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存在问题探讨论文_黄佳健1,崔静2,3

湿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存在问题探讨论文_黄佳健1,崔静2,3

1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650233;2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云南昆明 650034;3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云南昆明 650034

摘要:为了控制和减少湿地建设项目引起的新的水土流失,编制较为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有效缓解由于湿地建设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本文分析了湿地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并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角度出发,在主体设计深度、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土石方优化设计及淤泥干化场设计4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同类建设项目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湿地;水土流失;主体设计深度;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土石方优化设计;淤泥干化场设计

引言

水土流失是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自然生态平衡破坏,自然灾害加剧,直接影响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持水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因此研究水土流失的特点对保持水土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针对如房地产、采矿、公路、风电场等类型的开发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措施配置已有较深入的研究,而有关湿地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研究相对较少。为了控制和减少湿地建设项目引起的新的水土流失,编制较为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有效缓解由于湿地建设活动引发的水土流失,本文针对湿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特点及编制过程中相关问题做一些简单的探讨,以期为同类建设项目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提供借鉴意义。

1 湿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点

湿地建设项目一般选址多位于湖泊、河流一侧,主要目的是控制面源污染、削减入湖/河污染负荷、净化水质、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湿地建设项目不同于房地产、采矿、公路、风电场等类型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同类型项目之间项目组成、分区上较明确、一致,而湿地建设项目一般根据其主体设计对湿地的定位在项目组成上稍有不同,但导致水土流失的施工活动如湿地开挖、绿化施工、临时堆土等基本相同。项目建设期间,湿地开挖、绿化施工、临时堆土等施工活动,将很大程度上扰动地表、破坏地表形态、损坏原有植被,导致项目区地表裸露、土壤结构破坏,新增水土流失。

1.1 占地范围广、建设周期短、扰动强度大

经调查统计,湿地建设项目一般施工建设周期多在1~2年,周期较短,湿地建设过程中需大面积的开挖基坑,扰动强度大。高强度的土石方开挖、填筑、搬运及堆置等施工,极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1.2 临时堆土区域水土流失严重,水蚀和风蚀防治应并重

湿地开挖土石方量大,开挖形成的堆土区域是湿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虽然湿地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短,但根据云南省的气候特点,建设过程中每年都要经历一个雨季(5~10月)和一个风季(11月~4月),施工时开挖土方若防护不当,遇降雨天气,径流携带施工开挖的松散泥沙极易对下游河流、湖泊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遇大风天气,风力会吹蚀堆土形成的松散堆积体,产生扬尘、起沙等现象,对周围环境和附近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

2 湿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问题探讨

2.1 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14]58号)中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的规定:方案编制阶段应同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目前,湿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时段多处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受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的限制,湿地建设项目水保方案中仅提出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布置,未能开展建设设施的具体设计,加上主体工程后续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设计深度跟不上,导致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难以实施,因此建议审批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提出具体要求,由建设单位督促主体工程的设计深度,使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得以细化,或者由审批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在后续阶段根据主体设计委托相应资质的水保方案编制单位进行水土保持专项设计。

2.2 主体工程分析评价

目前,为了取得批文而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多数建设单位的思想诟病,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而编制单位在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通常只是套用主体工程的设计结论,缺乏足够的深度,导致水土保持方案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对于湿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提前介入到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及早规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通常湿地位置所处的河流湖泊多涉及风景名胜区规划、河流湖泊保护条例等,且项目选址具有唯一性,这就要求方案编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内容、用地性质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评价分析,并附以相关法定主管部门的意见函。建设单位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严格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建设内容及项目布局。另外,在项目主体设计后续阶段,应切实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到主体设计范畴,并进一步优化,使其在实际施工中可操作性强。如后续设计中用地性质、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建设单位须依法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2.3 土石方优化设计

湿地建设工程中一般土石方开挖量较大,产生弃方较多,这些弃方在堆存、转运过程中极易产生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会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时对土石方进行优化设计。因湿地建设项目通常配套有景观绿化工程,建议在要求主体工程优化土石方设计的同时,尽可能将湿地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在项目内部消化利用,如借鉴“海绵城市”的观点,对景观绿化工程采用堆岛设计,不仅可以充分利用项目的土石方,而且堆岛形成的下凹式绿地还可以在下雨时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进一步增强湿地的蓄水、净水功能。此外在岛上种植当地的原生植被,不仅可以提高湿地项目的生物多样性,为动植物提供赖以生存繁衍的环境,还可以营造有利于候鸟栖息的生态环境。

2.4 淤泥干化场设计

湿地建设项目选址距离河流、湖泊较近,地下水位较高,在湿地基坑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含水量较高,体积较大,需经脱水和干化处理后再进行处置,否则将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因此需考虑淤泥干化措施。受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的限制,主体工程一般未考虑淤泥干化场的布设,这就要求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对淤泥干化场的选址、占地等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并要求建设单位在后续阶段设计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淤泥干化场进行专项设计。

建议选用具备自渗性结构的渗排水系统干化池,经淤泥干化场处理的上层清液可用于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洒水降尘,下层液让其自然下渗和风干晾晒,干化场的污水不外排,干化后的淤泥土质肥沃,可回用于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或就近作为当地的耕地底肥使用。

3 结语

正确认识并掌握湿地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特点,是预防水土流失的关键。本文分析了湿地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并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角度出发,在主体设计深度、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土石方优化设计及淤泥干化场设计4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认为只有真正认识并掌握水土流失特点,把握项目的特性,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使得水土保持方案与实际工程紧密结合,达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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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黄佳健1,崔静2,3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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