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在创新文化研究中的定位_科学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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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对创新的需求,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创新文化作为重要研究领域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关注。近年来,学界从哲学、经济学、科技等方面对创新文化进行了多元的探究,然而,对创新文化不同层面和角度的阐释,往往使本身尚不确定的创新文化特质更加难以把握。笔者认为,该现象主要是由创新文化这一概念本身蕴含的内容及其变化造成的。“创新”与“文化”的内涵是多意的,而且是发展变化的,而这又与多因素的协同作用有关。因此,首先对“创新”和“文化”涵义及其变化进行考察是有必要的。

1 “创新”概念的涵义变迁

从词源学角度看,在英语中的“创新”(“Innovation”)源于拉丁语的“Innovore”,是指“更新、创造新的东西”,没有指出它属于某一特定的领域及其确定形式,本是具有比较宽泛的外延。首次对“创新”概念进行具体界定的是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 1883~1950),他的“创新”的经济学界定奠定了创新理论研究的基础。他在《经济发展理论》(1912年)一书中从经济学的角度,指出了“创新”的五个方面含义:一、生产一种新产品或一种新产品的新特性;二、采用一种新技术;三、开辟新市场;四、获取并利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五、采用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或管理形式[1]。嗣后逐渐形成了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发展的创新理论。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是对经济学领域“创新”问题进行的具体研究,然而,其影响却波及其它诸多领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极大影响。

由于我国与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学界在理解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时,往往带有特殊的文化视角,这是中西文化交流的必然的结果。“创新”一词在《辞海》中尚未出现,与其相近的只有“创造”一词,并解释为:“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创新”到后来的现代汉语词典中才出现,该词典将“创新”一词解释为:“抛开旧的,创造新的”,这一解释几乎与《辞海》中“创造”的解释相同。虽然“创造”与“创新”(Innovation)具有不同的内涵,但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来接受的“创新”就是“创造”。“创造是赋予新而和的存在”,“新”就是新奇,“和”于《说文》解释为,“和,相应也”,引申为不同事物在整体上达到的协凋一致[2]。我们今天对“创新”的理解与拉丁语中对“创新”的解释类似,但它又不是简单的回归,创新的涵义从宽泛的“创造新东西”的初始形式,经过经济学内涵的细化,到如今更深层次上的拓展,体现了创新的现实性、灵活性,我们不能囿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内涵,而应在新的理论和现实的要求下,赋予“创新”以新的内容,以适应于现实的创新理论和创新实践。

目前人们对创新理论的研究基本上停留在技术创新层面,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技术创新愈来愈依赖基础科学的发展,实质上也就是愈来愈依赖科学创新”[3],而且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日益显示出一体化的趋势和要求,各国的国家创新系统的形成和发展,都说明了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之间密切联系是不争的事实,已经有一些理论工作者对科学与技术和其它方面之间的关系已进行了详尽地阐述,如美国人D·E·司托克其的巴斯德象限即是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密切关联的生动描绘[4]。我们对创新的理解也就得以扩展,科学活动同样具有创新的特质,它在一定层面上作为科学哲学研究的概念。我们对创新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技术领域,因为“科学创新是比技术创新更基本的原始创新。”[5]此外还应包括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它的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因此要对“创新”进行现代意义上的界定,从它的范围、形式的层面上就极其困难,只能从其性质上来进行归属。概括地说应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创新是一个过程,任何新思想的产生、新方法的使用,新结果的出现都是在过程中形成的。

第二,创新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及其结果要具有新颖性、开拓性。

第三,创新应以事物整体上的协调一致为前提。如人类的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不能忽视人本的要求,更不能破坏自然界整个系统的统一协调。

由此可见“创新”的含义是丰富的,而“创新文化这一概念的含义是由“创新”和“文化”这两个概念决定的,而且谁偏谁正它的含义是有所差别的。为深入地理解创新文化是作为创新活动本身形成的文化,还是作为适应于创新活动能够进行的外在条件或环境,我们还需要对文化的概念进行比较全面的了解。

2 不确定性的文化理解(创新:作为文化范畴)

对“文化”的界定世界上有几百种,如从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角度对其进行的理解。第一次把文化引入社会学作为基本概念的是19世纪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E.B.Taylor),他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社会》一书中指出:文化是一种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音乐、道德、法律、习惯以及作为社会分子获得社会认可的能力[6]。20世纪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家莱斯利·A·怀特在泰勒的基础上对文化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他从整体性角度出发,把文化看作一个系统并包含技术、社会学和思想意识三个子系统,他指出:“技术系统是由物质、机械、物理、化学诸手段,连同运用它们的技能共同构成的。借助于该系统,使作为一个动物种的人与其自然环境联系起来。我们在这里发现有生产工具、维持生计的手段、筑居材料、攻防手段等等。社会学系统则是由表现于集体与个人行为规范之中的人际关系而构成的。在这个范畴中,我们发现有社会、亲缘、经济、伦理、政治、军事、教会、职业和专业、娱乐等系统。思想意识系统则由音节清晰的语言及其他符号形式所表达的思想、信息、知识等构成。神话与神学、传说、文学、哲学、科学、民间格言和常识性知识等,组成了这个范畴。”[7]这一界定虽然比较全面,却显得过于宽泛。要深入把握“文化”必须找出不同的切入点,对其进行具体深入的剖析。怀特之后很少有人再从整体上去研究文化的现象,更多的是具体的文化研究。这些研究使我们对不确定的文化内涵有了更深入切实的理解。因此,深入理解“文化”内涵,选定一个具体切入点是有意义的。

由上述讨论,我们知道“创新”和“文化”原本都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创新文化的难以界定是不奇怪的。

对创新文化进行最初的研究也是缘起于经济学,是在熊彼特创新理论发展的基础上。最初的“创新文化”主要指的是企业文化。有学者在创新理论体系“飞鸟”模型中把企业文化创新归属为意识创新,可见在经济学中它已经被重视并得以较深入的研究[8]。随着创新内涵的拓展,创新文化已不是简单地指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物质的、精神的环境,它也包括创新活动本身,不仅仅是存在于企业创新领域,还指科学创新、文化创新、制度创新等。根据“创新文化”的中心词的不同,包含的范围也不同,如果以“文化”为中心,创新文化主要指创新活动本身构成的特定文化,如果以“创新”为中心,创新文化则指有利于创新的一切的人文生态环境。无论如何,要对创新文化本质作深入理解,必须首先把它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因为“社会组织除非视作文化的一部分,实是无法了解的;一切对于人类活动,人类团集,及人类思想和信仰的个别专门研究,必会和文化的比较研究相接,而且得到相互的助益。”[9]也就是说,要理解创新文化,还必须把它纳入到文化中去理解。对创新文化这一具体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深入文化的研究,还能有利于促使创新活动的实现。

但要对作为文化一部分的创新文化进行具体研究,是要确定一个特定的领域才能深入,这已在许多领域进行,2004年3月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关于深化创新文化研究的会议,提出了相应的一些要求。这意味着我国在科学领域的创新文化研究受到了相当的重视。

3 创新文化的科学哲学定位

科学研究活动客观地要求它与其它社会活动的紧密结合。在这种需求下,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必然强调创新文化的研究,各类科研院所也都大力提倡创新文化建设。然而,许多学者对创新文化的研究更多地着眼于创新文化作为背景意义的层面,弱化了创新文化作为科学活动本身层面的内涵。近代科学出现在西方,不仅仅与外在的科学创新文化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内在的科学活动的文化精神因素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创新文化进行多维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3.1 创新文化的定性归属。在对“创新”和“文化”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要对创新文化作出一个恒定的解释显然是困难的,因为它的内涵是随着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对其意义认识的不同而发展变化的。但是为了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我国科研实际,也可以从“创新”和“文化”两个方面在性质上对创新文化进行尝试性的归属。首先,创新文化是文化系统中存在的一个子系统,这一部分文化与整体文化相互交织。由于人类对自然及其自身认识的视角多维化和认识程度的纵向发展,对文化的这一子系统的研究也更加迫切;其次,创新文化是由思想、观念和行为等潜隐或外显的多种因素组成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综合形态;第三,创新文化是创新活动和文化系统的双向影响的过程,也就是说创新本身作为文化的一个部分,它影响着文化的其他部分,而这些具有创新特点的文化反过来会成为创新再次实现的影响因素;第四,创新文化是由创新的可能和实现的创新组成的一个动态的发展倾向,它涉及到科学研究领域、国家的资金投入、科学家和政治家的关系、高等教育的拓展、技术和社会实用等等方面[10];另外,创新文化不等于文化创新,文化创新本身也是一种创新文化,它既是创新活动层面的文化又属于文化本身层面的创新,前者是广义的,从这一角度,创新文化就是文化创新的一种表现;后者是狭义的,也就是指那些涉及科学、技术和企业时作为价值层面的创新文化[11]。总而言之,创新文化应该是以“创新”为核心而构成人的思想和行为得以进行的内在和外在的特质和条件,无论是个人心理性质的,还是属于集团的超个人性质,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所有这些能使创新得以实现的条件和环境,以及活动及活动延续中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结构形式,都是创新文化的表现形式。

3.2 创新文化的科学哲学拓展。其实对于创新文化的研究目的在于能够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发挥它的指导作用。创新文化研究发展的过程显示出对于创新文化理解的扩展。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之间联系的内在规律要求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从而使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日益密切,这种一体化趋势,增加了人们认识的综合化,这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文化意识。由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形成,科研院所和技术经济联为一体,这就造成对院所创新文化理解的复杂化。如果从经济的角度来理解和建设创新文化,势必忽视院所基础科学类研究创新所固有的文化特点。目前对创新文化的研究大多就停留在外在的背景意义层面,这将会导致对创新文化全面深入全面理解的倾向,即对创新文化在科学研究活动本身层面的内在创新文化意义研究的忽视。这种认识上的偏颇往往使创新文化的研究从根本上无助于实质意义上的科学创新,抑或成为我国缺乏原创性科研成果的原因,因为作为背景意义的创新文化只是在总体上给科学创新提供了外在条件,而作为创新文化核心内容的创新过程的文化才是原创性成果出现的关键。为了全面深入认识创新文化对创新文化进行科学哲学层面的理解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寻找创新文化的准确定位,也可深化创新文化的理论研究。

要确定创新文化的科学哲学定位,就必须把创新文化的范围具体到科学研究的具体过程,而不能局限于外在的背景意义的创新文化层面。科学创新文化主要是在科学创新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与科学创新有关的一切因素包括科学活动本身我们都可以称为创新文化。在科学领域,创新是创新文化的核心,我们只有超越创新文化的经济学或技术领域,开掘出创新文化的科学研究意义,才能基于背景层面和过程意义,探索科学创新的特点和规律。

3.3 创新文化的科学哲学内涵。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创新文化可以简单地由经济技术领域扩展到科学哲学领域,而要真正推动创新文化建设,作为科学创新本身的文化建设,即科学创新文化的研究要改变现阶段学界对其认识的模糊现状。

从背景意义的角度认识创新文化是过去几年我们研究的重点,但无论我们怎么提供一个创新的环境,如果创新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文化被忽视,又如何能出现持续不断的创新呢。因此从科学活动过程的角度进行科学哲学的创新文化理解,对创新文化的建设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可以说,在整个科学哲学发展的历史中,无论是逻辑实证主义还是历史主义以及到后来的后现代的科学哲学,都始终贯穿着从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的主题,这实质上具有科学研究过程的科学创新文化研究的意义。这些从科学方法论、科学活动的动态过程和科学活动中人文要素等方面的探究,显示了科学哲学意义上的创新文化内涵,这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理解创新文化特质是有意义的。

目前在科学研究领域针对我国科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大多学者论及的创新文化即作为创新背景意义的文化,主要指的是人文文化,但有时又与科学文化并提,这是由两者之间的特殊关系所决定的。创新文化建设的完善要求我们对它的内涵有着清晰的认识。如果把创新文化定位在科学创新的领域,并且不仅仅把创新文化理解为背景意义,那么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创新文化从总体上应该包括两大部分,即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而这两个方面在科学创新的过程中都必不可少,不同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下图描述了科学研究领域的创新文化及其内在结构。

附图

如图所示,在整个创新文化(图1所示的全部内容)中,作为科学创新部分的创新文化应该包括相互交叉的两大方面,即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这两大方面在具体的科学活动中是相互交融、互动的,由其与科学研究的远近关系可分为三个部分,即图中的①、②和③部分。有利于科学研究的创新文化包括图1所示的左边小圆是指科学文化,右边的带阴影的小圆指人文文化,第③部分是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在具体科学研究中融和的部分。第②部分基本上属于科学创新催生意义的背景文化,如科学管理体制方面的因素等;第①部分就是以科学研究者必备的精神素养和行为规范所组成的、在科学共同体中进行科学研究所必备要素所构成的文化氛围,它体现于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中,是科学研究活动存在的客观条件;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两者相融和的第③部分,则是创新文化的核心地带,在这样的环境中最有利于创新思想的萌生。目前我国对第②部分的文化建设尤为重视,因为要开辟出滋生科学创新的土壤,利用一切的办法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科学研究者开辟一片自由的创新空间,这一点显然是重要的,然而,这只是创新文化的一个方面,要在根本上促使科学创新的出现,科学文化的建设也不可忽视。作为科学文化精髓的科学精神的大致内容包括“客观精神”、“理性精神”、“规律精神”、“实证精神”、“实效精神”“怀疑精神”等等[12]。这些因素是创新文化的重要基础,因为科学的灵魂即是创新,在科学活动过程中所凝结的精神因素必然是创新文化的要素,我们在极力重视作为科学研究背景意义的文化研究和建设的同时,也要摆正创新文化中科学文化的位置。当科学研究真正进入创新思想不断勃发的阶段,那应是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内在融和,这是科学创新的最高境界,即科学创新文化的第③部分。因此,我们对创新文化的研究应该包括这三部分的文化,我们不仅要研究建设科学文化人文文化,还要促进科学文化及人文文化交融,从而促使更多的科学创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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