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东欧国家转型中的社会经济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经济论文,特征论文,国家论文,中东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51.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465(1999)04—0017—03
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东剧变及经互会的解体,使苏东这一地缘政治概念回归了其原来意义上的经济地理概念。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在内的中东欧国家开始了自身的转型和区域经济、政治关系的重新构造,并在其中形成了新的特征。
一、有望走出“V”字增长的经济动态
在经济发展动态方面,中东欧各国经济在经历了巨大衰退之后,正在走上恢复发展之路,有望在下世纪初走出“V”字增长。 表现为经济增长率已由负数转变为正向增长,通货膨胀率呈大幅下降之势,国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攀升,综合国力有所提高等。根据著名的洛桑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的全球竞争力排行榜,1999年匈牙利排在全球第26位,比上年提高两位,斯洛文尼亚排在第40位,捷克排在第41位,比上年提高三位,波兰排在第44位,比上年提高一位。当然,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过程尚未最终完成,经济生活中还存在或潜伏着诸如大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金融危机、经济增长还不完全稳定等有待解决的难题。
下表资料可以看出,中东欧国家经济从1995年开始已走出大滑坡态势,但恢复发展的过程却是既不平衡又不稳定。从整体水平看,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是整个中东欧地区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其GDP占该地区的约70%,人均GDP在4500美元至9300美元之间,市场容量相对较大,消费水平较高,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走在整个中东欧国家的前列。而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三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如前述四国,在整个前东欧地区也只居中等水平,人均GDP在1100美元至3600 美元之间,目前这三国正在加大经济改革力度,但经济发展还存在不稳定因素,如罗马尼亚自1993年就已恢复增长,1996年比上年增长4.1%, 但1997年至1998年连续出现6.6%和5%的负增长,保加利亚也是如此,1994年恢复增长后仅过两年,1996年至1997年又出现大幅下降,同时两国的通货膨胀率也高达三位数。
主要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情况表
年份1995年1997年
比较项目 GDP通货GDP 通货
增长率 膨胀率 增长率膨胀率
波兰5.5
27.86.9
14.9
匈牙利 1.5
28.23.0
18.0
捷克4.89.11.39.0
斯洛伐克6.89.94.57.0
斯洛文尼亚 3.9
12.64.07.0
罗马尼亚7.1
32.3
-6.6 151.4
保加利亚2.6
62.0
-7.0 586.0
资料来源:根据联合国欧洲委员会《1995年的经济转轨》,IMF 《世界经济展望》1997年5月,《国际贸易》1998年第5期提供的资料整理。
二、独特的市场经济体制
从经济转轨情况看,中东欧国家均是在40多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的经济基础之上,在建立所谓西方“民主化”、“自由化”和“多元化”的政治背景和抛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条件下开始经济转轨的,这就决定了其经济转轨必然是一个曲折和艰难的复杂过程。由于在东欧剧变之前,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弊端已被人们逐渐认识,其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与相邻的西欧发达国家相比反差太大,再加上右翼政党在政局变化后全盘否定过去,把崇拜西方和照搬西方模式的思想推向极端,因此,各国基本均选择了经济的完全自由化和“休克疗法”为转轨的目标模式和方式。为此,中东欧各国均先后在较短的时期内急速放开价格,放开市场,允许各种所有制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允许本国货币国内自由兑换。同时在所有制转换中,掀起了以重新分配所有权为中心的大规模私有化浪潮,以将国有资产占90%以上的所有制结构改造成以私有制和股份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在实践上,各国私有化的进程并不平衡。在小私有化方面,起步较早的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四国已有90%的小型企业实现了私有化,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私有化的小型企业仅有70%和50%左右。在大中型企业私有化方面,到1995年,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已有60%的大中型企业实现了私有化,而波兰约为25%,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仅为20%。目前,匈牙利、捷克已基本完成私有化,波兰、斯洛伐克也有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实现了私有化,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大规模私有化尚在进行之中。到1998年上半年,各国私营经济产值在本国GDP 中已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匈牙利达到80%,捷克为75%,波兰为60%,罗马尼亚为58%。
随着私有化的展开和“休克疗法”的推行,中东欧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步确立起来。中东欧各国虽然大多选择了“完全自由”的“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但由于原有经济制度和体制的烙印一时难以消除,左翼政党重新复出和原东欧经济学思想对转轨仍具影响,再加上转轨过程中针对经济混乱而采取的临时应急措施的实施,使现行的经济运行模式尚不完全符合原定目标,而是形成了既有别于“美国式”完全市场经济模式,又不同于“日本式”政府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既不同于“德国式”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又不同于“法国式”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市场经济模式的独特市场经济。这种独特性主要表现在:在所有制结构上,形成了以私有制和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在国有资产运营方式上,形成了股份制运作方式,国有企业可以同其他各种所有制一样进入资本市场,通过兼并、参股、控股等方式实现资本运动;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即使是国有企业也具有完整的资产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和新增资产处置权,并通过参股和控股扩大国有资产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在政府的职能方面,放弃了直接干预企业和市场,加强了宏观调节、预测与规划、优化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经济环境与秩序等方面的职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基本上建立了社会保障基本框架体系,但尚需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三、“CEFTA”——经济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90年代初,面对经互会解体后经济合作体制方面形成的空洞、转轨初期的经济大衰退、申请加入欧共体但因差距太大一时难以实现等客观现实,中东欧国家不得不转向通过相互之间加强经济合作,以促进经济恢复和为加入欧盟创造条件,于是中欧自由贸易区应运而生。
1991年,波兰、原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三国首脑在匈牙利维谢格拉德城堡会议上,确立了恢复与加强相互经济合作,为将来加入欧盟作准备的基本立场。1992年12月,三国外长根据维谢格拉德首脑会议精神,在波兰的克拉科夫会议上签署了“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 具体确立了三国经济一体化体制。“CEFTA ”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间在各个领域的协调;在传统贸易伙伴的基础上增加互补性,密切该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通过中欧内部贸易自由化的提高,为加入欧盟创造条件,最终溶入欧盟的一体化。“CEFTA ”的加入条件是:必须是欧盟的联系国;必须是WTO的正式成员; 必须与该协定成员国签订自由贸易协议。“CEFTA”的基本要求是废除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 最终建成自由贸易区。“CEFTA ”的具体时间安排是分三个阶段建成自由贸易区:第一阶段从1993年3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首先废除原料、半成品及初级产品的关税;第二阶段从1994年7月1日至1996年底,以每年削减1/3的速度取消中等加工程度产品的关税;第二阶段从1995年至2001年,以年均减税15%的速度逐步取消钢铁、纺织品等“最敏感商品”的关税,实现商品贸易的内部自由化。
中欧自由贸易区建设启动后,其运行状态良好,成员国数由最初的3国扩大到目前的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在内的7个国家, 其它东欧国家也正在进行入门谈判,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明显。在贸易自由化的进展方面,工业品贸易除部分高度敏感商品的关税将保持到2001年外,已基本完成了零关税自由贸易;农产品贸易在协议生效后已削减关税50%以上;在贸易制度上,已实行了原产地累加制度,同时根据1998年9 月成员国布拉格政府首脑会议精神,将启动贸易协调机制,以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在与欧盟的关系方面,中欧自由贸易区7国从1990年到1995 年分别同欧盟签订了“联系国协议”,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实现同欧盟的贸易自由化;1998年3月31日,欧盟成员国外长与包括中欧自由贸易区7国在内的11个申请入盟国外长举行会议,正式启动了加入欧盟的谈判,虽然谈判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但从目前态势看,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4 国有望搭上欧盟再次扩大的头班车。
四、由东向西转向中的对外经济关系
在中东欧国家对外经济关系方面,地理方向的转移也是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而展开的。中东欧各国在外贸体制上的改革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打破国家对外贸的垄断,允许各种经济单位和私人从事外贸经营,放宽或取消进出口数量限制,使私人外贸业迅速发展。到1994年,波兰私人外贸企业在其出口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5%提高到51%, 在其进口中的比重也由14%增加到66%。二是大力调整外贸地区结构,加强同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尤其是同欧盟成员方的贸易,导致对原经互会国家的贸易在其外贸总额中的比重大幅下降。如保加利亚1987年在其外贸总额中与经互会成员国的贸易,进口占80.5%,出口占82.5%,但到1994年,这两个比重已降到40.3%和35.7%;与此同时,匈牙利则分别从52%和54.9%降到了24.4%和22.7%。目前,欧盟已是中东欧国家最为重要的贸易伙伴,美国和日本则为第二大贸易伙伴, 但远远落后于欧盟。 如1995 年匈牙利最大的5个商品出口对象分别是德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和法国,而5大进口来源国则分别是德国、俄罗斯、奥地利、 意大利和法国;1997年匈牙利、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从德国的进口分别占其进口总额的26.7%、26.6%、14.5%、11.7%,而对德国的出口分别占其出口总额的37%、36%、15.5%、8.9%。
与此时同,随着中东欧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吸引外资也成为其对外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外资的地理流向看,目前中东欧国家利用的外资主要来自于欧盟。在外资来源结构中,欧盟占保加利亚和匈牙利外资股权的3/4,占捷克、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外资股权的1/3。中东欧国家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国是美国,同时,东亚和东南亚国家越来越多的公司也开始投资于中东欧国家,以此作为进入欧盟市场的桥梁。如捷克1990年至1995年初引进的外国直接投资中,德国占36.4%,美国占20.4%,其他依次为法国、奥地利、比利时。从外资投入的产业结构看,外资在中东欧国家投向的产业首先是重工业,其次是轻纺等消费品工业。如匈牙利接近60%的外资投入工业部门,其中主要是机械工业和食品工业。从资本运动的态势看,随着经济的好转和国内需要的扩大,中东欧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持其资本输入国的角色。到1996年,除斯洛文尼亚以外的中欧自由贸易区6 国累计吸收外资460亿美元,排在亚洲和拉美之后的第3位,按人均计算超过巴西和中国, 其中匈牙利为150亿美元,人均1471美元;捷克为67亿美元,人均515 美元;波兰为142亿美元,人均为356美元;其他国家吸引外资则较少。
五、“离东靠西”的国际政治关系趋向
在社会政治变革方面,中东欧国家均已经历政治上动荡、放弃共产党领导和走向西方民主议会道路的过程,同时还在“华约”解散后,向“北约”逐步靠拢。苏东剧变和“华约”解体后,中东欧国家曾发生社会政治生活的巨大动荡,几经演化之后,其社会政治生活逐步稳定,并由于历史、地缘政治和寻求西方经济援助的原因,纷纷申请加入北约集团。这样,作为冷战政治军事产物的“北约”,不但没有随华约的解体而完成历史使命后自行消亡,反而产生了使其进一步扩张的基础。北约东扩酝酿于1994年,1995年正式作出东扩决定,正式确定波兰、捷克、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为首扩对象,并于1999年4月北约成立50 周年之际吸纳为正式新成员国,与此同时,还将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和斯洛文尼亚确定为“积极对话”国家,并对这些国家敞开大门。由此可见,在国际政治关系中,中东欧国家靠向西方的态势一目了然。但是,中东欧国家在国际政治关系上靠向西方的道路也非坦途,过去俄罗斯强烈反对波、捷、匈3国加入北约就可见一斑, 今后北约的进一步东扩,必定还会受到俄罗斯的极力反对。同时,中东欧国家为维护有别于北约和俄罗斯的自身利益,也可能发生与大国之间的矛盾。因此,中东欧由于受大国政治和大国争夺的影响,仍将是一个并非完全稳定的区域,也很难保证类似科索沃的战争不会在此地区重演。
[收稿日期]199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