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实现_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实现_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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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20(2005)04-0039-08

一、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合理性论证

企业是经济社会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经济单元,尽管个体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也承担 着各种样式的经济任务,提供着各种形态的价值物,如产品、服务、信息等,但经济活 动组织化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行为的主要类型,因而在社会责任方面,较之其他两者,企 业理应承担更大的份额。

笼统地说,任何个人、组织和政府都应该对他人和自己负责,这是一个普遍适用的道 德判断。因为它们都是非自足的,都得依赖他者而生存和发展,尽管权利与责任在时间 逻辑上没有先后之分,但在事物的逻辑上责任具有优先地位。个人、组织和政府担负责 任的方式、实现责任的方式是不同的,担负的责任内容也是各异的。就组织而言,企业 只是诸种组织中的一种。尽管各类企业掌握资源的方式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即追求 收益最大化。倘若企业可以不借助任何一种客体性资源(原料、辅助材料、制度安排、 激励机制和需求市场)和主体性资源(劳动力、管理者、决策者)独自发展,令其担负社 会责任的要求就是过分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个企业能够做到这一点,相反, 企业必须借助各种条件才能发展。企业作为社会组织,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设置:人们为 了达到特定目标,在一定宗旨指导下,在各种制度规约下所组成的共同活动的集体。所 谓特定目标,就是追求收益最大化。无论是生产性的、经营性的还是服务性的企业,都 以增加收益为直接目标。既是一个共同活动的集体,就必定涉及人与物。就人来说,它 涉及两类人群:与企业命运息息相关的内部人群,即企业员工;与企业收益没有必然联 系的外部人群,其中包括同代人群和代际人群。就物来说,是对环境的保护和对稀缺性 资源的合理利用。这是企业担负责任的社会根源。

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另一个重要理由,在于企业面对真假、美丑、善恶、利弊冲突时 的自由选择性。在康德看来,责任奠基于行为者的自由意志的建立之上。当行为者面对 两种以上可能性且存在善恶性质时,当行为者有足够的意志做出善恶选择时,责任才会 发生。因此,当能够做什么的主客体条件已经具备时,主体做出何种选择就成了是否担 负责任的关键因素。现在的问题是,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并不立刻地成为实践 上的根据,将理论上的依据变成实践活动中的根由,尚需诸多实践上的环节。其中,社 会历史要求的明确化和责任意识的成熟是两个关键因素。

企业原本是资本运行的一种社会形式和实现增值的一种方式。企业是资本的物质形式 ,资本追求增值必须通过企业的合理运转来完成,增值必须转换成企业的收益。而要使 企业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就必须给企业以足够的自主权,这也是古典自由主义所极 力倡导的思想。在古典自由主义者看来,自主经营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社会设置是保 证组织能够有效率的根本前提,只有当企业依照市场的运行规律、自身的状况、竞争对 手的实力、环境的要求,选择个性化的经营领域和产品时,效率才是可能的;当诸种企 业追求各自的目的而不关心他者时,会造成一种“前定和谐”。针对古典自由主义者的 这种信念和执著,马克思不无批判地指出:“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 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 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 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 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预定的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 、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1](P199)可以肯定地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 上,从企业前提的合理性(自由、平等、所有权和利己心)都难以推出企业经营过程和经 营结果的合理性。事物的复杂性总是超出人们在认识上所能达到的复杂性。企业在其前 提、过程和结果中所牵涉到的绝不是单纯的经济事件和经济关系,毋宁说它是以经济目 的和经济事件方式出现的社会文化现象,其中伦理性质是其必有的一个事项。这是企业 社会责任之能够成立的前提。企业为何担负社会责任,在何种意义上担负社会责任,以 何种方式担负责任,都取决于企业行为之伦理性质的确立和人们对这种伦理性质的认识 。

从历史事实的角度看,只要有企业存在就应该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存在,即便是资本主 义发轫时期的企业,也都非常明显地呈现出在劳工和环境方面的伦理性质。马克思在《 资本论》中曾集中描述了资本家雇佣妇女和儿童所给他们造成的身心摧残以及给成年男 子带来的压力,认为它使“相对过剩人口的最底层陷于需要救济的赤贫的境地”[1](P7 06)。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企业是同市场、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一同发展起来的,因 此人们对企业之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认识是与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密切关联的。两百多年来 ,人们对资本主义之合理性的批判始终未中断过,然而人们对企业之伦理性或社会责任 的认识为何不如对资本主义的认识那样长久而清晰呢?这是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其实 ,在早期阶段,作为企业内部员工的雇佣工人为提高工资、经济地位和尊严而进行的斗 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是由于贫困程度、文化背景、承受能力的不同而采取了不同的 方式而已。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来自工人的斗争,来自经 营者的自觉,来自民间组织的呼吁、批判与监督,来自政府的认证、治理。其中后两种 方式已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展起来,且卓有成效,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值得借鉴的 思路。总之,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历史根由在于:与企业相关的个人与组织的强烈 要求;包括企业在内的个人与社会对企业之社会责任的认知。

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企业的社会影响是随着企业的活动范围和它所涉及的利益程度而变化的。除去资本原 始积累时期那种由于军事侵略和财产掠夺而造成的不公正之外,全球化过程中的经济公 正问题,除了生产、贸易之收益方面的公正以外,还有经济责任问题,公平分配收益就 必须公正分配责任,得收益多者所负责任则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们越来越关注 跨国公司在生产转移中造成的环境问题和劳工权益等社会问题。跨国公司的海外工厂中 普遍存在的工作时间过长、工资低、强迫加班、缺乏职业健康保护、性别歧视等问题, 逐渐成为媒体披露的焦点,于是社会展开了“在企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的同时 ,企业对社会道德又产生着什么样的影响”的争论。这就是人们日益关注的“企业的社 会责任”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形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社会责任运动浪潮 ,各国无不感受到它的存在和巨大影响。现在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广泛开展,这一运动 要求企业在营利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比如遵纪守法、保护环境、保障人权、反对腐败 等。也就是说,企业行为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过,到目前为 止,究竟何谓社会责任,国际上尚无一个统一的定义,现行的各种社会责任标准也不尽 一致:有的将社会责任限定于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有的将社会 责任扩大到所有的社会组织,即社会责任(SR)。在最为接近的意义上,社会责任是指基 于全球化和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具有合法性的社会组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承担的 于人和社会有益的责任,包括遵纪守法、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劳工准则和 劳资关系、尊重人权、保障职业健康安全、反腐败、强化团体合作和支持关系、创建旨 在增进人类精神的文化活动、强化慈善事业活动。组织的社会责任具有国际性,因为, 许多组织的足迹已遍布世界各地,它有义务为它因获取收益而造成的现实的或潜在的损 害承担责任,包括精神补偿、情感安慰和费用支出。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最早发端于关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劳工标准问题的争论,在随后 的讨论中,企业的社会责任已不限于劳工问题,还涉及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经济 全球化以来,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而广泛,随之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因此,如 何在全球范围内倡导一种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尊重劳工的基本生存、社会和工作权利 ,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逐渐成为一种共识,也是众多国际性组织关注的核心问 题。但是否把劳工标准纳入国际贸易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内 部都还存在着分歧。争论的焦点在于劳工标准与公平贸易理论的冲突。公平贸易理论有 两个要点:主张对等的市场开放;主张公平竞争。问题在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国际 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并未取消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因此用同一的劳工标准 衡量一切企业,对发展中国家就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正因为如此,西方发达国家试 图利用公平贸易理论,借助国际劳工标准限制、抑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发展 中国家一般不赞成此种做法;而如果使用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又因为其标准较低而 损害发达国家的利益,于是发达国家又反对此种做法。毫无疑问,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 运动,提高劳工待遇,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企业 的天职,即便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朝此方向发展,不应因经济相对落后而有背国际企业社 会责任运动。

目前,国际社会责任运动的推动方式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 手段。现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主要有三大类:通过代表制程序制定的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 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 ,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 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作为全球最具权威的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适应国 际社会责任运动的要求,于2002年专门成立了社会责任顾问组,就ISO制定社会责任国 际标准进行了系统的可行性研究。2004年4月,社会责任顾问组完成了可行性研究,并 向ISO技术管理局(TMB)提交了一份长达90页的《社会责任工作报告》,同时向全球发布 以征求意见。2004年6月21日至22日,ISO社会责任标准国际研讨会在斯德哥尔摩召开。 来自全球66个ISO成员国(包括有中国在内33个发展中国家)的355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 会。在随后召开的ISO/TMB会议上,ISO/TMB就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做出了相关决议:

ISO将立即开始准备制定正式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预计该项国际标准将于2007年完成 。

就现行的社会责任标准的各种版本来看,SA8000是较为完备的一种。自从SA8000于199 7年8月问世以来,经过短时期的适应和推广之后,在西方一些民间组织和跨国公司的积 极推动下,其发展进程非常迅速。1998年底,全球仅有8家组织获得了认证;而截止到2 004年5月20日,全球共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家企业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3]

不可否认,社会责任运动以及后来的法制化和制度化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为限制、减少、消除在全球化过程中因企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造成的环境污染、践 踏人权等后果,奠定了可行的、强制性的基础。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社会责任运动又 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由于规则及其标准的制定是在西方价值观和话语权力下进行的,规 则及标准更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生产标准和环境指标,因此,一旦把规则及标准国际 化、普遍化,就会给我国的某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一方 面,须在本已微薄的利润(跨国公司的价格挤压加上同业激烈竞争的结果)中拿出部分利 润去改善劳工工作条件和待遇;另一方面,须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并进一步发展。如何 既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适应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是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紧迫任务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社会责任运动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是拯救环境同时也是完善 企业的必由之路。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构成

尽管组织担负社会责任的内容和方式不尽相同,但都必须担负社会责任,这是毋庸置 疑的。就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性质来说,有绝对命令式的社会责任和相对命令式的社会 责任;就社会责任所指向的人群来看,可分成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就代际公正来讲, 可分为同代公正和代际公正。

1.绝对命令式的社会责任和相对命令式的社会责任

任一有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个体以及非人格化的组织都有追求善的意愿,这必定涉及他 人,由此决定了必有一个来自他者的要求,这种要求是一个支配意志的客观原则。“凡 从理性上理解到有一个支配意志的客观原则,这就是理性的一个指示,这指示用公式来 表示,就是一个命令式(Imperative)。”[4](P362)一切命令都是以“应该”一词来表 示,它表明被命令支配的意志就其主观的本性而言,未必受理性的客观法则所决定。惟 其作为主观的意志有偏离理性的客观法则的倾向,才有“应该”的必要;而意志又有认 知理性并依照客观法则而行事的能力,所以“应该”也是可能的。“命令这个公式,只 表现客观规律和各个有理性者(即人的意志)的主观的、不完善的意志之间的关系。”[4 ](P363)一切命令的指示,不是有条件的,就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一个有条件的命令 的含义是:如果立意要得到某一东西,或至少要以此为目的,那就必须做某一件事。绝 对命令的含义是:某一行为本身或客观上就是必须做的,不涉及任何别的目的。进一步 地说,绝对命令是指某一行为是某种可能的或实际的目的的良好手段,而绝对命令所要 求的行为是不涉及自身以外的任何目的的,自身就是必须要做的,这种命令我们可称为 自明的实践原则。绝对命令是必然性的要求,只要立意如此就必得如此行为,具有不可 替代性;相对命令是或然性的要求,此行为只是达到某种善的手段,达致此种善的手段 绝非此一种行为,因此是可选择、可替换的。当我们以绝对命令式和相对命令式的道德 判断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在性质上便相对明晰地划分出绝对的社会责任和相对的 社会责任两种。

(1)绝对社会责任。绝对社会责任是企业从事经营或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守的底线伦理, 是其最低的义务要求。日益扩大的世界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尽管在各个时期以及 在各种版本中提出的责任项目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属于必然性的社会责任。虽然人类的 经营活动古已有之,交换经济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以及中世纪已经相当发展,但企业作 为基本的经济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却是15世纪以后的事情,它与市场、商品、交易、资本 主义一样长久,因此,对企业的研究总是与对资本主义的研究紧密相连。“企业、市场 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签订合同的行为,都是重要的经济制度,也是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 的组织创新过程的产物。但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迄今仍未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占 有重要的一席之地。”[4](P15)资本主义本质上是一种以增值为目的、借助货币的符号 功能、通过有效率的资源配置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企业作为资本主义最为基本 的单位,是这种制度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同时也是制造种种非人道过程及后果的主要力 量。因此,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批判与谴责总是以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形式出现 。自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展以来,社会责任的担负者越来越具体化,企业社会责任的 明晰化有利于这种责任的落实。

就企业担负的绝对社会责任来看,无论是以资本主义形式出现的早期形态,还是以社 会责任运动样式出现的现代形态,主要是指企业对人的责任。其一,童工。无论是在企 业的原初形态还是在现代形态,使用童工都是被禁止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女工和 童工的工作状态极为糟糕。据ILO估计,目前,全球发展中国家有2.5亿年龄在5岁至14 岁的儿童在工作,其中1.2亿儿童是全职工作。尽管世界各国对于使用童工的问题都做 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但比较而言,SA8000的规定更为严厉,任何企业雇佣15岁以下的 儿童做工都是被禁止的。其二,强迫性劳动。企业不得雇佣或支持雇佣强制性劳工的行 为,也不可以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交纳押金存放身份证于企业。其三,劳动时间。时间 是生命的存续形式,剥夺了劳工的时间便是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因此,自资本主义产生 以来,劳动时间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企业之人道性程度的重要标准。“正象单个人的情 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 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5]社会时间的节约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具有人类学意义 。对企业之于员工在时间上的要求,人类经历了从批判到严格规定的过程。一些企业为 了追求利润,随意延长员工的劳动时间。由于过于疲惫和睡眠不足,员工的身心健康受 到严重损害。为此,SA8000规定:企业应该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 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且在每个7天之 内至少有一天休息;所有超时工作须付额外报酬。其四,健康与安全。企业必须考虑到 产业中普遍认知的危险和特定的危险,采取必要而适当的措施降低危险,提供健康安全 的工作环境。企业应该指定一个高级管理代表,负责所有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使员工接 受定期和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检查和训练。企业应建立系统来侦查、防范或反应可能危 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企业不得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 及语言凌辱。其五,歧视。企业在雇佣、薪酬、训练机会、升迁、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 ,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 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企业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以及满 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性别取向以及政治需要的权利。其六,环境保护 。竞争性营利性组织尽管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如生产性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会更大一 些,而经营性和服务性企业则会弱一些,但都应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

(2)相对社会责任。企业相对性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形式,也即是一种不具 有必然性要求的责任形式。第一,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这种权利在不同的经济水平 和民主程度下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它似乎介于绝对和相对社会责任之间:对于发展中 国家的企业而言,可能是相对性的社会责任;而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则是绝对性 的社会责任。国际劳工组织1948年通过的第87号公约《结社自由及组织权利的保障公约 》、1949年通过的第98号公约《组织与集体谈判权利的原则的实施公约》,对员工的自 由权利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1971年通过的第135号公约《工人代表公约》和第143号建 议书《工人代表建议书》也对企业内部员工的权利及其保障做了规定。企业应充分尊重 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允许工人自由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组织。企业不得干 涉和限制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也不得因工人参加工会而处罚或歧视他们。企业可以建 立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劳资纠纷的机制,成立有工人代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 明确并公布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工人的投诉和申诉。第 二,指向社会和人类的社会责任。对企业而言,指向社会和人类的社会责任虽不是必然 的绝对的义务要求,但对社会和谐以及人类精神的累积却是至关重要的。其一,社会公 益活动。公益活动是一种典型的伦理活动,它是一种为着公共的善的实践活动。尽管有 人对企业公益行为的善良动机表示怀疑,但它至少在形式上取得了出于善良意志的证明 。通常说来,公益活动在利益上是一种非对等行为,它是一种指向弱势群体的帮助、捐 助、救助,是一种让与甚至牺牲,是人类行为与人类精神中的高级部分。其伦理价值是 双重的:在功利的意义上,救助了需要救助的人或群体;在人类精神的意义上,兑现和 实现了终极性的价值——人世间的温情。其二,企业精神。现代企业有其不同于农业社 会经济活动的精神基础,马克斯·韦伯说这是一种“资本主义精神”,威纳·桑巴特说 这是“企业家的气质”。这种“气质”至少有拼搏、吃苦、节俭、计算等几项内容。近 代发展起来的企业精神被逐渐迁移到公共管理部门,因为它们最有利于三种价值原则的 实现:效率、公正和自由。其三,现代企业文化。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可持续地发展,非 得有足够的社会资本不可,亦即认知度、美誉度和和谐度。而要提高这三者,就必须有 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就层次而言,企业文化至少应该包括:思想文化,主要解决效率 观和正义观的问题;制度文化,主要解决实现效率与公平的规则安排和规则变迁问题; 人文环境,主要解决上下级和同事之间和谐相处的问题。

2.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部与外部划分,是就这种责任所指向的人群而言的。由于绝大部分 内容是与绝对命令式和相对命令式的社会责任相重合的,故不再赘述。

3.同代责任和代际责任

在绝对命令式和相对命令式社会责任、内部与外部社会责任的讨论中,企业社会责任 的指向对象主要限于代内个体和群体,但近年来兴起的环境经济学或生态经济学主张把 企业的社会责任放大到代际公正的范围。尽管造成代际公正问题的不只是企业组织,还 有个人和政府,但企业往往是直接面对自然的,如矿山开采、冶金提炼等。企业应勇于 承担由于无度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给子孙后代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责任。代内公正可以 通过艰苦的博弈过程和制度安排逐渐得到解决,而代际公正的实现则要困难得多,因为 “相对于其他我们想保持其平等待遇的群体而言,后代人不能明确表达他们的意愿,更 别说与现在这代人进行协商了”[5]。其实这是一个悖论: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生 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被生产出来的产品被迅速 消费,有关产品的一切社会设置如广告、宣传、促销都是为着解决这一矛盾服务的。消 费的速度与广度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当消费超过了人们的实际需求而变成虚假 、过量和奢侈的消费时,代际公正必然突出出来。解决代际公正决不能靠某个企业,必 须靠全社会的努力才行。

四、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方式

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三类:政府或民间组织认证的方式、博弈的方式 和自愿的方式。其中认证的方式是企业履行义务的他律方式,自愿的方式是一种自律的 方式,而博弈的方式则是一种市场或契约的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体及企业责任感 的成熟,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方式会逐渐发生由外在强制、中经契约形式到自愿担负的 转变。

1.政府或民间组织的认证方式

这是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初级形式,也是日益发展起来的政府和民间组织或借助法律 的形式,或借助社会舆论的形式要求维护员工和消费者权益的形式。在逐渐成熟起来的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促使企业履行其义务的形式主要是他律式的政府行政行为、舆论 监督和民间组织认证。(1)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和消费者的倡导、游说。1999年荷兰 发起了“洁净衣服运动”;2002年17个可口可乐公司雇员状告公司存在种族歧视,黑人 工资远远低于白人。可口可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专门对该公司的劳工问题举行听证会, 董事会主席对公司对非洲、菲律宾、哥伦比亚等国的雇工的歧视待遇给予了批评和指责 。(2)政府的行政行为。政府是保证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机制。美国职业安全和健 康署(OSHA)成立于1970年,其目的是“尽可能保障国家每一个工作男性和女性的安全及 健康的工作条件,并保护我们的人力资源”。我国也于近年相应出台了有关中国企业社 会责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 事项做了非常详尽的规定。(3)社会民间组织的认证。此种方式尽管刚刚兴起,但其社 会作用却不可小视。主要的民间组织有社会责任国际(SAI)、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 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等,这些组 织都先后制定了各自的社会责任标准。2001年版的SA8000是比较成熟的认证标准。

2.基于博弈之上的契约方式

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制度经济学试图把制度引入交易活动中,借以保证效率与 公平。而在近些年的讨论中,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博弈论逐渐成为一种分析框架,借以研 究企业或公司怎样才能正确处理与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从而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 。威廉姆森主张通过企业签约和市场签约的形式,解决各个经济组织间由利己动机、有 限理性或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问题,通过签约这种契约形式使企业许下诺言进 而兑现诺言,从而尽到社会责任,使诸如劳工等问题得以解决。[4](P418—420)但问题 是,与企业签约的并不都是与企业相对等的签约者,比如企业内部职工,与董事会相比 总是处在弱势地位,即便像工会这样的原本代表工人的组织,也有可能“变节”而站在 企业领导者一边。作为签约的博弈过程并不总是出现人们假设的那些条件,比如,参与 人并不拥有博弈客观结构的完备知识,“相反,我们认为,参与人对他们进行的博弈拥 有一种主观知识”[6]。实现责任必须靠制度,而制度决不像一些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 ,是一种“神秘”的外在力量,相反一个有效率且被反复使用的制度乃是一种内生的结 果。对此,青木昌彦认为,制度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 系统。博弈规则不是外生给定的,即政治、文化和元博弈决定的,而是由参与人的策略 互动内生的,存在于参与人的意识中,并且是可自我实施的。总之,企业担负何种社会 责任,担负到何种程度,以何种方式担负,确实是一个企业与员工、社会民间组织、政 府反复进行博弈的过程以及由此达成的共识。在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 着利己的、互惠的和超功利的打算,甚至就是它们的混合形式。因此,纯粹一种形式( 不得已、互惠互利和自觉自愿)都不是普遍的形式,但总的来说,后两种方式逐渐成为 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

3.自愿担负社会责任的方式

企业担负社会责任之自愿的方式,取决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明确认知和自觉履行义务 的努力。这可能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动机过程:慈善和公益活动明显有悖于利益最大化的 动机,那么其真实动机是什么?如何培养这种动机?一个人或一个企业可能偶尔地做出个 别的行为,这种行为令人费解,但决不会总是如此。因此,深入分析企业的慈善或公益 活动,人们会发现,一定有它做出此种行为的根由。可能的解释有两种:其一,类价值 的需要。企业感到满足的不再是当下的收益,而是通过非对等的让渡、让与甚至牺牲救 助那些需要救助的人群,以此获得社会的认同和美誉,无条件地为他人和社会做事也会 产生满足感和幸福感,只要他是自愿的。其二,社会认同的需要。近年来,由布尔迪厄 首创、经科尔曼和普特南进一步阐发和应用,一个重要的社会学概念——社会资本—— 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学、公民社会理论、经济增长理论,甚至深入到经济学、政治学 的核心。尽管有学者如肯尼思·阿罗、罗伯特·索洛主张放弃“社会资本”,但社会资 本概念依然被研究着。在一定程度上,社会资本确实具有某种解释能力,它解释了被传 统的解释模式所忽视的一面,企业自愿担负社会责任的行为就是一个很好的特例。社会 资本概念所描述的是这样一种情景:企业若要可持续地发展,除了进行有形资本的投资 之外,还必须进行无形资本的投资,其中无形资本包括知识系统、信任体系和合作行为 。知识系统是相关公众对企业的认知;信任体系是公众对企业的美誉;合作行为是公众 对企业在行动上的支持。“社会资本是关于互动模式的共享知识、理解、规范、规则和 期望,个人组成的群体利用这种模式来完成经常性活动。”[7](P27)社会资本作为无形 资产有它不同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特点:“(1)社会资本不会因为使用但会由于不 使用而枯竭;(2)社会资本不容易观察和测量;(3)社会资本难以通过外部干预;(4)全 国性和区域性政府机构对个人用来追求长期发展努力的社会资本类型和水平有重要影响 。”[7](P24)

我们虽然不能指望社会资本概念完全解释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自愿方式,但它总是表 明了这样两点:其一,在日益成熟的市场化过程中,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在 于打造雄厚的社会资本,逃避社会责任和被动履行义务已经不是最佳选择;其二,社会 资本在三种资本类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不可否认,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首先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当资本的原始积 累结束以后,追求和谐、健康和环保的发展模式就提到了议事日程,因此,以发达国家 的立场、眼光和实际制定的认证标准更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况。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 些标准常常是难以达到的,经济全球化又要求国际统一的认证标准,这在一定意义上使 得认证标准成了发达国家制约甚至制裁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手段。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认知 、理解和使用国际通用标准的同时,求得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 难题。如何使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尽快承担起社会责任,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课题 和实际问题。

收稿日期:200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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