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评价标准论文,素质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97(2001)02-0024-03
目前,信息量在激增,信息技术在飞速发展,但人类对信息的检索能力并没有随之提高。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协会(AAHE)的一份公报:学生对学习内容的遗忘曲线是非常“陡峭”的;保守的估计,学生在几个月内将遗忘所学内容的50%。另一项测试表明:即使在最适宜的学习条件下,学生的大脑与笔记本最多只能记录课程内容的42%,而且这还是在学生被告知将对讲座内容进行测试的情况下得出的统计结果;在一周之后进行测试,不借助笔记本,学生仅能回忆17%的内容,显然这符合艾宾豪斯遗忘曲线。信息量的激增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遗忘,使得对学生进行信息素质教育显得非常必要与迫切。
1 相关概念分析
1.1 信息素质的概念
信息素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1974年,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aul Zurkowski在向全美图书馆学与信息学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首先使用了信息素质(information literacy)一词。美国图书馆协会在1989年的一份报告中,将信息素质定义为:“具备较高信息素质的人,是一个有能力觉察信息需求的时机并且有检索、评价以及高效地利用所需信息的人,是一个知道如何学习的人。他们知道了如何学习的原因在于:他们掌握了知识的组织机理,知晓如何发现信息以及利用信息,他们是有能力终身学习的人,是有能力为所有的任务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的人。”[1~2]目前,该定义已得到全美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广泛认同。
1.2 信息素质与信息技术等概念的关系
信息素质与信息技术、高等教育、教学法等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在阐述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价标准之前,有必要弄清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信息素质与信息技术的关系。信息素质与信息技术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前者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信息技术使人们具备了使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以及其他技术完成学习与工作任务的能力,具有较高信息素质的人学习一些必备的信息技术是必要的。尽管信息素质与信息技术在概念上存在着一定的重叠,但前者包含范围更为广泛,后者已成为前者的重要支撑与组成部分。
(2)信息素质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发展受教育者的终身学习能力,是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通过发展受教育者的推理与思考问题的能力,培养其自学能力,高校为学生在以后工作中的不断进步以及成为高素质的社会成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信息素质是发展终身教育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终身学习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信息素质拓展了正规的学校教育的学习空间,增强了学生评价、管理与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了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自学能力,已成为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3)信息素质与教学法的关系。全国青少年委员会的一份报告《重塑大学教育》,为大学教育建立了一种新的模式。该模式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大学教育,提出一些有意义的问题以形成问题库,然后通过研究以及创造性的探索等获取问题的答案,并通过通讯媒介来传播结果。在该模式中,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环境,提问是标准的,解决问题成为核心,独立思考成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信息素质。
除上述三组紧密联系的概念之外,人们在使用信息素质概念时,还很容易把它与“图书馆素质”或“图书馆书目指南”相混淆,认为进行信息素质教育就是进行如何利用图书馆的训练。另外,还有部分人会把它与审慎思考等同起来,认为信息素质的信心能力即是培养学生审慎思考的能力,这当然是一种误解。诚然,审慎的思考能力是信息素质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如果将审慎的思考能力与信息素质等价的话,则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根据美国加州大学的定义,信息素质应当是图书馆素质、计算机素质、媒体素质、技术素质、伦理学、审慎思考以及交流能力的有机结合,信息素质与这些概念的关系应为属种关系,单纯以其中的一个概念来代替信息素质都是片面的、不完备的。
2 美国ACRL的信息素质标准介绍
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制定的“高等教育信息素质标准”[3],为信息素质教育提供了评价的框架。该标准包含了5项标准和22项具体的评价指标,为教师、管理人员、图书馆员提供了实施信息素质教育的指南。其主要内容包括:
(1)标准一:具备明确信息需求的内容与范围的能力。具体指标包括:①定义与形成信息需求;②能够识别多种类型与格式的潜在信息源;③知道获取信息的费用以及产生的效益;④具备对所需信息内容与范围进行重新评价的能力。
(2)标准二:高效地获取所需信息。具体指标包括:①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或信息检索系统,以获取所需信息;②构建与实施有效的检索策略;③利用联机检索终端或亲自使用一组方法检索所需信息;④必要时改进检索策略;⑤获取、记录、管理信息与信息源。
(3)标准三:能客观、审慎地评估信息与信息源,并将其纳入信息库与评价系统。具体指标包括:①具有从获取信息中提炼信息主题的能力;②为评估信息与信息源形成最初的标准;⑤复合主题概念以形成新的概念;④能通过对新旧知识的比较而确定信息的增加值;⑤能确定新的知识对个人价值体系的影响,并使其融合于个人的价值体系中;⑥能通过与个人、领域专家及其他人员的交流,对信息的理解与解释的有效性加以判断;⑦决定是否有必要修订初始的查询。
(4)标准四:个人或作为群体的一员能有效地利用信息以完成特定的任务。具体指标包括:①能够利用各种可获得的信息以完成计划,以及产生特定的信息产品或成果;②修订产生信息产品或成果的过程;③有效地将信息产品、成果与他人交流。
(5)标准五:理解有关信息使用的经济、法律以及社会因素,获取与使用信息要符合道德与法律规范。具体指标包括:①了解信息与信息技术使用的相关法律、道德伦理以及社会经济问题;②在存取、使用信息资源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信息资源提供的规定以及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则;③对引用的成果表示致谢。
3 我国的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研究
我国开展信息素质教育较早,在一些方面的研究有一定的深度。例如,南京大学的学者在信息素质教育的目标、培养规格及内容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4~6],并且进行了教学实践;但在信息素质的评估、评价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通过对ACRL“高等教育信息素质标准”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它是基于美国图书馆协会的信息素质定义的基础上而形成的,该标准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从信息需求的形成、所需信息的获取、对所获信息的评估、信息的利用以及相关的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等方面,阐述了在信息收集与利用过程中必备的技能,它侧重于对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的评估。目前,国内学者对信息素质的内容体系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即包括三部分: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以及信息道德,因而用ACRL的标准评估我国的信息素质教育尚显不足,需要补充有关信息意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我国高校进行信息素质教育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有关论文大多停留在探讨有关文献检索课如何开设及授课技巧等技术性的层面上,对于信息素质教育从宏观上进行论述的论文还不多。对于如何形成我国的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笔者认为需要做以下基础性工作。
(1)进行文献调研。要利用各种检索系统搜索有关信息素质评价标准方面的文献,把重点放在国内外重点大学及各国负责信息素质教育的协会等发表的文献上,据此了解国内外信息素质教育评价标准的总体情况。
(2)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调研包括多个方面:其一是对国内外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有所建树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可采用走访、信函、电子邮件、讨论会等方式。其二是对国外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有一定影响的大学进行调研,当然对大学的调研可以不只局限于评价标准,还可以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等全方位内容。其三是对国外有关信息素质教育的专门机构进行调查,了解它们的具体工作,学习借鉴它们在制定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经验。
(3)开展国内高校调研。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调查国内高校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基本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等。调查的方式可采取听课、给学生发调查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访谈、调阅备课笔记、考试试卷、教学大纲等。
在以上三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外的评估标准,吸收专家、学者的建议,结合我国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息素质教育评价标准。笔者认为,我国的信息素质教育的评价标准应体现国内学者对信息素质教育的统一认识,体现网络、数据库、多媒体等信息技术为用户收集与利用信息所带来的优势,体现对用户的信息能力、信息意识以及信息道德三方面内容的评价。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信息需求的内容与范围;高效地存取所需信息;对所获取的信息与信息源评估其价值以及效用;将所获取的信息有机地整合到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利用信息以完成特定的任务;了解与信息使用相关的经济、政治、法律以及社会规范等。同时,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使其能满足不同水平学生的需要,成为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指南,成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教学评估的依据。
(收稿日期:200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