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新贡献_收入分配论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新贡献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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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日臻完善,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党针对过去效率低下、抑制发展的分配制度,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单位、一部分个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此次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实施,使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迎来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实现了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在理论上的第一次突破和飞跃。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六大全面继承、发展了这一收入分配理论:将“按劳分配”发展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进一步界定了政府和市场各自在收入分配制度安排上的职能,从而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这一分配理论及政策,使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及政策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一、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继承

2005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建议》)。这次大会提出了中国今后五年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方针,并作出了重大部署,在现阶段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为解决我国贫富差距问题、避免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使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十一五”《规划建议》第三十五条“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中指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1] 同时还在第三十四条指出,要“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1]

“十一五”《规划建议》在多方面继承了党的十四大以来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这一收入分配政策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种制度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结构更加多样化与市场化,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同时有利于提高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

其二,这一收入分配政策坚持了改革开放初期收入分配理论中防止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在我国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的收入存在一定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率先富裕起来的只能是一部分人。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收入分配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富裕起来的人会越来越多,要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否则“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2] (p110-111)

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

“十一五”《规划建议》在多方面推进、发展了党的十四大以来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1.将“注重社会公平”摆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这是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后,我党所作的一个重大调整和历史跨越,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由“先富转为共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国情的。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单位、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更快地积累社会财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社会公平创造物质基础。但是,中国经济在保持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之后,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个人收入差距拉大等一些社会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这并非我们追求经济发展的初衷。

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曾经谈到:“如果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2] (p373)现在,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经济条件已有了明显改善,这意味着国家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时机已经成熟。

“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我党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解决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摆到了突出的位置。提出“努力缓解地区之间以及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加强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这都表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决心下大气力解决目前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从实际出发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制。让更多人共同参与经济的发展,共同分享经济改革成果,共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党始终追求的价值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将重点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趋公平的利益均衡机制,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十一五”《规划建议》指出:“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1] 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1] 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当作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与此同时,还要从政策取向上扭转以往的社会失衡,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1] 随着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将会逐步得到有效的缓解。

2.首次把提高当前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作为新的五年规划的工作重点。这是继十六大以来又一重大调整,着重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于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决心。

在改革开放初期,低收入群体过多的承担了改革发展的成本。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后,我党越来越意识到,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减少利益分配不均状况,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冲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保持国家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创造机会平等的社会机制和环境对于扩大就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政府将竭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消除地域、学历歧视等,保证起跑点平等,使各阶层人群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灵活的就业方式,“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缓解失业压力,“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1]

在我国低收入人群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居民。在“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努力加大农业投入、适当扩大扶贫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关键。今年,我国政府将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农业税。“十一五”期间,将在过去义务教育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全面负担起农村学生的书本费、杂费等费用。从长远来看,加大农村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青年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培养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要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要让家庭贫困的孩子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防止产生新文盲。在青壮年农民当中则要开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科技、市场知识的培训,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创造增加收入的条件,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同时,我国政府还将进一步关注和解决农民进城务工的问题。着重解决拖欠克扣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3]

在我国低收入人群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城镇下岗失业工人。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一是建立和完善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机制。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多领域、多专业、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体系。向下岗失业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帮助其提高职业技能,拓宽就业领域,为其重新上岗、提高收入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就业与再就业机制,把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和改善创业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我国政府将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根据需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开辟一批面向社区的服务网点和实体,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援助。开发适合最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努力加大就业和再就业资金投入,改善创业环境,充分运用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项政策,鼓励个人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从低收入阶层迈入中等收入阶层。由此,逐步使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扩大,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收入结构的合理状态。

我国政府还将从多方面着手调节收入差距。首先将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其次要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最后要加强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适当提高养老金、低保补助标准等。对于合法的过高收入者主要在保护其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本着互济、共济的原则,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其收入。对于这些较高收入层次的人群而言,这既是社会责任,也是社会荣誉。对于低收入人群要“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适合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障网,通过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社会进步、经济改革发展的成果。随着“十一五”《规划建议》收入分配政策的实行,低收入者将能切身体会到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利益。

3.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过去20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金体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的决定,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十六大的指导思想,即“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这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注民生、心系群众的指导思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多渠道筹集和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做实个人账户,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引入了“个人账户”这一体制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但在近年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中,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着较大的收支缺口,过重的历史欠账、现行退休金高替代率导致了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背离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初衷。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趋势冲击着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独生子女的政策和中国当前的人口结构,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在不长的时期内进入老龄化社会。缴纳养老金的年轻人已远远不及需要养老金的老人数量,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显然不能适应中国正在进行的人口年龄结构变迁,更不能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将在当前年轻人口较多的阶段及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逐步减轻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我国政府将所面临的更大的支出压力。把个人账户逐步做实,是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只有个人账户有了积累,才能转变现收现付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型制度。因此,我们要尽快加紧在全国部署做实个人账户的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控的能力”。[1]

为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还将继续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投入,努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转制成本,弥补养老金支出缺口;采取减持国有资本、发行政府永久债券、统一发行政府彩券、开征其他特别消费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偿付能力;加快基金管理方式的改革进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管体制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1] 通过完善支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公益事业的政策,充分发挥其对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作用。

此外,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规划建议》还努力将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1] 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最低保障标准,确保城镇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规划建议》还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体的综合援助,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 这表明我国政府在今后五年会更加关注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为普通百姓提供更为可靠的生活保障。

改革和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将我党的收入分配理论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加快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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