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亚民族主义_中亚民族论文

论中亚民族主义_中亚民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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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民族问题受到独立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表现出了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民族自我中心主义、民族利己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在中亚各国都有表现,甚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在中亚都有市场,这些民族问题对中国西北地区同源跨国民族的发展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民族主义问题是影响中亚各国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一个重要障碍。民族主义是建立在民族这个特殊的人类利益共同体基础之上,并为谋求民族利益服务的一种社会思潮和实践活动。具体地说,民族主义是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对本民族的认同、归属、忠诚的一种感情和意识;是强调本民族特征和传统,维护本民族利益,处理民族问题和族际关系的纲领和原则;是实现民族要求的实践活动。民族主义朝哪个方向发展,取决于该民族的历史处境及其作为民族利益化身的统治集团的内外政策。(注:参见孙恪勤、张林宏:《挑战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严重威胁》,台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419页。)对中亚各国突出的泛伊斯兰、泛突厥民族主义问题进行研究,对进行中国西北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机制的构建无疑能够起到帮助作用。这是本文研究的初衷。

一、主体民族意识的表现

中亚五国强烈的主体民族意识,突出地表现在对国家独立的狂热方面。哈萨克族人、吉尔吉斯族人,乌兹别克族人、土库曼族人和塔吉克族人都成为自己国家的主人,而从前在各国占据主要领导岗位的俄罗斯族人,在中亚却处于甚至连二等公民都不如的地位。中亚各独立国家十分强调自己的主权,强调自己民族的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地域和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反映在文化上就是强调自己民族的个性。在这4个民族特征方面各国都相继制定了一些措施,来保证主体民族“至高无上”的优越地位。下面着重分析中亚各国在语言和心理素质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各国都颁布宪法,规定本国主体民族的语言为国语,而俄语只作为交际语言被保留下来。各国的商店、学校、地铁站、街道、公路、居民小区、农场、企业等都改用主体民族的语言来命名。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哈萨克斯坦独立后,俄语的地位已经受到极大的影响。纳扎尔巴耶夫曾经表示:哈萨克斯坦宪法中规定俄语是各民族族际语言,其交际地位同国语平等;不懂国语或不懂俄语而人权受到损害的现象在哈萨克斯坦是不允许的,共和国也不会找出一个因不懂哈语而受到迫害的人。然而,事实上俄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只是国际上不可能有任何组织能够对一个主权国家的任何决策特别是像语言等文化决策问题进行干涉,这毕竟是中亚各国的内部文化结构和机制问题,当然不允许别国干涉。

中亚各国独立以前,从来没有机会以主权国的身份公开宣传自己的古老文明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各国的独立实现了这一朝思暮想的梦想,随后却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无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文化,将各民族的成就都当作本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毫无保留地接收过来;排斥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贬低其他民族文化的辉煌,从而抬高自己民族文化的地位。这些虽然都是中亚各国主体民族意识强烈的表现,也是政治独立在民族问题上的一种集中体现,然而民族主义的后果却是严重的,十分容易激化国内民族矛盾。

二、中亚国家的民族自我中心主义

民族自我中心主义是指以本民族的文化价值观来衡量人类所有民族文化的一种倾向,它往往表现出本民族自我优越感。这种中心主义是以自己的文化为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其他文化,认为只有自己的文化是自然的、正常的和优秀的,自己的文化高于其他一切文化。

中亚地区目前形成的民族自我中心主义由来已久,早在苏联时期,中亚在联邦制的体制下,不断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强化民族观念,生活在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族人、乌兹别克族人、吉尔吉斯族人、塔吉克族人、土库曼族人等当地的主体民族都有优越感,这为后来中亚各国独立后的民族化埋下了伏笔。由于各国主体民族对于自己历史的、文化传统的自豪感相当突出,人们感到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超乎寻常的伟大,对待本民族文化传统就不管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一概歌功颂德,对外来文化也不管是优秀的还是低级的统统斥之为糟粕。因此,民族自我中心主义甚至是大民族主义情绪也就在各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有的国家成立了以民族自我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组织,进行一系列的活动。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各国独立初期民族矛盾最突出的国家之一。国家独立之后,哈萨克族人被当作“титульная нация”(“高贵的民族”、“封号民族”或享有“某种权力的”民族)对待,为了使哈萨克族人的比例超过俄罗斯族人,大量吸引世界各地的哈萨克族人到哈萨克斯坦来,除采取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政策,迫使大批俄罗斯族人离开哈萨克斯坦之外,哈萨克斯坦为了号召全世界的哈萨克族人都能够到哈萨克斯坦来定居,还制定了《公民法》及其他一些措施。这些措施被称作“大哈萨克主义”、“哈萨克民族主义”或者“泛哈萨克主义”。从哈萨克斯坦这些年民族构成的比例看,哈萨克族人越来越占有相对优势,哈萨克族人已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如1989年哈萨克族人所占比重为39%,1994年达到43%,1998年达到54%。然而,哈萨克斯坦近些年哈萨克族人口比重的增长,是以大批俄罗斯族人的流失与大量国外哈萨克族人的回归作为前提的,可以说,是光荣与痛苦的复杂结合体。近几年进入哈萨克斯坦的一些国外哈萨克族人,在原先理想的泡沫被打碎后,纷纷回到原先的国家,也使哈萨克斯坦受到一些震动。

三、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主体民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中亚各国主体民族化的结果,就是不允许操其他语言的民族在政治生活中获得与主体民族一样的地位,这在中亚几个共和国中都有突出的表现,而且各国也将主体民族语言确定为唯一的国语。

当中亚各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主体民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之后,在各国的政治舞台上,很少再能听到当地俄罗斯族人的声音。这是苏联时期联邦体制遗留下来的恶果。很多研究者注意到中亚各国对俄罗斯族人的排挤,但是没有考虑到先前中亚地区民族遭受联邦体制的影响,在心理上造成的伤痛所遗留下来的历史沉淀。中亚各国排挤俄罗斯族人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所谓中亚自动归并俄国,完全是俄罗斯方面的说法,而今天中亚各主体民族开始指责在沙皇俄国时期俄罗斯族人对中亚的领土入侵和对中亚各民族进行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上的侵略。

独立初期,中亚各国普遍认为,中亚主要是靠中亚各民族建立起来的,俄罗斯族人的贡献完全是建立在对中亚掠夺的基础之上。因此,赶走中亚的俄罗斯族人,也就等于消除了历史的沉重负担。基于这一认识,各国都实施了一系列针对俄罗斯族人的方针政策,从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尽量消除俄罗斯族人的影响。中亚国家独立初期,以立法机构和政府机构为例,吉尔吉斯斯坦的立法机构中,仅将4%的席位给俄罗斯族人;哈萨克斯坦可以说是中亚各国立法机构中给俄罗斯族人席位最多的一个国家,占27.8%,而哈萨克族人占60%。

目前,尽管中亚各国认识到俄罗斯族人在中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然而,主体民族与俄罗斯族人之间的关系仍然是矛盾重重。在用人政策上,中亚各国普遍不考虑俄罗斯族人的去留问题,而大量地任用本国主体民族干部。在塔吉克斯坦,俄罗斯族人问题更加突出。1999年统计,杜尚别的俄罗斯族人占当地人口的13.1%。据调查,39.1%的俄罗斯族人认为自己是塔吉克斯坦公民;有46.3%的俄罗斯族人不想成为塔吉克斯坦公民,他们把自己看作是俄罗斯联邦在塔吉克斯坦的代表。这些俄罗斯族人重视的是国籍,而不是民族和出身等。(注:Мест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многоэтничными сообществами в странах СНГ,Валерий Тишков,Москва,2001.)

四、主体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问题

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各部门工作人员中非主体民族只占很小的比例。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坚决将乌兹别克语作为政府工作语言,在官员使用上也采取亲近乌兹别克族人、疏远其他民族人员的做法,在政府机构当中其他民族官员的数量已经相当少。哈萨克斯坦认为,“如果一半以上的居民同时又是他国公民,不但国体难保,而且为外来干涉打开方便之门”;“中亚民族矛盾突出地表现为国家生活的主体民族化与抵制这种趋向的矛盾”。(注:季志业:《中亚民族问题及其趋势》,《现代国际关系》1995年第10期。)所以在哈萨克斯坦,政府除了大力增加哈萨克族人的人口比例外,甚至出现了选拔公职人员时,看其“民族和种族特征”或“同乡亲属关系”如何。“特殊政治权已被‘高贵的,创建国家的民族’(титульная,государствообразующая нация)哈萨克族人所垄断。”(注:Мест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многоэтничными сообществами в странах СНГ,Валерий Тишков,Москва,2001.Срт.271.)在哈萨克斯坦高级领导层,很少能够见到非主体民族的官员,如7名副总理中有6名是哈萨克族,5名副总理级国务顾问全是哈萨克族,总统办公厅7名司长中有6名是哈萨克族。当前,哈萨克斯坦19个州的阿基姆(州长)和大城市的市长中,只有两个不是哈萨克族人。其结果虽然反映出了哈萨克族人的共同心理素质,然而本民族公职人员并不是都具有真才实学,有些人不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且还会出现许多不良现象,如腐败、裙带风盛行等等。哈萨克斯坦还出现了在任用官员和利益分配等方面以部落、派系、裙带、地域等划等次的现象。实际上这是民族内部分裂的最危险的表现,既破坏了国家的形象和政府的威信,还激起非主体民族的对抗情绪,使国家处于危险的边缘。国家转型时期所出现的这些问题,使得哈萨克斯坦政府十分不安。

塔吉克斯坦的民族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塔吉克斯坦连年的内战,促进了各个民族内部的团结,然而却加剧了整个国家的分裂,形成了建立拥有独立权力体系的民族自治的趋势。1997年以来,民族关系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乌兹别克族人与塔吉克族人之间的关系方面。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包括经济、地缘政治、民族原因等。具体地说包括边境领土问题影响到的民族关系;塔吉克族人与乌兹别克族人在权力和影响方面的竞争等。(注:Мест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многоэтничными сообществами в странах СНГ,Валерий Тишков,Москва,2001.Срт.337-339.)

五、中亚国家的对策

针对中亚的民族主义问题,中亚各国在宪法中都规定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语言、信仰、政见、教育、社会状况,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特别是规定俄罗斯族与当地民族享有同等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各个国家在执行过程中却是有区别的。根据中亚国家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它们分成四类:第一类是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采取提高主体民族地位、压制俄罗斯族人的做法;后期采取缓和的民族政策,然而仍然保持主体民族的优势地位。第二类是塔吉克斯坦。由于内战的影响,民族主义问题十分严重。第三类是乌兹别克斯坦。由于受到“乌伊运”和“伊斯兰解放党”的影响,国内民族主义问题相当复杂。第四类是土库曼斯坦。主张中立、和平,民族主义问题暂时没有公开暴露。下面分别论述。

1.哈萨克斯坦的对策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为了稳定俄罗斯族人,哈萨克斯坦首先采取双重国籍的政策,所谓双重国籍指的是既拥有本国国籍,又拥有另一国国籍。而双重国籍问题,则是指拥有双重国籍引发的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法律、道德、心理等一系列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各方面的问题。根据国际法,公民的国籍应该由国家立法(或宪法或民法典或颁布单行国籍法)自行决定。1994年1月,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率先与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协商,决定俄罗斯境内的哈萨克族人和哈萨克斯坦境内的俄罗斯族人可以自由向对方国家迁徙,并应顺利得到对方国籍。(注:参见季志业:《中亚民族问题及其趋势》,《现代国际关系》1995年第10期。)双重国籍问题带来的是一系列民族问题,如单一民族国家问题、土著居民与非土著居民问题等,但双重国籍对于安定哈萨克斯坦的俄罗斯族人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公开批评大哈萨克斯坦主义。他在一次讲话中说:“将民族政策概况一下,我想强调的是,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今天和以后将建立在明确和公正的原则之上,其中最主要的是:寻求妥协,把社会稳定作为公正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法律至上,巩固国家独立和积极的一体化政策。”(注:努·纳扎尔巴耶夫:《独立五年》,引自郝文明主编:《中国周边国家民族状况与政策》,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28页。)因此,哈萨克斯坦在执行民族政策的过程中,以哈萨克族人为主体,同时兼顾到俄罗斯族人的部分利益,这样尽管也会引起俄罗斯族人的不满,然而不至于导致国内民族冲突。在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文化多元性原则不动摇,这样就排除了任何分裂国家的图谋。

2.吉尔吉斯斯坦的对策

与哈萨克斯坦类似的还有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之初,阿卡耶夫总统就在与共和国内各民族文化、社会政治团体举行座谈时强调,他的职责不仅仅是要保护吉尔吉斯族人的利益,同时也要保护那些居住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其他各民族人民的利益。(注:Мест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многоэтничными сообществами в странах СНГ,Валерий Тишков,Москва,2001.Срт.308.)吉尔吉斯斯坦积极参加“保护少数民族的罗马公约”,(注:1995年2月1日,欧洲议会签订的“保护少数民族的罗马公约”,是一份法律文件。该公约禁止任何形式的针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同时,该公约还给予少数民族一些特殊的权力,其中包括发展各民族的宗教、语言、传统文化的权力。参见Мест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многоэтничными сообществами в странах СНГ,Валерий Тишков,Москва,2001.Срт.310)并于1998年3月在比什凯克召开了名为“少数民族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宪法法律地位”的圆桌会议。目前吉尔吉斯斯坦民族问题主要是由吉尔吉斯斯坦全体人民大会来解决。该机构原先是一个民间组织,后来经阿卡耶夫总统批准,吉尔吉斯斯坦全体人民大会取得解决有关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问题的咨询协商协会的地位。(注:Мест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многоэтничными сообществами в странах СНГ,Валерий Тишков,Москва,2001.Срт.309.)2000年4月,阿卡耶夫总统向议会所做的国情咨文中称将尽最大的努力来实现“吉尔吉斯斯坦——我们共同的家园”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吉尔吉斯斯坦人民的真正意愿:共同生活、友好生活,和我们的兄弟——俄罗斯族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族人和德国人,以及其他各民族的人们肩并肩地工作,他们是吉尔吉斯斯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塔吉克斯坦的对策

尽管塔吉克斯坦公开宣称“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都是塔吉克斯坦人民”,可是在实践过程中,却无法认真贯彻执行。刘启芸先生总结塔吉克斯坦的民族政策执行有三大问题:第一是地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引起的矛盾;第二是塔吉克族与俄罗斯族之间的矛盾;第三是塔吉克族之间有矛盾。(注:参见刘启芸:《塔吉克斯坦》,郝文明主编:《中国周边国家民族状况与政策》,第200-201页。)这些认识是正确的,但是我们认为,最主要的一点是国家的主权给了当地的主体民族——塔吉克族,并且对非主体民族,特别是俄罗斯族在社会、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进行限制,把操俄语的居民从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中排挤出去。这种做法引起俄罗斯族人的极度不满,大批俄罗斯族纷纷离开塔吉克斯坦。在1989年,塔吉克斯坦的俄罗斯族有38.85万人;而1998年统计时,俄罗斯族只有1.94万人,其人口减少了36.91万人。这是由于塔吉克斯坦主权给了当地的主体民族,而在社会、政治、经济权利方面对非主体民族居民采取了限制政策。目前基本上已把操俄语的居民从国家政府机关、企业范围内排挤出去,使得非主体民族对国家建设丧失了信心,对未来产生了悲观主义的情绪。1999年4月16日,俄罗斯联邦不得不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签署《面向21世纪的联盟协作条约》,以保障塔吉克斯坦境内的俄罗斯族享有与塔吉克族同等的权利。

4.乌兹别克斯坦的对策

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后,在民族政策的执行上基本与中亚其他国家保持一致,也是遵循各民族平等和睦的原则。卡里莫夫总统提出要建立一个民族和公正的社会——乌兹别克斯坦社会。他指出,乌兹别克斯坦有100多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传统,在多民族的乌兹别克斯坦要建立一个各民族认同的共和国。(注:уэбекистан:свой путь обновления и прогресса,Каримов И.А.,Ташкент,1992.Срт.11.)乌兹别克斯坦的民族主义与宗教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伊斯兰解放党在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谷地活动频繁,乌兹别克斯坦的民族主义者要求建立伊斯兰教国家,这与卡里莫夫总统所提倡的建立世俗的乌兹别克斯坦的目标相违背。

目前众多的研究者提出,乌兹别克斯坦为什么出现那么多的运动和组织,它们的出现难道是一个简单的现象吗?乌兹别克斯坦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一般社会问题,而是相当严重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除了转型期带来的乌兹别克族人与俄罗斯族人、塔吉克族人、吉尔吉斯族人以及哈萨克族人的矛盾外,还有更危险的矛盾,就是地下的秘密的宗教极端组织。它们不断寻找历史根据,篡改历史文化发展的事实,制造恐怖暴力事件,造成民族之间的仇视。为此,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除了不断进行民族宣传教育,以提升民族自豪感外,还大力宣传帖木儿、纳瓦依等民族英雄,以期利用民族精神战胜民族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同时,还通过了“关于与恐怖主义斗争”的法令,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与试图谋害总统、造成民族和宗教仇视以及一系列反社会、反国家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六、对未来目标的展望

从目前中亚五国的民族主义问题与中亚各国采取的对策效果来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1.维护社会稳定是中亚各国努力追求的目标

中亚各国政府十分注意独立后的稳定问题。中亚各国的领导人在独立后的政治、经济方针中,一直主张中央集权的管理方式,总统的地位较牢固,容易控制局势。同时,为了消除国内非主体民族的不满情绪,中亚各国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都采取了一些适当地缓和矛盾的措施。在近期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和睦及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是中亚各国压倒一切的工作重心,当然也是中亚民族工作的宗旨。

2.从经济改革入手,减少民族矛盾

民族不平等、民族不团结的根源在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中亚各国政府十分重视经济的发展,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利于本国民族关系的改善,加速一体化进程。在进行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先是签订“统一经济空间条约”,后来组建“中亚经济共同体”,2002年2月28日,“中亚经济共同体”更名为“中亚合作组织”。中亚五国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调解相互间的民族关系和民族矛盾。

3.努力维护各民族间的和睦友好关系

中亚各国已经意识到民族和睦友好关系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各国领导人都认为良好的民族关系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会给国家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好处。因此,各国政府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使国家的社会结构成为稳定的最基本保证。

第一,中亚各国目前亟需解决的就是与国内的非主体民族主要是与俄罗斯族人的关系问题。哈萨克斯坦迁都的一个目的就是稳定住在北方几个州的俄罗斯族人。特别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的交界地区仍然由俄罗斯军队守卫,因此,如何处理与国内俄罗斯族人的关系,就成为各主权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先决条件。处理好与国内俄罗斯族人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与俄罗斯能否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关系,目前中亚一些国家的领导人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前景乐观。

第二,目前中亚各国都很关心与自己同源的跨国民族在他国的状况,因而对待自己国内的跨国的非主体民族,一般都采取较友好的态度和政策。他们都担心本民族的同胞在别国受苦,基本上以和睦、平等的原则来处理所遇到的民族冲突问题。中亚各个国家都存在着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克制、宽容、平等已经成为新独立的中亚各国所追求的目标。

4.中亚各国共同协作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

中亚各国目前已经开始联合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这种局面的形成其实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各国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而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从根本上说,是与社会的稳定背道而驰的。因此,中亚各国对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都持谨慎的态度。乌兹别克斯坦采取了对泛伊斯兰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坚决打击的策略。哈萨克斯坦领导人、土库曼斯坦领导人也都表示坚决抵制伊斯兰原教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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