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间文化的爱国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爱国论文,中国论文,内涵论文,民间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爱国主义思想不仅仅要在精英文化中去找,更要索诸于民间文化,这是民族、国家之根。中国民间文化鲜明表现出传统的集体主义特征,对祖先的崇敬和对家庭乃至社会的责任感。气节与忠义也是与爱国相联系的两个范畴。中国民间文化集体性、模式性、传播性、相对稳定性和规范性等特征,正是爱国情操和民族凝聚意识得以形成和维持的基础。
关键词 民间文化 爱国主义 家庭伦理 集体性
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凝聚意识,是我们历史文化研究者的一项长期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多少有些片面,就是把儒、释、道等上层精英思想文化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而对民间文化的研究较为忽视;也正因此,我们只注意从著名的思想家和英雄人物的言行中去发掘我们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而忽略了蕴藏在民间文化中的这方面的丰富内容。应该说,以众多的人民群众、而不是以少数有知识精英为载体的民间文化,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凝聚意识的肥沃土壤,是著名人物高尚道德情操的不尽源泉。
一 从民间文化研究的历史说起
在世界的不同国家,对民间文化的研究、包括对民俗、民间文学艺术的各种形式的研究,在其初始的阶段尽管有许多不同,但都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那就是与对民族性的强调、与民族国家的形成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因为人们认识到,只有在涉及大众的民间文化传统中,才能发现民族或国家的共同性,才能加强民族或国家的认同感;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民族文化的源头,才能寻到国家发展之根。
我们可以从18世纪末的赫德尔及19世纪初的格林兄弟的工作中,发现对日尔曼民族精神的发掘。有人说:赫德尔这位哲学家兼诗人详细阐明了一种关于文学的民族性的理论,那就是:文学的民族性基于普通百姓的口传诗歌。他认为,文艺复兴的影响给德国文学涂上了一层人工的虚饰,而在这之前,普通百姓从中世纪传承下来的日耳曼传说则体现着民族的精髓。所以他曾大力呼吁人们去搜集那些“人民的歌”。为人所熟悉的格林兄弟就是在这样一种呼声的感召之下,走出去搜集民间故事,并相信他们能够从村落的传说中重构古老的日耳曼万神殿。他们把民俗研究工作与重现昔日日耳曼族的骄傲结合起来,不再承认以往所认为的条顿祖先野蛮、落后的看法,而是进步的和开化的。他们认为,19世纪的德国文化并非来源于希腊、罗马,而是来源于本土的日耳曼部落。他们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因为他们主要不是从精英文化那里着眼,而是从以往被人忽略的民间文化那里着眼的〔1〕。
这样的情况当然有其社会基础。在17、18世纪,德意志的分裂割据状况比哪个欧洲大陆主要国家都要严重,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从普鲁士的崛起一直到维也纳会议之后,也没有能根本解决问题。这样,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欧洲许多国家和地区革命不断,在民主革命的性质之上,民族革命的色彩也很浓厚,国家统一的呼声日益强烈。1848年3月,匈牙利发生革命,正是在这场革命中,诗人裴多菲朗诵了他的诗作《民族之歌》;同时稍晚,捷克也出现了民族独立革命;而意大利也经过长期的努力,在19世纪中叶最后取得了统一。这些都推动了德国民族统一运动的高涨。作为自由浪漫派的赫德尔或格林兄弟,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从他们特定的角度加入到这样一股历史的洪流之中。
我们还可以从芬兰和挪威学者对民族史诗和民间故事的整理中,发现一种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精神。芬兰的民俗学研究和民间文学研究以其对史诗《卡勒瓦拉》的研究和地理传播学方法、故事索引编纂方法等为代表,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1917年独立以前,芬兰在瑞典的控制之下,而后又在德国和苏联的夹缝中求生存。因此其对民族意识的呼唤变得尤为重要。在1972年,威廉·威尔森曾写了一篇论文,谈到“19世纪以前芬兰的民俗学和民族意识”。他认为,在许多作者对民间文化的研究中,“民俗被用作芬兰文化之镜,用作透视民族精神的手段”;“我们看到在不同时期对民族强调的趋势,即为了面对未来的力量而强调转向一种想象的英雄过去;还看到一种趋势,即形成民俗的文化之镜以反射持镜者的政治倾向的趋势”。这就是说,人们通过在古老的史诗和民间故事、歌谣中寻找自己的民族之根,为民族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的独立寻求支撑点。
挪威的情况也几乎是同样。虽然在1814年挪威就从丹表人那里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但是人们感到文化上还未取得真正的独立。因此在19世纪争取文化独立的运动中,对民间文化的研究就成为其中极重要的组成部分。1840年,一些学者发起了对民间故事的搜集,他们说:“如今没有任何有教养的人会怀疑民间故事在科学上的重要性……它们有助于决定一个民族的独特性质和观点。”他们从民间故事中找到了挪威人的民族性格:“能把一切事情都做得很好,并对敌人也以善相待。”在爱尔兰、希腊等国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以至于有人认为“民俗科学和现代希腊的新独立国家是几乎同时诞生的”〔2〕。
在中国自晚清到五四运动以来的救亡图存的运动中,具有先进思想的中国人,通过倡导“到民间去”、发掘民间的养料(而不只是汲取外国的养料)来加强对科学与民主的提倡,加强爱国主义的民族自强意识。中国的民间文化研究应该说是历史悠久,先秦时期的许多典籍都记载了民间文化的很多方面,也有许多著名的思想家谈到自己关于民风民俗的看法。但总的来说,他们主张观风问俗是为了更好地教化人心,用于移风易俗,从这个角度把辨风正俗当做“为政之要”。这是中国几千年关于民间文化研究之功能的最正统的观点。但到明清时期,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不仅民间文化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期,而且也出现了一些“异端”思想,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异端思想家”往往利用民间文化的思想材料,来攻击、至少是间接地否定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比如冯梦龙特别倡导“情”之一字,在他编的《情史》序中,还专门论证了这个有悖于“理”的“情”,都是圣人典籍中的关键。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做法,恰恰证明了人们开始从民间文化中去发掘传统的民族文化之本源,以此来剥离后代日益增加的迷彩。这样,中国民间文化研究又增加了新的功能:思想革命的工具。
鸦片战争以后,独立自强的任务提到了中华民族的日程上,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具有现代科学意义的中国民间文化研究正式出现了。从晚清开始,许多学者对于边疆史地的兴趣浓厚了起来,这里包括对少数民族奇风异俗的记载。究其原因,是由于外国列强对中国的边疆威胁日甚;同样也有学者或志士仁人对国外的风土民情有初步的记述,这当然也是开眼看世界的体现。但更为重要的是,许多人看到大众对各种民间文化形式比较容易接受,因而倡导利用民间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新的思想道理〔3〕。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民间文化研究是从1918年北京大学的歌谣征集运动开始的。这正是风雨如磐的五四运动的前夜,新文化运动的期间,所以应该说,中国现代民间文化研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民间歌谣、俗语和风俗资料的征集,发动于北京大学这个新思想的摇篮,为蔡元培、刘半农、沈尹默等人发起,胡适、周作人、钱玄同、顾颉刚等随后为其中坚,这些人都是新文化运动中的主将,故不能想象这种研究所具有的性质。胡适、周作人等是比较倡导西学的,钱玄同、顾颉刚是致力于国学的专家,为什么他们都走到一起来,加入到民间文化研究的大合唱中呢?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根本精神,就是要彻底改造传统的旧文化,以至使民族的精神来一个脱胎换骨,否则即使学来别人的坚船利炮,也无法使得国富民强。这一点,章太炎、严复、康有为、梁启超诸公就已认识到了,而且通过介绍西方现代学术加以实践。这时,人们不仅在倡导白话的同时,利用“平民文学”对抗“贵族文学”,而且希望在大众的文化当中,找到精英文化中所缺少的“民族的脊梁”。与此相应的是,一方面,“要打破以圣贤为中心的历史,建设全民众的历史”〔4〕;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发掘“国民心声”,希望能“在人民的真感情之上,一种新的(民族的诗)也许能产生出来”〔5〕。再进一步,通过调查研究,他们发现了“民族中的下级社会的文化保存着一点新鲜气象”(顾颉刚等《妙峰山》),正是这些东西,可能成为拯救民族衰老的“强壮性的血液”〔6〕。这样,在以民主、科学、救亡、图存为主旋律的五四运动中,通过发掘民间文化中的民族优秀遗产,从正面强化民族精神和自豪感,成为这其中的一段鲜明的协奏。
简言之,各国民俗学的兴起,往往与该国的民族复兴及国家独立运动处在同一时期,这并不是偶然的。
二 中国民间文化的内容中存在丰富的爱国内涵
中国民间文化,包含民间物质文化、民间精神文化和民间的体制文化,由于民间文化是广大劳动者的文化,他们就必然把他们在劳动中的酸甜苦辣反映在他们的创造之中。在他们的民间文艺创作中,抒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诗经》可以算是第一部民间歌谣的汇集,这里面表现爱情和各种思念之情的诗歌很多,如情人之间的“一日不见,如三月兮”(《青青子衿》);夫妻之间的“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君子于役》)。对人的感情真挚,是一切感情的根本,所以这种朴素的感情往往升发为对家庭、社区乃至民族、国家的挚爱。《诗经》中同样有许多对大自然的颂歌,有对收获之后家族、社区内酬神欢饮的描述,也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这样的爱国诗篇。当然,爱家爱国并不只是表现为那种歌颂赞美之情,对腐恶的社会政治现象的抨击、控诉、哀怨和讥讽,同样可以表达人们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关怀。从《诗经》中的《硕鼠》、《伐檀》、《鸨羽》到“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脯”的《长城谣》;从“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这样的东汉政治民谣,到“吃他娘,喝他娘,打开大门迎闯王”这样的鼓舞性口号,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对误国者的仇视,对忠国者的惋惜。
各民族的史诗也是很好的证明。民族史诗大体上又可以根据其主要内容分为创世史诗和英雄史诗。象景颇族的创世史诗《勒包斋娃》之类,主要是讲述本民族关于天地开辟、人类、族群的来历、各种习惯、信仰和工具的来历等等的观点。由于这里讲述的是本民族的来龙去脉,又在本民族内长期传承,因此必然得到本民族的心理认同,同时也必然强化同信这一传说的民族之民族意识。英雄史诗则更为普遍,象藏族的《格萨尔王传》、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蒙古族的《格斯尔》等等,它们以讲述一个神话般的英雄的故事,集中体现了本民族的性格和精神。史诗中的主要英雄和他的事迹在本民族脍炙人口,甚至成为崇拜的偶像,人们的言行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向着这种偶像皈依。但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史诗中总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讲述英雄如何带领自己的人民抵御外侮,清除内奸,反抗外族奴役,斩除妖魔,建设美好家园的,因此它们的世代传唱,总能激发本民族的民族自豪感,总能加强本民族的凝聚力,激励本民族的团结奋进。
与史诗的情况比较类似的是许多带有普遍意义的传说和与此相关的习俗。比如关于屈原的传说和关于端午节的习俗就是这样。屈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他报国无门,最后郁闷而死。后人为了感怀这种精神,就把五月初五包粽子和赛龙舟与纪念他联系在一起。人们在这个时候阖家团聚,包食粽子,或者以族、以村为单位进行龙舟竞渡,从纪念性的活动变成加强群体凝聚意识的行为。各地城隍神的来历传说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城隍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城市的主宰性神灵,人们对它们的祭祀仪式基本上每年都要举行,而且规模巨大,“举城若狂”。这些神或是因为生前就是本地的地方官,为本地百姓做了很多好事;或是为抵抗外敌,保护本城不受侵害;或是为开发本地做出很大贡献;或是正直不阿,为奸臣谋害等等。人们为了感谢他们,就在他们死后赋予其神格,通过大量地方群体性的祭祀活动,来表明对这种精神的继承〔7〕。
民间文化又往往蕴含着和保留着最古老的民族文化之根,表面上看起来是非理性的东西,却潜茂着强烈的民族感情。比如“龙”崇拜就被发展为与中华民族和中国密切相关的象征。龙这种实际生活中绝不存在的神秘动物大概是中国先民所崇拜的图腾式创造物,在河南地区的考古发掘中,人们已经发现了原始社会末期的龙虎蚌堆物;在许多地方也都见到了龙首玉器和玉器上的龙纹图案。商代的甲骨文中有形象的龙字,同时期的龙形也已非常成熟。保存上古神话传说最丰的《山海经》中有许多具有龙形的大神,而无论是在传说中还是在造像上,中国人的始祖伏羲和女娲也都是“人首蛇身”。尽管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特别是一统国家确立之后,龙这种民间的文化创造被最高统治者所利用,但是却有助于加强它做为国家和民族象征的功能。龙之所以长期以来被中华民族所共同认可,不仅是因为在传说中汉族的始祖黄帝和炎帝都具有龙的形象,而且因为它受到上层统治者和普通大众的双重接受。在宫廷中,它作为权力和万能的象征;在民间,它通过赛龙舟、舞龙灯等与民间生活息息相关,又以降雨等神力被视为生命和力量的源泉。各种力量的综合使得中国人自我认同为“龙的传人”。
我们也可以从中国传统庙会中的群体狂欢中发现民间文化的整合性质。在这些活动中,普通百姓可以从平时那种枯燥单调的生活节奏中摆脱出来,在祭祀神灵的借口之下载歌载舞,大吃大喝,四处游逛。但这些活动无不是通过社区、宗家之族、行业内部、甚至性别群体组织起来的。很多学者通过个案研究都认识到:这些活动极大地有利于社区内部的凝聚〔8〕。由于许多民间信仰活动具有全国性,同时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所以在遭遇外来文化的挑战时,这些活动立刻带有了捍卫民族文化的色彩。比如晚清时在山东、四川等地发生的一些“教案”,最初就是由民间信仰与基督教之间的冲突所引起的,而后则发展成为一种反帝爱国运动〔9〕。
在民间文化中,最鲜明地表现出中国传统的集体主义特征、对祖先的崇敬和对家庭乃至社会的责任感。中国人最重家庭伦理,祖先崇拜自古而然,成为中国文化有别于西方文化的一大特征。中国基层社会的家族、宗族组织一直很有活力,它们以血缘纽带把人们整合在一起,再通过族内活动、家规族约强化这一整合。山东夏津就有这样的训睦族歌:“千花本同树,万派出一源。吾祖一人耳,胤嗣日以繁。形体各私囿,别籍还同门……。”中国的传统伦理把忠和孝加以并列,忠是对国家,孝是对父祖,家国同构,对长辈不孝,对国家也不可能忠诚。在传统社会中,将某人某家“割谱”,即驱除出本族的谱系,是一种极重的惩罚。“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君子的理想,家、国、天下是一个有逻辑的连续体。因此到了现代,尽管传统家族组织形式和相关的传统伦理遭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这种有逻辑的连续体使得祭祖活动已经超越了狭隘的家族界限,升华为对民族共祖的缅怀,祭黄帝陵、炎帝陵之类举动就是很好的说明。
气节和忠义是另外两个与爱国相联系的范畴,它们与其说来源于儒家的提倡,不如说来源于人民在与自然和社会做斗争时形成的责任感和血缘纽带。人们在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生活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相互间的团结互助和协调一致,否则就不能战胜困难,继续生存下去。开始可以依赖血缘纽带,以后则需要有一种精神上的准则,来维系群体内部的关系。民间语言中有“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还多少反映了血缘关系的重要;而“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则从血缘纽带发展到某种人际关系准则。河南许多地方的俗语说:“鱼帮水,水帮鱼”;“三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得罪一个人是一堵墙”。河北新河地方的俗语说:“天塌有邻家,地陷有大家”;“有罪同受,有福同享”;“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人在火上别加炭,人在难中别加盐”等。另外象“二人同心,其利断金”这样普遍使用的俗语也颇不少。这就用非常朴素的语言表明了民间的集体意识。为什么清代统治者对关羽非常重视呢?为什么全国各地到处都是关帝庙呢?就是因为传说中的关羽身上表现出来的气节和忠义得到了民间的普遍认同,就是因为这种情操本来就存在于民间。民间的这种集体意识究竟靠什么东西来维系,在俗语中并不可能象儒家伦理讲的那样明确和全面,但友谊和忠诚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三 中国民间文化的特征是爱国情操形成的基础
中国民间文化具有一切民间文化共有的特征,那就是它的集体性、模式性、传播性、相对稳定性和规范性等。民间文化与精英文化不同,它是由集体而非个人创造的,这样的创造物就必然为广大人民而非少数人所接受,而爱国情操正是一种普遍的情感。人类、甚至动物,首先非常注重血缘关系,其次有非常强烈的地缘意识。一个种群都往往在特定的区域中生活。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的不断扩大,就形成了自己的民族和自己的国家。人们从凝聚在一个家庭、一个部落,发展到凝聚在一个民族和国家,爱的情感也沿着同亲原轨迹发展扩大。各种民间文化形式都是在或大或小的集体中创造,因此其创造物——民间文化诸形式——就具有更大的共性,就更容易为较大范围的人所共享。“金色芦笙金色歌,一人唱来万人和”。民歌民谣不是哪一个创作出来的,是在很大范围内从简易到复杂传唱产生的;民间信仰是多人具有的,是一个信仰圈中的精神核心;民间的舞蹈戏曲也往往是在群体的娱乐活动中不断形成和丰富的。人们共同创作、共同修改、共同表现,使民间文化诸形式从一开始就体现着集体观念和共同情感,同时也强化着这种情感,而这种情感则正是爱国情操产生和存在的基础。
也正因为民间文化诸形式的个性化特点较少,也就往往具有模式性或类型性,这是相当多人认同的体现。所谓模式性或类型性,是指民间文化诸形式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区,都会体现出一定的模式或类型,这既表明共同的集体心理,也表现共同的文化创造手段。比如民间故事中的智慧性人物,在壮族有刘三姐,在维族有阿凡提,但他们都属一种类型;“灰姑娘型”的传说故事表现后母对前妻所生子女的虐待,但后者都有幸遇,这也是一种模式或类型;在生产和生活民俗中,在农耕、沿海捕鱼、森林狩猎等不同地区,也都循着各自比较固定的生产模式,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之类;在民间宗教信仰活动中,从开始到结束也有大体相同的仪式。这些模式或类型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某种需要,比如记忆的需要、传播的需要、感情的需要等等而逐渐形成的。这种类型或模式甚或就变成为准则,为民间文化的享用者们所遵守。为什么抗日战争时期许多人倡导利用民间喜闻乐见的口头文艺形式,创作宣传抗日的作品,去激发大众的抗战热情?就是因为这些作品的形式和内容都遵循着特定的模式或类型,所以最能得到大众的接受,最能引起百姓的共鸣。
由于民间文化诸形式主要是靠口头和行为而非靠文字传播的,所以它们还不断地在时间上传承和在空间上传播,因此它就具有久远的生命力。大约70年以前,民间文化研究的拓荒者顾颉刚对孟姜女的传说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以反抗暴政为主题的传说是如何跨越几千年的历史流传演变下来的。人们出于共同的情感和面临的共同社会境遇,对孟姜女的遭遇寄予无限同情,因此不断地口耳相传,其内容也不断地丰富。它虽然历经变化,但却相对稳定。一种习俗或节日也可以有上千年的历史,象春节、灯节、春祈秋报、端午、中秋等岁时节令习俗,象各种各样的神灵祭典和人生礼仪,都是代代相传,变成约定俗成的习惯。这种借助口头和行为的传播传承方式,使民间文化带有更亲切、更易接受、更易保存的特点,于是又使得民间文化成为文化中最带有民族性的部分。一种文化或文化分子能够长期延续保持,无疑是加强该民族或该国家凝聚力的重要原因。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中华民族之所以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就因为它拥有丰富的、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而它之所以丰富和源远流长,是与民间文化的这一特征分不开的。
民间文化的以上特点又决定了它的规范性特征,即所谓约定俗成的东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民间文化诸形式,或说民俗一旦形成,就变成了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所共同遵守。人们到了合家团圆的节日,如果不能团聚在一起,就会怅然若失,成为一种遗憾。“遍插茱萸少一人”表现的就是这种情感。在人去世之后,如果没有通过某种形式寄托活人的哀思,就会遭到社会的不理解甚至议论。在某一个行业或职业群体之中,如果不按照行规业俗办事,就会被视为违犯了职业道德,遭到同行业的抵制。在一个特定的集团之中,如果违反了集团规章,就会被惩罚或遭到驱除。为什么秦桧等人被视为汉奸卖国贼,遭到千古唾骂,而林则徐等人被后人敬仰,就是他们违反了或者遵守了约定俗成的道德准则。为什么在很多情况下,以民俗为基础的习惯比法律规章更能得到普通人的遵循,就是因为这些东西的规范力量极大。有些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惩罚,但仍然可以被社会道德力量所制约,原因也在这里。爱国爱民族的言行得到人民的认可,卖国叛族的言行得不到人民的认可,也是因为它已成为一种规范。
综上所述,爱国情操和民族凝聚意识的形成和维持,离开了这样一些特点是显然不行的;反过来说,一旦爱国情操和民族凝聚意识本身变成了民间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也就具有了顽强的生命力。
注释:
〔1〕〔2〕理查德·道森《现代世界上的民俗》,美国莫顿出版社1978年版。
〔3〕〔6 〕参见钟敬文《钟敬文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大出版社1994年版。
〔4〕1928年《民俗》周刊发刊词。
〔5〕1922年《歌谣》周刊发刊词。
〔7〕参见郑土有等《中国城隍信仰》,上海三联书店出版。
〔8〕参见拙文《论中国传统庙会的狂欢精神》,《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
〔9〕参见拙文《寺庙宫观与明清中西文化冲突》,《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