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释名》含声训字复音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复音论文,含声训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论
“声训在汉代成为一种风尚。”〔1 〕刘熙《释名》成书于声训发展已臻成熟的东汉时代,又是成书于汉语词汇从单音词向复音词过渡的历史阶段。时代风尚以及语言自身发展规律,使《释名》以其独特风格有别于《尔雅》、《说文》、《方言》等训诂专著,凸现自己的特色,那就是以声训为主要的训诂方式,在训释短语中大量运用复音词,尤其注重运用“含声训字复音词”(下文或简称“复音词”)。
《释名》旨在求名物之语源。作者自序中明确宣称:“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庶民应用之器,论叙指归,谓之《释名》。”可见《释名》之作,在于责名求实,求“其所以之意”,其根本途径就是“因声求义”,即“声训”。有其条例贯串书中。
关于《释名》的条例,清代顾广圻有《释名略例》(以下称引顾说,皆出此书)专书总括为“本字”(如《释天》:“冬曰上天,其气上腾,与地绝也。”以“上”释“上”)、“易字”(如《释天》:“天,显也,在上高显也。”以“显”释“天”)两例,细分则为十例。张金吾在《言旧录》中又就顾氏《略例》于“本字”、“易字”外增加“借字”一例。顾张两家把《释名》复杂的声训分析出一些条理来,但《释名》是以声为训的训诂专书,应从语音上着眼探求它的义例,不应当拘泥字形。杨树达《释名新略例》分“同音”、“双声”、“叠韵”三例,又细分“以本字为训”、“以同音字为训”、“以同音符字为训”、“以音符之字为训”等九例。他虽然以语音为主,但所分细类仍未能摆脱字形的束缚。现代学者或把《释名》的义例分为“以同音字为训”、(如《释水》:“渎,独也。”)“以音近字为训”(如《释山》:“陵,陆也。”双声。《释丘》:“阿,何也。”叠韵。《释疾病》:“痒,扬也。”声韵相同,音调相异)。总之,皆着眼于被释字和训释字(即声训字)之间的音形关系。而忽视了两者之间的语义关系。特别是忽视了《释名》的训释短语中为什么大量使用复音词的问题。有人虽然接触到复音词的问题,却受到异议。顾氏把“本字”和“易字”析为十例时说:“本字者何也?则冬曰上天,其气上腾与地绝也,以上释上,如此之属也。”显然,他只注意到被训释语中的“上”和训释语中的“上”字面相同的关系,而忽视了两者之间词性和词义的差异,“一为向上之上为动词,一为在上之上为名词”〔2〕,更准确地说, 应当是以“上腾”释“上”(说见下文)。顾氏又说:“易字者何也?则天显也,以显释天,如此之属四也。”同样,他只注意到被训释语中的“天”和训释语中的“显”字面相异的关系,而不以“高显”连言为意。他如“再易字例”、“转易字例”、“省易字例”之属的例说,皆有类似的疏漏。而其隐约注意到训释短语中以复音词为训的有以下诸说。“本字而易字者何也?则宿宿也,星止宿其处也,以止宿之宿释星宿之宿,如此之属三也。”“叠易字者何也?则雲犹云云,众盛意也,以云云释雲,如此之属五也。”“省叠易字者何也?则夏曰昊天,其气布散颢颢也。如此之属九也。”“易双字者何也?则摩娑犹未杀也,以未杀双字释摩娑双字,如此之属十也。”最为明确指出以复音词训释单音词的是齐佩瑢,他说:“语词的分化,于音方面,或仍为单音节而有双声叠韵之变,或附加他音而成复音节;于形方面,或连书二字为一词,或就原字而增改其偏旁以为区别。”〔3 〕齐氏析其类例为四,其(4)说:
“音由单音而变为复音者(先以单音释之,再以复音释此单音之训释字而别其义。)如:
《释天》:‘雾,冒也,气蒙乱覆冒也。’
《释形体》:‘髦,冒也,覆冒头颈也。’(此外如木冒、毛冒、帽冒、矛冒等皆覆冒义。)
《释天》:‘卯,冒也,载冒土而出也。’(载冒义)。
《释形体》:‘牟子,牟冒也,相裹冒也。’(此外如母冒等并为裹冒义。)”〔4〕
从齐氏的引例来看,他只是注意到《释名》中异名同训时复音词有区别词义的作用,其实在(1)、(2)、(3)类例〔5〕中也与复音词有关。
据台湾学者徐芳敏介绍〔6〕, 较系统研究《释名》复音词的当推李维棻《释名研究》(台北大化书局,1979),该书第四章专门探究《释名》的复词。徐氏认为,“作者又举《释名》(书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声训的诠释短句里,双声、叠韵或叠字复词为证(如《释天》“火,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毁”与“毁坏”),说明由单词进为复词的过程中,《释名》是很好的线索。此言极是,也是前人未曾注意到的。……另外,复词的确可能区分词类。如《释天》‘宿,宿也,星各止宿其处也。’‘附录’将《释名》复词做一番整理,很可参考。”〔7〕但是,徐氏又说:“至于用复词来分辨词义 ,如《释天》‘日,实也,光明盛实也。’与《释言》‘吉,实也,有善实也。’‘盛实’‘善实’不同,起于‘日’‘吉’不同。……如李氏所举‘日’‘吉’之外,尚有《释宫》‘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释丧制》绖,实也,伤摧之实也。’四者的不同极为显著:‘日’‘室’‘ 绖’是普通名词,‘吉’是抽象名词。‘日’‘室’是平常生活习见(‘绖’虽不常用,古人也不陌生),不必经由‘盛实’‘实满’‘伤摧之实’而后明白。”〔8〕“有时候, 刘熙似乎以两字释一字,如《释州国》‘鲁,鲁钝也,国多山水民性朴鲁也。’以‘鲁’对‘鲁钝’。但是,比较下条‘卫,卫也,既灭殷,立武庚为殷后,三监以守卫之也。’显示刘熙只是以‘鲁’释‘鲁’,‘鲁钝也’不过随笔而至。同样的情形有《释用器》‘铚,获禾铁也;铚铚,断禾穗声也。’比较《释州国》‘郑,町也,其地多平町町然也。’可知刘熙也只是以‘铚’释‘铚’。”〔9〕我们认为,复音词的积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下文将专论复音词的作用。
强调复音词的作用,不但与正确理解《释名》义例有关,而且对于避免误读《释名》也有所帮助。《释名》的复音词,有的是同时代文献常用,并为后代所沿用,但也有后代不习用的,因而容易造成误解。例如有论述《释名》之文中有作如下读的引例:(一)“例《释天》:‘年,进也。进而前也。唐虞曰载,载,生物也。殷曰祀,祀,已也。新气升故气已也。”(二)“例《释天》:‘雲犹云,云,众盛意也,又言运也,运行也。’”(三)“例《释地》:‘徐州贡土五色,色有青黄赤白黑也。土青色曰黎,似藜草色也。土黄而细密曰埴,埴,胑也,粘胧如脂之胑也。土赤曰鼠肝,似鼠肝也。土白曰漂,漂,轻飞散也。土黑曰卢,卢然解散也。’”〔10〕我们认为,引例(一)“载,生物也。”“载生”当连读,同义复词。“载”有“生”义。《文选·嵇康琴赋》:“披重壤以诞载兮。”诞载,犹诞生也。引例(二)“雲,犹云,云,众盛意也。”“云云”亦当连读,此乃顾氏《略例》“叠易字”例所举“以云云释雲”,顾氏之释亦有所本,《吕氏春秋·圜道篇》“雲气西行云云然”是也。引例(三)“漂,轻飞散也。”“漂轻”亦当连读,同义复词。王先谦引孙诒让曰:“漂,即《周礼·草人》之‘轻爨’,先郑注:‘轻爨,轻脆’者,《说文》:‘漂,漂爨也。’”〔11〕据孙说,“轻爨”与“漂爨”异文而同义,则“漂”亦有“轻”意。以上所引误读《释名》三例,究其原因,与没有掌握《释名》的训释短语中运用复音词这一特点不无关系。因此探讨《释名》复音词,分析、研究其构成形式和作用,对于正确理解《释名》的义例,避免误读《释名》,自有重要意义。
二、含声训字复音词的构成形式
一般认为,《尔雅》主义训,《说文》主形训,《释名》主声训,这只是就主体而言。其实,《说文》中也有声训,如“天,颠也”;“户,护也”。《释名》中亦有形训,如《释长幼》:“老而不死曰仙。仙,迁也,迁入山也。故其制字人旁作山也。”《释亲属》:“舅谓姊妹之子曰甥。甥,亦生也,出配他男而生。故其制字男旁作生也。”《释采帛》:“锦,全也,作之用功,重其价如金,故其制字从帛与金也。”《释长幼》:“无妻曰鳏。鳏,昆也。昆,明也。目恒鳏鳏也。故其制字从鱼,鱼目恒不闭者也。”“故其制字”、“故其字”云云,皆属形训。其中还有集义训、形训、声训于一体者,如前两例。义训常用术语“曰”字。《释名》中还有纯用义训例,如《释天》:“胐,月未成明也。”此即胡朴安所谓“不释例”。〔12〕“不释例”当然不用含声训字复音词。含声训字复音词的基本格式是:被释字(A )+声训字(B)+训释短语(S)。例如《释地》:“土,吐也。吐生万物也。”有时声训字省而隐含在训释短语中,如《释兵》:“甲,似物有孚甲以自御也。”如不省则曰:“甲,甲也,似物有孚甲以自御也。”又如《释采帛》:“绨,似虫之色,绿而泽也。”如不省则曰:“绨,
也,似
虫之色,绿而泽也。”《释饮食》:“寒粥,末稻米投寒水中育育然也。”王先谦引毕沅曰:“(粥)字本作鬻,今本省。”〔13〕笔者按:鬻、育音同。省“粥,育也”三字。还有其他格式,都是从基本格式变易而来。
含声训字复音词,如果从词的结构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合成词、单纯词、附加后缀三大类。
(一)合成词
合成词以联合式为主,其中又以词素的意义相同、相类者居多,也有词素的意义是相反的。例如:
《释天》:“冬曰上天,其气上腾,与地绝也。”
“上”和“腾”都有“升”义,“上腾”上同义复词。《易·需》:“云上于天。”上,升也。《淮南子·原道》:“蹈腾昆仑。”腾,上也。《释天》“冬曰上天”下引《礼·月令》曰:“天气上腾,地气下降。”“上腾”正与“下降”对文。
《释姿容》:“蹙,遒也。遒迫之也。”
“遒”也有“迫”义,“遒迫”同义复合。《说文》:“逎,迫也。或作遒。”《广雅》:“蹙、逎、迫,急也。”又:“蹙、遒,迫也。”《楚辞》王逸注:“遒,亦迫也。”
《释饮食》:“脬,赴也,夏月赴疾,作之久,则臭也。”
“赴”有“疾”义,“赴疾”意同“急疾”。《礼记·少仪》:“毋拔来,毋报往。”郑玄注:“报,读为赴疾之赴。拔、赴皆疾也。同急疾也。”
《释亲属》:“夫之兄曰章。章,灼也,章灼敬奉之也。”
单言“章”、“灼”,连言“章灼”,皆明也。《吕氏春秋·勿躬篇》:“名号已章矣。”高诱注:“章,明也。”《广雅·释训》:“灼灼,明也。”
《释言语》:“视,是也,察其是非也。”
“是非”本谓分别是与非,《孟子·公孙丑》:“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亦谓事之是与非。“是非”相反为义,亦可偏指其中一个词素,如俗称“惹是非”。
合成复音词除了联合式以外,还有偏正式、后补式、支配式、表述式,为数不多,约略举例如下:
《释宫室》:“户,护也,所以谨护闭塞也。”(谨护,偏正)
《释丧制》:丧祭曰奠。奠,停也,言停久也。”(停久,后补)
《释丧制》:“从前引之曰绋。绋,发车使前也。”(发车,支配)
《释首饰》:“梳,言其齿疏也。”(齿疏,陈述)
(二)单纯词
单纯词按音节结构可分为双声、叠韵、叠音等。例如:
《释姿容》:“跪,危也,两膝稳地,体危也。”
“危”,双声,端坐貌。
《释衣服》:“留幕,冀州所名大褶,下至膝者也。留,牢也。幕,络也。言牢络在衣表也。”
“牢络”为“寥落”之声转,双声,谓络幕周帀也。
《释形体》:“尻,寥也,尻所在廖牢也。”
“廖牢”,双声叠韵,空虚貌。
《释山》:“山旁曰陂,言陂陁。”
“陂陁”,叠韵,地势不平貌。
《释水》:“人所为之曰潏。潏,术也,偃水使鬱术也。”
“鬱术”同“鬱述”,叠韵,迂回曲折貌。
《释山》:“山多小石曰磝。磝,尧也,每石尧尧独处而出见也。”
“尧尧”同“峣”,叠音,高貌。
《释书契》:“板,昄也,昄平广也。”
“昄”,叠韵,平广貌。
(三)附加后缀
后缀主要用“然”,附加于单音节或双音节之后,构成形容词或副词。例如:
《释天》:“气,忾也,忾然有声而无形也。”
《释姿容》:“僵,正直畺然也。”
《释兵》:“矛,长九尺者也。
,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
以上皆单音节附加“然”。“忾然”,叹息声。“畺然”,界域分明貌。“霍然”,破裂声。
《释床帐》:“筵,衍也,舒而平之,衍衍然也。”
《释床帐》:“簟,覃也,布之覃覃然平正也。”
《释乐器》:“筝,施弦高急筝筝然也。”
《释乐器》:“埙,喧也,声浊喧喧然也。”
《释乐器》:“箫,肃也,其声肃肃然清也。”
《释山》:“山小而高曰岑。岑,嶃也,嶃然也。”
《释宫室》:“宫,穹也,屋见于垣上,穹隆然也。”
以上皆双音节附加后缀“然”。“衍衍然”,平正貌。“覃覃然”,亦平正貌。“筝筝然”,形容筝声之高急。“喧喧然”,形容埙声之混浊。“肃肃然”,形容箫声之清脆。“嶃然”,山石高峻貌。“穹隆然”,高貌。
三、含声训字复音词的作用之一:确定声训字与被训字同源还是谐声
声训是以声训字和被训字音同或音近为依据的。综观《释名》的声训字,与被训字音同音近者,意义大多也相同或相近,这些声训字和被训字属于同源字。这是构成《释名》声训方式的主体。以同源字而言,王力《同源字论》〔14 〕从词义方面分析同源字有三种情况:一, 实同一词;二,同义词;三,各种关系。这样,具有同源关系的声训字和被训字,音同、音近,意义也相同、相近或相关。在训释过程中甚至可直接用“被训字”(A)+“声训字”(B),形成“A,B也”这种貌似义训的形式,但一般要用“训释短语”(S),形成“A,B也,S也。”训释短语S中所含复音词的意义和被训字A、声训字B是相同、 相近或者相关的。例如:
《释姿容》:“负,背也,置项背也。”
“负”和“背”、“项背”义皆相关。《礼记·曲礼上》:“负剑辟咡诏之。”注:“负谓置之于背。”《尔雅·释丘》:“丘背有丘为负丘。”“负”为背负,即驮,与动词的“背”同义。然“背”本为名词,《说文》:“背,脊也。”单言“背”与连言“项背”、“脊背”,义一也。背、负二字帮并旁纽,职之对转,为同源字。
《释形体》:“足后曰跟。在下方著地,一体任之,象木根也。”
此省略“跟根也”三字。《说文》:“根,木株也。”又:“跟,足踵也。”根、跟二字古同音,见纽文部。脚后跟在人体最下部,支撑躯体,部位及作用,与草木之根相似,二字实同源,复音词“木根”与之相关。
《释长幼》:“儿始能行曰孺子。孺,濡也,言濡弱也。”
“孺”与“濡”同从“需”得声,泥纽侯部。需,柔滑貌。《国策·秦策》:“其需弱者来使,则王必听之。”《说文》:“孺,乳子也。一曰输也,输,尚小也。”“濡”本为水名,义与水有关,水性柔弱。王先谦曰:“凡从需之字多有弱义,孺弱、儒弱、濡弱皆是。”〔15〕
《释言语》:“辱,衄也,言折衄也。”
“辱”、“衄”同属泥纽,屋觉旁转。王先谦曰:“《说文》:‘衄,鼻出血也。’引伸为凡挫伤之称。《文选·吴都赋》注:‘衄,折伤也。’《奏弹曹景宗》注:‘衄,折挫也。’辱人者,挫伤之,亦谓之折辱。《史记·项羽纪》:‘轻折辱秦吏卒’是也。故辱言折衄矣。”〔16〕由此可见,“辱”、“衄”音相近义相关,实为同源字。
《释宫室》:“亭,停也,亦人所停集也。”
“亭”、“停”定纽耕部。《说文》:“亭,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人民所停集、安定之处为亭。《后汉书·高祖纪》:“为泗上亭长。”颜注:“亭,停留行旅宿食之馆。”“停”是停留,“亭”是停留之所在,义相因,音相同,实同源。“停集”与之相关。
《释名》中还有为数不少的声训字与被训字音虽近而义不同,因而训释短语中的复音词仅与声训字相关,而与被训字没有意义上的联系。这纯属谐声关系。因而不能形成“A,B也”这种表述方式, 训释短语S是不可缺少的,否则其声训将毫无意义。相反,有时声训字可以省略。例如:
《释疾病》:“酸,逊也,逊遁在后也。言脚疼力少,行遁在后,似逊遁者也。”
“酸”、“逊”心纽文部。《说文》:“酸,酢也。关东谓酢曰酸。”《广韵》:“醋也。”由酱醋味酸引伸为人体之辛酸,《释名》训其引伸义,犹今语“腰酸腿疼”。《说文》:“逊,遁也。”又:“遁,迁也。一曰逃也。”单言“逊”,连言“逊遁”,其义一也,然与“酸”义无涉。
《释乐器》:“人声曰歌。歌,柯也,所歌之言是其质也。以声吟咏,有上下,如草木之有柯叶也。故兖冀言歌,声如柯也。”
“歌”、“柯”见纽歌部。《说文》:“柯,斧柄也。”又植物名,属斗科,常绿乔木。柯叶表面深绿色,下面色淡。《释名》以柯叶上下颜色深淡不同,喻歌声“有上下”之别,然言语实际中“柯”、“歌”虽然音相近,但义相去远矣!“柯叶”仅与“柯”相关。
《释州国》:“宋,送也,地接淮泗而东南倾,以为殷后,若云滓秽所在,送使随流,东入海也。”
“宋”心纽冬部、“送”心纽东部,音相近义不同。《说文》:“宋,居也,读若送。”“宋”当以“居”为本义,此义虽未见经传,但古人不以封国为子名,鲁定公名“宋”,当取“居”义,《释名》曰“宋,送也。”纯以《说文》读若为据,于释义无缘。《说文》:“送,遣也。”又:“使,令也。”“送使”当为同义复词,差使、遣送之意。“送使”义与“宋”无关。
这种纯以谐声为训,有人称为“谐释修辞格”〔17〕,作为一种修辞的语言现象,其词义往往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产生的,并不是被训字与声训字本身有词义的等值关系。《释名》中许多谐声为训都有“历史渊源”〔18〕,即承袭前人书文或注释,例如《释长幼》“妇,服也,服家事也。”《白虎通·嫁娶》:“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释长幼》:“士庶人曰妻。妻,齐也,夫贱不足以尊称,故齐等言也。”《白虎通·嫁娶》:“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也。”后代仍有袭用谐释修辞格的,例如朱自清《航船中的文明》:“‘妇者,服也’……只见她毫不置辩,毫不懊恼,便知她确乎是‘服也’了。”〔19〕现代作家楼适夷在《工作着是幸福的》中说:“在我看来,活着而不能工作还说什么寿。寿者,愁也,愁工作不能做;寿者,受也,活受罪。真是生非容易死亦难。”〔20〕从古今用例来看,谐释修辞格只求语音相谐,而不考虑意义上的联系。与被训字谐声的字不只一个,因而同一个被训字可以用不同的声训字相谐,正如“寿”可以谐“愁”,又可以谐“受”一样,表现出随机性,《释名》中同字异训,正是这种随机性的表现,行文中常用“又言”、“亦言”等习惯用语。例如《释天》:“雲,犹云云,众盛意也。又言运也,运行也。”《释水》:“海中可居者曰岛。岛,到也。人所奔到也。亦言鸟也,人物所趣如鸟之下也。”《释名》中有不少这样谐声为训的例子,被训字与声训字意义毫无联系,这正是《释名》之所以受到“望文生训”之非议的原因。然而批评者只是孤立地着眼于声训字和被训字意义上的关系,而不是从训释短语整体的训释出发,正确地评判《释名》对事物名源的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当然有不科学、不合理之处)。而把《释名》中所有声训字都看作与被训字是近义之字,恐怕不是刘熙本意。如沈兼士批评刘熙说:“但惜其(指刘熙)拘于事物之类别,枝枝叶叶而为之,不能尽得语势流行纵横变化之状态。且声训方法任取一字之音,傅会说明一音近字之义,则事物有出于偶合,而理难期于必然,此其法之有未尽善者。”〔21〕龙宇纯认为:“古人声训类无可取。……即下列四事,已足为此说明。其一,各家所言彼此歧异。此可见诸说非‘其来也有自’,不过臆说猜测而已。……其二,以数字为一字之音训。……其三,语源可因方言之不同而异。……其四,以转语或引伸义为声训。”〔22〕我们认为,古人的谐释修辞格中,声训字并不是起释义作用的,而是在被训字和训释短语中起着连结作用,或者说是对谐释修辞格起暗示作用。因此从研究语音的历史流变来说,有其价值,而对于研究词义来说实在没有什么价值。“因声求义”虽然是训释词义的途径之一,但是对于谐释修辞格中的被训字和声训字来说,仍然要遵循“因声求义”的途径,探索两者之间的意义关系,恐怕只能步入缘木求鱼的死胡同而已。这不能责怪古人,而应当反省后人是否犯了“因声求义”辗转为训之毛病。王力说得好:“原来声训的用处乃是求事物命名的‘所以之意’,并不是对于那‘名’的本身;作一种确当不易的定义。”〔23〕正确区分复音词与声训字、被训字是否有词义的联系,就可以避免拘泥于声训字与被训字的语音关系而去求索声训字是否对“名”起到“定义”的作用。
四、含声训字复音词的作用之二:限定义项和区别词性
《释名》被训的“名”,除了少数双音词以外,绝大多数是单音词。当声训字与被训字是声近同义词、在任何一义项往往一致时,或者声训字只有其中一义项与被训字是相同、相近或相关时,训释短语中的复音词能够起着具体限定义项的作用。这一点对于《释名》中异名同训现象来说,尤为重要。例如:
《释天》:“寅,演也,演出万物也。”
“寅”、“演”声同义近。上古同属余纽真部。《说文》:“演,长流也。”《文选·班固西都赋》“留侯演成”李善注引《苍颉》曰:“演,引也。”又《释言语》:“演,延也,言蔓延则广也。”“寅”也有“引”、“延”、“进”义。例如《诗·六月》“元戎十乘。”毛传:“殷曰寅车。”郑笺:“寅,进也。”又“寅缘”,顺着前行。白居易《泛渭赋》:“迟迟兮明月,波澹滟兮棹寅缘。”亦即“延缘”,《庄子·渔父》:“延缘苇间”。即沿苇间前行。又“寅”有生义,《古今事物考》卷一“人事”条:“朱子曰,天开于子,地辟于丑,又一万八百年至寅,而人始生。”古人把“寅”与“生”联系在一起。〔24〕“演出”所取义项是“生”,这是明确的。
《释疾病》:“懈,解也,骨节解缓也。”
“解”,见(匣)纽支部,“懈”匣纽支部,同音同义。《说文》:“解,判也,从刀判牛角。”《广雅·释诂》:“解,说(脱)也。”《礼记·曲礼上》:“解屦不敢当阶。”疏:“解,脱也。”《易·序卦》:“解者,缓也。”又《杂卦》:“解,缓也。”《广雅·释诂》:“解,散也。”此外,“解”还有其他的义项。“解缓”同义复合,懈惰之意,限定“解”所取义项是“缓”。《广雅·释诂》:“懈,缓也。”“懈”是“解”的区别字,本写作“解”。《诗·烝民》:“夙夜匪解。”《孝经·大夫》作“夙夜匪懈”。
《释形体》:“腕,宛也,言可宛屈也。”
“宛”、“腕”影纽元部,音同义近,同源字。《说文》:“宛,艸屈自覆也。”《汉书·扬雄传》:“是以欲读者宛舌而固声。”师古曰:“宛,屈也。”小貌曰宛,《诗·兼葭》:“遡游从之,宛在水中央。”疏:“遡游顺流而从之,则此人宛然在水中央。”腕,《说文》作“掔”,手掔也。字误作“掔”(义训固),又作“”,《汉书·游侠传序》:“搤掔而游谈。”师古曰:“
,古手腕字。”腕可屈伸,义与宛通。
《释言语》:“覆,孚也,如孚甲之在物外也。”
“孚”、“覆”滂纽幽部,音同义近。《说文》:“孚,卵孚也。”段注引《通俗文》:“卵化曰孚”,又云:“卵因伏而孚,学者因即呼伏为孚,凡伏卵曰抱。”由此可见,“孚”有“伏”义,而“伏”同“覆”,谓以面向下也。《礼·曲礼》:“寝毋伏。”《释姿容》:“伏,覆也。”故以“孚”训“覆”。“孚”又有“信”义,见《尔雅·释诂》,《说文》亦有“信也”一训,徐锴云:“鸟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训释语中“孚甲”可排除“孚”取“信也”之训。《诗·大田》郑笺:“孚甲始生”,孔疏:“孚者,米外之粟皮;甲者,以在米外,若鎧甲之在人表。”朱骏声云:“孚假借为稃。”王先谦曰:“孚与莩、桴同声字,并为在物外之称。覆者,覆物之具,物在覆内,则覆在物外,故以孚释之。”〔25〕
我们在“引论”部分已经涉及到对《释名》中异名同训时运用复音词的不同看法的问题,这里再进一步阐述我们的见解。从上文可以初步看到复音词对于限定义项的积极作用。《释名》开宗明义:“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书中虽有异名同训在,然形同实异也。由于单音词一词多义,因此不同的名所取的义项是不同的,训释短语的复音词正是对声训字的义项加以选择、限制。如《释名》中用“冒”为训者达十例之多(参见“引论”部分引齐佩瑢说),十例之中,“帽,冒也。”帽,《说文》作“冃”曰:“小儿及蛮夷头衣也。”王先谦引《汉书·隽不疑传》注曰:“冒,所以覆冒其首。”〔26〕这样,以“冒”训“帽”是古今字之别。《说文》另有“冒”字曰:“蒙而前也。”依《释名》多以动词释名词例之,则是以单音节动词为训。其余九例都是以复音词为训,义有“覆冒”、“戴冒”、“裹冒”、“冒發”、“冒矜”之别。十分之九比例使用复音词,恐怕并非“不过随笔而至”吧。《释名》中异名同训而以复音词加以区别的例子还有:
《释天》:“星,散也。列位布散也。”
《释饮食》:“飧,散也。投水于中解散也。”〔27〕
《释天》:“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
《释形体》:“身,伸也。可屈伸也。”
《释形体》:“膝,伸也。可屈伸也。”
《释州国》:“徐州,徐,舒也。土气舒缓也。”
《释言语》:“呜,舒也。气愤懑,故发此声以舒写之也。”
以“布散”和“解散”区别“散”,“伸舒”和“屈伸”区别“伸”,“舒缓”和“舒写”区别“舒”,凡此种种,皆以复音词区别单音词,弥补单音词词义过于宽泛、笼统之不足,正所谓“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28〕
就词性而论,《释名》的被训字通常是名词,只有《释姿容》包括人体动作的动词,《释言语》有形容词,如“厚”、“薄”、“强”、“弱”等。就词义的虚实而言,《释名》的被训字以实词为主,但也涉及到一些虚词的用法,如《释言语》中的“嗟”、“噫”、“呜”等。而声训字多用动词、形容词,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有时候两者之间的词性不容易区分,词性不明,词义则难以确定。而训释短语中的复音词则起着区分词性,确定词义的作用。这一点对于字同词异的“同字为训”来说,尤为重要。
我们从“含声训字复音词的构成形式”中可以看出,附加后缀“然”的复音词,都是形容词,可以说“然”就是形容词的标志,单纯词除了名词以外,多数也是形容词,它们都起着摹写性状、情貌的作用,因此有人把这类词统称为“貌词”。〔29〕例如《释采帛》中用“晃晃”释“黄”,“浏然”释“绿”,“漂漂”释“缥”,揭示各种颜色本质特征的区别。又如《释乐器》中用“罄罄然”释“磬”,“瑟瑟然”释“瑟”,“筝筝然”释“筝”,“肃肃然”释“箫”,“喧喧然”释“埙”,“涤涤然”释“篴”(笛),“饶饶”释“饶”,用象声形容词来区别各种不同的乐器。
《释名》中共有20多例“同字为训”,即被训字与声训字是同一个字,但词性和词义是不相同的。被训字和声训字之间词性词义的差别靠训释短语中的复音词获得信息。例如:
《释天》:“宿,宿也。星各止宿其处也。”
“宿”有名词动词的区别,“止宿”表示声训字“宿”用作动词,与被训字名词义“星宿”有别。
《释衣服》:“寝,寝也。所寝息也。”
“寝”有名词和动词的区别,“寝息”表示声训字“寝”用的是动词义,有别于被训字“寝”的名词义“寝室”。
《释宫室》:“阙,阙也,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
“阙”本为名词。《说文》:“阙,门观也。”徐锴曰:“以其阙然为道,谓之阙,以其上可远观,谓之观。”“阙然”表示声训字用的是形容词。
《释宫室》:“观,观也,于上观望也。”
“观”有名词、动词的区别,“观望”表示声训字“观”用的是动词义,不同于名词“门观”义。
《释疾病》:“疾,疾也,客气中人急疾也。”
“疾”有名词与形容词之别,“急疾”表示声训字用的是形容词义,非名词“疾病”之“疾”。
同字异词还表现在读音的不同,如“宿”,《广韵》有“息救切”(宥韵,名词)和“息逐切”(屋韵,动词)之别;“观”有“姑剜切”(寒韵,动词)和“固玩切”(翰韵,名词)之殊。其殊别主要表现于声调,即所谓“四声别义”。周祖谟在《四声别义释例》〔30〕一文中,提出“四声别义”肇始于后汉的看法。王力认为:“顾炎武等人否认上古有‘读破’。但是,依《释名》看来(传,传也;观,观也),也可能在东汉已经一字两读。”〔31〕《释名》是否已经运用“四声别义”,还有待考证,但含声训字复音词所起的择义定性的作用却毋庸置疑。
五、余论
《释名》中大量运用含声训字复音词,不但显示了《释名》的训诂特色,而且显示了刘熙分辨单音词和复音词的语言观。这不但表现在训释语中频繁使用复音词为训方面,而且表现在以复音词为被训词方面。被训的复音词绝大部分是合成词,少数是连绵词。但是,刘熙往往把连绵词当成合成词一样拆开来训释,试以《释姿容》为例:“匍匐,小儿时也。匍,犹捕也,藉索可执取之言也。匐,伏也。伏地行也。……”“匍匐”为双声(并纽)连绵词,音转为“匍伏”、“扶服”、“扶伏”、“蒲服”、“蒲伏”等,伏地也。即儿时伏地而行状,意已足矣!刘熙又训“匍,犹捕也”、“匐,伏也”。反而不足为据。又:“望羊,羊,阳也。言阳气在上,举头高似若望之然也。”“望羊”是叠韵(阳部)连绵词,亦作“望洋”、“望阳”、“盳洋”等,仰视貌。刘熙却把“望羊”析字为训,以“阳”训“羊”,又坐实训为“阳气”。又:“贷騃,贷者言以物贷予,騃者言必弃之不复得也。”“贷騃”,叠韵(之部)连绵词,不明事理之称。王先谦曰:“贷音转作騃,字书不载,《广雅·释诂》:‘騃,痴也。’”又引叶德炯曰:“《一切经音义》六引《苍颉篇》:‘騃,不晓事之称也。’”其说是也。刘熙析“贷騃”为“贷者”云云,“騃者”云云,非是。这种拆骈为单的训释,又暴露了刘熙对复音词的认识是模糊的,也是《释名》的严重缺陷之一。尽管如此,《释名》充分运用复音词诠释名源的训诂特色仍然是卓著的,其功不可灭。是为“余论”,毋庸赘言。
* 本文1997年7月8日收到。
注释:
〔1〕 王力:《中国语言学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8月版。
〔2〕〔12〕 胡朴安:《中国训诂学史》, 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年12月版。
〔3〕〔4〕〔5〕 齐佩豈瑢:《训诂学概论》,中华书局1984 年5月版。
〔6〕〔7〕〔8〕〔9〕〔18〕 徐芳敏:《释名研究》,台北大化书局1979年版。
〔10〕 李开:《〈释名〉论》,载《南京大学学报》,1989年第6期。
〔11〕〔13〕〔15〕〔16〕〔25〕〔26〕〔29〕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4年3月版。
〔14〕〔23〕 王力:《同源字典》,商务印书馆1982年10月版。
〔17〕〔19〕 吴瑞华、吴其宽:《古文翻译技巧》,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2月版。
〔20〕 见《羊城晚报》1995年4月22日。
〔21〕〔22〕 转引自徐芳敏《释名研究》。
〔24〕 用李开说,见《〈释名〉论》。
〔27〕 据《太平御览》引作“投饭于水中各散也”,“水于”二字互乙。
〔28〕 见《荀子·正名篇》。
〔29〕 叶萌:《古代汉语貌词通释》,山东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30〕 周祖谟:《问学集》,中华书局1996年版。
〔31〕 王力:《汉语史稿》(修订本),中华书局1980年2 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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