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溪拒绝私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唐朝末年,四川邛州地区爆发了阡能农民起义。但在三川节度使陈敬瑄的镇压下义军失败,阡能最后被俘牺牲。
为了稳定当地局势,缓和官府与百姓的矛盾,陈敬瑄不得不发布榜文,“凡阡能等亲党皆不问”。然而,榜文墨迹未干,邛州刺史却逮捕了阡能的叔父阡行全一家35口,并向陈敬瑄报告,要以“连坐罪”处死阡行全等人。陈敬瑄接到报告后,大吃一惊,对下面搞的这个“动作”感到莫明其妙,一时间惶惶然不知所措。
他问手下的孔目官(掌管文书的官员)唐溪,应该怎么处置这件事?唐溪回答说:“大人已经出了告示不让追究阡能的亲属,而刺史又进行逮捕,此必有故。现在要是不问青红皂白就杀了阡行全,不但会使您失掉大信,而且恐怕阡能的党羽又要纷纷起事了,恳请大人派人查明此案,切不可滥杀无辜!”唐溪的这番率直进言,正好击中了陈敬瑄的软肋,陈敬瑄便听从了唐溪的意见,派亲信武官牛晕前往邛州调查。
果然,经查证,原来是因为“(阡)行全有良田,刺史欲买(实为霸占)之,不与,故恨之”。可见阡行全被捕完全是邛州刺史贪暴不仁、挟怨报复所致。于是冤情大白,此案得以平反。牛晕在邛州衙门前召集群众,当众宣布阡行全无罪,随即“破械而释之”。
事过不久,阡行全听说自己一家老小是由唐溪的几句公道话才得以死里逃生的,便携金登门酬谢。《资治通鉴·卷255》上说:“密饷溪蚀箔金(纯金片)百两。”阡行全秘密送给唐溪一百两金叶子,以此感谢他的救命之恩,正如俗话说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此乃人之常情,一片诚心。照说,对于这样的“密饷”,送金者也不会自去告发,用现在的话说,不收白不收,何乐而不为呢?然而,不料唐溪大怒说:“这本是陈大人英明,跟我有什么关系!”又说:“我不过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你居然上门赠金,岂不是怀揣着灾祸来送给我吗!”言罢,唐溪叫阡行全把金子拿走,呵斥着把他赶了出去。
唐溪先是归功于“领导”的英明,把“感谢”移赠给“领导”,说是要感谢就感谢我们的“领导”吧,推辞得十分巧妙;继而坦言“受金得祸”,可谓言之凿凿,拒绝有理;最后下了逐客令,丝毫不留情面,何等的正气凛然!
或许有人觉得,黄灿灿的金叶子在唐溪眼里一下子变成了招灾惹祸的东西,避之唯恐不及,这是不是有悖常理?其实不然,正是在这看似不通人情之处,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公职人员所应该具备的“勤以为民”、“廉以律己”的本色。唐代柳宗元言,“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意思是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都是老百姓的仆人,并不是奴役老百姓的官老爷。仆人为主人尽职尽责,做了他应该做的“分内”之事,难道还需要主人来感谢吗?或许唐溪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才能在关键时刻出以公心,仗义执言,为民解忧,而且事后不受密饷,不图报答。
遗憾的是,当今时代,“谢恩私门”的现象依然不绝。一些号称“社会公仆”的官员,为群众做了一点好事就自恃有功,喜欢赞声盈耳,习惯别人“感谢”。比如,某某是我推荐提拔的,他得报答我的“提携之情”;某件冤案平反让我费了不少周折,当事人理当感谢我的“再造之恩”;群众的危难疾苦是我解决的,他们感恩戴德我受之无愧……于是,对种种五花八门的“感谢”来者不拒,一律笑纳,甚至有的公然索取好处,照单全收。如此“角色”变位,假公以肥私,怎能做到廉洁自律、“没啥好处也办事”?
为官者不妨见贤思齐,以唐溪这个古代的区区小吏为镜,真正从“官本位”的神坛上走下来,诚心实意地当好“公仆”角色,做到知其职,尽其责,公平公正地为民办事,清廉自律,官清如水。能够达到这样一个“以民为本”的境界,也就不会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了,何用民众三叩九拜地“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