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主题--“诚实”_市场经济论文

永恒的主题--“诚实”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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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支点

安徽省文明办 汪侃

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深谋远虑、审时度势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从容应对来自国际国内的各种挑战和风险,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实现执政使命作出的科学抉择。毫无疑问,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加强诚信建设,引导人们把重信守诺作为立身处世之本、治学经商之道,推动形成社会关注诚信、人人追求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诚信建设极为重要,是我们弘扬传统、传承文明的一门基础课。古人讲,“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旺,国无信不稳,世无信不安”。“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若伪,丹漆染色不贞。”只有讲诚信,才能“可与为始,可与为终。”说话要“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经商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办事要“言必行、行必果”。象这样的名言古训还很多。有人做过统计,在《论语》中,“信”字出现38次,属于频率很高的。可见,在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始终把诚信看作做人处事之本、治学经商之道、治国安邦之纲。再看看国外,诚信同样是各类人群投身经济社会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本。在西方国家,诚信被视为经济生活中“防止跌倒的手杖”。西方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信任是很多经济交易所必备的公共品德;信任是致力于在风险中追求最大化功利的有目的的行为;信任是社会资本形式,可以减少监督与惩罚的成本。近代英国著名哲学家休谟把“承诺的兑现(讲信用)”,看作是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三大规律之一。

从古今中外的典籍不难看出,是否讲诚信、践承诺,已经作为衡量一个人之可否、一个君子之成败、一个政府与社会之存亡的重要标准和决定因素。在我们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征程中,应该而且必须加强这门基础课的学习。

诚信建设极为紧迫,是我们走向世界、参与竞争的一门必修课。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必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并强调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我们说,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契约产生预期效果的基础是信用,信用是维系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特效商品。能否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和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准。特别是我国进入WTO后过度期之后,经济主体走向国际经济竞争主战场,直面国际化的强烈冲击,尤其需要强大的信用基础做保障。多年来,信用缺失一直是外商对我国一些地区投资环境的最大意见,也是我国一些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遇到的最大难题。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就难以在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这个意义说,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已经成为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扩大对外开放的当务之急,是我们的一门必修课。

诚信建设极为艰巨,是我们必须关注、不断加强的一门薄弱课。之所以说薄弱,主要是因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讲诚信的现象还比较多,人民群众言之无不痛恨。比如,创办于1981年的南京冠生园因“陈馅月饼”事件而破产,一位经济学家曾痛切地指出,南京冠生园破产与其说是经营破产,不如说是信誉破产。再比如,被《财富》杂志誉为“中国第一民间企业家”、“大陆超级富豪之首”、曾经用国内轻工产品从前苏联换回4架T-154民航飞机的南德集团公司总裁牟其中,1999年因信用证诈骗罪被捕入狱,不仅使南德集团公司破产倒闭,而且还使中国银行湖北分行损失3500多万美元。还有发生在一些地方的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让人触目惊心。

更让广大群众感到不安的,由于信用缺失,假食品甚至是毒食品、假药品、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假广告、假钞票、假证照等制假售假现象,不仅表现出数量巨大、品种繁多、范围广泛、性质严重的特点,而且已经呈现出集团性、区域性和蔓延性的发展趋势。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调查,我国市场上的制假售假现象的危害程度,成为仅次于贩毒的第二大公害。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收入的30%多。因此,有的同志深刻指出,没有诚信,我们的群众就战战兢兢;没有诚信,我们的企业就如履薄冰;没有诚信,我们的政府就寝食难安;没有诚信,我们就难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我们说,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不能不抓信用建设;抓好信用建设,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

诚信建设如此重要和紧迫,如何才能加强诚信建设?具体来讲,要着力做好三个“两手抓”。

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道德教育。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的治国方略,也是加强信用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信用,首先应该是一种制度建设,没有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约束,信用难以实现。古人讲:“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讲诚信,就要讲法治,就要靠制度规范、靠监管约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前,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虽然对惩戒失信都有规定,但还不足以对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规范和约束。所以,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当然,仅仅依靠刚性的约束,诚信不一定得到根本实现。就像门虽有锁,依然有失盗之事;厂虽有纪,依然有违纪之人;国虽有法,依然有犯法之徒。这表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抓道德教育,抓观念养成。通过长期有效的教育,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褒扬守信者、谴责失信者,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评价氛围和信用即资本、信用即财富的共识和理念,能够使人内心生出自我约束力,增强道德责任感,不断克服人性中背离社会道德准则、背离人民利益的一己之欲,成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人。

一手抓政府示范,一手抓市场监管。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管理者,更是示范者。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关键,整个社会信用都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不可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信用。实事求是地说,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信用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承诺、弄虚作假、行政越位、地方保护以及少数干部的腐败行为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以重塑政府信用为重点,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抓市场监管,就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社会监管,甚至对严重失信者,公布“黑名单”和“不良记录”;纠正一些人认可的“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会做假有本事”的通行规则,激发企事业单位自主性,积极参与诚信建设。特别要运用舆论力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氛围;运用法制力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使不诚信者不仅声名狼藉、无利可图,而且得不偿失,甚至受到法律严惩。

一手抓信息平台搭建,一手抓中介组织规范。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是培育信用市场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失信现象的产生,大多在于信息缺乏或信息披露体系不健全。在大力推进信息平台搭建过程中,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企业和个人信用有关的公共信息,提供给指定的服务机构,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社会各个方面就可以获取真实、全面和及时的信息服务,从而合理做出各种抉择。

强调要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是因为中介组织是维护社会诚信的重要力量。中介机构若出问题,势必天下大乱,震惊全国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即为例证。正因如此,朱镕基同志才给国家会计学院题字“不做假帐”。目前,失信现象已经进入一些以公信为立身之本的行业。所以,我们要重视解决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签证等不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实行禁入和惩戒制度。

诚信:和谐社会的一块基石

张西京

诚信友爱,作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诚信是友爱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和出发点,也是和谐社会的落脚点。笔者理解,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这中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又是三者的基石,只有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才能实现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诚信,既是现代社会中指导个体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体现个体的人与作为整体的社会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的重要标准,更是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整体的社会对自然和环境责任的体现。

首先,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本要求。小而论之,“人无信不立”,人与人之间最初级的交流和沟通是建立在“信”其所言的基础之上的,很难想像,一个说话从来不算数的人如何能同他周围的人进行起码的交流和沟通,更不用说经济、政治等高级活动了。因此,从基本的人际交往的要求来看,诚信应该是一个人的基本品格。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指的是人与人互相尊重、互相友爱、互相促进,因此,在这种人际交往的要求中,诚信更是不可或缺的。

人与社会的和谐,体现为个体的人在参与经济、政治等各种活动过程中对社会的责任。诚信,是个体的人对社会的责任的集中体现,他所获得的经济上的利益、政治上的地位则是社会对于他诚实守信的一种回报。首先,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的经济活动中,无一不渗透着诚信的气息。市场经济更被形象地称为信用经济,它的一切活动都是建立在参与者信用的基础之上的。同样,政治活动如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也离不开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诚实信用。只有作为代理人的管理者保持对管理对象的忠诚守信,才能更好地为被管理者服务;也只有管理对象本着对管理者的诚实信用,行政管理活动才能有效地实施和发挥作用。和谐社会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内容包括民主政治、依法行政、消除腐败等,其中都渗透着对政治活动参与者之间的诚信要求。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建立在人与人的和谐和人与社会的和谐之上的更高要求,是我们对理想社会更高层次的诉求。长久以来,人类为了自身和社会的发展,忽略了自然和环境的承受能力,许多发展是通过掠夺自然来实现的,我们在强调人际之间和对社会的诚实守信时,往往忽略了对自然规律的忠诚信用。在付出了巨大的自然和环境的代价后,我们才逐渐意识到,这种发展是不能持久的。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必然要求对自然和环境的诚信,这种诚信体现在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和保护,以及人对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物种的保护。

自古以来,由于儒家学说的影响,人们对于诚信的要求,往往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然而,道德对于人们的约束力毕竟是有限的。在小农社会和自然经济时代,道德约束是比较有效的,因为那种环境下,人与人的交往面极窄,社会活动的范围有限,人们对自然的改造也有限。随着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人类的交往面极度扩展,活动范围和内容越来越广,违背诚信所受到的道德谴责和所能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相比,已显得微不足道。据统计,近年来民事案件逐年递增,1999年为351万件,2000年为547万件,2001年为600多万件,不管是绝对数量还是所占总案件数的比例都呈上升趋势,而这当中主要为债权债务案件。失信导致合同失效现象也频繁出现。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年签订合同40亿份,标的140万亿,平均合同履行率只占50%。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经济损失达1800亿元,因假冒伪劣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这一切已经说明,建设我国的信用制度,重建诚信环境,已经势在必行。

市场经济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他们已经建立起了非常成熟的信用体制,主要体现在:已经建立起从信用调查、评级到资信担保的整套体系;法制健全,有一套有效地对违背信用的补救和处罚措施;市场标准统一,不同的行业都有相应的信用交易规则,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尽快建立起自己的信用体系。首先,加强立法,健全信用法制,在各种社会活动中体现诚信的法律要求。加大违信的处罚力度,增加违信成本,违信成本的增加,必然使人们时刻注意保持自己的诚信。其次,建立个人和团体单位的信用档案。信用是人的第二生命,一次违信固然能带来暂时的利益,但信用档案的记录使你在以后的社会活动中寸步难行,这必然会使人们惮于做出违背诚信的事情。第三,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的发展,这种服务包括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保险等等。信用制度的建立及其有效发挥作用,离不开成熟的信用中介服务。我国目前不管是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信用中介服务都远远不够。鼓励这样的中介机构和服务的发展,必要的时候政府部门要参与其中,因为这本身就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加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道德的约束,信用观念必然会得到逐步推广和普及,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光明日报》

诚信是企业文化的本质

何飞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诚信,这不仅是社会和广大用户对企业的要求,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首要条件,企业拥有诚信,不仅是企业发展与成熟的标志,也是企业和企业家人格力量的表现。诚信,就是企业文化的本质。广厦集团从一个乡镇建筑工程队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全国百强企业,不仅仅是经济总量的不断积累,也是广厦信誉在社会上全方位幅射和不断累积、不断升华的结果。市场经济不仅是无情的、互为对手的竞争经济,也是在法制条件下的道德经济、诚信经济。要打造百年企业,首先要造就企业的百年诚信,并以此构筑企业百年文化内核。

企业要生生不息,必须靠诚信一个成功的企业,把产品推向社会、卖给顾客的不仅仅是商品的本身,更重要的还有隐藏在商品内里的文化,有推销过程中人文交往的品德,有在推销终结后商品在一定的社会生存期间的售后服务,这一切的过程无不体现着企业的诚信。一个企业在短期内成功,有一个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就可以了。要想中期成功,除了好的产品,还要不断研究、开发、更新产品,还要研究营销策略。但如果企业要想长盛不衰,百年不倒,除了产品优质,除了营销有方,就必须建设一种能保证企业生生不息的文化,而这个文化的精髓就是诚信。在这个文化的所有物质表现中,顾客不仅买到了商品,而且还由衷地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信任。可以这样说,什么是名牌?名牌的一半是质量,另一半就是诚信。

市场经济的本质文化是诚信文化人们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有许多误区,如一提到市场就与恶性竞争联系起来。当然,市场经济有它弱肉强食的一面,市场经济强调生产自由、交换自由、价格自由,但是这些自由并不是绝对化的,有法制的前提,有公平、公正道义的约束,有良心、正义、人心的公论,总而言之,诚信正是维系这种市场经济中多种自由的纽带,让它在一定的法制的和公德的范围内活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说过: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本身有局限性,它的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真正能产生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证外,还需要有诚实、公正、公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这就说明了,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无数的正反两面的事实告诉人们:违背诚信赚钱,最后人财两空;以诚信合法去赚钱,才能财源滚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的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是价值连城的无形资产,是取之不尽的金矿。

企业家做企业,首先要做诚信人,“人无信而不立”。在中国,最受人们推崇的儒家文化就是强调诚信。古人曾说,“人无而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轮,小车无轨,其何以行之哉!”说的是人失去诚信等于大车无辕,小车无轴,车子也就走不动了。办企业无诚信,企业也就快废掉了,古今中外,大凡成功的企业家无不是诚信当头。近代红顶商人胡雪岩以其诚信,感动了商界,成就了“胡庆余堂”百年老店。当代著名企业家冯根生也强调“做生意先做人”,他用传统的诚信美德作笔,将一篇“饮和食德”的文章写得入木三分,成为一名洋溢着诚信风范的企业家。中国广厦董事局楼忠福主席为什么能把广厦的事业做得那么大,就是因为他信奉“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而应”的深刻哲理,并努力躬以实践,使社会广大百姓懂得选择“广厦”,就是选择“诚信”。这就是广厦之所以能越做越大的根本原因。

诚信是企业最好的形象大使,诚信更是企业无形资产中最核心的一部分。每个企业家在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时,一定要抓住这个本质。

来源:《建筑时报》

从一张车票看信用缺失

王跃生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交易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缺乏诚信,社会经济活动会困难重重,交易成本会大大增加,社会资源也就会白白地浪费在无休止的猜疑、提防、算计之中,整个社会的福利都将严重受损。

不过,说起信用缺失,人们更多想到的是坑蒙拐骗、违约变卦等现象,担忧的是不法商贩以次充好、搀杂使假甚至卷款而逃。但实际上,这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诚信的范畴,属于违法犯罪。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理当依法惩处。然而,更值得忧虑的是类似事件对诚信所造成的潜在损害,对人际关系、社会心理、大众预期乃至文化和文明的侵蚀,因为这种危害比具体事件给具体受害者所带来的损害要大得多。最近看到一个转让火车票的故事,颇为生动地说明了信用缺失是如何造成资源浪费和福利损失的。

今年春节期间,一位在外地工作的先生欲返回家乡过年。由于火车票特别难买,他预先分别托了两个人帮助购买回程的卧铺车票,结果两个人都帮他买到了车票。如此一来,多余的一张车票就必须处理掉。他可以到火车站去退票,但这样做将损失高比例的退票费,几百元的车票损失上百元,他心里当然要仔细掂量掂量。他也可以到车站地区将紧俏的火车票私下原价甚至高价转让,但春运期间是严打车票倒卖的,弄不好会被抓住,安分守己的百姓显然不愿冒这个风险。最后,他想到了网络,于是在四通八达的互联网上发了个帖子,很容易就找到了需要者。但别高兴得太早,对方虽然非常想要这张卧铺车票,但她对退票的先生为什么愿意将如此紧俏的东西原价转让,而不加它个一百二百地小赚一笔产生了怀疑,这张票会不会是假的?她不信任转让车票的人,无论怎样向她解释都无济于事。如何让她相信车票是真的呢?只有售票处能鉴别真假。于是,他们不辞辛苦地到了车站,找到售票员,请求帮助鉴别真伪。然而,售票处并无这种职责,售票员也拒绝法外施仁:只要你能将票成功地退给售票处,票自然就是真的。但是,退票费一分也不能少。几经交涉,口干舌燥,均无济于事。退票者转过头来再同买票者交涉,搞得他不胜其烦,打算干脆退给售票处了事,宁可受点经济损失。最后,在他赌咒发誓,又留下住址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复印件之后,总算原价卖出了这张火车票。

这本来是一项很容易达成的交易:我有一张多余的车票,原价转让给你,交易成本不会太高。但是,现实中为转让这张车票,交易双方都付出了高昂的交易成本:交通费用、时间成本、精力损耗,特别是交易过程带来的精神烦恼。造成交易成本高昂的原因,固然与铁路部门收取高额退票费的制度有关,但更主要的症结在于社会普遍缺乏诚信,使个人之间也缺乏起码的信任,每个人对别人都像防贼一样提防。

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交易过程中信息的不完全程度与交易成本成正比。要减少信息不完全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就须建立各种制度,以方便交易的进行。但是,无论制度如何完善,也不可能细化到无所不包的地步,因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也需要成本,况且制度要想发挥作用,最终还是离不开公众对制度有效性的信任和预期。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即使有制度,道德、诚信等非制度安排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没有正式制度的场合更是如此。如果道德和信用的约束不起作用,交易成本就会增大,以至于许多交易活动不值得去做,交易也就无法达成。

交易与生产一样,都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活动,交易可以大大增加人们的福利。而交易成本的增加,意味着社会资源的浪费;交易无法进行或被迫取消,则意味着福利的损失;一旦交易活动停止,社会经济活动也就停止了。信用缺失,正是妨碍市场交易的最大障碍之一。

来源:《人民日报》

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道德建设

山东省委党校课题组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时指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对多年来我国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对建立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体系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诚信,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我国是重诚信的国家。在长期的社会道德实践中,我国形成的重承诺、守信用的道德传统,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诚信仍然是调节人际关系,规范经济生活秩序的重要行为规范。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要诚实守信。近年来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缺失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地干扰了我国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为此,我们必须切实抓紧抓好诚信建设,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诚信建设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关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社会大系统工程,有着许多不同的内容,而诚信建设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诚信建设,培育良好的道德环境,才能使人们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当今社会上存在着的种种不正之风,从一定程度上说,都与诚信道德缺失有关。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地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良好风气。

把诚实守信作为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重点,必须针对导致诚信缺失的成因,遵循道德体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找准着力点,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让诚信成为诚信者的“通行证”。

从道德体系的构成要素来看,要围绕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道德规范体系。诚实守信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就要紧密结合人们的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不同领域和层面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把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使社会成员的一切实践活动都能得到具体的规范指导,各种社会关系都能得到具体的规范调节。

从道德体系建设的基本环节来看,无论是道德教育、道德实践还是道德评价,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突出问题来抓。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从各个年龄阶段、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公民的具体实际和特点出发,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在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进行以诚信为本的道德教育。要积极开展诚实守信的道德实践活动。把诚实守信道德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在开展业务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增强人们的诚信觉悟。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积极探索和创新的“产品质量万里行”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消费者权益保障”活动、“商业信用街”创建活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打造信用政府”、“重建信用社会”等活动,对于强化人们的诚信道德意识、提升人们的诚信道德境界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推动了诚信道德建设。

从道德体系建设的主要手段来看,要突出加强信用法制建设,提高失信成本。进一步完善有关信用的立法,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利益赏罚机制的作用,在有关的法律条文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使不诚信者声名狼藉,无利可图,得不偿失,甚至受到刑事处罚。加强信用法制建设,既要做到有法可依,更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牢固树立并维护法律的权威,真正把诚实守信道德规范建立在坚实可靠的法制基础上。

从道德体系建设的主体来看,党委、政府、企业、公民个人等各级各类主体都要增强参与诚实守信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更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诚实守信道德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所有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各行各业要充分认识诚信在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诚信作为企业之本,自觉遵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行为规范。每一个公民都要牢固树立“社会诚信,匹夫有责”的责任心和义务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参加诚信道德实践,为建立诚信道德社会大厦加砖添瓦。

来源:《精神文明报》

应用信息技术建设信用社会

夏平

信息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性技术,也是建设信用社会有力的技术支撑。信息技术的合理使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顺利运行的基本条件,信用体系的各个部分,如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信用教育系统等的建设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应用。

信息技术与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依靠信息技术。整合信用资源,开放共享信用信息数据,建立统一、科学、权威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披露系统、行业(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发布系统、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核心,而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与信息技术密不可分。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必须依靠基本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数据库之间的共享,这就需要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相关软件和技术标准的支撑。

实施信用评价离不开信息技术。在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对信用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等进行信用评价是建设信用信息系统的主要目的所在。实施信用评价,除了制定合适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外,利用信息技术可以使评价工作变得更加快捷和可靠,并可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

信息技术可以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程度和信用监督的有效性。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可以极大地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度,扩大信用信息的共享范围,方便全社会成员共同使用;同时,对于信用状况的评价结果,利用网络可以更好地实现对信用状况不良者的监督和制约,能够更好地起到预防的作用。

信息技术可以丰富信用教育的手段,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传统的言传身教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网络教学可以扩大受众面和降低成本,加快促进全民信用意识的提升。

运用信息技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要建立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披露、信用信息服务和信用教育等系统,都要涉及到信息技术的运用。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出台信用数据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对企业、个人实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均获有大量企业、个人的资信信息,由于体制的原因,现在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个部门,这些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系统,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和年检信息、税务部门的企业纳税信息、法院的诉讼记录等都相互封闭。占有这些信用数据的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开放这些信用数据——是无偿地对社会开放还是部分有偿地开放,是全部对社会开放还是只对信用专业机构开放,或是部分对社会开放部分对信用专业机构开放,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企业和个人征信直接涉及到公民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问题,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也需要法律界定。因此,要先出台信用数据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对从信用数据开放到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等各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要由政府统一牵头,整合各部门的原有信用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行业的信用监管,有关部门,已建有自身的信用数据库或拥有丰富的信用资料,而这些信息一般是严格保密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依靠基本数据库的支撑,从头再建新的数据库并不现实,加强原有数据库的整合使用是最佳选择。而整合原有资源必须在依据有关法律的基础上,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来强制推进,保障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中心能够有效地实现信息的交换与互通。上海市在《2003年—2005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明文规定:“在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行业协会提供行业服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过程中形成的依法可公开的信用信息,要及时纳入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实现社会共享,并做好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商、税务、技监、公安、金融、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提供和更新。”

——加强研究,积极推进信用数据库的标准化。美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在全球领先,除了立法完善、市场化程度高、政府扶持等原因外,就是各征信主体数据通过行业协会协调普遍实现了标准化。数据的标准化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各信用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还使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加工、使用等变得更方便、更快捷。这一点启示我们,要使信用体系建设少走弯路、提高建设效率,特别是实现信息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职能背景下的自由共享和交换,规避系统建设风险,建立征信标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积极参与和引导征信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以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促进征信服务的规范化。

——政府扶持成立专门的信用联合征信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这个机构的建设初期,必须依靠政府的大力扶持。上海市在1999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核准,在上海市计委、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支持、参与下,成立了内地首家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政府投入资金3000万元。公司成立之初,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文要求上海市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必须向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提供上海市个人信用档案信用数据中心;由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负责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运用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数据库信用信息网络,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咨询、资质认证和风险评估等业务。此外,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还就商业银行的信贷评估报告的需求和提供做出了必须使用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信用报告的规定。正是有了政府的大力支持,2000年6月28日,该公司出具了中国大陆第一份消费者信用报告,到2001年12月查询请求数25936份,报告提供数20307份;每天向商业银行提供报告800份。目前,该公司每天提供的报告达1200份以上。

——成立信用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开放涉及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其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系统性和政策性,而目前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因此必须加强统一管理。

来源:《政策》(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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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主题--“诚实”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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