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院集团监管分院护理组;安徽合肥231131)
摘要:在押人员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一般情况是由于一些违法行为被羁押,心理状态都会有着很大程度的刺激和影响,如果在押期间没有进行科学的预防和舒缓,就会导致很多心理问题甚至严重精神疾病的出现,由此引发的过激行为更会威胁整体羁押环境的安全有序,所以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及预防值得我们关注。本文主要就现有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细致分析,并就实际情况列出对应的预防和治疗方案,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及时为在押人员进行心理调节,尽力杜绝在押人员心理问题的滋生,并就提出的各项预防和治疗策略进行探讨和优化,仅供业界参考。
关键词:在押人员;心理状态;预防策略
在押人员是被羁押在监所的少数特殊人群,他们过去或多或少触及了法律的红线,不得不进行羁押管理,在押人员包括大部分案件嫌疑人、案件被告人和已经获刑的罪犯,在羁押期间,在押人员的心理会经历不同程度的打击,这对他们的身心有很大影响,因此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应该重视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在平时羁押生活中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跟进,对不同在押人员实施不同的心理预防和治疗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状态处于正常,保障监所审讯和判刑工作的有序进行,进一步促进执法工作的稳定有效。
一、在押人员在不同羁押阶段的心态分析
(一)、刑事拘留阶段
刑事拘留阶段,顾名思义,就是指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的时段,作为早期羁押的阶段,在这段时间里,被羁押人员的心理会有一定起伏和变化,往往会出现很多种复杂心理相互交织的情况,在短期内会有以下呈现:
首先,在押人员的紧张和恐惧情绪是在所难免的,拘留前后,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个人自由受到限制,从一个轻松自由的环境进入了一个束缚的氛围,被拘留人员会在心理层面上进行自我思考,反思自己被拘留的原因,琢磨自己在作案过程中是否留下了明显的漏洞,或者纠结自己被何人陷害等,在这个过程中被拘留人员会出现压抑和紧张的情绪,甚至会进一步思考接下来自己会受到怎样的审讯,考虑自己所做的犯法乱纪的事触犯了国家什么法律,会得到什么程度的刑罚,这些令他们情绪紧张的一些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明确,所以这种焦虑担忧的情绪会持续一段时间。随着审讯和判刑程序的进行,在押人员一旦确认被关押入狱,感受到我国法律不容侵犯的威慑力后,在其精神上会有剧烈的刺激和打击,以及对未来的牢狱生活存在一定畏惧和逃避心理,这时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较为脆弱,他们的悲伤低沉情绪也被放至最大化。
其次,被拘留人员的孤独和压抑的情绪也会出现,从一个自由的环境进入受管制约束的监管所,他们也失去了与他人随意联系的权利,因此也会有渴望与他人交流的孤独感,另一方面,被拘留后,他们内心比较忐忑,急迫想要知道自己的结局,也想得到他人的同情等,幻想是否还有一线希望重获自由,所以存在压抑情绪也在所难免。
最后,有些被拘人员还会出现侥幸心理和敌对抵触情绪,他们自以为作案手段很高明,认为警方不会再短时间内掌握证据,所以侥幸希望自己最终可以被无罪释放,也有被拘人员蔑视法律,对办案人员存在敌对情绪,不配合调查等。
(二)、逮捕阶段
逮捕阶段不同于初期拘留时期,在这时嫌疑人已经被正式逮捕,他们也很清楚自己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往的侥幸心理会被打破,大多数被捕人员随之出现的是消极悔恨的心态,对自己当初所做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忏悔心态,后悔被一时利益蒙蔽头脑,导致如今不得不受刑罚之责,因此他们在内心深处会存在愧疚感,但另一方面,有些被捕人员则背道而驰,他们会出现严重的消极情绪,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没有忏悔之意,而是觉得自己作案时不够严谨,才会给警方留下把柄,致使自己被捕,或是痛恨当初识人不淑,被自己的同盟“出卖”等等,这些的负面情绪会造成他们心理扭曲,严重的还会危害其他关押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利于监管所的整体秩序,具有负面情绪的被捕人员心态往往较差,经常暴躁不安,精神恍惚。
二、在押人员心理问题预防及应对策略
(一)、制定和完善在押人员的管理制度
监管所不同于机构,其管理秩序对在押人员的安全和审理案件的进展都格外重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更是一个监管所维护秩序的前提,因此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也是我国监管所亟待解决的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首先,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条令,才能更好地对在押人员进行约束和教育;其次,严格落实管理任务也是很重要的,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摆出高压姿态,对违反规定的在押人员及时教育,严格处罚,秉公处理,在执法过程不能留有私人情面,只有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才能够从根本上浇灭个别在押人员的气焰,保证监所的稳定安全。此外,工作人员也应该详细了解每位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情感、生活经历和所违反的刑事案件等,掌握在押人员的脾气秉性、性格特点,充分观察不同阶段在押人员的情绪变化和举止表现,对心理状态出现问题的在押人员进行及时疏导,预防更为严重的心理问题出现,避免使在押人员情感波动的事情发生,如果一旦出现,要第一时间进行解决。
(二)、互相尊重,与在押人员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
虽然在押人员因为种种犯罪案件被刑事关押,但他们依然享有人权,应该受到看管人员和关押同伴的尊重。在押人员本身情感多处于消息状态,情绪敏感易爆发,一旦他们受到他人的人格侮辱,很容易引起打架斗殴等不安全形式的发泄,也会使在押人员心生怨恨,所以在管理过程中,尤其是监管所的管理人员,应该注重与在押人员之间的相互尊重,正视看管和被看管人员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在押人员平等的待遇,不因个人情感因素,对在押人员进行歧视和侮辱行为,避免不良言论,不可以损伤在押人员的自尊心,维护他们的人格权利,对待在押人员之间的滋事,要公平处理,不偏袒不苛待,与每位在押人员保持良好的互动状态,此外,管理人员也应该适当观察在押人员的情绪状态,将关怀和教育相结合,帮助在押人员快速度过被捕后的心理崩溃期,只有与在押人员打成一片,才能充分取得他们的信任,引导他们认识到犯罪的错误,从而通过改造教育走向正轨,也有利于监所人员得到案件证据,进一步促进办案流程。
(三)、合理优化在押人员的羁押环境
除了在押人员自身经历的拘留、逮捕等事件,他们所处的外界环境也会对其心态产生一定的影响,居住环境采光条件、色彩呈现、卫生环境等都会对他们的心理产生影响,我国大多数羁押犯人的现住场所都处于光线差、阴冷潮湿的地段,绿化环境条件不好,水泥墙面黯淡无光,这样的居住环境也会使在押人员出现更大的心理落差,长期处于压抑沉闷的环境,他们内心的不安和暴躁因素也会增加,所以适当优化在押人员的居住环境,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他们的心理状态,有效避免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监管所应该投入适当的人力物力,改善在押人员的居住氛围,增加室内光线,优化处所环境,增加绿植覆盖,另外适当的劳动也能够转移在押人员的注意力,增强他们的耐力,所以监管所应该每天安排一定的放风和劳动时间,减轻他们的情绪负担,也能够锻炼在押人员的身体,提高他们的抗压能力,从而稳定他们的整体情绪,不断改造和教育在押人员的思想,减少他们在监管所的封闭状态,引导他们呈现良好的表现状态,进而促进监管所管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日常的放风和劳动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观察到在押人员的性格和活动特点,也可以促进案件的侦破。
总结:
综上所述,在监管所服刑的关押人员,他们的情绪和精神往往出于敏感状态,需要监管人员进行及时关怀、发现和疏导,虽然在押人员身份特殊,由于犯罪不得不被逮捕关押,但他们已然享有人权,值得被公平对待和重新改造。本文对在押人员的心理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希望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监管所看管人员是与在押人员直接接触的人群,在工作中务必要尽职尽责,和在押人员互相尊重,充分了解和关怀在押人员,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处罚的同时,也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帮助在押人员接受教育和改造,充分认识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引导在押人员在服刑期间好好表现,争取早日重获自由。
参考文献:
[1]郭占久,马志君,徐国章,王明利.在押人员心理状态及预防策略研究[J].科技展望,2016,26(18):268-269.
[2]陈子凌.看守所在押人员实施逮捕后拘禁心理与管教对策研究[J].犯罪研究,2018(03):92-96.
[3]黄亮.浅谈在押人员的心理状态及教育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6(29):263-264.
[4]陈子凌. 看守所在押人员实施逮捕后拘禁心理与管教对策研究[J]. 犯罪研究, 2018(3):92-96.
[5]张利, 雎密太. 铁路看守所在押人员个体心理干预研究[J]. 长江丛刊, 2018(7):167-167.
论文作者:颜礼惠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9年7月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25
标签:人员论文; 心理论文; 他们的论文; 情绪论文; 状态论文; 环境论文; 拘留论文; 《医师在线》2019年7月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