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我完善论文,中国社会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与创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的概念和伟大的实践,从它诞生那天起,就与改革和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00多年前就明确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693页)他们还强调“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不结合这些事实和过程加以阐明,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同上,第676页)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只能从当时所看到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未来社会作出预测,而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比他们所设想的更为复杂。不过他们的上述看法已经为实践所证实,即社会主义制度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的。
把社会主义社会当作一种不断发展和改革的社会,是运用唯物史观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结论。与历史上空想社会主义从公平、正义等抽象道德原则出发批判资本主义、构想未来理想王国不同,马克思、恩格斯是通过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运动,来揭示社会历史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先进的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在其内部不存在需要通过革命加以解决的对抗性矛盾,而应当通过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具体环节,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我国的具体实际,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在中国建立、巩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这是一笔宝贵的思想财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恢复和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社会主义制度继续进行不断的创新、改革,使中国的社会主义焕发出了蓬勃生机。改革与创新是随着理论和认识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改革初期,我们党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指导思想,从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十三大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观点。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观点,关于判断改革开放得失成败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观点,超越了长期以来姓“社”姓“资”的争论,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十四大则明确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完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将我国改革开放时期探索科学社会主义的成果概括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要范畴。这些创造性的思想、理论、政策的提出和实施,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20世纪末,面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和我国社会的发展现状,江泽民同志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十六大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抓住本世纪前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些理论与制度的创新,必将带动我国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大发展。
在全面改革与创新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首先是通过对经济体制或具体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实现的。问题在于:从哪里创新,如何创新?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改革与创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这与某些原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的名义下进行的自我否定截然不同。早在改革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十五大指出,我们进行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首先是在保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框架内,寻求基本经济制度的最优实现形式。如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都是这种类型的改革。这一层次的制度创新是具体制度安排的创新,它主要涉及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并不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
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对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不仅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而且是这个制度的内在要求。事实上,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了以往我国在所有制关系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制订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调整和改革了我国的所有制结构,逐步消除了由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形成的对生产力的羁绊,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确认,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二大报告论述了“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问题”,肯定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是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城乡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继续鼓励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认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私营企业主的部分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作了这样的概括:“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概念,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阐明了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对于如何根据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体现公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我们党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基本原则,公有制为主体首先表现为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仅在于数量,更在于质量,在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导向作用,在于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引导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从整体上搞活搞好。
分配制度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所有制在分配关系上的体现。分配制度必然会伴随所有制结构的改革而发生变革。根据实际情况,我国突破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唯一的分配制度的传统认识,将其他有效的分配方式引入分配过程,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尤其提出要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新的世纪里,能否通过改革和创新有效地应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提出的各种挑战,在纷繁复杂、急剧变化的世界格局中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旺盛生命力和创造力,依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在改革与创新中应对社会主义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刚刚过去的20世纪,社会主义的发展遇到了空前的挑战。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关系正在发生急剧变化。能否有效应对科技迅猛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带来的各种挑战,是社会主义制度在21世纪能否实现自我完善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经济发展还处在比较低的阶段,尽快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的现代化仍然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首要目标。正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一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前途。改革和创新必须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工业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我国在新世纪面临的复杂问题是,工业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信息化的浪潮已席卷而来。工业化与信息化交织在一起,对社会主义的发展提出挑战。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不仅要适应工业化的要求,而且要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应对信息化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胆进行创新,将二者结合起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一战略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之间的有机结合,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创新中的核心和难点问题。在这方面,我们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获得了宝贵经验,但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的基本条件是:一方面要承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统一性,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由的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有自己特殊的制度要求和价值标准,不能用市场经济的标准代替社会主义的标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点与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更加合理和有效的社会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任务,并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五个统筹”是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也是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观,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统一的战略思想,体现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重要一环,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力的体制保证。
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滚滚而来,它已经并将继续在新世纪对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的结果,是一个客观的必然的过程,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但是,也要看到,对于我们这个最大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而言,经济全球化无疑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于我们吸引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甚至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方面是严峻的挑战,由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占据优势地位并力图主导这一进程,借经济全球化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演变,在这个意义上,从而使经济全球化变成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和资本主义剥夺发展中国家的全球化。社会主义要发展,就必须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能否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掌握发展的主动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在新世纪的前途和命运。
面对新世纪的诸多挑战,党的十六大已作出全面的应对部署。只要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就一定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开辟更为光明的前景。
课题组成员:卫兴华 张宇 陶国相 焦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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