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力设施防盗问题探讨论文_王歆,李双恩

农村电力设施防盗问题探讨论文_王歆,李双恩

国网四平市城郊供电公司 吉林四平 136000

摘要:近年来,由于城乡差距的缩小,国家加大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我国农村实现了同网同价的用电目标,这对农村用电的质量和可靠性都有了很好的保障,彻底解决了农村用电质量不好的局面,这一民心工程不但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电力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对于电力企业来讲,在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面临着很大的难度,近年来,农村电力线路及变压器多次被盗,经济损失很大,严重影响了部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和农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为加大对盗窃农村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应加强对农村电力设施的维护。

关键词:农村电力;设施防盗;问题分析

1农村电力设施防盗存在的问题

1.1农村电力设施地理位置偏僻,呈现出网点多、网面广、农村电网网线长的特点,这无形中就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作案范围广,跨区域流窜作案,作案时间、地点不确定性使人防不胜防。

1.2农村电力设施、电力线路被破坏后,虽然报警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但在实际处理中,仍存在一些棘手问题,主要集中在取证难的问题上,这就导致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掌握的证据不足处罚程度较轻。这些原因也纵容了一些不法分子存在严重侥幸心理,认为会逃脱法律的严惩,进而偷割电线、电缆的现象屡禁不止。电力设施遭到损坏,违法分子得不到惩处,只能由电力企业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另一方面,由于废品收购站经常在他们之间形成“一站式“服务,工商等部门对此的监管出现盲区,使得犯罪者一路绿灯就实现了发财梦。即使成功侦破,已经发生的经济损失是难以挽回的。由此可见,农村电力设施的保护,在现实工作中任务艰巨而复杂。

1.3最后,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部门管理力度不够。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往往由供电企业独自承担,然而事实上,这是一个涉及到交通、建筑、土地等等一系列部门的繁杂工作,需要由全社会共同负责。再加上农村电网涵盖范围广,地理形貌杂,而供电企业往往无法提供足够的管理人员,以至于管理人员承受过量的工作任务,出现力不从心的状况。

由以上几点不难看出,农村电网的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不容小觑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达到保护的效果。

2抑制电力设施盗窃破坏、避免法律风险的主要防范措施

2.1及时报警、增强威慑力

在发生电力设施盗窃后,电力企业要及时报案,这样做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有助于警方快速了解案件现场情况,寻找破案线索,打击盗窃活动。

(2)有利于确定案件性质,固定案件证据。警方涉人后,会就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初步判断,并形成书面意见,如是否为盗窃、电力设备破坏等,为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有利的证据。

(3)为电力企业进行保险索赔等提供依据。电力企业多为电力设施投保了财产险,电力企业的报案记录、警方在侦办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都可能成为保险理赔中的依据。

2.2强化证据收集意识

电力设施被窃后,电力企业除了积极抢修外,第一要紧的就是固定有关证据,包括现场的破坏情况、警方的认定情况、损失情况等,为破案提供线索,为案件定性等提供依据。

例如,在某盗窃变压器案件中,盗窃人张某触电致残,诉至法院。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供电企业举出了一系列证据,如悬挂的“高压危险,严禁攀登”的警示牌、盗窃现场拆下的铜铝线夹、碎导线、变压器的分接头把手、作案用的组合工具的实物及照片,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张某是因盗窃电力设施而触电致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三条,受害人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而造成的触电事故,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供电企业举证有力,从而赢得了最终的胜诉。

2.3提高技防能力

提高电力设施在防盗中的技术防范,是为了增加不法分子的盗窃难度或者使其无利可图,达到使不法分子知难而退、打消违法念头,从而提高电力设施自身免疫力的目的,如安装防盗螺栓螺母、封闭式防盗变压器、难以回收的钢铝绞线等。

有些地区采用对变电所安装电网的方法来防盗,这是不合法的。防盗电网是明知可能会对周围人员或牲畜造成安全威胁而装设的,为法律所禁止。即便受害人是行盗窃之实,造成受害人死亡或重大伤残的,供电企业也将为此承担责任,决定架设该电网的直接责任人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4加强对废品回收的管理

废品回收的无序管理,是当前电力设施盗窃猖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公安部门取消了对废品回收业的行政许可后,这种情况更加严重。法律规定上的不统一,也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电力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按照国务院1994年1月25日颁布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下列金属物品:……(三)铁路、油田、供电……等专用器材”,即供电专用器材不得作为废旧物品回收。但是目前各地自行出台的规定一般都是可以有条件地回收。不论如何,除了将来在立法上争取强化废旧物品管理外,电力企业在目前情形下所要做的,就是依靠公安机关,加强对废旧物品经营点的巡查,通过有奖举报等途径,征集不法收购信息,整肃电力废旧物资收购活动。

2.5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电力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能源,是发展经济和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农村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保护农村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坚决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严重性,营造打击犯罪的声势,形成全民护电的良好氛围。

2.6加强农村的电力保护工作,坚持四步走原则

第一步是积极探索群众护线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充分调动群众护线员的积极性,真正使群众护线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步是对电力设施整体安全状况所采取的技术防范措施进行了调查登记,包括线路名称、杆塔数量、对何部位采取何种技术防范措施等。查找防范工作漏洞的同时,认真做好技防、人防工作。

第三步是配合地方公安部门,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求发现案情后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材料要表明发案时间、线路名称、电压等级、杆塔基号、丢失物品、数量和案发地等情况。

第四步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性,通过组织张贴、散发宣传单等工作,广泛深入宣传,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和强制性。

结论

电力设施破坏、被盗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所以供电企业不仅加强运维管理,还要积极探索及利用防盗新技术新方法,同时也要做好与公安及人民群众联防,加强宣传,打防结合,要多措并举,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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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宏宇,霍宁宁.无线视频技术在电力设施防盗中的研究与应用[J].电力信息化,2010(02).

论文作者:王歆,李双恩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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