 海是也”。古牢、楼同音,因为从西方来,必定先经过楼兰城,然后至罗布淖尔,所以 称淖尔为牢兰海。据此他断定,斯文·赫定和斯坦因所发现的罗布淖尔东北的古城,决 不是古代楼兰。那么,此城究竟是什么呢?王国维从日本大谷考察团橘瑞超所获的李柏 文书,断定为前凉时期的海头。李柏文书有两份,所言之事相同,所署月日相同,所遣 使者相同,实际上是一份文书及其草稿。由此可知,文书写于此城而非来自他处。其一 书曰:“今奉台使来西月二日到此。”“此”字旁注“海头”二字;其二曰:“诏家见 遣使来慰劳诸国月二日来到海头。”前记“此”,后记“海头”,即知此地在前凉时期 称海头。“海头”一名史书不见记载,可能是在蒲昌海之东而得名。此外,王国维还考 证出古籍所载与海头相当之地,只有《水经·河水注》中的龙城,汉魏时称“居庐仓” ,魏晋以后成为西域长史治所。对西域长史在魏晋至前凉时期的变迁,王国维也做了详 细考证,最后得出海头“为古代西域之重地”。

此后,日本学者森鹿三查对斯坦因的探险报告,并结合橘瑞超所存的照片后,在《李 柏文书的出土地点》一文中认为,照片摄下的“李柏文书”出土地点根本不是楼兰(LA) ,而是斯坦因编号的LK,即海头城,验证了王国维的判定。我国学者黄文弼先后两次考 察罗布淖尔,获简58枚,其中有“居卢訾仓以邮行”。根据简文所记,黄文弼认为龙城 未必确有此城,但实有此地,在蒲昌海东岸。《魏略》中所记的龙堆,即为龙城所在地 。而居卢訾仓的方位,应在蒲昌海东南,与楼兰相对。因此,居卢訾仓不但与楼兰非一 地,与龙城也不相同[11](P386)。

王国维的汉晋木简研究,开创了西北史地领域的新纪元。这是“地上之材料”与“地 下之新材料”相互结合的典范,也是“二重证据法”的最早实践。尽管由于条件所限, 王国维的考释结论,为不断发现的考古材料和新的研究成果所补充、修正,但是,他利 用汉晋木简文书等新资料,结合史书文献记载的研究方法,至今仍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在20世纪简牍研究史上,王国维具有首创之功,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三、汉晋木简研究与“二重证据法”的形成之关系

王国维的治学历程,按照徐中舒的说法:“大抵先生为学次第,可分四期:二十二岁 以前,居海宁本籍,治举子业,兼治骈散文,是为第一期;二十二岁以后,旅居上海、 武昌、通州、苏州,八、九年间,先治东西文字,继治西洋哲学、文学,年壮气盛,少 所许与。顾独好叔本华,尝借其言,以抨击儒家之学,为论至廉悍,其后亦治诗词,于 词尤自负在北宋诸家之间,南宋以下不足论矣,是为第二期;三十一至三十六,五年之 间,居北京,专治词曲,标自然、意境二义。其说极透彻精辟,在我国文学史认识通俗 文学之价值,当自先生始,是为第三期;三十六岁以后,随罗氏居东京,尽弃前学,专 治经史。盖先生此时为学,已入自创时代,故虽由西洋学说以返求于我国经典,而卒能 不为经典所束缚。此时学术最大之新发见有五:一曰殷墟甲骨文字;二曰敦煌塞上及西 域各地之简牍;三曰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唐人所书卷轴;四曰内阁大库之书籍档案;五曰 中国境内之古外族遗文。物既需人而明,人亦需物而彰。而先生适当其时而治其学,于 是先生经史之学,遂成从古未有之盛,是为第四期。”[5](P198—199)这里所说的第四 期,是指1911年辛亥革命后,罗振玉、王国维流亡日本的那段时间。脱离了政治中心的 罗振玉,在大量收集古器物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编撰、校勘、印行。在罗的影响下, 王国维开始从哲学、文学、戏曲之学,转而钻研经史、小学、金石、音韵、甲骨等文献 古籍和出土文物资料。关于这一转变,罗振玉在《<观堂集林>·序》中回忆说:“辛亥 之变,君复与余航海居日本,自是始尽弃前学,专治经史,日读注疏尽数卷,又旁治古 文字声韵之学。甲寅,君与余共考释流沙坠简,余考殷墟文字,亦颇采君说。”[8]从 此,正式形成了“罗王之学”(注:罗、王之学的内容,陈梦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熟悉古代典籍;(2)并承受有清一代考据小学音韵等治学工具;(3)以此整理地下 的新材料;(4)结合古地理的研究;(5)以二重证据治史学经学;(6)完成史料之整理与 历史记载之修正的任务。”(见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第50 页。),这是在传统金石学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的突破。传统金石学研究仅以零星出土 的古代铜器和石刻为研究对象,偏重于著录和考定文字资料,以达到证经补史之目的, 范围狭窄,内容有限。这种局限,到了乾嘉学者那里稍有改变。如钱大昕运用文字证史 ,开创金石文字与文献相结合研究之先河。钱氏严密精良的考证方法,如实事求是、无 征不信、广参互证、追根穷源、讲求义例和逻辑等,都对王国维的治学产生了直接影响 。他在承袭乾嘉考证学派的基础上,把碑刻文字扩大到甲骨文、金文,并与历史文献互 证,运用得更自觉、更有时代性、科学性,因而能够超越前贤,取得卓越的成就。

如前所述,王国维学术路径之奠立,实从他1912年侨居日本开始。他在日记中说:“ 此四年中生活,在一生中最为简单,惟学问则变化滋甚。”[12](P140)而以1914年考释 汉晋木简为转机,确定了他后半生的治学方向。现将王国维东渡日本之后的研究成果列 表于下:

1912年 始读清小学书,撰《简牍检署考》。

1913年 圈注段玉裁注《说文》,作《明堂寝庙通考》、辑《齐鲁封泥集存》并作序。

1914年 与罗振玉合撰《流沙坠简》并为之作序、草《宋代金文著录表》和《国朝金文

著录表》并作序,校写罗氏《殷墟书契考释》并作序和后序。

1915年 撰《殷墟书契前编》释文,作《洛诰解》、《鬼方昆夷猃狁考》、《三代地理

小记》、《胡服考》、《古礼器略说》、《生霸死霸考》。

1916年 撰成《史籀篇疏证》及序、《毛公鼎考释》并序、《汉代古文考》、《魏石经

考》、《汉魏博士考》。

1917年 作《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太史公年谱》、《今本竹书纪

年疏证》及序、《殷周制度论》。

1918年 抄毕并校定《唐写本唐韵残卷校记》,作《重辑苍颉篇》及自序。

1919年 写《殷墟书契后编》上卷释文,撰《西胡考》(上、下)及《续考》,为蒋汝藻

编藏书志。

1920年 继续编藏书志,并校阅多种古籍,作《敦煌发现唐朝之通俗诗及通俗小说》。

1921年 集成《观堂集林》二十卷刊行,撰《唐写本切韵残卷跋》。

1922年 撰《两浙古刊本考》及序,并校《水经注》、《蒙古秘史》。

1923年 撰《殷墟书契考释序》、《魏石经续考》。

1924年 作《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散氏盘考释》及跋、《金文编序》。

1925年 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讲《古史新证》,作《鞑靼考》及年表。

1926年 发表《长春真人西游记注序》,刊印《蒙古史料四种校注》。

1927年 撰《元朝秘史之主因亦儿坚考》、《金界壕考》、《水经注笺跋》,6月2日,

自沉于昆明湖。

从表中可以看出,1914年确是一转捩点,从此,王国维在甲骨文、金文、敦煌文书等 研究领域纵横驰骋,挥洒自如,一发而不可收,成为中外闻名的国学大师。而王国维在 简牍与古史相结合研究方面的典型范例,体现在《太史公行年考》一文中。首先,他根 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司马贞《索隐》注引晋人张华《博物志》载: “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 三年六月乙卯 除六百石也。”考定今本《 博物志》所无的这条记载,“当在逸篇中”。张华所记此条“当本先此,汉记录非魏晋 人语”,且“本于汉时簿书,为最可信之史料矣”,因为木简中所见汉人履历要写姓名 、县乡里名和爵位、年龄。然后他引敦煌所出新莽时木简“敦德亭間田东武里士伍王 参”、“新望兴盛里公乘口杀之年八”和“口口中阳里大夫吕年年廿八”之后 说:“此云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与彼二简正同”,又参照张守节《正义》 为《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句所加注语“案,迁年四十二 岁”,以为张华所记“二十八”当系“三十八”之讹。他说:“《正义》所云亦当本《 博物志》,疑今本《索隐》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本作‘年三十八 ’。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 中五年,而非孝武建元六年矣。”即汉武帝元封三年,太史公年三十八岁,由此上推, 司马迁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卒年绝不可考,“然视为与武帝相终始, 当无大误也”。自王文出,多数学者多宗其说(注:如范文澜在《正史考略·史记》中 ,司马迁生卒年即采用王国维的说法。但郭沫若不同意王说,在《<太史公行年考>有问 题》(收入《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45——450页)一 文中,又从居延汉简中找出十项典型的简牍,列举官职、乡里、身份、姓名、年龄、事 由等,并带年月日,是完整的一个公文格式,认为司马贞所引《博物志》并没有错,而 张守节所言司马迁年42,是综括其一生只活了42岁,由此断定,司马迁的生年应是汉武 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

由于《流沙坠简》成书仓促,加之罗、王二人未见到实物,因而在释文考证方面存在 一些错释、漏释之处(注:除王国维自己对汉晋木简有所修正、补充外,后人屡有改定 ,如贺昌群《流沙坠简校补》、《流沙坠简补正》,陈邦福《汉魏木简义证》,劳翰《敦煌汉简校文》、陈直《汉晋木简考略》、《敦煌汉简释文平议》,方诗铭《 敦煌汉简校文补正》,李均明《<流沙坠简>释文校正》,何双全《敦煌汉简释文补正》 以及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释校《敦煌汉简释文》等。)。王国维也意识到 这一点,《流沙坠简》出版后,每年都要对其进行修改、补充、订正。如1915年“七月 ,补正《流沙坠简》考释三十余处,重阳日读《汉书·功臣侯表》至相如使西域事,因 订正前释《屯戍丛残》廪给类第一简之误,至为愉快”[13](P101)。北京图书馆所藏王 国维自用本《流沙坠简》一书,将罗振玉和他自己所考证错误的史事,一一加以涂改, 在书的天头上用蝇头小楷写了眉批,惜因时间仓促,未能抄录。赵万里校辑《观堂别集 》卷四中,载有王国维1916年12月所写《流沙坠简考释补正自序》,序文中说:“甲寅 之春,与罗叔言参事共考释敦煌及罗布淖尔北古城、尼雅古城所出木简,阅两月而成。 虽粗有发明,而违失漏略,时所不免。既于考释后序及烽燧表中时一正之。二年以来, 浏览所及,足以补苴前说者,辄记于书眉,共得数十事,写而出之,以质世之读是书者 。”1918年6月21日,在致罗振玉的一封信中,他又说:“昨覆取《流沙坠简》校之, 其永光五年历谱简背末一行新识四字,‘十七日丙戌’下所阙一字当是‘腊’字,《说 文》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此日适冬至后三戌,且此简有伏日,尤当有腊日也。末之字 前不可辨,今辨为‘己亥晦’三字,又前此录文漏去‘十月辛未朔大’一行,而‘十一 月辛丑朔’误书作‘十月’。如能详校一过,则此种处当发见不少也。”[2](P260)

此后,王国维又陆续撰写了《敦煌所出汉简跋》、《罗布淖尔北所出前凉西域长史李 柏书稿跋》及《仓颉篇残简考释》、《校松江本急就篇》等一系列与汉晋木简研究相关 的文章,都是以敦煌所出汉简综校古籍,上距他与罗振玉合释流沙坠简已有三四年,但 他之所以重视《急就篇》和《仓颉篇》,无疑与其研究汉晋木简有关。1925年应清华国 学研究院之邀,王国维作了《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的讲演,开头便强调 “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并指出古代简牍的两次出土(孔子壁中书、汲冢 竹书),极大地促进了古代学术的发展。20世纪发现的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 ,也为王国维的学术创新提供了契机,此后,他在甲骨、金文、敦煌文书等研究领域继 续拓展,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治学理论和方法——二重证据法。

王国维自己明确提出“二重证据法”这一概念,是1925年在清华研究院向学生授课时 总结出来的,后来编辑成《古史新证》,这是以考古材料与古文献相结合来探求古史真 相的讲义。在“总论”中,王国维认为考证古史必须做到利用遗留下来的古籍与地下发 掘的新材料相互印证,“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 种材料,我辈固得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 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 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14](P2)。这是王 国维在继承传统史学严密考证的基础上,再加上20世纪初发现的新史料(如汉晋木简等) ,遂促成了“二重证据法”的形成。与王国维同时代的人也指出新史料的发现对于王氏 学术研究的重要意义:“君(王国维)新得之多,固由于近日所出新史料之多,然非君之 学识,则亦无以董理之。盖君于乾嘉诸儒之学术方法无不通,于古书无不贯串,其术甚 精,其识甚锐,故能以旧史料释新史料,复以新史料释旧史料,辗转相生,所得乃如是 之夥也。”[8]同时,王国维对史料有一种开阔的眼光,将史料的范围扩大到甲骨、陶 器、简牍、封泥。20世纪前后的金石学较之以前有显著的不同之处,就是古物范围的扩 大与品类的专门化。罗振玉、王国维正是这一学术风气推移的杰出代表。

关于新史料的发现对历史研究的意义,陈寅恪也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 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 潮流者,谓之预流(借用佛家初果之名)。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 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15](P26)王国维自己也有所表明,1923年 在为商承祚所著《殷墟文字类编》作的序言中说:“……故古文字、古器物之学,与经 史之学实相表里,惟能达观二者之际,不屈旧以就新,亦不绌新以从旧,然后能得古人 之真,而其言乃可信于后世。”[16](P8)这也正是王国维学术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

汉晋木简属于考古遗物,考古学的技术和方法在简牍研究中占有突出的位置,将简牍 研究与考古学结合,代表了简牍研究的新方向。《流沙坠简》是中国学者对近代考古发 掘资料进行整理和研究的第一本著作,王国维对于研究出土新材料需要科学的田野考古 知识已有一定的认识,如对木简编号的说明,即受到近代考古学的影响。1914年3月, 他通过斯坦因的考古记录,注意到沙畹原书所标有的每支简的出土地点,据此又重新考 定候官、烽燧次第,并绘图列表各一,将烽燧之次第及其所出诸简附于《流沙坠简》后 ,以便进一步研究,并作了如下说明:“余与罗叔言参事考释流沙坠简,属稿于癸丑岁 杪。及甲寅正月,粗具梗概。二月之后,从事写定,始得读斯坦因博士纪行之书,乃知 沙氏书中,每简首所加符号,皆记其出土之地,其次自西而东,自敦一敦二迄于敦三十 四,大抵具斯氏图中。思欲加入考释中,而写定已过半矣。乃为图一表一,列烽燧之次 及其所出诸简,附于书后,并举其要如次。前序考定汉简出土之地,仅举汉长城及玉门 关二事。又考释中所定候官烽燧次第,全据简文。今据其所出之地,知前由文字所考定 者,虽十得七八,今由各地所出之简以定其地之名,有可补正前考者若干事。”[8]

王国维还十分关注田野发掘。1926年,李济主持了山西夏县西阴村的考古发掘,所获 文物运抵北京后,在清华园作了一次公开展览,观者云集,盛况空前。王国维也参观了 展览,“他(李济)回忆起把西阴村出土实物第一次在清华校内作展览演讲时,他的同事 和前辈王国维先生也去参观。李济清楚地记得,王先生对一块带流的陶片(遗址出土物 中没有完整的器物)极感兴趣,他跟李济作了热烈讨论,并揣想原陶器的可能用途,还 与类似形制的铜器作了比较。”[17](P14)王国维对考古学的关注,来源于对汉晋木简 的整理与研究。因此可以说,“考古学在中国的奠立和发展,为研究中国历史文化开辟 了全新的途径。中国考古学多年具有的特点,就是与历史研究密切结合,这种特点,在 其先驱人物如罗振玉、王国维的作品中,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了”[18]。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学术界掀起了一场颇有声势的疑古运动,以顾颉刚为首的“ 古史辨”派对古史、古书提出了怀疑,一时间疑古思潮成为风气。王国维时居古史辨派 的大本营北京,并没有一味附合,相反,却对他们疑古过勇的偏向提出批评。他之所以 将自己最后的著作取名《古史新证》,就是针对《古史辨》而言的,以作补充,匡正。 在该书的第一章“总论”中,王国维说道:“至于近世乃知孔安国本《尚书》之伪,《 纪年》之不可信。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 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而在第四章之后,王国维 根据三、四章“商诸臣”的内容,写了以下一段案语:“右商之先公先王及先正见于卜 辞者,大率如此,而名字之不见于古书者不与焉,由此观之,则《史记》所述商一代世 系,以卜辞证之,虽不免小有舛驳,而大致不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是实 录,而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又,虽谬悠 缘饰之书,如《山海经》、《楚辞·天问》;成于后之书,如《晏子春秋》、《墨子》 、《吕氏春秋》;晚出之书,如《竹书纪年》,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确实性。然则 经典所记上古之事,今日虽有未得二重证明者,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16](P52-53) 这种客观公允的治学态度,正是王国维学术风格的集中体现。近二三十年来,大量考古 新材料,如银雀山汉简、马王堆汉墓帛书、定县汉简、郭店楚墓竹简等简帛佚籍的不断 出土,一些久已被学者判定是伪书的古代典籍,如《孙膑兵法》、《鹖冠子》、 《文子》等都重新获得了肯定,证明它们不伪,再次说明了王国维的预见性。

王国维的治学风格,陈寅恪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 释证,凡属于考古学及上古史之作,如《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鬼方、昆夷、 猃狁考》等是也;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凡属于辽金元史事及边疆 地理之作,如……《元朝秘史之主因亦儿坚考》等是也;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 材料互相参证,凡属于文艺批评及小说戏曲之作,如《红楼梦评论》、《宋元戏曲考》 及《唐宋大曲考》等是也。”[15](P6)这是广义上的“二重证据法”,它不仅仅是单纯 的研究方法,还为历史学研究指明了理论方向。20世纪中国学术的一大显著特点就是历 史研究与考古资料的密切结合,这一趋势上溯到罗、王二人整理考释甲骨文、汉晋木简 中已经初露端倪。有学者已经指出:“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是在日本期间确立的。 ”[19](P178)正是基于他在日本期间主要的学术成就便是考释汉晋木简而撰著的《流沙 坠简》的认识之上所做出的判断。这种实证的方法必须建立在古代文献与地下文物相互 印证的基础之上,而汉晋木简的研究正是形成这一方法的开端。加之王国维综采西洋哲 学、逻辑思维与考古学知识于一体,融会贯通,使“二重证据法”——古文献与考古学 相结合——成为学术研究的新范式。

王国维站在中西文化交融点上,采纳近代西方科学方法,利用各种新材料和多学科知 识研究中国历史,得出新史识,既继承了考据史学的优良传统,又推陈出新,成为承前 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巨擘。王国维的汉晋木简研究及因之而创立的“二重证据法”, 至今仍具有现代启迪意义。诚如李学勤所言:“王国维先生的《古史新证》,以其‘二 重证据法’,从理论和方法上为现代考古学奠定了基础。”[20](P4)实际上,其影响所 及,不仅限于考古学一门。21世纪历史学研究的趋势便是将现代考古学与历史文献学相 结合,而这正是承袭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而来。从这一点上说,王国维所开创的学 术传统,借用他评价沈曾植的话来说,即是“其所以继承前哲者以此,其所以开创来学 者亦以此。使后之学术,变而不失其正鹄者,其必由先生之道矣”[8]。

收稿日期:2002-09-26

标签:;  ;  ;  ;  ;  ;  ;  ;  

王国维对汉晋木雕的研究--兼论王国维与“双重证据法”形成的关系_王国维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