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产证券化论文,金融论文,汽车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汽车金融指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和经销商提供的资金支持,雏形是二十世纪初美国的分期付款汽车消费方式。我国汽车金融业务开展主体包括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实践证明,汽车金融公司比银行更具有专业性优势。目前汽车金融公司发展问题已引起管理层重视,如2009年1月份央行召开的“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了多项促进措施。由于客观环境等因素限制,目前汽车金融公司遇到了融资困难的发展瓶颈。结合国外经验,资产证券化是解决汽车金融公司资产流动性的有效途径。
一、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问题引入
(一)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界定及发展。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8年2月银监会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其成立门槛和融资渠道等方面采取了系列扶持政策,取得了相应成效。但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业务开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仍显欠缺。如数据显示,2008年底,我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比例相对较低。
(二)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瓶颈。国外完整的汽车金融服务具备三项职能:第一,为厂商整合销售渠道,提供市场咨询;第二,给经销商提供设备、库存等融资;第三,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贷款。行业的特征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发展过程日趋需要资金的支持。虽然2008年2月银监会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已经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但国内汽车金融公司运作资金主要来自于母公司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其中来自银行的贷款利息加大了汽车金融公司的经营成本,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处于劣势地位。
(三)资产证券化问题的提出。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国外金融市场常见的有住房贷款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等。本文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定义是汽车金融公司将其具有未来现金收入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按一定标准进行结构性重组,然后通过证券发行方式出售给资本市场投资者的一种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不但有利于吸引长期稳定资金,而且可以通过外源融资改善汽车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我国监管层对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进行了试点,在2007年11月批准了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
二、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现状分析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背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起步较晚,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后,才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性质、结构安排、各机构职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等各项内容作了初步规定。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目前只有上汽通用汽车公司一单试点,但它标志着证券化主体已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展到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品种也从传统工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扩展到新兴个人消费贷款。
(二)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
1.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介绍。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后增资到15亿元,远远不能满足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业务扩张需求;2.主要参与者。受托机构、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分别是华宝信托、中信证券、大公国际;3.资产池构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结合中信证券建议,从借款人、抵押贷款、抵押区域、发放和筛选抵押贷款以及资产池组合等方面挑选了入池的资产,总金额为19.93亿元,并“真实出售”给华宝信托;4.信用增级措施。首先,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承揽了全部0.92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其次,不同资产享有不同的收益分配顺序。其中A级产品获得B级证券和次级证券16.42%的信用支撑,B级产品获得次级产品4.62%的信用支撑。在A、B证券收益未完全实现之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得参与信托财产收益的分配。再次,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公司还设置了相应准备金账户,通过超额利差对优先级证券本金提供额外支持;5.信用评级结果。大公国际对资产池的整体信用质量评价指标包括:汽车贷款60—90天的逾期率历史平均水平在0.58%,个人汽车贷款的不良率为0.12%,资产池贷款合同加权平均期限为38月,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26个月,加权平均贷款账龄为12个月等。综合评价贷款在期限搭配、利率分布、地理分布和借款人平均信用分值等方面相对合理,符合证券化要求;6.证券化工具。该产品名为通元2008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行A(发行利率为5.69%)、B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利率为6.64%),预期到期日分别是2009年10月26日和2010年5月26日。此外,向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定向发行金额约为0.92亿元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三)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融资成本较高。为吸引投资者参与,确保发行成功,这次项目的利率回报相比于其他资产证券化项目要高;风险不容忽视。首先,风险较高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未出售,而是由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自身承担。其次,参与主体单一,由于目前证券、保险和社保资金尚无法购买证券化产品,因此当前主要投资者是国内银行,无法实现风险分担。再次,其他风险客观存在,例如出现因汽车质量导致车辆召回等负面问题,会增加贷款按期偿付的不确定性。
三、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理论分析
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过程参与主体众多,包括汽车金融公司、SPV、评级机构、投资银行(承销商)、托管人等。本文借鉴国外经验与教训,从运作流程(见图1)对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问题予以探讨。
图1 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流程图
(注:①构建资产池②向SPV出售贷款资产③承销商设计证券④信用增级⑤信用评级⑥出售证券⑦证券还本付息)(实线箭头表示当事人行为关系;虚线箭头表示现金流)
(一)汽车金融公司选择基础资产,构建资产池。汽车金融公司进入资产池的资产必须有未来现金流作为还款付息的保证。具体要求包括:第一,证券化资产应具有风险分散、期限短、现金流稳定等特点。要求汽车金融公司在发放汽车贷款时注重对贷款人的审查,把握好贷款的抵押、成熟度和集中度等问题,并引进相应保险机制降低资产的风险。第二,通过现金流折现方法评估资产价值,要求汽车金融公司注重贷款的利率、本金和还款时间等因素。第三需要资产重组,从均衡优化角度重组资产。
(二)设立SPV,出售贷款资产。汽车金融公司将贷款资产出售给特设交易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实现风险的转移。SPV指从事资产证券化设计和发行的中介公司,其工作包括对证券化组合、包装,连接发行人和投资者。国际上SPV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等多种形式。其购买资产有真实出售(无追索权出售)和有追索权的贷款出售两种方式。
(三)进行证券交易结构设计。证券交易设计由汽车金融公司、SPV、评级机构等共同协调完成。这个阶段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符合该国的审批程序,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并确定资产证券化的类型。目前资产证券化按交易结构可划分为基本类型和衍生形式,其中基本类型包括过手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和转递证券,衍生形式包括抵押担保证券、剥离式担保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只属于其中一种。其次,积极确定证券的品种,要求承销商根据资产池的盈利能力、市场需求、税收政策和信用质量等因素,设计具有不同期限、面额、信用级别、支付顺序的证券。
(四)对设计证券进行信用增级。信用增级的目的是改善证券的发行条件,降低投资者承受的风险,可划分为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国际上常见的增级方式有多种,如第三方担保、超额抵押、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追索权等。同时信用增级还能有效提升汽车金融公司证券的信用级别,降低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成本。
(五)信用评级。在信用增级后,SPV需聘用专业的评级机构对证券进行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工作不但包括证券发行前资产池收益和损失的评估,还包括发行后汽车金融公司运作情况、资产质量变化,定期做出监督报告。评级结果有利于解决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表明,美国的次级债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对房地产贷款信用级别的夸大。
(六)发行销售证券。承销商将设计证券推向金融市场,意味着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转变。要求承销商在调研的基础上,如通过路演等工作锁定发行对象,选择发行时机并确定合理发行价格。
(七)资产池运作管理并到期还本付息。证券上市后,汽车金融公司指定相应的资产池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人,负责融资后资产池的资金管理,并有效回收应收贷款,然后将相应资金交给SPV,以便到期还本付息。这里受托管理人是指担任资金管理和偿付功能的证券化中介机构。
四、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对策建议
(一)国家积极推出扶持汽车金融业政策,营造资产证券化氛围
1.扶持汽车产业政策,改善汽车消费环境。首先,政府加快交通设施硬件建设,建立立体化的交通枢纽,解决一些城市交通问题。其次,取消一些地区不合理的限购管制,如汽车下乡活动开展以及2009年4月公安部预推出的车辆带牌销售政策将鼓励汽车消费。第三,建立二手车交易和流通体系。
2.管理层适度降低汽车金融公司管制门槛,拓宽融资渠道。首先,监管部门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成立、审批等方面提高效率,在分支机构开设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减少不合理限制。其次,鼓励其融资渠道多元化。再次,管理层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同时还可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向银行贷款抵押等融资方式。
3.建立全国性的征信体系,逐步落实抵押担保系统。首先,需要建立先进的个人信用体系,降低贷款违约的概率。国际上征信机制模式有三种,包括市场模式、中央信贷登记模式及政府监管模式三种。管理层应灵活融合变通,在立法倾向、监管模式、征信机构的法律地位、信息的有效性等方面综合权衡。其次,我国尚没有统一的抵押担保系统,不利于证券化资产信用评级。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抵押评估体系。
(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应重视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提高
1.进行业务创新,实现规模经济。国外汽车金融公司产品注重开发不同客户的需要,业务包括融资性汽车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购车储蓄、二手车购买等。产品的多元化有利于优化汽车金融公司客户资源,同时在期限结构和资产组合等方面合理匹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产品相对单一,并且具有趋同性。因此产品创新已成为汽车金融公司实现规模经济的当务之急。
2.规范贷款流程,提高贷款质量。首先,汽车金融公司应明确组织结构,做到分工明确、资源整合;其次,参照银行授信办法,强化层层审批程序;再次,在借贷资金使用过程中强化内部自查和外部审计;最后违约处理阶段注重风险的分担机制。
3.选择合适基础资产,构建资产池。首先,选择基础资产时注意贷款客户的区域、行业等分布,并结合借款人平均信用水平,使得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符合大数定律。其次,关注贷款的成熟度问题,结合相应模型,对资产池价值进行连续评估。再次,汽车金融公司还应进行数据系统硬件建设。如上世纪九十年代英国Chartered Trust公司汽车贷款证券化时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不但可以随时向评级机构和投资者提供交易数据,而且自动从贷款组合中挑选合适资产交给SPV,并保持对贷款的跟踪记录。
(三)强化相关参与主体的作用,降低证券化风险
1.SPV合理定位。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信托型SPV,公司型SPC仍缺乏的条件,如SPC的法人资格和证券发行资格等问题限制,需要金融市场、监管层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2.评级机构功能亟待加强。目前我国评级机构较少,尚没有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需要在机构数量和评级方法上不断予以完善。
3.承销商作用发挥。承销商一方面在产品设计和期限结构上应充分考虑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在二级市场进行市场调研和投资群体分析时,不但要保证证券的销售规模,而且可借助“绿鞋机制”等价格稳定策略维持价格合理波动,稳定投资者信心。
4.受托管理人职责强化。要求托管人开设专门的证券化账户,按合同约定方式接受SPV指定管理账户资金,并定期提供资金保管报告,向公众报告资金管理情况和证券收益支付情况。
5.保险公司实现风险分担。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过程需要保险公司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如在国外考虑到汽车贷款抵押品易贬值和易折旧等问题,汽车金融公司会对各类车辆分类购置相应保险,保证了资产较高质量。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盈利的增长点。
(四)金融市场不断完善,保证证券到期还本付息
1.金融市场提供必要流动性。目前上汽通用汽车资产化证券局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暴露了流动性差和参与主体少的问题。要求金融市场能提供一个有效平台,一方面能容纳多种证券化方式。另一方面,需要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改善金融公司的治理结构。
2.实现证券还本付息,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化资产保持流动性可以体现其合理价值。但最终目的是在到期日完成对投资者的还本付息。要求监管层和社会审计机构在整个存续期内对其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关注,并在到期日顺利将投资者持有的证券予以兑现,结束资产证券化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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