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学视角下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问题研究论文_渠亚琴

福利经济学视角下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问题研究论文_渠亚琴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各城市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使城市近郊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鉴于此,本文将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失地农民在城市化中的福利损失,以期为城市化进程中农民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研究基础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失地农民;城镇化;安置补偿;福利

一、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相关的土地征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文件还存在很多缺陷,致使农民在丧失土地以后,安置补偿没有到位,生活变得无依无靠,投入城市生活以来,归属感缺失。因此,对失地农民在丧失土地后的生活、就业、保障进行研究,看他们在丧失土地后政府所做的安置补偿是否到位?他们的福利和利益是不是获得了安妥的赔偿和保证?他们可否投入和顺应城市生活?这些都事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这也就是此次选题的现实背景。

二、失地农民安置补偿的现状分析

大部分失地农民土地全部被政府征用,但从征地安置状况来看,失地农民基本处于被动接受政府安置的位置。具体来说,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均获得了货币补偿,并且政府不同程度给予土地入股、留业、就业、社保安置。各个村对政府征地所赔偿的货币分配方式各不相同,有的村属于一次性平均分配给全部村民,有的则是分配了一部分,村民对具体分配方式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有的赞同,有的则持反对意见,主要担心被村委管理的赔偿款无故蒸发或被贪污。对于失地农民在被征地过程中住房也被拆迁的,政府集中建设保障房,在保障房没有建成交房期间,政府按原住宅面积给予一定的租房过渡补贴,但各个村因土地被征用时间不同,所获得的租房过渡补贴额度也有差距,认为存在严重的不公平。

三、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征用过程中补偿标准过低

在征地补偿政策的运用过程中,根据土地补偿安置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显示,土地收益分配中,农民只得5%—10%,村一级得25%—30%,政府及部门得60%—70%,可见补偿标准显然是偏低的,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我国在征地过程中的补偿是远远不够的。总之,现有的补偿,无法做到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有效的保障。

(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失地农民没有后续的经济来源,没有基本的生活技能,只能靠政府补助,然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至今仍未有效建立起来。由于政府没有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失地农民也就只能关注眼前利益,考虑的是今天能拿到多少征地补偿,很少考虑以后的出路问题,也很少去关心其他的问题,再者征地补偿的标准不统一,没有基本的区分,不知道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去补偿。所以很大程度上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是无法落实的,影响失地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三)失地农民就业难问题突出

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包括:就业率不高,就业后的失业率高;就业岗位更换频繁,在工作中的维权意识不强,竞争意识淡薄,市场导向意识较差。自主创业是实现就业的途径之一,然而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存在很多障碍,表现在:当前失地农民的创业资金主要来来源于征地补偿,创业资本不足;政府相关创业的政策引导有限;失地农民文化水平低,缺乏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能。

四、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安置补偿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力度

一是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配机制,逐步核准。在统一征地中逐步推行土地“片区综合价”。坚持市场化方向,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将城镇土地划分成若干片区,每一片区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基准地价,在统一征地时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二是政府应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应采取各种形式使失地农民可以从征地中受益。三是引入市场机制,从而促进土地价格的合理定价,这是提高土地补偿的科学依据,也是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的依据。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实行多样化的补偿

土地征收过程中,不应简单的一次性货币补偿,应采取不同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农民的手段。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显著差异,因此每个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使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来补偿失地农民。这不仅保证了失地农民基本的生活,并且还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得到稳定长足的收入。

(三)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失地农民安身立命的最基本的条件,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我们应该更加主动去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国家的统一政策和地方的具体政策应相互配合,整体推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统一的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

(四)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的自身能力

1.加强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可以根据失地农民的特点,实施差异化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同时,要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和政策教育,引导失地农民树立正确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率。

2.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力市场制度,消除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歧视

地方政府应鼓励土地使用者优先招收被征地农民,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信息渠道,也应该鼓励和发展第三产业,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对用人单位招收失地农民应该给他们一些鼓励措施,如税收优惠。

3.鼓励和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在当前“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应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鼓励和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在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创业活动;同时,探索组织形成一批由失地农民组成的家政服务团队,通过专业化、标准化的培训,引导失地农民从事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市场需求量大的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五、评述

失地农民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研究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就业等方面渐已成熟并达成了以下共识: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学术界认为应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为核心的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其次,在失地农民就业方面,营造“就业安置+教育培训+自主创业”的就业安置渠道是改善失地农民就业现状的有效途径。这些研究为政府制定有效的失地农民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利于学术界的进一步探讨,但其中很多研究缺乏系统性,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只是提出了大概的框架,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化,完善相关研究,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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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济益;马晨.被征地农民安置制度的困境与优化[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

论文作者:渠亚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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