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农业治理思想及其在农业合作时期的历史回应_农民论文

农业合作化时期毛泽东农治思想及其历史回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时期论文,思想论文,历史论文,农业合作化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3)09-0023-12

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毛泽东农治思想的一次重要实践。在合作化运动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国的农业生产体制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三十多年后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社会效应的今天,重新清理和领略毛泽东这一时期围绕着合作化而体现出来的农治思想,不仅对于更加理性地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有着积极的意义,也有益于拓展新时期农治战略和政策的思想资源与思考空间。

中国向来人多地少、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不仅以农业劳动为业、为生的农民数量巨大,农民人均可耕土地的配置数量很低,而且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不高,粮、棉、油等带有战略意义的农产品的商品率更低。这是新中国开始农治的基础。

解决问题的思路,可以是回到经验和传统。这就是让地主、富农与贫农,甚至是失地、失业农民并存自由发展。或者可以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框架内,在满足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让农民包括富农与其他生产条件不佳,甚至各类生产要素都参差不齐的农民,各自自由发展。但是,前者背离中国共产党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和承诺,也无法根除中国历史上农民暴动和社会革命频繁发生的根源问题。后者虽然能使农民有地可耕,但实际上仍然延续中国几千年来一家一户就是一个小生产单位的模式。对于这一模式,中国共产党早在延安时期就有十分明确的判断。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作了题为《组织起来》的报告,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惟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惟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①。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曾经创造过被后人称为“延安模式”的农治经验。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重建农村基层组织,以克服一盘散沙的社会状况,并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使农民获得单家独户所无法实现的生产条件的改善与优化,辅之以减租减息、军农一体等等措施,去达到农村经济与政治的有效治理。这种治理经验既是对于农民如何“组织起来”的一种有益的探索,也是未来新中国农治实践的一种重要积累。

正是遵循着“组织起来”的农治思想,毛泽东根据革命形势的发展和全国性治理任务的日益逼近,不断地谈及未来这一思想的实现形式。

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谈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条件下的农业时,一方面强调要努力实现“耕者有其田”,另一方面强调应该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各种基于土地私有的互助合作机制。他说:“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允许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正确口号,就是‘耕者有其田’。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②。

对于这种基于土地私有的互助合作经济的意义,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论述。他说:“在土地制度获得改革,甚至仅获得初步的改革,例如减租减息之后,农民的生产兴趣就增加了。然后帮助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渐地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他合作社之中,生产力就会发展起来。这种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时还只能是建立在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的(农民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的互助的劳动组织,例如变工队、互助组、换工班之类,但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量的增加,已属惊人。这种制度,已在解放区大大发展起来,今后应当尽量推广”③。

随着新中国日益逼近,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对于中国的农治问题,判断更加冷静和具体,政策主张更加坚定和富有战略意义。他告诫全党,“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古代有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现在被我们废除了,或者即将被我们废除,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经或者即将区别于古代,取得了或者即将取得使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逐步地向着现代化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是和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④。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下的劳动人民集体经济组织。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可能使我们遇到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⑤。这实际上已经明确地表达了新民主主义的农业发展向何处去的问题,强调实现“耕者有其田”为直接目的的土地改革,是要结束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不是要让农民回复到分散的个体的小农经济状态。中国共产党要善于不失时机地把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引导到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上来,并提出了农业合作经济的发展应当与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巩固的要求相适应的重大战略性要求。

在稍后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又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没有农业的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⑥。这里,他实际上已经完整地提出了农业的社会化发展必须“两个适应”的战略性构想,即既与社会主义的发展相适应,又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这可以说,建国以后,毛泽东的农治构想,包括合作化的发展等,都是基于这“两个适应”的思想而提出的。

然而,党内对于问题的认识并非都能一致。建国初期,围绕着山西省委要求把老区互助组织向着社会主义方向提高一步的报告,思想的分歧就充分暴露出来了。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提交一份题为《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的自发力量正在把农民引向富农的方向,并有把互助组织变为富农的“庄园”的趋势,而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有必要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和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的自发趋势,引导农业生产互助组织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这种“新的因素”包括“征集公积金”和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山西省委希望通过采用这些“新的因素”去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

中共中央华北局反对山西省委的做法,明确指出:“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⑦。刘少奇也接连不断地批评山西省委的报告,指责它“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并认为其做法“在目前是危险的,‘左’的,带破坏性的,在将来是右的,改良主义的”⑧。刘少奇认为,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基于私有财产的,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条件下,自发势力和两极分化不可避免,“在一定限度内的自发发展,有好处,没有危险,不要怕,不能阻止”⑨。即使出现“使互助组变成为富农的庄园”的现象,即使“有些村支部,村政权会被富农操纵”,我们也不怕。甚至认为,“富农一定会发展。大一些多一些有无关系?没关系。这就是‘养肥猪’的政策,养肥了将来更容易剥夺它。……现在农村阶级分化,正是将来搞社会主义的基础。将来我们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它”⑩。对于农业集体化的发展,刘少奇认为,“农业集体化要等机器,不要机器不妥当。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使农业能用机器耕种和土地国有为条件”(11)。又说“离开城市工人阶级,强大国有工业,不能有农业集体化。单纯依靠农民来实行及农业集体化的思想是错误的,是幻想”(12)。这些说法明确地表达了两个思想,第一,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农村自发势力不可避免,应该容忍这种自发势力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要求和表现。第二,农业合作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发展为条件,换句话即是说,没有工业化这一前提,就不可能实行合作化。这就是后来常常被提及的所谓“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的思想。这两个方面表达的都是关于农业合作经济必须缓后发展的要求。显然,这种要求是与毛泽东关于农业社会化发展必须“两个适应”的思路是不同的。

这场争论虽然由于毛泽东的介入而终结。根据薄一波的回忆,毛泽东说服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基本理由是:“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13)。但是,如何进一步解决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以及国家工业化发展的相互适应协调发展的问题,仍是一个应当从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加以合理解决的重大课题与难题。这是毛泽东后来致力于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实践与理论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政治底色。后来毛泽东的农治实践及其理论思考和创新,都是围绕着在农业生产水平和工业化水平都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中国的农业生产合作化何以必要和可能的问题而展开的,从而使其关于农业发展必须“两个适应”的构想不断地丰富与发展。

中国农业生产水平的落后,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面对这个不可逾越的状况,一味机械地拘泥于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僵化理解,中国一定不能实行农业合作化。毛泽东的思维恰恰与此相反,他认为,正是由于中国是一个生产水平低下的农业大国,才应该努力把广大农民,尤其是把广大不富裕甚至贫困、破产的农民,引导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毛泽东说:“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式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14)。这里的逻辑,实际上就是“延安模式”的逻辑,就是发动群众,组织起来,重建农村的社会组织,发挥人口众多的人力资源优势,去逐步改变“已耕土地不足”和“经营方式落后”的不利状况,获得战胜“灾荒”的合力优势,从而达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

问题在于为什么组织起来,农民就有可能克服“已耕土地不足”,“时有灾荒”和“经营方式落后”等不利状况,从而达到摆脱贫困,改善生活和抵御灾荒的目的?对于这些问题,毛泽东没有停留于既往的经验和理论,也不满足于一般性的抽象演绎,而是花费大量心血,去发现和总结来自实践第一线的生动创造,并把反映这种实践的材料亲自编辑成书,写下大量按语,形成一部农业合作化百科全书式的大型文献——《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15),希望以丰富多彩的群众创造性经验去打开眼界,启发思路,消除疑虑和解答问题。因此,这部文献可以成为我们理解毛泽东解决农治实践的重要资源。

这部文献汇集了有关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各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和教训。最突出和集中的内容在于说明和论证这样一个道理:只有组织起来,才能有效地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

首先,文献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热情洋溢地推荐了大批通过合作化,获得人力资源的合力优势而改变农业生产资源贫瘠和生产条件落后的典型。这类典型包括通过合作化而开展群众性的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推荐了许多体现民间智慧的蓄水保土经验),垦荒造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增积肥料,改良农具等等。毛泽东在审阅中共离山县委书记刘耀的文章时,为其所加的题目是“依靠合作化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作是完全可能的”。在为汾阳县委的报告《应当使每人有一亩水地》而撰写的按语中,他特别强调“兴修水利是保证农业增产的大事,小型水利是各县各区各乡和各个合作社都可以办的,十分需要订出一个在若干年内,分期实行,除了遇到不可抵抗的特大的水旱灾荒以外,保证遇旱有水,遇涝排水的规划。这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在合作化的基础上,群众有很大的力量。几千年不能解决的普通的水灾、旱灾问题,可能在几年之内获得解决”(16)。在为安徽省农村工作通讯《只有合作社才能抵抗天灾》所写的按语中,他指出:“这是一个组织起来抵抗天灾的生动例子。一切劳动农民,不论是哪个阶层,除了组织起来集体生产,是无法抵抗灾荒的”(17)。这些言论都十分清晰地反映了毛泽东对于合作化意义的认同和肯定,即只有通过合作化的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尽快、有效地改变几千年来农业靠天吃饭,旱涝灾荒无常,农业生产条件恶劣的状况。

其次,文献介绍了一批通过合作化催生了农业耕种技术的革新、规范与传播的典型,说明合作化为科学种田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为合作化以后如何才能有效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榜样的启示和引导。中国人多地少,农业的发展无法走广种薄收之路,只有通过科学种田,精耕细作,提高单位土地的亩产量,才能满足国家的基本需求。文献推荐了山西省“平顺县的川底乡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业技术操作规程”。这一材料所针对的问题是:“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没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农业技术操作制度,很多社不讲究农业科学技术,仍然沿用旧习惯,盲目施工。不少的合作社耕作粗放的现象,十分严重,致使增产任务的完成,没有保证,同时也直接地影响了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18)。材料所提供的技术规范针对当地不同类型的地块,详尽地介绍了各种技术措施。包括:整地(分别介绍秋耕、伏耕、春耕的整地时间、深度、方法、注意事项等)、肥料(包括不同庄稼的施肥量、施肥方法、肥料保管、开辟肥源等)、品种和种子的处理(包括各类庄稼品种的适应地块、播种期以及种子处理方法等)、播种(包括播种期、播种量、播种深度、播种方法等)、田间管理(包括间苗和定苗、中耕培土、追肥、灌溉、玉茭人工辅助授粉)、防治病虫害(包括各类作物的病害和虫害)、选种(包括选种重点、选种方法、选种标准、选种量、建立留种地、试种玉米杂交第一代优种等)、收割脱粒(包括收割期、收割次序和要求等)、种粒储藏等内容(19)。可以说,这是一份覆盖整个农业耕作过程各主要环节,如何实现科学种田的规范化操作指南。它一方面说明了合作化对于引导农民生产行为的科学化的意义,另一方面也是对于各地实现合作化以后,如何才能改变由“已耕土地不足”而带来的收成不足,在现有的土地耕种规模上,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从而达到农业增产和农民生活的改善的目的,提供了一种积极的引导和示范。毛泽东还就如何有效地推广和传播农业耕作新技术和新规范问题,推荐了《电白县大陂农业生产合作社怎样进行农业技术改革的宣传工作》和《一个受欢迎的农业技术夜校》两个材料。它们是进行农业技术推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前者着重介绍电白县大陂农业合作社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结合各种农事活动,展开了农业技术改革的宣传,推动全乡规模的农业技术的改革工作,改变农民旧有的耕作方法和习惯,有效地保证农业增产的做法。后者则介绍了解虞县西张耿村从成立农业技术学习小组到成立乡农业技术夜校,有效地推广了农业耕作技术。毛泽东还为此撰写按语:“这样的技术夜校,每个乡,在目前至少是大多数乡,都应当办起来”(20)。显然,在个体农民耕作小块田地成为普遍生产方式的状态下,农民的农业生产大多主要沿袭过往的经验,既不会有实行科学种田的强烈要求,也难以拥有有效的手段去对于农民实施科学种田的知识与经验推广。这是通过合作化把农民组织起来,对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又一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再次,文献高度重视通过合作化而实行精耕细作,开展多种经营的典型经验的意义。我国农村“人多地少”是不可逾越的国情。然而,合作化实践提供的启示却是:地少确实是制约性因素,人多则可能成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优势资源。关键在于能否利用合作化形成的组织机制有效地实行分工合作,合理配置各种生产要素,从而促进农业的“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的发展,在农村实现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因此,“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成为毛泽东在这部文献中高度关注与推荐的又一个重要内容。

广宁县江乡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毛泽东推荐的典型之一。这个合作社人均只有七分田,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合作社刚组织起来时,既面临着五分之三的劳动力剩余的压力,又面临着春夏荒的困难,“如果不发展多种经济,缺失难以改善社员生活和发挥合作社的优越性”(21)。后来合作社一方面通过抓农业的精耕细作,确保农业增产丰收,另一方面群策群力,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多种经营,不仅解决了劳动力的出路,也增加了集体经济的收入,巩固了合作社。毛泽东为这个材料写下的按语是:“这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值得各地研究推广”(22)。

上海市郊诸翟乡则是发展多种经营,解决剩余劳动力出路的另一个典型。毛泽东在为介绍这个社的材料按语中,特别强调发展多种经营与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正相关意义。他指出,“这个乡的情况也证明,发展多种经营,剩余劳动力就有出路了。现在的小社和初级社,对于充分地利用劳动力和诸种生产资料,还是一种束缚。到了办大社和高级社的时候,就可以冲破这种束缚,而使整个生产力和生产向前发展一大步。那时候,更加需要发展多种经营,发展为城市和为乡村服务的许多大规模的事业。这样才能充分利用整个生产力,首先是人力”(23)。

长期以来,不论在中国农业合作化的进程中,还是在毛泽东逝世后,在合作化已成历史的今天,我们都能听到对于毛泽东急于推进农业合作化发展的批评。其中最集中的批评认为,中国农村人多地少,无法解决劳动力出路,必定陷入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困境。这种指责有历史的、经验的和常识的基础,但它的预设前提却是以农业合作社只能从事农业生产为限度的理解的。这恰恰是与毛泽东的构想根本不同的,甚至是毛泽东所反对的。我们可以从下面毛泽东的另外两个按语中,更加具体地去体会毛泽东的构想的基本思想和特质。

按语之一是毛泽东为介绍肥东县芦陈乡青春、陈词两个合作社的材料而写。毛泽东指出:“过去三个人做的工作,合作化以后,两个人做就行了,表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多余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劳动力向哪里找出路呢?主要的还是在农村。社会主义不仅从旧社会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旧社会所无法利用的广大的自然界。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这里还没有涉及农业机械化。机械化以后,劳动力更会大量节省,是不是有出路呢?根据一些机耕农场的经验仍然是有出路的,因为生产的范围大了,部门多了,工作细了,这就不怕有力无处使”(24)。

按语之二是毛泽东为题为《发动妇女投入生产,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困难》的材料所写。他指出:“在合作化以前,全国很多地方存在着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在合作化以后,许多合作社感到劳动力不足了,有必要发动过去不参加田间劳动的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到劳动战线上去。这是出于许多人意料之外的一件大事。过去人们总以为合作化以后,劳动力一定过剩。原来已经过剩了,再来一个过剩,怎么办呢!在许多地方,合作化的实践,打破了人们的这种顾虑,劳动力不是过剩,而是不足。有些地方,合作化以后,一时感到劳动力过剩,那是因为还没有扩大生产规模,还没有进行多种经营,耕作也还没有精致化的缘故。对于很多地方说来,生产的规模大了,经营的部门多了,劳动的范围向自然界的广度和深度扩张了,工作做得精致了,劳动力就会感到不足。这种情形现在还只是开始,将来会一年一年地发展起来。农业机械化以后也将是这样。将来会出现从来没有被人们设想过的种种事业,几倍、十几倍以致几十倍于现在的农作物的高产量。工业、交通和交换事业的发展,更是前人所不能设想的。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事业也是如此”(25)。

这两个按语更加清晰、具体和系统表达了毛泽东构想的基本内容。全部判断的前提是中国农村人多地少这样一个事实。不同意毛泽东构想的人,基于这样的事实,合作化至少必须缓行,或者根本不应该进行。但毛泽东则正相反,正是由于人多地少,才更加应当实行合作化。这里既有通过合作化获取合力效应,去尽快改变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劣状况的诉求,更有通过合作化,创造统筹农村劳动力,实行分工协作的条件,使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成为一种可能,变为一种现实的倡导。因此,这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是就农业谈农业,把中国农民的出路封闭于耕种那有限的小土地上。另一种思路则把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并举作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发展的不二选择。前者实际上就是毛泽东稍后所批评的苏联农业模式影响的表现,他说,“苏联的集体农庄,不搞工业,只搞农业,农业又广种薄收”(26)。后者开放了多种可能,而且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不仅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以往所无法利用的自然界。这种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他在人民公社时期提出“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发展构想,从而完成了他的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农治战略构想。

毛泽东的构想还有一个闪光的元素,这就是超出农村发展的层面,提出了未来现代化过程中劳动力流向的思想。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基本都有一个农村人口涌向城市的过程。对于中国而言,由于农村人口巨大,如果让它“盲目流动”,则将导致城市的混乱和农村的凋敝。因此,他从农业合作社发展多种经营的实践中,看到了农村可以是农民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广阔天地,提出解决农村劳动力出路“主要的还是在农村”的思想。后来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明确地提出了以农村“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发展,实现在农村工业化,从而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构想。他说:“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了。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与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要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自己的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有了自己的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27)。在这里,人民公社并非由于它的名称,而是由于它被界定为具有“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并举的功能,才具有避免重蹈西方现代化覆辙的可能。这种思路正是农村合作化必须走“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并举的思路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当然,我们在后来的实践中也看到,毛泽东的这一构想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并没有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尤其在粮食成为压倒性需求的条件下,“多种经营”受到极大抑制,后来从“多种经营”演进而来的“社队企业”也被中央明文禁止,毛泽东的构想也基本被搁置了。历史发展的轨迹实际上并没有在毛泽东的构想下延展。然而,在我们经历了多年的“农民工”大潮的冲击,社会惊现出矛盾重重、混乱不堪局面以后,回头面对当年毛泽东关于“多种经营”,进而“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以及“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的构想,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会为他的卓识与远见而惊叹不已。

总之,在中国农业生产条件十分落后和恶劣的条件下,面对着“人多地少”的实际,毛泽东拒绝让中国固守于一家一户耕种一块小田地的小农经济模式。他要依靠组织起来的合力,把中国“人多”的压力变为改变农业落后状况的优势,去改变恶劣的生产条件。他要借助组织起来而形成的社会网络,传播文化知识,推广科学种田,改变千百年来农耕的落后方式和粗放化管理。他更要通过组织起来,综合利用各种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其中,“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则集中地概括了农业合作化之所以必要和如何才能取得成功的要旨。我认为这是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时期最可贵和最有进取精神的农治思想之一。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工业化与合作化的关系问题。反对在中国快速推进合作化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中国的工业化水平低,无法向农民提供农业机械化的设备。因此,演绎出所谓“机械化”和“合作化”何者为先的争论。根据刘少奇的有关说法,他是主张“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的思路的。毛泽东通过西方的工场手工业发展的历史,推论中国农村借助统一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对问题做出不同的回答。

当然,不论毛泽东还是刘少奇等人,都没有否定现代工业的发展对于农业社会化的意义。毛泽东在《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批注和谈话》中就指出:“单有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而没有机械化,工农联盟还是不能巩固”(28)。

毛泽东和刘少奇所不同的是,刘少奇强调中国的农业合作化需要等待大工业的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因为“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29),农业合作化因此必须迟缓进行。这里关于工业化和合作化的关系,有着明显的“词典式”排列意义。陶鲁笳在有关回忆材料中提到的刘少奇在华北局批评山西省委讲的一段话中,也体现这种词典式排列的意识。刘说:“在农业生产上,不能发动农民搞生产合作社,只能搞互助组……现在是三年准备,十年建设,十三年或十五年之后,才可以考虑到社会主义问题。将来实行社会主义,不是先从农村,而是从城市,即先工业国有化,然后才是农业集体化”(30)。

毛泽东对于问题则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他认为农业生产发展应当“两个适应”,即适应国家的社会主义的发展和适应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因此,农业合作化不论是与国家的社会主义进程,还是与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都应当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共生性关系,而不是何者为先的词典式排列。

把农业合作化与国家的社会主义进程和国家的工业化发展当作共生性关系,是毛泽东在建国前夕所形成的国家政治发展与经济建设方略的连续,也体现了他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思想。

关于为什么必须积极地去推动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有过一个针对性很强的论述。他说:“有些同志,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出发,错误地观察了工农联盟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他们认为目前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很危险,他们劝我们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他们向我们提出了警告:‘如果不赶快下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我们认为恰好相反,如果不赶快上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这里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要下马,一个要上马,却是表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大家知道,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工农联盟,这是建立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从地主手里取得土地分给农民,使农民从封建所有制解放出来这样一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基础之上的。但是这个革命已经有过了,封建所有制已经消灭了。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那些富裕中农也将对我们不满,因为我们如果不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之下,工人和农民的同盟关系能够继续巩固下去吗?显然是不能够的。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才能获得巩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这个联盟就有破坏的危险”(31)。在这里,对于农村阶级分化的估计是全部立论的基础。毛泽东当时这个估计是否过于严重,现在有不少争议。但他所讲的道理应该是很能体现毛泽东的政治价值观的,也是非常雄辩的和令人深思的。

后来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批注与谈话中,有过一个关于工农联盟发展阶段论的说法,也很能反映毛泽东的构想。他说:“我们的工农联盟,已经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立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第二阶段是建立在合作化的基础上。不搞合作化,农民必然向两极分化,工农联盟就无法巩固,统购统销也无法坚持;只有在合作化的基础上,统购统销的政策才能继续,才能彻底执行。现在,我们的工农联盟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巩固人民公社和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的阶段。单有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而没有机械化,工农联盟还是不能巩固。有了合作化,又有了机械化,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础上建立的工农联盟,才能在现代技术基础得到进一步的巩固”(32)。这个论述具有完善我们对于问题理解的意义。这里所说的工农联盟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重点属于变革生产关系,以使其适应国家的社会主义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战略要求。而即将进入的“新的阶段”则被界定为“巩固人民公社和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的阶段”。贯穿于其中的突出内容是制度巩固和机械化实现的协同性思维。这一思维确实有别于任何意义上的“词典式”排列的安排。

把国家的工业化与农业合作化联系起来,当作应当相互适应、相互支持的共生性关系,是毛泽东思考问题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直截了当地批评那种不赞成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步骤应当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的观点,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33)道理。在他看来,两者之间的共生性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也是现实的。

首先,他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离开农业的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商品粮食和原材料。而这是固守于一家一户耕种一块小田地的小农经济格局所不能满足的。毛泽东说:“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质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我们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34)。他还说:“个体农民,增产有限”,“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35)。因此,坚持国家的工业化与农业合作化的协调推进,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立场应有的体现,也是对于国家现代化发展最为有利的选择。

其次,他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有赖于农业合作化为其创造有效的需求和市场。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些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工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使用”(36)。经济学上从来就有需求决定生产的说法。在小农成为汪洋大海的条件下,每家每户都满足于耕种狭小的田地,根本就不会有对于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工具的需求,因而也不会有农业机械化的普遍存在。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毛泽东非常谨慎地提出:“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37)。当然,我是不同意把毛泽东的这一论述,看作对于工业化与农业合作化的另一种有别于刘少奇的“词典式”排列的。因为他只是为了说明现代化农业机械无法在小块土地分割、林立的条件下使用,需要突破小农生产方式的限制,才强调农业合作化成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逻辑前提的。毛泽东对于问题的认识,一直都立足于两者的统一和协调,而不是要从两者之间分出何者为先,何者为后。尤其他特别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38)。“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只分割起来和相互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39)。可见,他所坚持的仍然在于“两个适应”的主张。

再次,他认为,社会主义工业化所需要的大量资金,相当大的部分是要通过农业方面来积累的。中国的工业化总体上看属于“后发外生型”的。庞大的国家和落后的经济使其工业化的压力特别深重,尤其朝鲜战争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国家工业化的紧迫感更加强烈。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不可能像西方许多国家那样可以通过掠夺殖民地,也不可能通过过多举债等方式去完成原始积累。工业化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只能通过国内积累去完成。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只能通过农业方面去积累。这种积累,一方面是直接通过农业税的提取,另一方面是发展与农民的商品交换。但不论以哪一种形式,都需要农业的大规模发展。因为只有农业的大规模发展,农业税源才能日益丰富而源源不断;也只有农业的大规模发展,农民才能生产出更多的商品粮食和其他可供交换的农产品。毛泽东以生产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为例,指出“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村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40)。这里直接涉及大规模发展农业的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为轻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料问题,二是不断提高农民的购买力问题。其实,前述提及的关于为什么应当发展“多种经营”,原因之一也关乎于农民的需要的满足和购买力的提高。这些在毛泽东当时看来,都是维持于小农经济所无法解决的。唯有农业合作化才能提供问题解决的可能和希望。这也就是国家的工业化不能脱离农业合作化而孤立进行的基本道理。

时下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与毛泽东时期极不相同的社会环境,中国的农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尤其自从以“小岗村”模式为象征的“分田到户”的责任制泛化后,中国的农业迎来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伴随着这种过程的,是对于毛泽东合作化思想的批评乃至否定之声几乎不绝于耳。然而,历史常常就像不停变脸的“五月的天”,以“小岗村模式”为象征的农业生产方式变化,并非一味给中国尤其是农民呈现出玫瑰色的绚丽。

在经历过几年的顺利发展后,自1984年以后,其实是城市的改革有了实质性的启动之后,中国农业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和市场优势开始式微,农业生产资料持续涨价,农副产品则由于产量的增加而贱卖。后来,随着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终止,农民被更加直接地推向了市场。这种态势的持续发展,直接产生了个体小农如何与越来越复杂和庞大的大市场接轨的障碍。于是,农业生产开始波动,农民比较收益下降,而各种费税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加重,农民开始迫于生活而向城市流动,并不断汇成一股堪称世界奇观的农民工大潮。尽管人们对于这一流动有过玫瑰色的赞誉,在这一过程中也确实成就了不少农民的致富梦想,但是,这一过程也实实在在地留下了相当复杂的效应。

对于城市来说,虽然工商业的发展获得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但是,毛泽东当年担心农民盲目流向城市可能造成的社会乱象,已然成为我们所面对着的严酷现实。混乱不堪的城市管理,城市犯罪率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间歇性的“严打”行动,警察、城管、保安队伍的持续扩大,除了直接加重社会管理成本外,还陡增了社会的紧张和对于政府形象与公信力的消极影响。尤其年复一年的以巨额人口大搬移为主要内容的春运,更是把政府、警察和交通部门置于高危境地。

而在农村,却出现了另一种消极景象。首先是农耕由于大批青壮劳动力流入城市而变得粗放。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土地缺失劳动力而失养,许多水利设施疏于护养而淤塞、破损甚至废弃,许多水田变旱地,水利条件的恶化,带来的是种植难度加大和效益的下降,于是乎就有不少土地被弃耕、撂荒。时下,大家呼吁政府重视食品安全,但是当土壤被污染,甚至被重度污染后,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也就失去了。土地的污染,其实也是农耕方式发生这种变化的必然结果。你只要到农村的田头,看看那些老人和妇女是如何种田的,看看那些开着小货车送货上门的小商贩是如何销售化肥与农药的,大概就会明了我们的农田是何以发生污染的。

其次,随着一家一户成为一个生产单位状况的泛化和国家农产品统购统销的取消,农民理论上与市场接上了轨。但是现实并非理论。缺乏一定组织化网络手段的小农,根本就无法直接去与市场接轨。就以时下许多人所津津乐道的“农超对接”而言,最多只能是市场与大农业生产单位的对接。因为谁会去与一个个产量不高,品种繁多,产品品质难以控制的家庭小农生产单位对接呢!至少交易成本和效率就会令市场难以承受甚至风险巨大。这些年许多农村的农产品收购市场之所以屡屡出现被黑恶势力所控制,因为实在也找不到其他有效的办法去解决一家一户的小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途径。这种状况的出现,我想一定是出乎把“小岗村模式”泛化的政策制定者们意料的。甚至可以说,就“经与权”的维度看,“小岗村模式”只能属于解一时之困的“权宜之计”,而不可能让它在没有其他组织化配套条件下,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再次,随着农民经济活动的原子化和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导致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许多农村的凋敝和农民生活的非正常化。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5月27日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农民工总数达26261万人。因此,现在许多农村常住的人口被戏称为“996138”部队。这些地方农业生产大多虽然能够基本维持,但其他事业几乎无法发展。此外,还留下大量的“候鸟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新华网北京2013年3月7日报道,“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已婚男性为了寻求更好的经济收入,放弃正常的家庭生活,选择到城市务工,这也使越来越多农民工夫妇被迫成为‘候鸟家庭’,妻子留在农村独自承担养育子女、照顾老人、务农等重任”。并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调研数据显示,中国留守妇女这一群体已达约5000万人。”因此,有人说,我国农村有一亿体制性鳏夫和寡妇。由此衍生出来的生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严重性是不难想象的。2013年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称,截至2012年底,我国空巢老人达0.99亿,以农村占六成计,农村的留守老人也近0.6亿人。2013年5月11日《人民日报》报道,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6102.55万人,还有农村流动儿童2877万人。两者相加达近亿人口。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发起关爱活动,但都无法替代家庭、父母在其成长期间应该给予的情感慰藉,这对于孩子的健康人格的养成不得不说是非常不利的。前些日子媒体报道多宗女孩被性侵案件,令国人群情激愤。这些案件主要都发生在农村的留守儿童的群体里,究其实是留守儿童问题的一种社会表达形式。

当然,随着农村问题的日益凸显,我国政府一直都在积极致力于治理。一连串的“一号文件”,伴随着一系列惠农政策与措施,包括各种涉农补贴,如种粮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等。社会各界也以不同方式,扶贫支农,投放了大量资金和人力。但人们看到多数农村状况依然如故。究其原因是我国“小岗村模式”的泛化,多数农村回归于传统那种一盘散沙的局面,加上大批青壮劳动力流向城市,已经基本失去发展农村事业的社会组织条件和能力。麻烦的是,我们的许多人往往不愿意正视其中的问题,有的则把解决问题的出路寄托在借助城里资本的引进上。包括在明星人物沈浩治理下的“小岗村”,也曾经努力地寻找外来资本去对于那被分得七零八落的“西瓜田”进行连片开发。这种思路究竟能给中国,尤其是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带来什么,自然有待观察。但它至少表明了“小岗村模式”已经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

当然,中国也存在着另外的典型。它们在“小岗村模式”泛化的过程中,坚持拒绝“分田到户”,继续集体经济体制,积极走农工商多种经营的发展道路。不仅没有让农民自发流向城市,使乡村破败凋零,而且使集体经济走上蓬勃发展之路,农民安居乐业。这批典型,共同的特点是长期坚持发展多种经营,进而发展集体工业企业,成功地走上“在地工业化”和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路子。这实际上是毛泽东构想在新的条件下的成功实践。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化地以少数成功典型,去说明历史的发展,无限制地夸大这些典型的普遍意义。但是,这也至少提醒人们,对待毛泽东这样具有战略性眼光的政治家的构想,尤其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构想,人们是不能采取轻率的态度的。

随着中国农村重蹈困难境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在不断思考和反思,形成新的认识和思路。

李先念是长期掌管共和国经济工作的政治家。早在“小岗村模式”泛化之初,他就提出过疑虑:“中国单干了几千年,还是没粮食吃,还是受穷吗”(41)!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面对着全国粮食产量的徘徊局面和农村发展的某种颓势苗头,他开始某些反思。针对农业连续几年徘徊不前的局面,他反复强调,“农业搞不上去,别的什么都不好办,什么四个现代化,一个现代化也没有。”农业必须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现在不进口粮食就是一个伟大胜利……十亿人口的大国粮食靠进口是不行的”(42)。同时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反复宣扬毛泽东倡导的“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说“这个话的精神没有错,只是以前在理解和执行上出现偏差”(43)。对于农业耕作,他说“毛主席的八字方针(指‘农业八字宪法’——引者注)是不可少的,不管你怎么说,都离不开他那个八字方针”(44)。他告诫湖北省,“要保证农业增产,应该实行农业‘八字宪法’,其中至关重要的是搞好水利建设和改良土壤”(45)。针对中央高层出现的某些否定冬春农田基本建设行动的偏颇观点,他针锋相对地指出“搞农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偷懒……冬天也不能叫老百姓光晒太阳,要组织起来搞农田基本建设,搞劳动积累”,“只种地不养地,不建设稳产高产田,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不会有后劲的”(46)。尤其对于部分地方出现农村大批劳动力涌向城市的苗头,他明确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认为,“农业生产战线上的劳动力,大批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只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能实现。过早人为地片面指导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对农业生产是一种破坏。尤其是山区在基本没有摆脱贫困,甚至不少地方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使大批精壮劳动力转移出去,不是脱贫致富的好办法,而是对脱贫致富的‘釜底抽薪’。……决不能让大批精壮劳动力离开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岗位,造成老、弱、妇、残务农的局面。改变这种状况,靠简单的行政命令是不行的,靠国家和当地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也是不现实的,提倡‘借钱发财为我所用’的口号更是不妥的。只能依靠当地政府和各级领导,根据当地资源,通盘规划,精心组织,引进科学技术,发展多种经营,把山区劳动力吸引到发展粮食、果林、畜牧、山货和各种土特产品上来,以增加农业劳动力的投入”(47)。虽然,他的反对并没能阻止农村精壮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但农村在这一过程中的破败和凋零的不幸事实,却也说明他的担忧具有很强的先见性。而对于他向来持有保留态度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经营模式,李先念当时的看法是:要“发展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各种合作与联合形式,逐步从小生产过渡到大生产,从传统耕作转变为科学种田,否则就不可能适应社会主义大工业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人民生活迅速发展的需要”(48)。这实际是他呼吁走出一家一户一个生产单位的小生产模式的表达。李先念更具有象征性意义的举措,是1989年4月7日他来到与“小岗村模式”完全不同的七里营刘庄,在看到这个借助集体经济而实现农工商全面发展,农民生活幸福,农村社会欣欣向荣的典型后,他挥笔题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并说,中国千千万万人几十年流血牺牲打天下,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嘛!(49)

彭真是这一时期认真反思既有农村经济模式的另一位党和国家的高层领袖。他与李先念一样,对于农业在经历了几年发展后,重新陷入徘徊不前的状况,深感不安。因此,当他卸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职务后,就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去调查研究。他的基本认识集中体现在1988年6月3日在顺义的一段谈话中。他说:“社会主义条件下农业怎么搞还没有成功的经验。分田到户解决了八亿农民的吃饭问题,但还不是根本出路,根本出路还得走集体化道路。发展乡镇企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这些年群众创造的形式,它可能是我们开始找到了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道路。规模经营和乡镇企业是联系在一起的。从各地经验看来,不搞乡镇企业,劳动力不能转移出来,也搞不了农业的规模经营”(50)。1994年4月8日,他再次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农业总是要走集体化的道路,几千年单干并没有解决问题”(51)。这样的认识,看似与李先念在“小岗村模式”泛化之初提出“中国单干了几千年,还是没粮食吃,还是受穷吗!”的疑虑,偶然巧合,实则是毛泽东的农治思想影响的体现。

我们从李先念和彭真的年谱中,还看到了两位老政治家除了不断发表对于问题的率直看法之外,还不时与邓小平谈农业发展问题(52)。从90年代起,邓小平两次表达了关于农业发展与改革“两个飞跃”看法,对于农业集体化道路有了新的判断。第一次是在1990年3月3日与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乡镇企业很重要,要发展,要提高。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农村富起来容易,贫困下去也容易,地一耕不好农业就完了”(53)。第二次是在1992年7月审阅党的十四大报告稿时,他指出,“关于农业问题,现在还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技术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我讲过,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是会提出来的。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我最早提出两个飞跃思想的时候,李先念同志说他赞成,说这是一个大思想。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54)。这两个论述的内容,可以看出邓小平对于在时下,甚至相当长的未来,在全国继续“小岗村模式”的坚持。这一点与李先念和彭真对于突破“小岗村模式”的率直诉求是有所不同的。但都肯定了中国农业最终还是要走集体化道路的思想。虽然能否看成这是对于李先念和彭真等同志的看法的一种回应,尚待研究,但也可以看出新中国的前30年的农治历史给予这些政治家所留下的深刻印记。

①③《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31页,第1078页。

②⑦《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8页,第351页。

④⑤⑥《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0-1431页,第1432-1433页,第1477页。

⑧⑨(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50、374页,第375页,第373页。

⑩(11)(30)陶鲁笳:《毛泽东教我们当省委书记》,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1-182页,第183页,第181页。

(13)(29)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页,第198页。

(14)(31)(33)(34)(35)(36)(37)(38)(39)(40)《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9页,第436-437页,第431页,第431页,第299页,第432页,第432页,第432页,第432页,第432-433页。

(15)该文献经毛泽东于1955年两次主持编撰,收录了176篇材料,篇幅达90多万字。在编辑过程中,毛泽东不仅亲自选择入选篇目,做了大量修改工作,还为许多材料改写篇名,亲自撰写大量按语,并两易其序。这足以体现毛泽东的心力与用意。

(16)(18)(19)(20)《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06页,第73页,第173-186页,第165页。

(17)(23)(24)(25)《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48页,第756页,第578页,第674-675页。

(21)(22)《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07页,第1006页。

(26)《毛泽东思想万岁》(1958-1960),第144页。

(27)(28)(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1998年1月印,第197页,第118页,第118-119页。

(41)《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页。

(42)(49)《李先念年谱》(第6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43页,第476页。

(43)(45)(47)《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4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01页,第292页,第304页。

(44)(46)(48)《李先念传(1949-199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40页,第1339页,第1341页。

(50)(51)《彭真年谱》(第5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428页,第491页。

(52)据《彭真年谱》(第5卷)记载,1988年9月30日,“同邓小平交谈,重点谈加强农业生产问题”。

(5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55页。

(54)《邓小平年谱(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9-1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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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农业治理思想及其在农业合作时期的历史回应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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