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锡勤对中国传统“义利观”近代转型的阐释论文

张锡勤对中国传统“义利观”近代转型的阐释论文

张锡勤对中国传统“义利观”近代转型的阐释

王 男

(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哈尔滨150080)

[摘 要] 义利观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大问题之一,以儒家的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为核心内容。中国近代是义利观的转型时期,也是义利观发展的关键时期。张锡勤先生把传统义利观在近代的转型概括为四个阶段:鸦片战争前、洋务运动时期、戊戌维新时期和辛亥革命时期。鸦片战争前,魏源等对传统义利观进行了修正,提倡求利的合理性。鸦片战争后,传统义利观遭到更猛烈的冲击,思想家们大力提倡求乐免苦与合理利己主义,认为人类的行为、追求都是以为我、利己为核心的,离却利己便无法说明人类生活的一切。但他们并没有鼓吹极端的利己主义,而是希望人们从自身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出发,把个人利益与社会群体利益结合起来。近代思想家反对分义利为二途,提出了“两利为真利”,这是一种合理的、开明的利己主义。张锡勤先生认为,传统义利观在近代的转型符合历史前进的脉搏,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近代思想家们在中国道德转变中所展现出的爱国情怀具有进步意义,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张锡勤先生关于传统义利观在近代转型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把握义利观的发展历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构建符合时代精神的正确义利观。

[关键词] 张锡勤;义利观;转型

张锡勤先生在多部著作中,谈到了中国传统义利观的内容以及在近代的转型过程,并对其进行了历史和辩证分析。

在对于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地区医院床位数这一因素在回归结果中并未显示对被解释变量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显著影响,但从理论上说,当地的医疗设施条件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医疗卫生条件水平,因此我们尝试换一个指标重新进行检测,本文选择卫生人员数占当地年末人口的比值rthnb作为替代地区床位数thnb的指标,重新对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模型如下:

一、对传统义利观的解释

要理解传统义利观在近代的转型,首先要厘清传统义利观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张锡勤先生对此进行了专门论述。

张锡勤先生首先确立了传统义利观的现代意义。他说:“随着古代社会的瓦解,它(指义利——引者注)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多已过时,但它所蕴含的基本伦理原则不仅在现代而且在将来都有其价值”[1]12。因此,人们对传统义利观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接下来,张锡勤先生对传统义利观进行了阐释。他指出,义利之辩贯穿中国思想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占有重要地位。但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下,人们对义与利及其关系的认知也会有不同。一般来讲,所谓义是指道义,即恰当的行为准则,它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义泛指一切道德,如《商君书·画策》曰:“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管子·五辅》:“义有七体。七体者何?曰: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敦懞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冠戎。凡此七者,义之体也。”[2]22这里所说的义,实际上是道德的同义语。狭义的义是指作为“五常”之一的义,与仁、礼、智、信并列为一。对多数儒者而言,仁与义相比,更具全德之称,所谓“大大的仁”是也。所谓利泛指利益,而与义相对的利通常指个人利益。广义的利含指个人、国家、民族之利于一体,狭义的利仅指个人利益。义利关系即是指道义和利益的关系,通常意义上是指道义和个人私利之间的关系。张锡勤先生认为,“义利观所探讨的乃是道义与利益,特别是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此外,它还包括了对公利与私利、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等方面关系的认识。”[1]21朱熹曾说:“事无大小,皆有义利”,所以“学无浅深,并要辨义利”(《朱子语类》卷十三)[2]23。 儒家的义利观是中国传统义利观的代表,其要点有四:其一,用道义来衡量一切利益并决定取舍,若符合道义则可以取,不符合道义则不可以取,对于人的基本需求也是如此,只有在义的范围内才能获取,这也符合社会整体的利益。其二,当我们在处理各种事情时,都应先考虑是否符合道义,有为或有所不为,不应只考虑自身的利害。凡合于义,即使于己有害无利亦为之。其三,个人利益要服从群体利益。就公与私而言,群体利益是义,个人利益是利。其四,明义利之辨,不仅对人们日常处世有益,对于治理国家也有益。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儒家一概排斥、否定人们去追求利,这不符合儒家的本意和宗旨。就此,张锡勤先生指出,儒家既肯定利,又不主张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儒家不是一味地将利益与道义对立起来,其争论探求的不是应不应该追求利的问题,而是采取什么途径、方法实现利的问题。

以儒家为正统的传统义利观在近代遭到质疑和批判,开始了转型的历程,其内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张锡勤先生指出,传统义利观曾经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也出现了负面效应。例如强调道义在社会中的关键作用,有忽视物质利益的倾向。“这种以为功利会随着道义流行而自然实现的认识,表现在治国之道上则是董仲舒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以及朱熹的治国当‘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张锡勤先生认为,这种轻功利的道德决定论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明显的消极影响。魏源从根本方面说是封建纲常的拥护者,但也对传统的道德观念作了一些修正,其中就包括对传统义利观的修正。魏源认为,从古至今圣人们从来没有一概地、混沌地一致摒除利。他冲破传统意义上的义利观念,倡导“圣人”应以“利天下之庶人”,公然认可人们求利的合理性,并产生了积极影响。不过,他并没有离开仁义、离开封建道德的是非来谈利,认为“仁义之外无功利。”(《默觚上·学篇八》)[3]172-174

二、近代义利观转型的过程和内容

程序编译并链接成功后生成控制台程序即运行软件。使用时,导入齿轮、轴承参数输入文件,程序自动进行轴承受力与发热量计算,计算完成后输出结果文件。

垂向第三亚段为藻类繁毓丰茂,第四亚段为藻类变弱衰退阶段。其中有藻进(砂退)—砂进(藻退)的韵律叠覆过程,叠覆频率核部少,前礁、后礁较多。矿区内礁灰岩体最厚217.04 m,最薄18.86 m,形成的礁面积13 km2,长轴方向为40°,以峰项位于矿区中部靠北。

一方面,大力提倡求乐免苦与合理利己主义。中国近代的一些思想家得出了自私、利己是人的本性的结论。他们一再宣称,不论是哪一国、哪一民族的人,不论是文明人还是野蛮人,无一例外都是利己的。同时,他们又从哲理上来证明利己主义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利己主义虽然存在着逻辑的一体性,但就其理论指向而言反差甚巨。明清之际的自私自利论折射出早期启蒙的内蕴,其理论趋向主要表现为对封建大一统的否定”[4]。到了近代一些人宣称,人类的行为、追求都是以为我、利己为核心的,离却利己便无法说明人类生活的一切。中国近代多数思想家义利观的核心是利己主义,他们都曾大力提倡利己主义,为自私、利己大唱赞歌。但是,利己作为一种道德观念,社会意识,它是私有制的产物,把它说成是人的本性显然是错误的,这反映了剥削阶级的偏见。值得注意的是,近代许多思想家虽然在道德革命过程中提倡利己主义,但并没有鼓吹极端的利己主义,没有鼓励人们不择手段、不计后果,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地追逐个人利益。他们希望人们从自身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出发,把个人利益与社会群体利益结合起来,因此,他们又要求人们“自利利他”“开明自营”“利己而不偏私”,提倡一种“知有爱他的利己”。这反映了他们试图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群体利益的关系,建立和谐完美的社会新秩序的良好愿望。这种宣传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树立新的精神风貌,推动民主革命进程,都曾起了积极作用。[5]西方求乐免苦的人性论经严复的介绍、康有为的发挥,很快就得到了新学家们的普遍认同,迅速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他们都意识到求乐免苦是人类的天性,人类的全部都由这种自然人性主导着。在“求乐免苦”的基础上,他们又进一步对人追求物质利益的道德本性、人们向往幸福和追求快乐的权利与自由给予了充分肯定,肯定了个人价值、尊严与人们求利的正当性。这就颠覆了传统的义利观,彻底否定了传统思想中对人欲的禁锢[6],为近代个人的解放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前提。

另一方面,反对分义利为二涂的义利观而实现两利。严复对义利关系作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说明,他受英国功利主义的影响,认为人的本能就是“背苦趋乐”。严复认为,虽然自私是人的本性使然,但人们也不可过度地利己,以牺牲别人和集体利益的方式谋求利益。牺牲任何人的利益都是无益的,唯有两全两利才是最合乎道义的。所以他提出了“两利为真利”,即要想实现两利,重点在于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他反对中国传统思想重义轻利和西方一些传播者提倡仁义,轻视功利,“分义利为二涂”的义利观。他认为这种义利观不仅在理论上是浅薄的,并且也不利于“治化”和仁义道德的传扬。但是他又强调人们必须在“正谊”的前提下获取私利,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人们能懂得“非明道无以计功”、“非正谊无以谋利”的道理,正确处理义利关系,以正当的方法手段求得功利。他认为,不背道义而得功利便是“开明自营”,人人皆开明自营便能两利[5]。张锡勤先生认为,严复所提倡的“开明自营”的主张与近代西方一些思想家所提倡的“开明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是一样的。这种利己主义与纯粹利己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在外化形式的呈现上有所不同,它也讲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群体利益的结合协调,并主张对个人利益要有所约束、节制,具有合理因素和积极意义。但是,这种合理的、开明的利己主义终归是以利己为基础和本源的,它只是开明、合理而已,但其本质依然是利己。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传统义利观遭到更猛烈的冲击,新学家们越来越重视对重农轻商的封建传统经济观的批判,大力提倡以工商立国,发展商品经济获取超额利润。经济与经济理念的转变必然会形成并且促使人们加快转变道德观念。

三、对义利观近代转型的分析

张锡勤先生在阐释了传统义利观的近代转化之后,又对这种转化本身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意义和不足。在近代中国,大多数思想家都肯定了利是人们生活所必需的根本要素,所以更加倡导人们求私利的合理性。这些思想家们还着重指出,近代中国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环境中难以自保,要想振兴国家,救亡图存,需要更加倡导功利。然而,他们又一直不主张在道义之外寻求利,而是提倡用道义为衡量标准,在道义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追求正当利益。所以,他们大多倡导义利并存的义利观。对于儒家“见利思义”“先义而后利”等类似话语,大家都会给予支持。而批评的部分是指后期儒者耻言利、不言利、“正其谊不谋其利”这类主张,并不包含儒家义利观的所有学说。固然普遍所知的义指的是社会道德准则,在历史层面上具有明显的时代性。例如魏源倡导的义依旧是在传统道义下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但发展到严复等人所提倡的道义就是资产阶级所倡导的道义,内涵发生了一些转变。这种转变具有合理意义。“正因为近代的进步思想家大都提倡这种义利观,重利而不废义、轻义,因此,在处理人我、公私、群己关系时,他们一方面提倡利己,一方面又坚决反对那种只知一味利己的极端利己主义,而是拥护‘开明自营’、‘知有爱他之利己’的‘合理利己主义’,这就保证了中国近代的‘道德革命’能向比较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6]

通过近代思想家们对传统义利观的不断怀疑、革新,传统义利观的理论偏畸在近代人们心中的主流地位降低了。但是,由于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道德影响至深,根深蒂固;封建的道德理念历经了“列圣相传”,理论充足,积厚流光。毫无疑问,传统义利观在近代的转变所要面临的道路是曲折的。但是,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还未能全面开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尚处于萌芽之中,而近代中国的资产阶级刚刚产生就需要立刻加入紧急的社会斗争中,革命理论尚未发展充分;并且中国对西方伦理学说的研究不深入,人们还需进一步了解其思想而不是停留在表面;所以,近代的新学思想家们对义利之辨以及其关系转变复杂性的探索与解释都不够透彻。然而,到了20世纪初,新思想家们开始加大宣扬、倡导合理利己主义,于是,更多的人将义利关系与道德伦理问题联系起来而不是当做独立问题进行研究,这一做法也对深入讨论探求义利关系产生了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知识分子们忽视了人民群众,他们积极主张的思想道德革命也没能深入到广大民众中去,未能产生足够广泛深入的共鸣。值得重视的是,尽管中国资产阶级已经发动了如辛亥革命那样的全国规模的政治斗争,推翻了封建帝制,但它并未使封建制度的根基受到根本触动,也没能推翻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这就决定了他们中的思想家们所倡导的义利观转型等道德革命未能彻底完成。“概言之,在中国近代,传统义利观的偏颇虽屡受质疑、批判,但批判者们并未能建构起一种理论完备且为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的新的义利观。正因为如此,在中国近代,义利观的变革虽已展开,但并未圆满解决。”[6]

综上所述,张锡勤先生对传统义利观在近代的转型进行了阐释,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张锡勤先生立足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大背景,深入研究了魏源、陈炽、严复等义利观的转变过程。以义利关系为中心,张锡勤先生阐明了中国由传统的重义轻利转变为近代义利统一的发展过程。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长期占据着文化的主导位置,其倡导的先义后利的观念是传统义利观的主流。即便到了近代中国,先义后利的观念在人们心中依旧是主流。顽固派继续弹“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老调。但是伴随着西方经济、道德伦理等思想的不断影响和工商业经济的逐渐发展及近代我国民族资产阶级的逐渐成长,重义轻利的观念越来越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近代思想家们从传统的重义轻利的观念中走出来,反对把义置于利前,倡导在义的前提下追求利。[7]近代义利观的发展方向是从先义后利到义利统一,洋务派、早期维新派、维新派以及革命派都是朝着这个趋势发展的,多数人主张义利结合,在义的前提下去求利。洋务派虽然主张重利、求利、义利并重,但其近代色彩不鲜明,只是为了提高生产,复兴经济,自强保种,抵御外侮而已。在转变传统义利观进而唤醒民众而达到救国方面,维新派与革命派表现的更加突出,这就让近代义利观涵盖了明显的历史特征和民族特征以及丰富的爱国精神。张锡勤先生对中国传统义利观近代转型的分析是实事求是的、恰如其分的,对于我们正确把握义利观在中国近代的发展历程,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义利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张锡勤,柴文华.中国道德名言选粹[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

[2] 张锡勤.中国传统道德举要[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9.

[3] 张锡勤,孙实明,饶梁伦.中国伦理思想通史[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1992.

[4] 柴文华.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利己主义思想[J].求是学刊,1992,(6):36-39.

[5] 田成义.中国近代合理利己主义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2.

[6] 张锡勤.论传统义利观在近代的变革[J].中国哲学史,2005,(2):61-66.

[7] 赵璐.晚清义利观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5.

[中图分类号] B8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0-8284(2019)02-0083-04

[收稿日期] 2019-01-09

[基金项目]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论龙江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研究”(16ZXA01)

[作者简介] 王男(1994-),女,黑龙江伊春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王男.张锡勤对中国传统“义利观”近代转型的阐释[J].知与行,2019,(2):83-86.

〔责任编辑:常延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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