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的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学论文,三网融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传播信息的现代通信网主要有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种形式。所谓三网融合,并不是指现有三网的简单延伸和叠加,而是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各自优势的互相渗透、互相兼容和有机融合。
一、三网融合的发展状态
在世界范围内,三网融合已经取得了很大发展。欧盟于2001年颁布了新的“管制框架建构管制程序”,涵盖了所有的信息通信网络,包括广播业务所使用的网络,“电信服务和网络”一词被“信息通信”所取代,适应各种电子通信手段融合的需要。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也纷纷出台了关于电信公司可以从事双向视频服务的规定。英国也从2001年开始着手对现行通信和广播管制机构进行重组,创立新的通信管制机构OFCOM(通信管制局)。澳大利亚也建设了通信、信息技术和艺术部,工作范围包括:信息技术、电信、广播电视、信息与通信工业的发展、电子政务、艺术等。面对三网融合的技术趋势和国际潮流以及WTO对我国改革开放的要求,中国的通信产业也走上了一条打破垄断、开放竞争的融合之路,经过近九年的博弈,2008年1月31日《互联网试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施行,意味着我国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终于迈出了实质步伐。
二、三网融合的重要意义
三网融合之所以在我国受到如此重视,成为信息化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因为:第一,三网融合促进新的业务形态不断涌现,同时也正在重构传统的广电和电信产业链。第二,三网融合将创造融合型网络和终端的巨大市场需求,是推动我国信息通信制造业发展的难得的契机,有利于相关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增强我国未来在信息通信领域的竞争力。第三,整合不同用户的多种需要,满足并催生三网用户的新需求,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可以给相关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些重要性都可以在经济学的分析中找到依据。
三、三网融合的经济学分析
(一)从规模经济的角度
规模经济,是指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长期平均总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减少的特性。规模经济存在于任何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的产业中,当然也包括传媒产业和通信产业。对于相互融合的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来说,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初始建设投资很高,固定成本远远高于可变成本,因而随着用户的增加,每个用户分摊的共用成本就会降低,用户的平均成本就会相应降低。只有当用户数量达到某种相当规模,网络通信量达到相当数量时,每个用户、每个业务的收入才能大于该用户、该业务的平均成本,整个网络才会盈利。因此,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都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
以三网融合的典型产品IPTV为例,这种规模经济特性是很容易理解的。三网要想提供IPTV服务,必须进行大量的投资建设,这其中包括技术投资、硬件投资、人力投资、节目制作投资等,所有这些成本与用户接收IPTV节目的次数和时间长短无关,成为三网投资IPTV的固定成本。为完成所有用户每次接收IPTV所产生的日常运营成本之和成为三网IPTV项目的可变成本。每一个用户所承担的成本由该用户的用户成本和该用户与其他用户共同分摊的共用成本组成。其中,用户成本是完成该用户对IPTV的使用权和该用户每一次收看依次IPTV节目时所产生的可变成本;共用成本则是和用户业务种类相对应的、需要与其他用户分摊的固定成本。显然,随着数字电视等IPTV项目用户的增加,平均到每个IPTV用户的共用成本将会减少,但三网IPTV项目公司并不会因此少收用户的IPTV接收费,同时因为用户增多也会带来更大的广告效益,因而三网IPTV项目公司从每个IPTV用户身上获得的利润将会增加,从而导致规模经济。因为这种市场供给方的规模经济,企业如果达不到一定的规模,就容易处于亏损的状态,这就导致了三网运营商不断扩大规模,扩大市场的动机,从而进一步调整我国信息通讯市场的产业结构,有利于我国未来在信息通信领域的竞争力。
(二)从范围经济的角度
范围经济是指由于生产产品种类的增加,进行联合生产的平均成本低于进行单独生产的平均成本的趋势。从根本上说,范围经济产生的原因在于共同的设备或过程降低了整个运营成本。范围经济在传媒业中很普遍,因为传媒产品的公共商品性质就是这样的。传媒产品的作为一种公共商品,具有非穷尽性,传媒产品播放的消费价值的所在实质不是有形的,而是蕴藏在所传递的含义和信息中,这些含义和信息是非物质的,不会在消费行为中被耗尽。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观众对传媒产品的消费行为不会影响到其他人对该传媒产品的消费,所以额外的向一个观众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因此为某一个市场而创造的产品可以重新改变其形式,然后通过另一个市场销售。例如,为新闻节目录制的一段南方雪灾画面,可以被编辑在不同电视或广播的新闻节目中,可以放在纪录片中,相同的电视内容还可以再包装进其他的产品中。把针对某类观众的产品改变形式,使其成为适合另一类观众的新产品,这就产生了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的存在正是促进三网融合的重要因素之一。从硬件设备成本来看,三网融合的含义本身就是指在一种网络上同时支持三种网络业务,这显然要比三个网络分别完成三种业务的总成本要低。从传媒产品推广来看,三网融合为传媒内容和服务增添了更广阔的传输平台。如果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和电信网各自单独生产传媒产品的话,就会造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财务资源的浪费,其生产成本必定高于融合后一种传媒产品通过改变形式在三种网络传播的成本。融合后的三网不仅可以降低三个网络各自的固定成本,还可以同时扩大三个网络的影响,从而使三网同时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从博弈论的角度
如以上分析,三网融合既然如此值得推行,为何我国的三网融合之路走得如此艰难呢?目前传媒领域呈现三种不同的态势:平面媒体方面,虽然受到刊号等拍照的制约,但基本上市场已经完全放开,这一点杂志最明显;传统电子媒体方面,国家广电部门还是牢牢控制,是传媒行业的重头;而在新媒体方面,呈现出“战国”的混乱局面,特别是在网络上,各种形式的信息内容都存在,从文本到音频视频,发布权在每一个受众手里,传统的控制权已经很难应用。三网融合之所以困难重重,技术问题已不再是绊脚石,利益壁垒则成为公开的秘密。目前,可预见性的涉及三网融合的产品有IPTV、手机电视、网络电话等,都是一年可创造百亿价值以上的“金矿”。可以想象的是,三网合一之后“金矿”会变得更大,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三网之中,谁分“上”,谁分“中”,谁分“下”。
电信与广电的客户管理系统博弈
在三网之中,最具争议也最富于戏剧化的就是广电与电信之争。如上文所说,在网络等新媒体领域的“战国”状态下,电信部门无疑是最大的后台,凭借自身的网络优势,电信控制了几乎所有的无线和有线数据传输业务,将广电的网络仅仅局限在传播有线电视信号这一种功能之上。这种不对等的竞争之所以还能继续下去,原因就在于广电部门拥有垄断特权,承担着国家唯一宣传工具的职责,而在硬件和资本方面,已经远远不能和电信部门相提并论。
2005年的“泉州事件”正是电信与广电戏剧化利益之争的典型案例。05年12月26日,泉州市广电局一纸通告,叫停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福建省电信有线公司泉州分公司正在该市进行的IPTV测试项目,泉州市广电局于2006年2月23日,完成了网络电视系统及服务采购,抛开原先电信推广的IPTV系统,由泉州广电自己主导的IPTV系统也逐渐推开试点,数字电视火速抢位。
电信和广电之所以如此激烈的抢占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也是源于对未来三网融合后利益分配的争夺。目前三网各自独立经营,在自身的行业中均属于自然垄断,而垄断带来的利益是无需多言的,它们有能力决定价格和供应数量。尽管它们无法控制市场的需求曲线,但是会选择减少产量来提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三网一旦合一,自然垄断的局面就会被打破,引入竞争后原有利润自然减少,而这恰恰是几大垄断企业的“命门”。
用博弈的相关理论对电信和广电关于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的争夺战进行分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如果有广电网控制三网融合后的新媒体客户管理系统,由于较之电信,传统广电媒体缺乏成熟的经验,会在客户管理上承担较大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
第二、如果把客户管理系统设在电信网体系当中,短期内的确可以利用电信网成熟的客户系统管理经验,迅速开拓市场。但是,根据中国现在的监管政策,电信、电视和互联网在部分业务领域虽然已经获得了相互准入的自由,却唯独在“内容产品”领域设立了一道禁令,即“内容的主导权必须归于电视网”,而且要落实在三网合一战略合作框架的资本结构当中。因此我们假想,随着反馈信息加工增值的内容产品不断发展,如果相关政策监管部门以此为由,强行将客户管理系统迁移至电视网络体系,那么不仅重新设置客户服务系统需要时间和资金的再投入,而且会对广电和电信的合作关系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如果电视业和电信业共同建设客户服务系统,那么理论上这将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可以同时规避政策和市场风险。但如果只仅仅局限于形式上的共建,那么基于不信任或损人利己的动态博弈,将必然带来工作效率低下和综合成本上涨的双重恶果。
四、结语
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朱立军的说法,“如果实行了鼓励电信网络服务广电的三网融合政策,不但将减少国家重复建设约2000亿元,而且在2008年,通信网络所承载的媒体娱乐业务收入,将达1200亿元左右,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0.8个百分点;如果加上电信产业所带动的其他产业增长,粗略估计将促进GDP增长约1.6个百分点。”可见,三网合一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大事。目前三大行业都在朝着融合的方向发展,只是谁也不愿意先放下手中的既得利益,在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的这场博弈中究竟谁赢得了谁?三网合一的关键点似乎还是在于政府的决心,信息产业的几次重组都是政府直接主导的,具体的部门只是进行管理,并没有真正的改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